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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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为了卑鄙,干杯!

陆宁当初在黑暗世界中醒来后,都能感受到手臂上被扎的针孔,却没有感受到这朵彼岸花的存在(毕竟刺青时,其实很疼的)。

经过卡秋莎的提醒后,陆宁才发现自己身上有了这玩意。

就像凭空长出来的那样。

现在被山羊‘鉴定’过后,他更加纳闷:“不是刺青,那是什么?”

山羊想了想,才反问道:“你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那个西伯人的故事?”

卡秋莎就是西伯人后裔,这一点陆宁没有说出来。

他觉得没必要,哪怕是面对无话不谈的山羊,毕竟那算是卡秋莎的隐私了。

同样,他也没把宋楚词身上,也有这样一朵花的事说出来。

不过他却明白山羊为什么会提到西伯人:“记得。真正的西伯人,从出生时,后肩上就会带着个黑色骷髅头的胎记。但问题时,我以前身上没有这玩意。”

“我知道你以前没有这玩意,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这绝不是刺青,几乎跟拥有黑色骷髅头胎记特征的西伯人,一模一样。”

山羊皱起了眉头,又开始从专业的角度上,去考虑该怎么做,才能让人身上留下如此完美无缺的图案。

“行了,别研究这个了。”

陆宁可没耐心考虑这些,端起酒杯跟山羊碰了一杯:“继续说正事。”

“听着呢,说吧。”

山羊喝了口酒,目光又落在他左肩下。

“知道今晚找我麻烦的那个女人,是谁吗?”

陆宁倒是很想跟山羊讨论绣花鞋的事儿,不过看他也是一问三不知的,就失去了兴趣,托着山羊的瘦脸,推到了一旁。

“叶明媚。”

提到叶明媚后,山羊所有的注意力,马上就转移到了女人身上去了,笑得格外下流:“嘿嘿,那可是明珠一朵花。据不完全统计,希望跟她困觉的男人,能从明珠排到京华。而我老人家,就是其中的一个。”

“草,还据不完全统计。”

陆宁骂了一个,说:“你肯定采过那朵花了吧?”

“不敢。”

山羊的回答,很干脆。

陆宁奇怪了:“你还有不敢的事?”

“那是因为我老人家还不想死。”

山羊压低声音,神秘兮兮的问:“你知道她是谁的女人吗?”

“天王老子?”

“在明珠,那个人就是天王老子,虽然他不当官。”

“混黑道的?”

“不是,商场。”

“商人,也有这么牛比的存在?”

“那是你孤陋寡闻,或者说,你以前只在国外混,不知道近些年,国内出了很多厉害人物。”

“商人再牛比,能牛比到哪儿去?”

陆宁满脸不屑的样子。

山羊晃着酒杯,淡淡的说:“严格的来说,花小妖家在英国,也只是个经商的,可花家的实力有多大,你该比我更清楚。据说,叶明媚不但在明珠很有地位,就是到了京华那边,也是横着走的人物。”

喝了口酒,山羊继续说:“老弟,你得罪这样的女人,以后睡觉都得小心些了。”

陆宁笑了:“你说,如果叶明媚跟花小妖碰上的话,会有什么结果?”

山羊愣了下,随即明白了过来,竖起了大拇指,满脸钦佩的神色:“你牛!花小妖虽然厉害,可势力主要在国外。叶明媚却是不折不扣的地头蛇,她俩要是火并起来,还真不好说谁输谁赢!”

“不过,你能有这想法,也证明你够卑鄙。”

山羊拿起酒瓶子,给陆宁满上酒:“来,为了卑鄙,干杯!”

“我喜欢卑鄙。”

陆宁动作潇洒的,跟山羊碰了下杯子。

自从陆宁亲了花小妖一下后,就变成了她的‘禁脔’,任何敢跟他有那关系的女人,结果都是个死。

七个女人的惨死,已经证明花小妖不是在开玩笑了。

假如陆宁能把叶明媚给睡了——那么,她就成了花小妖必杀的女人。

到时候,只需提前向叶明媚透露一些消息,让她意识到自己有多危险,她肯定不会坐以待毙,势必会占据主场之利,跟花小妖拼个你死我活。

无论结果怎么样,对陆宁都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

这绝对是‘一枪两只鸟’之计,虽说卑鄙了些。

可陆先生说了,他喜欢卑鄙。

不过依山羊对陆宁的了解,出现这种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原因很简单:陆宁是骄傲的人。

或者说,是个骄傲的混蛋。

他或许真会睡了叶明媚,却绝不会是为了挑拨花小妖来杀她。

就像他其实只要狠下心来,花小妖有一百条命,也早就没了那样。

一个骄傲的混蛋,说出那样的话,只是为了跟老朋友开个玩笑,找个碰杯的理由罢了。

果然,一杯酒下肚后,陆宁就转移了话题:“我这次来明珠找你(其实,他找山羊只是顺道,主要是为了送林二回家),是想跟你说,我准备做生意了。”

山羊翻了个白眼,问道:“什么生意挣钱,能比得上你的老本行更快?”

