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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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它是我兄弟

“好了,你去洗澡吧,浑身都散着酸臭气。从今晚开始,就由我来做饭了。”

接过陆宁递过来的身份证,林武站了起来:“厨房在哪儿?”

陆宁抬手指了指东边的屋子,有心想告诉他,自己上个月中旬才洗过澡,可又怕人家鄙视自己,就忍住没说。

他能看得出,别看林武现在落魄到吃霸王餐的地步,穿的也不咋样,不过以前肯定是个娇生惯养的,至于会洗衣服会做饭,可能是跟他性格长相有关吧?

望着林武的背影,陆宁忽然觉得有了一种被算计了的感觉:他这个东家,好像明明该收租客房租的,怎么搞到后来不但减免了房租,还得管林武吃饭呢?

唯一的好处,就是有人替他打理家里,洗衣做饭。

可陆先生本就是那种两个月才洗一次澡的家伙,有必要雇佣一个保姆吗?

还是个事儿挺多的男保姆,竟然撵着他去洗澡。

要不是可怜林武也是父母双亡,大家是同病相怜,陆宁真会把他叫回来,再仔细探讨一下。

掀起背心嗅了嗅,陆宁也没觉得有啥酸臭气,真没必要去洗澡的。

不过就这样干坐着——陆宁又有了一种错觉,那就是林武才是房东,自己只是个客人。

为了不受林武鄙视,陆宁这次洗澡洗的很认真,足足用了五分钟,才穿着短裤光着膀子走了出来。

看了眼还在厨房忙活的林武,陆宁就去了客厅,打开了电视。

平时他是不看电视的,自然没安有线电视啥的,就在屋顶竖了根天线,最多看四五个台,还有一半是带雪花点的。

电视里演的是探索发现,这一期是罗布泊之谜。

1972年7月,美国宇航局发射的地球资源卫星拍摄的照片上,罗布泊竟酷似人的一只耳朵,不但有耳轮、耳孔,甚至还有耳垂。

对于这只地球之耳是如何形成的,到现在都没有一个准确的说法。

古往今来,无数探险者舍生忘死深入其中,不乏悲壮的故事,更为罗布泊披上神秘的面纱,有人称罗布泊地区是亚洲大陆上的魔鬼三角区,古丝绸之路就从中穿过,古往今来很多孤魂野鬼在此游荡,枯骨到处皆是。

东晋高僧法显西行取经路过此地时,曾写到‘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则死,无一全者……’许多人就渴死在距泉水不远的地方,不可思议的事时有发生。

陆宁还是首次这样认真的看电视,尤其是在看到那张酷似大耳朵的照片时,脑海中忽然闪过一抹亮光,身子猛地打了个激灵!

罗布泊的奇怪地形,不正是他经常做梦梦到的那个地方?

“原来,我梦中的地方会是罗布泊。”

陆宁愣愣的望着电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才喃喃的自言自语:“可我为什么会梦到这个地方呢?还有,梦中那个黑衣人又是谁?”

“你还喜欢看新闻啊?”

一个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惊醒了陆宁,接着有饭菜的香气传了过来。

原来,在陆宁发呆时,探索发现早就结束了,现在是晚间新闻时间,林武也做好了饭菜。

“啊,多看新闻好处多,最起码表明咱也是关心国际形势的嘛。”

言不由衷的说着,陆宁吸了下鼻子,看向了案几:“哟,没想到你做饭的手艺不错啊。”

林武做了个四个菜,一个汤。

红烧排骨,蒜薹炒肉,韭菜炒鸡蛋,白糖西红柿,还有一碗紫菜海米汤。

正如陆宁所夸赞的那样,这几个菜是色香味俱全,尤其是那碗汤散发出的香气,更是让人食指大动。

“还行吧,就是材料不全,等明天你给点钱,我再去外面采购。”

林武得意的说:“今天时候不早了,那只老母鸡没有做。”

看到可口的饭菜后,陆宁就把罗布泊给忘到脑后去了,拿起筷子夹了块炒鸡蛋,填进嘴里嚼了几下,赞叹道:“嗯,味道还可以,比我做的要好吃许多——那个啥,给我兄弟做饭了没?”

“你兄弟?”

林武愣住:“在哪儿?”

陆宁抬手,指了指站在门口疯狂摇尾巴的毛驴。

要不是林武在屋里,毛驴早就跑过来一起用餐了。

“切,一条狗子而已,还用得着给它单独做?”

