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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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林二疯了

小老百姓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在闹市区有套房子。

有钱人恰恰相反,他们更喜欢居住的地方能远离闹市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林家的别墅,就是在明珠近郊一座青山下,距离市区几十公里远。

从小都没被林东海动过一指头、今晚却被狠狠抽了一耳光的林二,彻底疯了。

(人真的很奇怪,比方林二离家出走流落江湖后,可是被好多人欺负过的,别说是被抽耳光了,就算被揍的出血,她也是受着,才不会在挨揍后要死要活的——但她亲老子给了她一巴掌,她就受不了,满脑袋都是死给他看的想法。)

林二可是那种说到做到的,冲出别墅后在路上疯跑时,几次都故意撞向迎面驶来的车子——幸亏几个开车的哥们,反应都是无比的迅速,赶紧刹车,探出脑袋凶狠的骂道:“特么的,是不是想找死啊?”

“明知道,还尼玛的刹车!”

林二歇斯底里的反骂了回去。

“么的,疯子,疯子!”

看到林二要拿脑袋撞车子后,吓得人家再也不敢停留了,赶紧猛打方向盘,一溜烟的跑了。

疯子,惹不起啊。

想死都死不了,这算什么事?

林二更加狂怒,也不分东西南北的向前狂奔。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她感觉腿子都酸痛的要命,心儿更是砰砰的要蹦出来时,才猛地扑倒在路边路边树上,张嘴嘶声嚎啕大哭起来:“妈——我真是活够了啊!谁都不在乎我!林东海不,陆宁也不……没有谁,在意我的感受,就知道做他们自己的事!”

老天爷默默的看着她,轻声叹息:唉,不就是被你亲生老子揍了一巴掌呀,有必要这样怨天尤人、如丧考妣的样子?你不是觉得受委屈,活够了吗,那好吧,我老人家就让你清醒一下吧。

“哟,我还以为大半夜在这儿鬼哭狼嚎的是个鬼呢,原来是个妹子呀。”

就在林二抱着树,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实在哭不出来琢磨着是不是先回家,吃饱喝足睡一觉后再找死时,三个大半夜骑着摩托出来飙车的好汉,走了过来。

看到妹子大半夜在郊外放声大哭,就得去安慰她,给予她最为温暖的怀抱,这是每一个男人必须承担的责任。

哪怕妹子不稀罕。

可关键问题是,妹子说了不算。

“谁——你们,是谁?”

林二猛地打了个激灵,赶紧抬手擦了擦泪水,扶着树站了起来。

借着街灯的亮光,三个好汉看清了林二那张梨花带雨的俏脸。

林二在回到家洗澡时,就已经把原先染的姜水洗掉,重现她的美女本色了。

虽说当下穿的衣服很中性,但却因此多了一股子清爽的另类美,三个好汉眼珠子登时发亮,就跟看到小绵羊的恶狼那样。

乖乖,怪不得哥几个大半夜烧作的非得出来飙车呢,原来是有美女等候啊。

咕噔一声,咽了口吐沫,为首好汉情不自禁的伸手,去摸林二的小脸,笑眯眯的很和蔼:“妹子,放心,大哥是好人,就是看你在这儿哭的很伤心,要安慰你一下。”

“走开,我不用你们管!”

林二抬手,打开了好汉的手,转身就跑。

话说她在江湖上流浪那么久,更曾经去过罗布泊,江湖经验也算是相当丰富的了,才不会跟那些一被男人碰,就会吓得浑身发软,只知道尖叫的妹子那样,等着被欺负呢,该拔脚跑路就得跑,绝不含糊。

“想跑?嘿嘿,哪有那么容易?”

荒郊野外的,好不容易遇到个极品另类美女,要是就这样放过了,那哥们岂不是下面白长了那根东西?

这是对爷们的羞辱。

不行,是爷们,宁死也不能被辱的!

几个好汉嘎嘎怪叫着就追了上去,一个瘦子跑在最快,尤其是看到林二脚下一个踉跄,差点趴倒在地上后,他更是一个箭步加快扑了过去,伸手去抓她:“妹子,别跑嘛,咱们有——哎哟!”

砰的一声,差点摔倒之前右手撑地的妹子,手里多了块石头,一下子就砸在了他脑门上。

砸的够狠,够准,一下子就把好汉给放倒在了地上,双眼翻白昏了过去。

林二毕竟是经历过生死的主,打架经验也很丰富,知道该下狠手时,就不能有丝毫的客气。

“卧槽,小山,你没事吧?”

其他两个好汉都没想到,林二下手会这样狠辣,一石头就把自己兄弟给放倒在地上了。

不过,林二的凶狠,彻底激发了男儿骨子里的尊严:奶奶,今晚要是搞不定你,以后哥们还有脸活?

也顾不上小山了,俩人怒骂着一起扑向林二。

“谁过来我砸死谁!”

林二尖声大叫着,也是这样做的,又是一石头砸在了某个好汉脑袋上。

下手更狠,但没想到好汉貌似比她还狠,竟然没有被砸昏过去,反而趁机一把抱住她,扑倒在了路边,厉声吼道:“麻痹的,今晚要是不轮死你,老子以后就爬着走路!”