“我要做个良民。”

“好吧,我就当你在说实话。”

“做物流生意,国际物流。”

陆宁就把他‘拆借’花小妖三千万美金,跟神通快递合作搞物流的事,简单的说了一遍:“你觉得我这主意怎么样?感兴趣的话,你也可以入股。”

“听起来很吸引人。”

山羊想了想,问道:“我能占多少股?”

“不会超过百分之十,无论你出多少钱,找多少关系。”

陆宁的回答很干脆。

爱财如命的山羊,马上就勃然大怒,张嘴刚要反驳,陆宁又说话了:“而且,无论有多少分红,你都不会得到一毛钱。”

山羊实在无法忍耐,猛地一拍桌子,抬手指着陆宁,气的嘴皮子直哆嗦,都说不出话来了。

陆宁推开他的手,淡淡的说:“所有的分红,每年会打在专门给你孙子开的账户上,以最合适的理由。”

山羊的嘴唇,哆嗦的更厉害了,可还是紧紧抓住陆宁的手,嘎声问道:“一、一言为定!”

陆宁挣开他,强调道:“你听清楚了,最多就是百分之十,你不嫌少?”

“百分之五,我只要百分之五!”

山羊深吸了一口气,说:“从现在开始,包括我的人在内,都算是你的了。”

陆宁眼中的讥讽,慢慢的消散了,真的认真起来,低声问:“身体出现了什么问题?”

“没有!”

山羊立马摇头。

“那你为什么要这样说?”

“为什么?”

山羊看着外面,沉默了很久,才缓缓的说:“如果没有认识你,如果没有听你的话,在明珠创建起最大的孤儿院,我,还有我儿子,可能早就死了,更不会有我孙子——你还记得,你第一次看到我儿子时,他是什么样子的吧?”

陆宁认识山羊七八年了,第一次看到他儿子时,他儿子就像个大烟鬼,要不是住在全世界最好的医院内,他绝对撑不过三天。

山羊所有的收入,都用来给儿子治病,这也是他为什么爱财如命的原因。

尽管他儿子,根本不知道他这个父亲存在。

陆宁当初问山羊,儿子得的是什么病?

山羊告诉陆宁,说他儿子没病。

他儿子那样,是遭到了报应——来自阴间的报应。

盗墓,干的就是损寿、断子绝孙的勾当。

所有盗墓贼都坚信这个说法,尤其是山羊在秦岭某个古墓中,遇到个大粽子(僵尸的说法)后,他远在国外的儿子,很快就像丢了魂那样,一病不起。

却偏偏检查不出任何症状。

很自然的,山羊就以为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了。

对盗墓行业中的某些忌讳,陆宁倒不是很清楚,不过他却给了山羊一个建议:既然你觉得这是来自阴间的报应,那你为什么不行善积德,或许会管用的。

陆宁承认,当初他就是随便这么一说。

可山羊却当真了,马上就回到明珠,用最短的时间,建起了一座孤儿院,并把所有孤儿,当作自己亲生儿子来对待。

可能是巧合,或许冥冥之中真有些神秘,反正自从山羊建起孤儿院后,他儿子一天好过一天,直到上个月,又给他生了个白白胖胖的孙子。

报应。

这就是报应,不过这次却是福报。

人活这一辈子,到底是为了啥?

这个问题的答案,或许有千百种,但最多的肯定是这个:为了孩子。

孩子,是每个人的生命延续。

为了能让生命更可能长时间的延续下去,山羊宁愿付出所有的代价。

可山羊总是有种预感:他可能活不太久了,哪怕是他做再多的善事。

因为在遇到陆宁之前,他做得阴损事太多了。

什么都见识过的山羊,当然不怎么眷恋这个世界,却希望儿孙能永远过上正常人的好日子。

陆宁开玩笑般的承诺,对山羊来说,却是相当重要的。

陆宁听懂了山羊的话,有些抱歉的拍了拍他肩膀:“我刚才就是跟你开玩笑的,像你这样的坏蛋,就该活千年才对……”

山羊打断了他的话:“我不是在开玩笑。”

陆宁没有再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呼!”

就像心里总算是放下块大石头那样,山羊重重吐出一口气,拿起酒瓶子直接吹了起来。

把空酒瓶在桌子上重重顿了下,山羊红着眼睛说:“我觉得,你最好去我的孤儿院多呆几天,那些孩子,真得很可爱——那些纯真的笑脸,绝对能洗掉隐藏在你人性中的那些丑陋!”

“好。”

陆宁一口答应下来,笑着说:“其实我也很喜欢跟孩子呆在一起,跟他们做游戏,抢东西吃——尽管我帅呆了。”

把这张帅呆的脸,用牙齿咬个稀巴烂,就是马军最大的希望。

天已经亮了,他还没睡着。

浑身疼是一方面,主要是因为彻骨的痛恨。

我要杀了他,一定要杀了他!

整个晚上,这个念头都在马军脑海中翻腾着,就像个魔鬼紧紧缠着他。

房门被推开了,一个娇俏的身影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