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午夜零点还有七分钟,一阵低沉的咳嗽声,从那间黑漆漆的房子里响起。
厢房的房门很快就微微敞开,出现了一双明亮的眼睛,带着满满的担忧。
房门开了,老人缓步走了出来。
他站在天井下,抬头遥望着西北方向的天际,很久都没有动弹。
墨蓝色的夜空中,星光闪烁。
这个时候的京华,空气质量是最好的时候了。
好到站在这栋小院内,能看到西北天际方向的夜空中,一颗流星蓦然穿过大气层,划出一道虚无且又长长的尾痕,耀眼却短暂,很快就消失了。
流星消失的瞬间,老人看上去比大山还要雄伟的身子,忽然踉跄了下。
厢房门板迅速打开,那个气质冷傲的女人,就像一道黑色的幽灵,攸地飘到老人身边,伸手要去搀扶——老人却抬手,接连后退几步后,终于站稳了。
冷傲女人双手抬起,始终保持着要搀扶老人的动作,就像老人差点摔倒时,也总是固执的盯着西北方向的天际那样。
只是,那张本来就很苍老的脸上,几乎在流星划过的瞬间,就再次苍老了至少十年。
那双沉稳的老眼中,散发着浓浓的哀伤,正如他低低的声音,来自空灵的远古洪荒雪原:“四弟,你、你终于走了么?”
冷傲女人身子猛地一颤,霍然抬头看向那边。
那边的天际,早就恢复了正常,群星闪耀。
老人缓缓坐在了藤椅上,再也不说一句话。
可他几乎从不低下过的头,却慢慢垂了下去。
春分午夜零点,西北天际上空,有星陨落。
当这座多达两千多万人口的城市,路上的车流逐渐多起来时,那些本来眨着眼睛、冷漠俯视着人间的群星,逐渐消失在灰色的晨曦中,就像从没有出现过那样。
东边的天际,慢慢泛起了白色的鱼鳞,那抹红色的朝霞,就像女孩子穿的裙边,很迷人,惹人遐思。
随着开始有上班族走上街头,春分次日的晨阳,这才不情不愿露出了它的小脸,红彤彤的很可爱,也染红了熟睡女人中娇媚的脸蛋。
金红色的阳光洒在陆宁眼上时,他睁开眼,看到了枕在他臂弯中的水暗影。
她在熟睡中,长长的眼睫毛垂下,遮住了那双水汪汪的眸子,毛毯滑下,露出大半个白玉凝脂般的身子,修长的左腿带着慵懒,随意搭在陆宁腰间。
陆宁这才看到,在她左脚脚踝上,还戴着一条银色脚链。
细细的白银脚链上,拴着三个比黄豆大不了多少的金色小铃铛。
长腿,白银脚链,金色小铃铛——根本不需再看别处,仅仅这几样,就已经能够让天下所有男人都为之着迷。
陆宁盯着那串脚链看了很久,忍不住的伸出手,屈起中指,在一个小铃铛上,轻轻弹了一下。
叮铃铃——铃铛发出轻微、却清晰悦耳的铃声时,水暗影长长的眼睫毛缠了下。
昨晚喝大了的陆宁,醒来后却能清晰的记得,他昨晚跟这个女人做了什么。
说实在的,他真没想到水水,在炕上能那么缠人,让他哪怕彻底喝大了,眼睛都睁不开,却能尽情发挥出他男人的威力,就像草原上的骑士那样,挥舞着皮鞭策马狂奔,享受征服的欢愉。
甚至在某个瞬间,他都误以为水水,就是叶明媚那个女人。
好像唯有那个女人,才能給他尽情驰骋的无肆。
水暗影,一点不次于她。
就像她曾经说过的那句话:我虽然不像叶明媚那样身怀绝世武器,可也能让你彻底地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
现在他承认,水暗影说得没错。
事实,胜于雄辩。
这个女子,不但有着叶明媚那样的缠人本领,能让他享受到强大男人才能体会到的骄傲,更重要的是——在她穿着大红色的嫁衣,柔柔的喊着官人时,陆宁就觉得她已经走进了自己心中,用她水一般的柔情,极快稀释着小妹的影子。
“醒了?”
陆宁终于恋恋不舍的,把目光从那条脚链上移开,看向了女人那张娇艳的脸。
水暗影低低的嗯了一声,脑袋钻进了他怀着,紧贴在他心口,倾听着他低沉有力的心跳。
迷人的体香,一丝丝的钻进他鼻孔内,使他情不自禁的,又有了那方面的需求反应。
水暗影按住了那只要掀开她身上毛毯的手,梦呓似的说道:“疼。”
陆宁笑了。
很骄傲的样子。
男人能让女人说疼,还能感觉很得意很骄傲,也只能是在那方面了。
骄傲的男人,才不会在女人疼痛时,还会勉强她做什么的。
“你、你笑什么呢?”
当男人很体贴的揪住毛毯,替她把果露在外面的身子都盖住后,水水低声说:“是不是现在很得意,很臭屁,能够把水水姐干的死去活来?”
