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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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章 午夜中的枪声

电视中的长城,犹如一条蜿蜒在崇山峻岭中的巨龙,处处透着雄伟大气,还有让人情不自禁会肃穆的萧杀之气。

不过很少有人知道,电视中的长城,只是万里长城区区几十公里开发过的——这段长城,只起到明信片的作用罢了。

其实,仅仅在京华境内的长城,就有629公里,但其中的600公里,却是自然状态中的‘野长城’。

尤其是‘箭扣长城’,那残破、古旧、朴拙的砖石绵延于崇山峻岭之中,荒凉不事雕琢的自然美,更能令人感受长城金戈铁马的千年不屈风骨。

水暗影所说的武山,就是箭扣长城所在之处。

这是个热衷旅游的年代,也不缺少传说。

相传多年前,在一个弯月如钩的午夜,几个迷路的驴友登上了箭扣长城,正当他们为眼前这段残破荒凉的长城而震惊时,却看到很远处的城外,忽然出现一片火把。

成千上万,身穿古代关外服装的汉子,高举着弯刀,扛着云梯呼呵着冲杀过来的同时,粗壮的抛石机,把磨盘大小的石头,连绵不断的砸向城墙。

然后,他们又看到长城上忽然也腾起一片火把组成的长龙,无数身穿红色鸳鸯袄的大明士卒,手持弓箭,长枪,趴在城墙上,与那些顺着云梯攀登上来的侵略者,浴血奋战——不断有士卒摔下长城,尸体几乎把下面山谷填了半截。

驴友们惊呆了,不知道是谁率先扭头就跑。

天明后,四个驴友有两个失踪。

当地警方接到报警后,派出了大批警力,去搜寻失踪驴友。

历时七十二小时后,除了找到他们的随身携带物品外,人却就像凭空蒸发了那样——有参与搜救的人暗中说,那俩人已经被古战场卷回到了明朝。

说直白点呢就是,他们穿越了——就因为在错误的时间,来到了错误的地点,恰逢一场错误的战争,被血光组成的时光隧道给卷到了明朝。

明朝,虽说是个让人向往的铮铮时代,可以弯弓西北射天狼,纵马举刀踏平胡虏……但毫无疑问,没有哪个现代人喜欢去那个时代生活。

所以从那之后,别说是在半夜了,就是大白天的,也没谁跑来箭扣长城,凭吊古人了。

陆宁就坐在箭扣长城的某个烽火台上,遥望着西北方向,倾听着脚下‘枫涛’阵阵,真希望能亲眼看到传说中那热血沸腾的场面(他在查阅武山这段长城的资料时,看到了这个传说,也是众多传说中的一个),哪怕是被穿越也值得。

甚至,他都盼着被穿越:数百年前的大明,貌似不会再有宋楚词了。

水暗影没有说错,武山下面确实有着普通人无法想象,更无法察觉出来的秘密。

陆宁能看到,更知道就在此时,他已经被至少十一个黑洞洞的枪口锁定。

武山,作为华夏某些最高机密档案资料所在地,其防御能力,那绝对是变态的。

陆宁觉得,就算他能顺利潜进武山地下档案室,也得经过至少两百个小时的暗中观察、研究后,才能做出精密的潜入计划。

很明显,他是昨晚才听水暗影说过的,要想马上潜入绝顶机密所在,无异于痴人说梦,哪怕是盗圣,也休想做到。

明知道在短时间内,压根无法潜入那地方,他还是来了。

并且坐在这处最高的烽火台上,一坐就是两个半小时。

如钩的弯月,已经开始西斜,夜色更静。

就像他的人,仿佛跟恒古夜色、残破长城融为一体,不是单独的存在。

他来,不是为了潜入某个地方,而是在等人。

陆宁相信,肯定会有人来——因为水暗影知道他会来。

有这样一个笑话:某小姐得了花柳病,回到村里后才过了半个月,全村人都得了花柳病——只要水暗影知道他要来,那么就代表着某些人也会来。

啪嗒一声轻响,陆宁点上了一颗香烟。

枯坐已经很久了,连个鬼影子也没来他身边,确是有些孤独:男人独自对月遥想当年时,怎么可能不吸烟呢?

一条黑影,终于出现了。

全身黑衣,脑袋上也戴着一个黑色头套,就像一个幽灵那样,从长城的残垣断壁中冒出,仿佛被夜风一吹,就轻飘飘的飘了出去。

这个人的身材很高,足有一米九,更是虎背熊腰的,本该是笨拙的狗熊那样,却偏偏在向前疾奔时,比狸猫还要灵敏。

当一棵从城墙上斜伸出来的枫树,挡在前面后,黑影身形一晃,贴在了树干上,迅疾回头看去的同时,右手的枪口也对准了那边。

他在向前疾奔时,总是有种背后有人盯着他的错觉。

这种错觉,让他很不舒服,这才决定藏在最隐蔽的地方,静候那个错觉中的跟踪者出现——只要有可疑物体出现,他才不管来者是人,还是鬼,都会扣下扳机。

风在吹,吹动他后背贴着的那棵枫树,嫩叶发出飒飒的轻微声。

他等了足有十分钟,都没有看到任何的可疑物。

低低的骂了声什么,黑影右手中的手枪,潇洒的转了个花,正要转身借着这棵枫树,爬上城墙时,却蓦然觉得左边心口剧痛。

本能的低头——惨白而清冷的月光下,他看到了一截刀刃。

带血的刀刃,从他后心背后刺进,自前心出来。

啪嗒一声轻响,黑影手中的手枪跌落在地上。

他艰难的回头。

背后依旧没人,只有从长城断壁中长出的那棵枫树。

只是,本该为他提供背后安全的枫树,怎么可能会拿把刀子,一下子就给了他个透心凉?

