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没!你没说错,跟现实发生的一模一样,所以我才以为你恢复了记忆。”
卡秋莎慌忙摇头,又极快的点头时,内心深处的惧意,却更加强烈:如果有一天,他忽然恢复了记忆,会不会因为我撒谎骗他,就生气不要我了?
看出她神色很不对劲后,陆宁也没多想,只是问:“那你知道,我离开南韩后,又去了哪儿?”
就像陆宁当初欺骗秦小冰那样,一旦撒谎,就得用更多的谎言,来圆谎。
幸亏现在卡秋莎最近总是看书,所以才能找到合理的谎话来圆谎:“我满世界的找你,找了你整整三年,最后才知道你在离开南韩后,跑去法国外籍军团,当了一名职业佣兵。你还能记起职业佣兵吗?”
“这个我倒是记得。法国的外籍军团,可是世界上最有名的职业佣兵了。”
陆宁想了想,低头看向了旁边那把长刀,才说:“看来,我在当佣兵的那几年内,肯定学到了很多东西,变厉害了。”
“你本来就很厉害的,现在只是更厉害而已,要不然当初你也不敢冒死跳海救我了啦。”
卡秋莎咯咯娇笑了一声时,最后一丝因欺骗而产生的惶恐,愧疚,都烟消云散了。
只有更加坚决的信心:以后,绝不能让他随意接触那些打打杀杀的底层人,任何陌生人,都别想轻易接近他。
我必须得像爷爷改造我那样,去改造他,让他变成一个彻底地绅士——不,是变成国王,西伯集团的国王,和他的王后生儿育女,快乐幸福到白头。
当某个人一旦为欺骗找到了合适理由,那么接下来无论再撒多大的谎,都不会再有丝毫的心理负担。
尤其是关系到真挚的爱情时。
其实,真正的爱情,不就是由谎言铸成的吗?
比方,深爱着妻子的你,在她指着一个比她漂亮一百倍的女人问你,她们俩人谁更漂亮一些时,你肯定会不屑的撇着嘴说:她能有你一半的漂亮,就已经是她的造化了。
当太阳慢慢沉下西边的海水中后,呈现出墨蓝色的夜空内,有无数璀璨的星星,在天上不停的眨着眼睛,轻风也变得亮了起来。
只穿着一身白纱长裙的卡秋莎,感到有些冷,却又舍不得离开陆宁的怀抱,只是蜷缩了下身子,又往他怀里钻了下。
“回屋?”
回头看了眼已经亮起灯光,有好多身穿统一制服的漂亮女孩子忙碌的别墅内,陆宁轻声问道。
“不想。只想就这样一辈子被你抱在怀中,再也不分离。”
卡秋莎摇了摇头,说出了她的真心话。
“你找了我那么多年,才好不容易找到我,我是不会再离开你的了。”
陆宁把她从自己怀里推开,一双眼睛在星空下,看上去比星星还要亮,甚至有微弱的荧光闪烁。
“你、你的眼睛怎么了?”
看着他的眼睛,卡秋莎愣住了。
“没怎么。”
陆宁抬手,揉了揉眼睛,又眨巴了几下,才不解的问道:“咋,我的眼睛有问题?”
“没什么。”
卡秋莎摇了摇头,指着那把刀岔开了话题,低声说:“陆宁,我不想你以后再碰到它——它,可能只会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带来危险。”
任何酷爱耍刀弄枪的人,遭遇危险的可能性,要比一般人高很多倍:就会觉得自己有两下子,不惹点事出来,仿佛这辈子就白活了那样。
“好啊,既然你不喜欢它,那么就把它扔掉好了。”
陆宁说着,抄起那把长刀,抬手就扔了出去。
刀在星空下飞行时,脱离了刀鞘。
森寒的冷芒一闪而逝后,长刀已经被扔在了十数米外的地上。
陆宁醒来后拿起这把刀时,就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多年未见的老朋友见面亲热的握手:无论分离多久,那种感觉都不会失去。
可现在就因为卡秋莎说不喜欢他再碰这把刀,他就毫不犹豫的把刀抛弃了。
一把刀而已——无论这把刀能给他带来何种的感觉,都比不上女孩儿对他的痴情。
真正有责任的男人,无论何时都得做出正确的选择。
卡秋莎盯着远处那把长刀,嘴唇动了好几下,欲言又止。
陆宁问:“咋了?”
“没什么,就是觉得——扔了也好,就代表着你彻底跟以前那种不安定的生活,说再见了。以后,你就是我的国王,永远都是。”
卡秋莎再回过头来看着陆宁时的双眸中,满满的都是幸福。
“那这个呢,也扔掉吧。”
陆宁抬起了右手时,两个小银铃发出了轻微的铃铃声响。
为了痴情的女孩子,他都把最男人的长刀毫不犹豫的抛弃,更何况这个只适合女孩子佩戴的小脚链?
“不、不,脚链你不能扔。”
卡秋莎摇了摇头。
“为啥?”
陆宁有些不解,看着脚链皱眉说:“这脚链,对我有特殊的意义?”