这个好像水一般的女人哟,哪怕此时心里疼地在滴血,也总是拿捏出一副女流氓的嘴脸,来显摆她苍白的无所谓。
陆宁还没有说啥,就觉得心口一疼——两排尖尖的小牙齿,狠狠咬住了他的皮肤,绝对有鲜血溢了出来。
很明显,陆先生如果再说些让水水难为情的话,那么男人还没有蜕化掉的乳、头,肯定会被咬下来,被蛇儿般的小蛇卷着,吞咽下去。
虽说男人那玩意的确没多大用处,可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陆宁可不想因为调情,就对不起父母。
所以,他只能嘿嘿的笑着,转移了话题:“你的脚链很漂亮,特性感。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戴上过?”
“我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
水暗影的回答,很是有些驴唇不对马嘴。
陆宁却明白了她这句话的意思:这串看上去很精致的脚链,很可能是她母亲给她留下的,之所以以前没有佩戴,现在才出现在脚腕上,肯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就像她昨晚穿的那件大红色嫁衣一样,唯有在新婚之夜,才会给她的男人戴上。
忽然间,陆宁觉得水水姐,其实也很可怜的。
从小就是个没有父母的孤儿,有幸被某人抚养长大后,虽说爬到了绝大多数女人都到不了的高度上,可她内心始终是孤独,彷徨的。
不知道爹妈是谁的孩子,无论她长大后多么的出人头地,可她始终是被遗弃的,内心深处会存在一些到死都擦不掉的阴影。
水暗影也是这样,所以她才刻意让自己,变成当前心狠手辣、翻脸无情的样子——这些让男人害怕的特点,正是她用来保护自己的盔甲。
当盔甲被扒下来时,才会发现她是软弱的,彷徨的,担心会被再次遗弃的。
就像她现在伏在陆宁怀中的样子,很女人的咬破了他,其实是她内心深处最直接的挽留——她,是真的怕,有一天,陆宁会离开她。
她不能不怕,因为这是一场游戏。
嗯,很逼真的游戏。
水暗影不知不觉间,暴露出的软弱,孤独还有可怜,深深刺伤了陆宁。
让他情不自禁的,拥紧了怀中的女人,在她耳边低声说:“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能相信我,我会好好的对你一辈子,那么你就真嫁给我,给我当老婆吧。我不会发誓,说要爱你到天荒地老。可我觉得,我能像所有好男人那样,给你一个最需要的家。让你像所有幸福女人那样,每天都能感觉天蓝水绿。”
水暗影的身子,微微颤了下,却没说话。
陆宁正要再说什么时,却清楚感受到有水滴,在他心脏的位置,缓缓淌过——淌过被她咬破的伤口,涩涩的疼,却能迅速渗进伤口内。
陆宁没撒谎。
他是真想跟水暗影走到一起,像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恩爱的夫妻那样,来呵护这个外表强大、内心柔弱的女人。
水暗影终于说话了,轻轻的笑声中,带着特有的狂放不羁:“陆宁,你说得这番话,是从那本书上看来的?跟我说,我也去拜读一下。嗯,写这些的作者,肯定是大骗子,整天就在琢磨,该怎么哄骗女人了。咯咯,很可惜啊,他没遇到水水姐,要不然,我特么的打碎他满嘴的牙齿。”
满腔的柔情,被水水这番堪比十二级台风的话,给吹了个干干净净。
陆宁非常郁闷,推开她向上窜了下身子,倚在了炕头上,拿过柜子上的香烟。
水暗影接着就缠了上来,好像八爪鱼那样,更加用力的抱着他,却继续说着伤人的话:“小陆,你总是说我太入戏了,其实真正入戏的,是你自己。你知道吗?哪怕你在让我在天上飞时,我都在提醒自己,我们只是在演戏。”
顿了顿,她才继续说:“有时候,我跟你现在一样,也真动情。可我知道,现实在残酷的,当这出戏谢幕后,我们只是有着各自生活的演员。或许,我们可以一直演下去,但我们永远都不会有现实中……”
“别特么的说了。”
陆宁语气烦躁的,打断她的话:“既然你只愿意玩,那就玩好了,反正大家都闲的没事干!”
陆宁真烦了。
水暗影不敢再说什么,只是慢慢坐起来,裹着毛毯下地,赤脚走向了洗浴间。
每走一步,脚上的金铃,就会发出清脆的叮铃铃声。
那么悦耳的铃声,听在陆宁耳朵里,却是世界上最烦人的噪音,没好气的说:“能不能把你那个破铃铛摘下来,好像有条狗在走动那样!”
水暗影霍然转身,双眸中满是伤心的冰冷,恶狠狠的盯着他。
不知道为啥,陆宁有些怕她的目光,对视片刻后,就轻哼一声低下了头。
“陆宁,你给我记住。这样的话,我只说一遍。”
水暗影缓缓的说:“哪怕我真是一条卑贱的母狗,可我戴上这串银铃后,就不会再摘下来。谁敢再让我摘下来,我就杀谁的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