林武嗤笑一声:“等会儿给它点残羹剩饭就行了。”

陆宁没说话,站起身走了出去。

林武有些纳闷,不知道他要去干嘛。

几分钟后陆宁再进来时,手里已经拿了个小盆,放在案几上,端起了排骨——挨个盘子里的菜,他都拨出了三分之一,最后又泡上个馒头,才把小盆放在脚下,对毛驴吹了下口哨。

毛驴马上就跑了过来,开心的大吃起来,夸夸有声。

看到自己静心烹制的菜肴,还没有等人吃,陆宁就先喂狗了,林武洗干净的脸上,就浮上了明显的怒意。

不等他说什么,陆宁就淡淡说道:“你给我记住,这是我兄弟。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它。在我心里,它比你,甚至都比我自己都重要。说直白一点,就是它如果不想在这个家里呆了,那么我也不会回家了。”

林武就算是再傻,也能看出毛驴对陆宁的重要性了。

尤其是看到毛驴脖子后面还有一块明显的伤疤后,他更意识到这里面有故事。

“对不起。”

林武紧紧抿了下嘴角,弯腰对陆宁深鞠了一躬:“是我错了。我保证,以后会单独给它做饭。”

林武知错就改的态度,让陆宁觉得很满意,脸上重新有了笑容:“嗯,正所谓不知者不罪,相信我兄弟是不会怪你的。好了,别愣着了,赶紧吃饭吧。”

“要不要喝酒?”

等林武洗手坐在对面的小马扎上后,陆宁晃了晃酒瓶子。

“以前喝,现在不喝了。”

林武摇了摇头。

“那就算了,开吃。”

陆宁也没给自己倒酒,把瓶子放在一边,抓起个馒头直接大吃了起来。

“你最好是慢点吃,这样对胃不好的。”

林武目光从陆宁的光膀子上飞快扫过,落在了他脸上。

“习惯了。”

陆宁不以为然。

不过,他看到林武小口吃饭很斯文的样子后,费了老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笑话他吃饭也像个娘们:不就是吃个饭嘛,用得着拿捏出这么优雅的姿势?草,怪不得像娘炮。

很快,晚餐结束。

林武很麻利的刷锅洗碗后,才问陆宁:“我以后睡哪个房间?”

拿着牙签剔牙的陆宁,随手指了指西厢房:“那屋子里有张床,不过你得自己收拾一下——我洗过澡了不是?等会儿,我给你找床被褥,先凑合着用,等你以后自己挣钱了,再去买。”

“行。”

林武想了想,才说:“不过以后没有我的许可,你不能去我房间。”

林武提出这个要求很正常,暂且不管他是不是死皮赖脸的要住到陆宁家里来,毕竟每个人都有隐私的。

陆宁自然是满口子答应,再说他也没偷去男人房间的兴趣。

以往陆宁晚饭回家后,就会上床睡觉。

不过今晚多了个还在打扫卫生的林武,他也不好老早上炕,就坐在那儿看电视,又想到了那个大耳朵。

直到晚上九点多,林武才又进了屋子。

他已经把房间收拾好了,还洗了个澡,换上了陆宁给他的一身旧衣服(他穿的那身衣服,需要换洗了),明显有些大,显得他更单薄了。

洗过澡的林武,皮肤看上去要光滑了很多,不过还是有些黑,并且还透着一股子病态的黄,这让陆先生担心他是不是有肝炎。

“被褥给你找出来了,旧了点,凑合用。”

陆宁指了指沙发上的被褥,又说:“今晚有些闷热,有必要穿的这样严实啊,学我这样光着膀子多舒服?反正大家都是男人,我也没别的脏爱好。”

林武没吭声,却卷起了衣袖。

然后陆宁就看到他有些纤细的胳膊上,竟然有一块一块的白,在灯光下很刺眼。

白癜风。

陆宁又开始后悔了,不该把旧衣服借给他穿,话说白癜风会传染的,幸好那衣服值不了几个钱。

好像知道陆宁心里是怎么想的,林武放下衣袖后笑了笑:“放心,你的被褥,衣服,等我挣了钱后会赔你全新的——哦,对了,你先给点钱用,明天我得出去买一些做饭、洗衣用品,顺便捎带着买点我的个人生活用品。”

陆宁翻了个白眼:“唉,我这个房东,绝对是房东史上最善良的一个了。不但不收你房租,还得管吃,管用。”

“以后挣钱了,该还你的,我都会还你。”

林武理直气壮的说:“再说了,我说过我要付出劳动的。”

“其实我不怎么在乎生活环境的。”

陆宁嘴里这样说着,还是拿出了钱包,问:“两百块够不够?”

看着他钱包了的钞票,林武说:“两百块够买什么的?最少一千。”

“草。”

陆宁骂了个脏字时,林武又改口说:“那个啥,给八百也凑合。”

陆宁懒得再跟他说什么,反正千儿八百的他也没看在眼里,点出一千块扔给他,站起身走向卧室:“等会儿别忘了关电视,时间不早了,我得睡觉了。”

“你,不怕我偷你东西?”

林武忽然问。

陆宁头也不回的说:“喜欢什么拿走就好了。除了地皮外,我自己都找不到值钱的东西。”

林武没有留下来看电视,也没有再管盘在沙发上睡觉的毛驴,等陆宁卧室内灯灭了后,也就回到自己屋子里去了。

可能是因为家里多了个人,带来了一些生气,驱走了老宅中那些所谓的阴气,今晚陆宁睡的很香甜,一觉到天明,睁开眼时,就听到院子里有沙沙的扫地声传来。

这种本该单调枯燥的声音,听起来竟然很悦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