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集团的名字很大气,规模可不是神通快递能比得了的。
不过成天集团老总万成天,长相却有些对不起这个名字,受他剥削的员工,都在背后说他是神仙转世:有着一张鬼斧神工的脸,天蓬元帅的身躯,更有佛祖的脑袋(秃头)。
可人家有钱。
尤其在他事业最辉煌时,老婆得病死了——升官发财死老婆,不是每一个成功男人心中的梦想吗?
万成天不是官员,他只在意有更多的钱,老婆死了后不着急续弦。
理由很简单:只有白瓷才会迫不及待的找个女人结婚呢,反正有花不完的钱,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再说了,就算是万总想找个女人结婚,也要找那些最优秀的。
至于那些被万千粉丝狂捧的歌星、影星模特啥的,万总才不会迎娶:太脏。
要追,就追宋楚词这样的。
年轻漂亮,有气质,身子干净——最重要的,还是因为她是神通快递未来的大老板。
如果能够迎娶宋楚词为妻,万总以后的发展前途那绝对是不可限量的,要是运气再好一些的话,完全可以把成天集团发展为国际财阀嘛。
不得不说,这个人真是一种奇怪的生物,尤其是万总这些成功者,所谓心有天高,就敢翱翔——就在三个月之前,万总无视那些低俗的世俗目光,在某个正式场合,正式追求宋楚词。
只是结果有些不尽人意,说他被宋楚词给婉拒了是官方话,很多人都知道宋大小姐当时就把红酒泼在了他那张胖脸上,赏给了他一句话: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一只好癞蛤蟆。
遭到宋楚词带有侮辱性的拒绝后,万总并没有丧气,更没有生气,反而几次在公众场合跟人宣称:总有一天,他要把唐王地区这多商业之花,摘在手中。
可能是老天爷被万总的诚意给打动了,今天就把机会给了他。
而且,还是宋楚词主动‘送货上门’,就在成天集团的总裁办公室内。
打量着穿着一身白色OL套裙,黑丝、红色细高跟皮鞋,浑身散发着冷艳气质的宋楚词,万总有些艰难的咽了口吐沫,笑道:“楚词,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看了眼站在沙发旁边好像保镖那样的陆宁,宋楚词放下手中的咖啡杯,淡淡的说:“万总,您觉得我像是在跟您开玩笑吗?只要您能答应我的条件,一年后的今天,我就是您的妻子了。”
宋楚词的条件很简单:万总只需入股神通快递,成为大股东,一切都OK了。
反正万总有的是钱,拿出个三五千万来入股,不但能控股很有发展前途的神通快递,还能得到宋楚词这样一个青春美少女。
更主要的则是,无论他花多少钱,等跟宋楚词成婚后,花出去的钱都会回来,还外送一个神通快递。
美女,金钱,只需他点一点他的尊头,再等上三百六十五天,就全部属于他了。
这可是比做梦买彩票中了一个亿,还要让人怦然心动。
哪怕是傻瓜,只要能拿出宋楚词维系公司运转的资金,就能搞定,没有一丝的技术含量。
万总,却宁愿当傻瓜。
看着眼前这位足可以当自己女儿的美少女,万总再次吞了口口水,才苦笑着说:“楚词,你说的条件很诱人——就算没有这些条件,仅仅是能娶到你做妻子,无论付出多高的代价,我也会答应的。”
宋楚词没说话,陆宁却发现她眉宇间,明显升起了失望的神色。
“可是现在。”
万总摇了摇头:“我无能为力啊。”
宋楚词问:“万总手头很紧?”
“是啊,这不刚跟国外一家大型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年后就要正式合作了,哪儿都得要钱。”
万总先倒了下苦水后,就看向了陆宁:“这位先生是?”
宋楚词回答:“这是我的助理,陆宁。”
“哦,原来是陆助理。”
万总问:“能不能先请陆助理出去一趟,我有话要单独跟楚词说。”
陆宁还没有说什么,宋楚词就低声说道:“你先出去吧。”
陆宁倒是无可无不可的,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带上房门后倚在墙上,随手点上了一颗香烟。
他知道宋楚词为什么要送货上门,看来她父亲卷走的钱,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公司运营:任何的公司,只要资金链一出现问题,就会有破产的危险。
陆宁更理解宋楚词为什么急于向人推销自己:她想趁着别人还不知道某些事时,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
或者干脆说,临死前找个人垫背。
说实在的,宋楚词这样做有些不地道。
不过陆宁才不打算管,因为他看万总也很不地道,能够坑这样的,好像也能被人接受。
只是,万总会如宋楚词所愿吗?