另外那个好汉,也猛地抬膝压住了林二乱蹬的腿子。

男人怒气上涌时,跟女人发疯时没啥区别,都是不管不顾的。

就像这俩好汉,此时才不管欺负女孩子会得到啥下场,只想用最男人的方式,来惩罚林二的野蛮。

“滚开,滚开!”

林二尖声大叫着,拼命挣扎着。

她的江湖经验是丰富,也有几分打架的本事,可她终究是个女孩子,被俩大老爷们扑倒在地上后,除了本能的挣扎外,就没别的本事了。

很凑巧,男人最不怕的,就是女孩子挣扎了。

她越挣扎,男人越来劲。

“我让你发疯,我让你发疯……”

一个好汉骑在林二身上,伸手就去撕扯她的衣服。

“滚,滚——陆宁,你在哪儿,你个混蛋,都是你!”

林二哭着,喊着,忽然无比的痛恨陆宁:要不是你闹事,我能落到现在这种地步吗?好吧,最好是让这些混蛋办了我,那样你就会后悔一辈子!

不得不说,女孩子的想法那叫一个飘忽不定,无处寻觅,在喊好汉滚开时,林二还是拼死挣扎的,可喊完后,却又无比渴望被人家给办了了。

甚至,她不但不挣扎,反而主动去解自己的衣服,闭眼大叫:“来呀,来呀,来!”

林二态度的忽然改变,把那俩好汉给震住了。

咋回事?

俩人面面相觑的着:这妹子疯了?

“来呀,来,谁不来谁就不是男人!”

林二反客为主,一把扯住骑在她身上的好汉领子,就往自己怀里拉。

男人活的就是一口气,谁敢说他不是男人,他就跟谁急!

更何况,这个人还是个另类漂亮妹子?

那更是宁死,也得当男人的。

“哇哈哈,好吧,哥们就成全了你!”

傻楞片刻的好汉,狂笑着伸出了手。

那只手,就像盛开在暗夜中的白菊花,白皙柔嫩,更带着让男人心动的某种暗示,仿佛只要能把葱白似的手指头咬在嘴里,仔细品尝一下,哪怕是死了也心甘。

当走进审讯室的叶明媚,抬手拢了下发丝时,陆先生有了这种迫切的想法。

外面来了厉害的大人物,无视律法的存在,要给予他应有的惩罚——听出李队挨了耳光后,陆宁就猜到了。

只是他却没有猜到,这个厉害的大人物,竟然是个娇俏的花信少妇。

没遇到花小妖之前,陆先生最喜欢跟漂亮女人发生点啥了。

不过出于为她们着想的伟大情操,陆宁这两年,可是对所有美女都敬而远之的。

有些事的确很奇怪,就像以前陆先生渴望美女时,找半年不一定碰到个顺眼的,但在他‘隐居’大半年后,这美女就像雨后的野草那样,忽地疯长了出来。

宋楚词、林舞儿、商御卿、水暗影绝对都是一等一的美女。

今晚,又出现了一个。

而且她优雅的高傲、嚣张的冷漠样子,恰恰最对陆先生的胃口的:能够办这种不可一世的娘们,不是每个男人最大的梦想吗?

可比青涩的宋楚词、商御卿,总是搔首弄姿的水暗影强太多了。

特么的,这贼老天,还让不让人活了?

看着走进来的叶明媚,短短几秒钟内,陆先生就想到了十七种能让她醉生梦死的姿势,眼珠子更是亮晶晶的好像充了电那样。

叶明媚笑了。

红红的唇儿,笑起来时露出整洁的小白牙,妩媚、冷艳,就像她脖子里戴着的钻石项链,散发着无敌的魅力:这孩子真有意思,都快去找阎王爷作伴了,还敢对我有那种心思。

对于将死之人,叶明媚从来都是很大方的。

比方,对着陆宁明媚的笑时,双手轻轻一抬,披着的白色狐狸披肩,就被手下结了过去——极度傲人的身材,在灯光下一览无余。

红色细高跟皮鞋,黑丝,黑色皮草短裙,黑色紧身羊毛上衣,就像个黑夜中的幽灵,红色的高跟鞋、红色的唇儿,更是起到了画龙点晴的作用,就像火花那样,忽地一下,就把陆哥的这把干柴,给点燃了。

抬手,两根葱白样的纤纤手指微微伸开时,让陆先生想到了这是她的腿。

一根咖啡色的女士香烟,被低着头的属下递了过来:没有谁敢看她一眼。

陆宁有些奇怪,为什么成熟的女人,都喜欢吸烟?

难道说,她们懂得‘烟’的妙处?

淡淡的青雾,从红唇里缓缓飘起,让叶明媚的声音都变的轻飘飘了:“就是你,打伤了马军?”

“马军是谁?”

趁着装傻卖呆的工夫,仔细‘品尝’叶明媚的傲人身体,那是必须的。

“就是被你从酒店三楼按摩室扔下来的警员,听说对你开枪来着。”

好像很享受被陆宁使劲瞅的感觉,叶明媚索性倚在了桌子上,修长的右腿微微屈起,红色高跟鞋半脱落,左手托在胸前的样子,更让人心里受不了。

“哦,原来是那个沙比啊。”

陆宁这才恍然大悟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