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今天下班回家时,才是傍晚六点多一点,天还没有黑。
等他斜斜的倚在炕头上,点上一颗烟时,已经是八点半多了,肚子里咕噜噜的叫了起来,有些饿。
男人在做那种事儿时,总是要耗费太多的体力。
他想吃饭,陈婉约却说:“我给你跳支舞呢?”
看着只穿着一件白色衬衣的女人,黑色长发披肩,星眸半转的样子实在妩媚,陆宁当然不会傻到拒绝她的好意,说自己现在其实很饿,只想吃饭,才不想看她跳啥劳什子舞。
只能微笑着点头:“好呀,想给我跳啥舞?”
“这些天,总是听你吹《卡秋莎》的口哨,那就给你跳俄罗斯舞蹈吧。”
陈婉约想了想,才说。
“好,那你赶紧的,我准备好两只手呱唧——那个啥,还要伴奏不?”
“你会玩乐器?”
“你会跳俄罗斯舞蹈,我就会玩乐器。”
“可我没发现家里有什么乐器呀,连口琴都没有一支。”
“真正的乐器,来自大自然,你出门抬头向右看去,就看到了。”
看到陈婉约趿拉着他的拖鞋转身就向门外走,陆宁连忙说:“你就这样出去?”
“咯咯,除了你之外,还能有谁看到我呢?”
陈婉约咯咯一笑,双手往下拽了下白衬衣,脚步轻盈的走了出去。
不得不说,美女只穿着男人白衬衣的样子,确实迷人,显得腿子格外长,虽说重点都被衣襟遮住了,却能平添一股子心动的魅力。
陈婉约走出正屋门口,按照陆宁所说的向右看去——在看到墙边那棵小柳树后,笑了。
这棵小柳树,可不是陆宁故意栽上的,完全是自个儿长出来的,还没有陈婉约个头高,但生机勃勃,柳枝无风自动,柳叶就像一把把小尖刀,在月光下忽闪忽闪的。
今晚的月亮很圆,月光很亮。
陈婉约走进来时,顺手关上了卧室内的照明,银色的月光,立即从窗外洒了进来,铺在递上就像下了一层白霜。
白色的月光,白色的衬衣,白色的修长腿子下面,却是一双大红色的绣花鞋。
自从知道某些事后,陆宁就对红色绣花鞋特别反感,尤其是鞋面上绣有彼岸花的,在银色月光下看上去是黑红色的,就像来自遥远地下的某口铜棺内。
陈婉约静静的站在炕前。
灯灭了后,又是背着月光的缘故,所以陆宁看不清她的样子,只能感觉到她的眸光在闪动,左手慢慢抬起,右手后伸,屈起左膝低下头,黑色秀发瀑布般的垂了下来时,就像一个黑夜幽灵。
就仿佛,她跟那双绣花鞋一样,都是来自南方那片群山的那个古墓中(宋天问送来的那双鞋子,就是从那边出土的)。
看着保持着这个动作久久不动的陈婉约,陆宁心中轻轻叹了口气,把柳叶放在嘴上,稍稍试了一下音后,悠扬的俄罗斯音乐旋律,悠悠响起。
随着《卡秋莎》的旋律响起,陈婉约动了,就像要展翅欲飞的天鹅那样,双手高举过头顶,伸长修长的脖子,左腿极快的抬起,跟肩膀平行时,开始缓缓下落,同时身子半拧,动作攸地再次快了起来。
幽灵。
是的,此时的陈婉约,就像一个黑夜幽灵,在月光下,笛声中翩翩起舞。
陆宁的柳叶吹的很好,堪称专业,这也是他跟山羊学到的本领。
有时候,陆宁真搞不懂,那个外表好像老刘一样猥琐的老家伙,除了是专业盗墓贼外,咋就懂得那么多东西,说他是鸡鸣狗盗之徒,也不夸张。
(鸡鸣狗盗这个成语,在很多人看来属于贬义词的,实际上它的出处却相当有来头,跟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孟尝君有关,有兴趣者可以问度娘,很有趣的故事,在这儿就不多啰嗦了。)
白银月光,极品美人,笛声悠扬——陆宁看着那个舞动的幽灵,脑海中却浮上了另外一个人的影子:卡秋莎,那个曾经一再让他承诺,要跟她相依为命的俄罗斯女孩。
她现在咋样了,差不多应该过上正常人的日子了吧?
陆宁心里想起卡秋莎后,就仿佛眼前的陈婉约变成了她,笛声中多了明显的柔情(其实是呵护之意),旋律越加的缓慢,悠扬,却始终围绕着一个站在峭壁前,低头看向河内轻纱,思念远方战士的年轻姑娘旋转。
一曲终了,陈婉约慢慢放下抬起的右脚,缓步走到炕前,顺势跪在了递上,双肘搁在炕沿上,眼眸忽闪的望着陆宁。
“看啥呢,不认识我了?”