“我也不知道。”
卡秋莎犹豫了下,才说:“或许,他是你的某个亲人,给你留下的。我早就找人仔细看过它了,他们告诉我说,这个脚链你已经佩戴了至少二十年了。我只是帮你清洗了一下,连红绳都是原来的那根呢。”
这次,卡秋莎倒是没撒谎。
陆宁昏睡不醒装死时,她确实找相关方面的权威人士,研究过他身边的长刀,脚链。
那把刀,堪称当世的神兵利器,要比那些被奉为世界名刀的刀,不知道犀利多少倍,但具体是由什么材质锻造的,又是用什么技术才锻造而成的,这得需要用激光在刀上打眼。
卡秋莎不想陆宁的任何东西,都受到任何的认为破坏,所以想都没想,就一口拒绝了。
相比起材质特殊的长刀来说,脚链要好鉴定太多了:根据脚链红绳的磨损程度,至少也得被佩戴二十年了。
红绳,只是用红色细丝绸编制而成。
倒是那两个小银铃,年代倒是很久远,仅凭上面两个华夏古代神兽的雕刻手法,就能推算出至少得有一千年三百年的历史了,足可以追溯到华夏大唐盛世那会儿。
虽说没有哪一位专家,能说出小银铃上干嘛要雕刻两个华夏远古传说中的神兽,但大家都觉得这个并不重要,可能只起到‘护身符’的效果吧。
两个小银铃有一千三百年的历史,红绳却只佩戴了二十多年,那么摆明了这是陆宁祖上传下来的。
甚至,卡秋莎都能想象出,这是他母亲给他留下的唯一遗物。
所以呢,卡秋莎喜欢陆宁抛弃代表杀戮的长刀,却不希望他把母亲的遗物也扔掉。
尽管这串脚链很诡异,曾经在那么一刻,对陆宁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哦,那你的意思,是让我继续佩戴这个脚链?”
陆宁轻晃着脚链,问道。
“嗯,这是你佩戴二十多年的东西呢。”
卡秋莎轻轻点头。
陆宁有些犹豫:“我一个大男人家的,戴着这玩意,会不会被人笑话?”
“谁敢笑话你,我就让谁再也没有机会笑。”
卡秋莎说着,微微昂起下巴,高贵且又不可侵犯的女皇气势,攸地迸发了出来。
就连陆宁都无法抵抗——把脚链递给了她:“那好吧,你帮我系上。”
卡秋莎很喜欢为陆宁做事,任何事。
纤手灵巧的跳动了几下,小银铃戴在了陆宁的左脚脚腕上。
陆宁晃了晃左脚,倾听了脚链发出轻微悦耳的铃铃声后,问:“接下来,我还要再在做什么?”
“接下来——”
卡秋莎轻咬了下嘴唇,垂下了眼帘。
陆宁有些纳闷的挠了挠后脑勺,没说话。
女孩子在沉默片刻,没有等到她所期盼的那一幕出现后,才轻声说:“接下来,就该我抱着你回屋,晚餐后——当你的新娘了啦。”
陆宁虽然失忆了,不过男人的本能还在:女孩子有时候,就爱说反话,明明想让男人抱着她,却偏偏说她要抱男人。
那样,男人岂不是很没面子?
陆宁可以想不起他自己是谁,但绝不愿意没面子——右手揽住卡秋莎的小蛮腰,左手抄在她双膝弯处,从沙滩床上下了地。
刚下地,身子就猛地一个踉跄。
吓得被他抱在怀里的卡秋莎一声轻呼,赶紧抬手抱住了他的脖子。
陆宁昏睡那么久,醒来后只觉得精力无比的充沛,别说是抱一个女孩子了,就算让他去抱十个——估计他也能抱起来的。
不过他毕竟躺了太久,两条腿子虽说没有失去人类直立行走的本能,但却需要一点时间,来习惯心脏抬高时所受的地心引力影响,所以身子踉跄着要摔倒,也是很正常的。
可不敢摔到怀里的女孩子,那样会被人骂无能的。
右脚迅速斜跨一步,身子微微后仰,陆宁即将摔倒的身子停住,就在卡秋莎那双痴情的双眸凝视下,慢慢站稳了。
“今晚,真要当我的新娘?”
陆宁看着怀里的女孩子,轻声问。
“今晚,你是我的国王。”
卡秋莎轻声回答:“我等这一天,等了太久,一秒钟都不愿意再等下去——除非,你不想要我。”
“不会有人骂我吧?”
陆宁抬头,看向了藏在夜色中的那些保镖,有些担心的说:“你也说了,其实你家人,是不喜欢我一个穷小子,来迎娶你的。”
“他们要是敢骂你,我就跟你私奔。”
卡秋莎咯的一声轻笑,喃喃地说:“跟你私奔,肯定很浪漫。爷爷、******他们肯定很头疼。”
“好像有人曾经告诉过我说,让老人头疼是要遭雷劈的。”
陆宁深深吸了口气,站直了身子,抱着身材火爆的女孩子,脚步轻快的走向了别墅。
他每走一步,左脚脚腕上的小银铃,就会发出铃铃的轻响,能顺着夜色传出老远,最后消失在无垠的星空下。
别墅的客厅正中间的那张长条餐桌上,摆满了用银盘盛着的各种美味佳肴。
餐桌两侧,分列站了两队身穿黑色制服的女孩子,足足二十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