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是俄罗斯的国花,如果非得找一种食物来当‘国菜’,那么土豆自然会当仁不让的成为最大候选者。
土豆自从秘鲁流传到全世界后,可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俄罗斯这样,对它寄予了相当深厚的感情,一点也不次于男人跟他的小情人。
所以当你在俄境内听到有人喊另外一个人为土豆后,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不尊重别人,给人乱起外号——当然了,也不是太尊重别人,毕竟人都有自己的名字,好端端的被喊做土豆又算怎么回事?
看传达的喊开皮卡车的为老土豆,不仅仅是因为他软弱的脾性像极了土豆,还因为他特别爱吃土豆,这在人员来历相当混乱的散装集装箱场地里,已经很出名了。
听老土豆眼睛也不眨的笑着回答,说车厢里帆布下面盖着的是一具尸体后,看传达的才没大吃一惊,只是笑着骂了句扯淡,就摆摆手让他过去了。
整个场地里近三百口子人,谁不知道老土豆的胆子最小了?
别说是让他去托运人的尸体了,就算是去让他接触个死狗死猫的,他也会满心不得劲,脸色焦黄的吐个稀里哗啦的。
慈眉善目的老土豆,吹着口哨驱车来到他的宿舍前,停住车子。
他的宿舍,就是一个不大的集装箱,与其他工人一样。
开门下车后,老土豆掀起帆布看了眼那具尸体,脸上依旧带着近乎于白痴的微笑,接着盖好,转身走向了由几个大集装箱组成的调度值班室。
每天会有多少集装箱,通过那边码头发向全国各地,都是从这里面签下来的,场地大老板的业务,现在已经涉及到国际物流这一块了,自然也会在合适的情况下,走私一些紧俏的物资。
“老土豆,你来干嘛了?”
站在二楼集装箱门口的一个大胡子,左手拎着个酒瓶子,右手揽着个穿着肚脐装的女人,张嘴喷了个大烟圈,问走过来的老土豆。
大胡子自称伊万,是大老板最信任的手下,也是这边业务的总管,因其贪财好色却又心狠手辣而出名,所以又被称之为恐怖伊万。
老土豆倒是不怎么害怕伊万,只因所有人都能有理由、没理由的欺负他——当某个人活到谁都可以欺负他的地步,他反而成了最没威胁、最不被关注也是人缘最好,活的最久的那个人了。
“伊万,我来就是想替朋友问问,最近有去南边(华夏)的业务吗?如果有的话,能不能给我预留下三个(三立方米)空间?至于价格好商量。”
老土豆微微弯腰腆着脸的笑着,三言两语说明来意后,从衣服下面拿出一条烟,抬手扔了上去。
伊万一抬手,把那条烟接在了手中,眼睛立马亮了,随手放在了怀中女人的怀中,笑眯眯的说:“老土豆,你那个朋友还是很知趣嘛,要求虽然高了点——不过,我还是能通融一下,就是运费要高一些,毕竟是初次合作嘛,这还得看你的面子。”
听他这样说后,他怀里的女人咯的一声低笑,故意撇开腿对腆着脸仰望着她的老土豆,做了个暧昧的姿势,心里却骂道:特么的,老土豆又有什么面子了,还不是你正愁着装不满走私集装箱,才顺势答应了他?
“谢谢,谢谢啊!”
老土豆一脸的欢喜,干巴巴的整张老脸皱纹生动了起来,就像一朵盛开的菊、花。
“你朋友让你转运的,是什么东西?”
伊万例行公事般的问了句,又开玩笑说:“不会是四号吧?”
伊万现在所说的四号,是当地黑道的暗语,寓意四号******。
(所谓的四号******,是从吗啡精炼出来的,经过****化、盐酸化,然后提纯、增白,成为又轻又细的白色粉末。
据说四号******到了吸毒者手中时已转了好几次手,每次交易前在******中加入了乳糖、滑石粉、可可粉等,目的是增加重量,提高售价,获取暴利,使原来纯度高达90%的******,在吸毒者使用时已显著降低,如注入静脉的******,其纯度仅有百分之四五)。
“呵呵,伊万您说笑了,我倒是很想走点那玩意,可问题是我没有您那直通四海的关系渠道啊。”
老土豆谦恭的笑着,解释之前先给伊万戴了顶高帽子:“就是一些冰冻大马哈鱼,不值钱的小玩意,也就是我那个朋友答应华夏朋友,給他搞点正宗的尝尝鲜,所以才找到我,希望我能帮忙。”
大马哈鱼虽说不是啥稀罕玩意,不过要是论起最正宗,还当属本地所产品种,只因近年来的滥捕产量急剧下降,俄国家水产出口部门,一再调整出口关税,所以它能成为走私品的一份子,也就很正常了。
伊万也觉得很正常,此前就没少做过这种事,知道南边那个国家里的许多暴发户,就以能吃到最正宗的大马哈鱼而倍感有面子,也就没在意,很快就开出了三个立方的正常价格。
看在老土豆提前送来一条好烟的份上,伊万又主动给打了个折扣。
老土豆千恩万谢后,才转身吹着口哨走了。
“这老狗,活的倒是很滋润,以前可没见他这么大方过。”
女人冲老土豆背后,吐了口口水才提醒伊万说:“伊万,我们这批货最远才到南越的,不到华夏。”
“这个不要紧,等到了南越后再想办法转运,华夏现在也不缺少国际物流,到时再通知老土豆,让他那个朋友加钱就是了,不加钱就拉倒,鱼都臭了,又干我们什么关系?”
