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皇族复仇四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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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情诗?老土!

纳兰夜殇这话,还真没吹牛。

在四位少爷里面,纳兰夜殇应该算得上是最受欢迎的了。

一来,他为人亲切和蔼,对每个女生都会笑眯眯的,特别是长得漂亮的女生。有时候,别人送他礼物,他甚至会回赠别人一份更为昂贵的礼物。不像暗千寻,一直都板着一张脸,冷酷得像一座大冰山。

纳兰夜殇的邪魅、不羁、洒脱、慵懒等特质,完完全全击中了女生们萌动的心,所以,相比起其他三位少爷,纳兰夜殇的粉丝数量是最多的。

“切!”苜暖暖超级不屑地瞪了纳兰夜殇一眼,“你粉丝多,因为你最花心。都不知道私底下勾搭了多少个粉丝,呵呵,你厉害。”

她糯糯的声音,听得他的心都酥了,不禁抱得她更紧了。

“小可爱,你又吃醋了吗?种种迹象表明,你,似乎爱上我了。”

从刚才的维护他,到现在的吃醋,这些现象,无一不让纳兰夜殇感到惊喜。

他们之间的爱情,渐至佳境。他相信,终有一天,能让她敞开心扉,能将她心里的暗千寻,替换成他。

思及此,他乐开了花。

苜暖暖伸长了手臂,伸到他的额头处,敲了敲他的脑袋,埋怨他整天胡思乱想,想些有的没的。

“我们约定过的,我们,不是真情侣。”苜暖暖凑到了他的耳边,提醒他这一血淋淋的事实,好让他死心。

纳兰夜殇有种如梦方醒的感觉,“你非得在我开心的时候泼我冷水吗?”

就不能再让他多开心一会儿吗?哪怕是一会儿也好啊。

“不……”苜暖暖说,“我不想让你,产生错觉。”

她最怕被人误会了!

“那你刚才听到我说女粉丝的时候,为什么会那么大反应?你能解释一下吗,宝贝儿,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

告诉我……你喜欢我吗?

如果喜欢,就请进一步靠近吧,不要再犹豫,不要再徘徊了。再这样下去,彼此都会痛苦!

“一直都是你自作多情。”苜暖暖说,“我喜欢谁,你清楚得很,不需要我再重复了,而且,殇……”

这是她第一次以“殇”来称呼他。

简简单单的一个字,重重地落在了他的心房上。

他屏住了呼吸。

这个称谓,不算亲密,也没有什么特别,龙崎月,暗千寻,秦之彦平时都是这么称呼他的。但,从苜暖暖口中出来,却显得异常的暧昧。

当她唤他作殇殇时,证明她心情愉悦。

当她唤他作纳兰夜殇时,她有可能是生气了或者着急了。

那么,当她唤他“殇”时,代表了怎么样的一种心情呢?

“殇,我是一个懒得去动脑思考的,头脑简单的人。”苜暖暖小心翼翼地说,尽量避开一些伤人的词汇,“很多东西,我不愿意去解释,也不知道怎么跟你讲,哎呀,反正,我……”

“如果觉得难受,就别说了,迷糊的丫头啊。”纳兰夜殇把下巴搁在了她的头上,他很喜欢这个姿势。

小时候,以为抓住了一只蝉,就等同于抓住了整个夏天。

长大后,以为抱着苜暖暖在怀中,就等同于拥有了整个苜暖暖。

“不行啊,”苜暖暖说话一顿一顿的,像刚出生的那些牙牙学语的小娃娃一般,“现在不说清楚,你以后还会误会,那可不好啦,所以,殇,sorry啦。”

纳兰夜殇的内心比苦瓜还苦,“那你说吧,我听着呢。”