陆宁无声的笑了下,伸手拢起遮在她脸上的黑丝,慢慢放在她的脑后。
“你心里,在想一个人。”
陈婉约轻声说:“那是一个年轻的姑娘。我能听得出,你很想念她。”
“是,我是在想一个女孩儿,可我只是把她当、当侄女,嗯,就是侄女。”
确定自己的确把卡秋莎定位侄女,无比恰当后,陆宁特意重复了一遍:“不过,我现在不知道她咋样了,甚至不知道她是死是活——你呢?刚才在跳舞时,不也是在想一个人,想宋天问了吧?”
“我想到他对我很呵护的那几年,想他那晚临走时,跟我说过的那句话。”
同样,陈婉约也没否认。
陆宁从梨花山回来的那个晚上,宋天问来过了,给她送来了这双绣花鞋,并在临走前告诉她说:希望下辈子还能娶她当老婆,到时候一定会好好的爱她,呵护她。
就像陆宁吹起柳叶笛想到卡秋莎那样,陈婉约在跳舞时,却把他当做了宋天问。
相同的是,两个人看着对方,都想到了别人。
不同的是,陆宁想到卡秋莎后,只是把她看做侄女,为她担心,而陈婉约则是希望真的有来生,能够跟宋天问好好活一次。
这段日子里,他们过着夫妻才能过的生活,表面上无比的恩爱。
可实际上呢,他们却有各自的天地,谁都不曾把对方,当做自己生命中的爱人。
不得不说,这对男女的关系很复杂,甚至畸形,偏偏他们就凑到了一起,过着比大多数夫妻都恩爱的生活。
陆宁看着黑夜中,应该有水雾浮上双眸的女人,沉默很久后才说:“我知道,他为啥要给你送这双绣花鞋来。”
“你从没问过我,我也没说过,你也知道?”
陈婉约抬起头,看着陆宁。
“我不想问,就像你不愿意说那样,我们都无比讨厌这种鞋子。因为我们的人生,都是因为这么一双鞋子而改变。”
陆宁拿着那片柳叶,贴在了陈婉约的额头上,笑着说:“可无论咋样,我们都逃避不了这个现实——宋天问给你送这双鞋子来,就是要告诉你,他已经活不了太久了。”
“你判断的没错。”
陈婉约慢慢伏在陆宁的腿上,幽幽叹了口气:“唉,也正是他送来这双鞋后,我才知道当初,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就算我们发生关系,除了害了我之外,对你却起不到太大的作用的原因了。”
“他想你,跟他一起死。”
陆宁淡淡的说。
“是啊,他就是这个意思。”
陈婉约笑了下,说:“不过,我不会怪他,反而感激他。”
陆宁问:“你感激他,那是因为知道曾经真爱过你的丈夫,要约你去那个世界,重新开始你们的生活吧?”
陈婉约淡淡的说:“其实,我唯有跟他在一起,我才会感到心静。所以,无论他要我做什么,我都不会追问原因。我知道,他是真在意我的。”
“有机会的话,你把这双鞋子交给宋楚词吧。虽然这是一双假的,但对宋楚词或许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陆宁说到这儿时,就听窗外的院门被人拍响。
“谁会来?”
陈婉约霍然回头看去。
“看看就知道了。”
几分钟后,穿着短裤背心的陆宁,看到了在拍门时也不时回头看的秦大川。
就像所有在家安分陪老婆的丈夫那样,对秦大川这个打搅二人世界的不速之客,陆宁没多少好感,语气生硬的问:“有事?”
“有事,有事,当然有事,都说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嗨,能不能先让哥们进去,进去后再说?”
秦大川嘴上征求着陆宁的意见,不等他答应却挤了进来。
看在秦小冰的份上,陆宁没有一把推他出去。
秦大川进来后,接着转身关上了院门,又插上门插,仿佛不这样,随时就会有恶狗闯进来那样。
陆宁皱眉:“咋,招惹仇家追杀了?”
“一言难尽。”
秦大川贴在门板上,长长松了口气:“哥们,先喝口水,渴死了……要是有啤酒更好了。”
说着,秦大川就向屋子那边走去。
却被陆宁一把揪住了肩膀。
他回头问:“怎么,哥们驾临你家了,都不来瓶啤酒招待?”
“坐那边吧,屋子里有人,不方便。”
陆宁抬手指了指石桌那边。
“哈,是商御——不可能吧?”
话刚出口,秦大川就意识到了什么,赶紧走向石桌那边:“成,就坐在外面吧,对月饮酒,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那个啥,有吃的没有?馒头咸菜也行,饿死了。”
看着一点也不见外的秦大川,陆宁有些无语。
不过还是看在秦小冰的面子上,他也没说啥,打开院子里的灯,去了厨房。
陆宁还没有回家时,陈婉约就已经做好饭了:白米干饭,小鸡炖蘑菇。
“哇噻,先皇级待遇啊。”
陆宁刚把这些东西放在石桌上,秦大川就迫不及待的,好像死了八十年的先皇复活,用筷子捞起一根鸡腿,就放在嘴里大吃起来。
“咋,输干净了?”
看到这家伙好像饿死鬼投胎那样,早就饿了的陆宁真担心他会吃干净,连忙也捞起一根鸡腿,问出这五个字时,鸡腿就只剩下一根骨头了。
论起吃东西的速度,陆先生能甩秦大川十七八条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