伊万毫不在意的笑着,伸手在女人结实的屁股上用力掐了一把。
女人立即发出一声悠长的鼻音,双眼里好像有水在流动,哗啦啦的响。
哗啦啦,流水的声音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
陆宁单膝跪地,用脸颊贴在地上,来感受脚下道路的水分湿度。
当双手上都粘糊糊的后(因为总是要扶着长满青苔的花岗岩巷壁),手指已经失去分辨湿度的功能,这时候脸颊就派上用场了。
有水传来的地方,距离陆宁当前所处的位置,大概有五百多米远,这还是直线距离,真要走过去,还真无法确定得走多久。
不管再走多远的路,陆宁都得找到有水流的地方——唯有顺着流水,才不用在这迷宫般的地下巷道中转圈子,转来转去转的脑袋都大了,才发现总是回到某个原点。
在地下迷宫中,看路的眼睛、听到任何声音的耳朵,都有可能被欺骗。
就拿流水的声音来说吧,能顺着迷宫般的巷道绕来绕去,让人无法分辨水流声传来的具体方位。
脚下道路的湿度大小,却无法欺骗皮肤的分辨感。
“特么的,希望别让我失望。”
陆宁低低骂了句,顺势倚在了花岗岩墙壁上,从包里拿出那瓶千日醉,拧开盖子小小的抿了一口。
由特殊工艺酿成的千日醉下肚后,陆宁丹田内立即腾起一股子暖虚虚的热气,游龙般的迅速走遍他四肢百骸,让他感觉无比的舒畅。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这迷宫般的下水道内走多久了,饥饿的感觉早就过去了,这证明需要食物来补充的身体,已经放弃提醒主人该吃饭了,开始分泌出某种东西,来营造出刚吃饱的假象。
说白了,就是饿过头反而不觉得饿了。
其实陆宁没必要踏上废墟,更没必要非得来地下看看的,他完全可以在踏过青石板小道后,驱车原路返回,找到那堵墙,过去后径直向东就能走出森林的。
他来废墟,是因为好奇:漠北北那么大的本事,是怎么被困在这地方七八天,最后连保护她母亲的能力都失去了的。
好奇害死的不仅仅是猫,还有可能是陆宁。
他在看似很简单的废墟内转悠了半天,除了发现多个能钻进地下的黑洞洞口外,别的一无所获,别说是人了,就连一只兔子都没见过。
当没有任何收获的陆宁,对卡门小镇废墟彻底失去兴趣要离开时,才发现无论怎么走,最后也只能回到废墟前了。
他总算是明白那么厉害的漠北北,为什么会被困在这儿七八天了,原来废墟地域就是一座超大的迷踪阵。
陆宁能看出这是一座迷踪阵,并不代表着他能走出去,在转悠到天黑还是回到废墟前后,陆先生一发狠,土老鼠般的钻进了地下。
很快,他就后悔了:地下四通八达的巷道,是个更大的迷宫,哪怕他能视黑暗为白昼,可几乎把眼珠子都瞪瞎了,也没找到能爬到地上的出口。
倒是在花岗石墙壁上,看到一些年代久远的简单壁画,还有一道道用利刃刻出来的箭头。
相比起对考古没有任何兴趣的漠北北,对这方面还算略有心得的陆宁,能根据这些简单的壁画,看出这是在讲述一个古老的神话传说,有些类似于华夏的嫦娥奔月。
没有谁会在这种情况下,关心古来的异族文化。
陆宁也没兴趣,倒是很惊讶那些箭头:从划刻痕迹来看,是刚刻上去的,应该是误入此间的漠北北留下来的。
陆宁惊讶,是因为他搞不懂,漠北北用什么样的锐器,才能在坚硬的花岗岩上,留下如此清晰的划痕。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陆宁顺着小北妹妹留下的划痕,就像拉磨的驴子那样,转悠了足足两个小时后,又回到了原地。
如是者再三,陆宁总算搞清楚了一个事实:漠北北能离开暗道,绝不是她自己找到了路,可能是走了****运误打误撞的跑出去了,却留下了错误的路标,害得陆先生在这儿浪费体力。
最终,还得靠他自己丰富的求生经验,在察觉出空气湿度的明显变化后,才慢慢走到了这个地方。
陆宁打算休息几分钟,就继续寻找流水的方向,刚靠在巷壁上,忽然有极其微弱的女人笑声,从水流方向传来:“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