他凝视着她娇俏可爱的脸庞,内心绷着的那一根弦迟迟没有断开。

忽然想起,念初中,十三四岁的时候,他情窦初开。

那个时候,手机还没有完全普及,网络技术什么的也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想打游戏只能跑去游戏厅或者网吧。那个时候,流行写情书表白。他喜欢班上一位长得漂亮,知书达理,优雅大方,性格爽朗的女班长,她使他魂牵梦萦。于是,他开始在上课的时候研究怎么写情书。

那个时候,还没有到网上抄情书、抄段子这一说法,傻乎乎的他,跑去图书管里借了一大堆的爱情诗集,写满了厚厚的一沓原稿纸。

普希金有一首诗给了他很深刻的印象,以至于时隔多年,他也能清晰地背诵出来,“也许那魔法师迷惑了你/他把幸福的竖琴拨响/一阵不由自主的颤抖/略过你的胸膛。”

这不正是恋爱的感觉吗?如此真挚、热切的感觉。

这种感觉,只有在苜暖暖面前,才能体会得到。

“你说什么?”苜暖暖傻乎乎地听着他念诗,云里雾里的。

“一首诗。”纳兰夜殇说。

“老土。”她批判了两个字。

这年头,谁还会那么无聊去念情诗哦。

“咦,寻,你什么时候回来的?”纳兰夜殇看着正在喝水的暗千寻。

苜暖暖看向了他。

“刚才。”他平静地说,“今天的比赛完了。明天是复赛,后天决赛。”

“没劲死了今天的比赛。”苏思悦说,“一群垃圾。”

暗千寻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若果,他和苏思悦都能进入决赛,那么,他们注定是要同台PK的,毕竟第一名只有一个,谁赢了,谁就是第一。

“小妹,既然都比完了,那我们走吧,去找薰儿和冰凝她们。”苏思悦对苜暖暖说,“哎呀,我差点忘了,你要和纳兰夜殇二人世界。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

“思悦姐,讨厌!我不跟他走,我跟你去找薰儿姐和冰凝姐她们!”苜暖暖挽上了苏思悦的手臂,打死都不肯跟纳兰夜殇走一块儿。

纳兰夜殇赌气似地说了一句话来回应苜暖暖,“我也不跟你走。寻,走啊,我们吃饭去,我请客。”

“你又抽哪根筋了,纳兰夜殇。”暗千寻打了个哈欠,继而和纳兰夜殇走去吃饭了。

两个男生与两个女生分道扬镳。

走出了比赛场馆的大门,苏思悦忍不住向苜暖暖打听八卦,“小妹,是不是和你家男朋友闹别扭了?刚才还好好的呢,怎么一下子就……”

在纳兰夜殇和苜暖暖对峙的时候,苏思悦恰好去了洗手间,所以错过了精彩的一幕。

“我看啊,他八成不是些什么正经人家,你和他分的越快越好,省得以后分手时你哭的稀里哗啦。”长痛不如短痛,这句话是不变的真理。

苜暖暖把头摇得跟波浪鼓一样,她拼命地否认着苏思悦的说法。

其实,纳兰夜殇也没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只不过,每个人的感觉都不同罢了。

她对他,只有朋友亦或是兄妹之间的感觉,没有爱情的感觉。

对于他,她更多的,是依赖,而不是喜爱。喜欢,是可望不可求的,譬如,那个仿佛从神坛上走下来的清冷的,不食人间烟火的美男子,暗千寻。

“我暂时没有这个打算。”虽然她暂时还不想与纳兰夜殇分手,因为,和他分手的话,她从此就再也没有机会近距离地,顺理成章地去接近暗千寻了。但是,自从纳兰夜殇含含蓄蓄表明了他的心迹之后,她开始惧怕了。

她宁可像小乌龟一样把自己的头缩到壳里,也不愿意去仰望那一片天空——晴天,阴天,亦或是雨天。

这个丫头,看上去迷迷糊糊的,实则,很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倒是你啊,思悦姐,最近经常看到你和暗千寻走在一块呢。”苜暖暖酸不溜秋滴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