别说是他这种在社会上拼搏数十年的老油子了,就算是新手也能从宋楚词的迫不可待中,猜出神通快递当前的困境,从而借机勒索。
刚才万总一脸难色,丝毫没表露出对宋楚词的热切,可陆宁能从他苦笑时眼里泛起的得意中,就能猜出他要做什么了。
唉,说起来,还真是哥们害了宋脑残。
貌似这个万总,比起丁大走狗来说还不如。
陆宁胡思乱想着心里叹了口气时,就听到房间内传出杯子摔碎声、女孩子嘎然而止的尖叫,以及耳光声。
砰的一声,陆宁抬脚就踹开了房门。
装修豪华的办公室内,万总已经把宋楚词按在了沙发上,一手捂着她的嘴巴,一手采着她头发,满脸淫笑狰狞的骂道:“臭表杂,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摊上什么事——谁?特么的,谁让你进来的?给我滚出去!”
好吧,既然万总提到了滚,那么陆宁就满足他的愿望。
他以为自己是秃头,别人无法采住他头发,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人胖了后,拧住他满脸的肥肉摔出去的感觉,要远比采头发更爽。
砰的一声,万总重达二百多斤的庞大身躯,就像破麻袋那样的飞了出去,重重砸在了办公桌上,又滚在了地上,疼的他长声惨呼,还没有忘记桌面下的警铃。
嘴角已经有血丝的宋楚词,脸蛋上也有几道清晰的指印,衣衫不整,慌忙爬起来,用手捂住了被扯开的衣襟。
陆宁出去后,万总就坐在了宋楚词身边,试着要动手动脚。
宋楚词当然会拒绝。
早就打听到宋楚词摊上事,宋天问已经携款潜逃的万总,这时候要是再像他以往所说的那样,全力以赴的帮她,那么他就是沙比了。
万总当然不是沙比,要不然也不会趁此机会,嘴里答应着,却要直接玩霸王硬上弓了——他觉得,宋楚词应该从了他。
毕竟,他差不多是她唯一的希望了。
只要半推半就的从了他,达到目的的万总,唯有脑子被驴踢了,才会帮她:当前,可是占便宜不用付出的绝佳机会。
万总没想到,宋楚词都落魄到这种地步了,还特么的把自己当个人物,非得让他先投资,再成就好事。
宋楚词想当然的拒绝,惹恼了万总,这才狠狠一耳光抽了过去。
对付这种自以为是的年轻女孩,有时候暴力才是最管用的。
这不,一个耳光,就把宋楚词抽了个半死,浑身无力了,接下来想怎么着还不行?
相信,某位贵人决不会因为万总对宋楚词用强,就迁怒他的,说不定还会很欣赏他的做法。
可是让万总很不爽的是,就在他刚要撕开宋楚词衣服时,她那个看起来很像斯文败类的助理,竟然冲了进来。
特么的,一个小助理也敢破坏老子好事,我非得——非得把陆宁怎么着,万总还没有想到呢,身子就飞了起来。
摔得他那叫一个疼啊。
万总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在摁了警铃时,就决定:不让保安把这个姓陆的打个终身残废,誓不罢休!
保安还没来,那个家伙竟然又疯狗般的扑了上来。
草,不该把万总摔出去后,姓陆的拽着宋楚词转身就破门而出吗?
最起码,电视里就是这样演的,毕竟这可是在万总的地盘上。
啪,啪,啪!
陆宁到今天才发现,要想在抽人耳光中获得爽感,还是万总这种胖脸最合适。
嗯,当然了,像宋楚词那种雪白粉嫩的小脸,抽起来也肯定很爽。
不过看在这丫头当前很悲惨的样子上,陆宁肯定不忍心,哪怕是她曾经把他给推到在河里过,万总从来都没有招惹过他。
“卧槽——”
万总暴怒,很想愤而还击,只是陆宁的耳光就想狂风暴雨般的袭来,开始时他还能骂出两个字,哎哟两声,最后却一个字也喊不出来了,眼睛翻白,满嘴是血,吐在地上的牙齿看起来很鲜艳,就像一个个花骨朵那样。
抽人耳光看起来简单,其实也是门技术活。
有几个人能做到陆助理这样,一只手扇万总耳光,就能维系他坐在那儿摔不倒,另外一种是还能把办公室内的监控优盘取下来?
“万总!”
就在陆宁越扇越上瘾时,成天集团的保安们终于拍马赶到。
保安队长大吼一声,高举着警棍就扑了上来,对着陆宁后背就狠狠砸了下去。
只是他的警棍刚落下,却用比扑过来时更快的速度倒飞了出去。
一脚踹飞保安队长后,陆宁接着转身,就像虎入羊群般,让那些保安哭爹喊娘,躺了一地。
“收工。”
陆宁打了个帅气的响指,对宋楚词伸出了右手:“宋总,咱们是不是该走了?”
尽管早就见识过陆宁打架的本领,可宋楚词这次还是看傻了,下意识的伸出了手。
陆宁挽住了她的胳膊,就像王子挽着公主那样,迈着优雅的步伐,款款走出了办公室。
“陆宁,会、会不会出事?”
来到电梯门口后,宋楚词才清醒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