黑影双眼中,全是不甘的缓缓瘫倒在地上时,才惊讶的发现:枫树活了。

枫树还能说话,是他苦练好久的汉语,淡淡的说:“四号目标已经被解决。”

听到这句话后,生命即将消失的黑影,攸地腾起无比的惊惧:原来,我们这些人的一举一动,都在华夏人的严密监控之中。

他猛地张大嘴巴,想纵声高喊,奢望在生命消失之前,向同伴示警,让他们立即撤退,用最快的速度!

他没有喊,因为他瘫倒在地上时,摸到了那把打开保险的手枪。

最后一丝力气,扣下了扳机。

当他的生命,彻底消失在恒古的黑暗中时,最后一次,听到了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中的声音:砰!

砰——清脆的枪声,就像一块大石头,狠狠砸在平静的湖面上,发出悠扬却又刺耳的回响声,附近无数的野鸟在瞬间受惊,纷纷嘎嘎怪叫着,扑楞着翅膀,从鸟巢中腾空而起。

砰,砰砰!

鸟儿们刚腾空,脚下东南西三个方向,就分别有枪声响起。

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就蔓延成了一片,丝毫不顾鸟儿们的大骂:尼玛,半夜瞎折腾个鸟呢?

最多也就是半分钟,最后一声枪声,也被夜风吹散在了荒山野岭中。

枪战的时间不长,却足够惊动箭扣长城最近的派出所值班人员。

箭扣长城下,有着一般人不能靠近的绝密,这对派出所的值班人员来说,才不是啥了不起的秘密——所有在这边上班的民警,都是由特殊部门精挑细选过来的。

马上,派出所就做出了最快反应,警用摩托(有些道路,是不适合开车的)就呼啸着,狂风般的刮出了大门,向黑夜中疾驰。

所有警力,都在瞬间启动,值班的接线员,也抓起那部代表着红色紧急情况的固话,通知所有不在岗警员,立即归队,听候调遣!

小宗就是那边派出所的警员,这时候正坐在北郊英皇迪厅的吧台上,跟一个极品美女眉目传情的对饮。

小宗发誓,他长这么大了,还是第一次看到水水这么美的女人。

暂且别说水水(这个女人自称水水)那火爆到爆的身材,靓到让人眼瞎的盘子(脸蛋),吹弹可破的皮肤,单说那双总是有春波流动的眼眸,只需轻轻一转,就能把男人的魂儿给勾走的。

小宗真的很纳闷:依着水水这种极品美女,就算整天屁事都不干,但只需在街头上晃悠两圈,就会有无数亿万富翁,哭着喊着的来包她当奶奶——还用得着跑来迪厅,对每一个来搭讪的男人抛媚眼?

唉,真是暴殄天物啊。

把衬衣扣子敞开,只露出一副疙瘩肉,就把几个黄毛头发小混混给吓跑的小宗,觉得他有义务,更有责任来保护水水,别被人渣给糟蹋了。

当然了,水水如果非得跟小宗发生一段终生难忘的感情,他是绝不会拒绝,更不会以为这是在糟蹋她。

再怎么说,小宗也是正派人,要不是朋友过生日提议来这儿疯玩,这种地方他是很少来的。

“小帅哥,以前你是当兵的呀?”

坐在高脚椅上,身穿黑色紧身皮衣,左手端着一杯冰与火的水水,吃吃娇笑着媚眼如丝,右手纤长的食指,轻轻在他衬衣下的心口,戳了一下。

麻酥酥的。

“昂,在部队干过几年——哦,稍等,接个电话。”

手机急促震动后,小宗放下酒杯,拿出来只看一眼来电显示,就赶紧接通,右手食指堵住右耳朵眼(旁边舞池内,正在狂嗨),手机放在左耳边,低头大声说道:“我是宗——什么?有人夜闯武山——好,我马上回去,是!”

“对不起,水水,我还有事,得先走一步,再见!”

接到紧急归队的紧急任务后,就算小宗一万个不愿意离开水水(他能预感到,能跟水美女发生点啥),可还是快速道歉后,不等她说什么,就跳下高脚椅,连招呼都来不及跟朋友打,冲出了迪厅。

小宗跑到他那辆别克车前,打开车门刚要跳上去,一只手却拽住了他的胳膊。

“谁?”

小宗低喝声中,猛地转身,双目中的精光,攸然散去。

抓住他胳膊的,竟然是那个美的不行的水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