书城政治延安博苑(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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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认真研究

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要对征得的文物进行认真研究。

1辨别真假

因为参加征集文物的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不一样,加之,有些群众也不大明确,只要是过去留下的旧东西统统交出来,我们只有一揽子收回来,再组织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人员和领导逐件研究审定。对涉及到一些重要领导人的文物,更是慎重,决不轻信。如1974年,有人拿来一块坤表,说是周恩来总理当年在重庆给他的。我们一时拿不准,留下来暂不登记,以便作进一步鉴定。1978年,我们派出三位同志上北京搞访问征集工作,通过找周总理当年的秘书、警卫等工作人员核对,他们没有做出肯定的答复。为了搞个明白,我们将事情的原委报告给邓颖超,她说没有这回事。由于工作过细,避免了一次失误。

2按照国家文物局的有关规定,将征得的文物分类定级

我馆征集的文物抗日时期的最多,也有土地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还有一部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所以按时期分为四种。按质地分为“七门”即纸门、纺织门、木竹门、陶瓷玻璃门、金属门、石器门、杂类门。每门又分为12类,如纸门分为:货币、凭证票证、证件、图表、邮票、书籍、报刊、杂志、绘画、照片、文件、宣传品等12类。对所有文物按价值大小、珍贵程度分别定为一、二、三级。对5件以上的重复文物别列。1990年,在省文物局的指导下,重新对馆藏文物建档建卡。过去的文物标准多是根据历史文物制订的,有些不适合于革命文物。1990年初,从本馆实际出发,重新确定了标准,并依据这个标准对文物重新鉴选定级。新定的一级文物41件、二级文物1864件、三级文物3895件,一般文物28006件,合计等级文物为33806件。1998年10月国家文物局派专家组来馆对珍贵文物作了重新鉴定,使一级品增加为111件,加上一些落选或参考品,实际上成为五级,使文物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