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慢慢的从东方升起,新的一天来到了。
“锥、锥锥!”
毛驴的轻叫声,惊醒了还在沉睡中的林舞儿。
她慢慢睁开惺忪的睡眼,抬手轻轻拍了拍毛驴的脑袋,喃喃的问道:“要撒尿了?”
驴哥很不喜欢二哥总是问它这句话,因为这会让它感觉很没面子,所以干脆扭过头看向了车窗外。
车窗外,是一望无垠的丰收景色。
人们提到丰收的景色时,一般都会想到黄澄澄的谷穗,还有金色的麦田。
沙漠的颜色,岂不是跟成熟了麦田、谷穗一般颜色?
这儿是塔克拉玛干沙漠,确切的来说呢,是罗布泊深处。
如果不是二哥在昨晚休息前,把勇士越野车的门窗都锁上了,驴哥早就在大沙漠内痛痛快快的撒泡尿,然后转着圈的撒欢了。
“你呀,总是跟你大哥那样死要面子,可你却没学会你大哥的不要脸。”
林舞儿抬手打着哈欠坐起来,打开钥匙,接连按了几个键,就有音律强劲的舞曲声砰砰的响起。
毛驴很讨厌这种每次听了都想发疯的舞曲,所以马上抬起爪子打开车门,纵身跳了下去。
它才不会守着二哥撒尿,因为她根本无法像大哥那样,跟它并排着一起,看谁尿的更远——
跑过一头骆驼前时,毛驴更是用鄙夷的目光,横了一眼那个脏兮兮的老头子,随即头也不回的冲上了沙丘,消失了。
三头骆驼就是全部家产的老穆里,还有半年就七十岁了,好像皱着的橘子皮那样的老脸,足以证明他比绝大多数人,更适合在沙漠中生活。
老穆里,古羌县方圆三百里内,资格最老的导游,一年中有至少三百天,是从沙漠中渡过的。
他年轻时应该很英俊,从他现在还保存着一口整齐的牙齿就能看得出。
可他却是个老光棍,三头骆驼,就是他的家,他的妻子跟孩子。
没办法,不管男人再怎么英俊,可只要有一睁眼就得喝酒、一直喝到闭上眼的坏习惯,要想存住钱、找上老婆的希望,就很渺茫。
所以老穆里马上就要活到七十了,可还是一条老光棍,尽管他这些年挣到的导游费,足够他成为百万富翁了。
同样,听到有彭卡彭卡的舞曲声响起后,躲在骆驼怀里睡觉的老穆里,才睁开眼。
眼睛刚挣开,那只满是褶皱的右手,就动作娴熟的拿到了酒囊。
他已经足足半年没有喝过这么甘冽的美酒了,只因在他过了65岁后,前来找他当导游的人,越来越少了。
没人来找他当导游,老穆里就没有收入,就没钱买好酒喝。
这次,终于碰到个不长眼的年轻人,給他开出了超高的导游费,如果不赶紧打上足够的好酒,来安慰一下受委屈的酒虫,那岂不是白活了?
咕噔咕噔的,老穆里一口气喝了七八口后,那双无神的老眼才灵泛了起来,惬意的叹了口气后,翻身坐起向他的金主看去。
林舞儿已经下车了,左手扶着车头,用在沙漠中比美酒还要珍贵的清水洗漱。
穿着户外冲锋衣的小身段,还随着音乐左右摇摆着。
看着这个留着短发的年轻人,老穆里再次叹了口气:依着他老人家那睿智的双眼,当然能看出这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只是妆扮的非常中性罢了。
他其实很奇怪,这个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女孩子,怎么就敢一个人来罗布泊深处呢?
哦,她不是一个人,还有一条毛病挺多的狗子。
说驴哥毛病多,可不是胡说八道。
谁家的狗子,啃肉骨头时还得就着啤酒?
啤酒早上打开的,下午就不喝了,会一爪子拨拉歪,任由酒水消失在沙漠中。
是,这条狗子的毛病是很多,可老穆里觉得,关键是它的主子不正常,才不会因为它浪费宝贵的水资源,就对它有丁点的埋怨,反而会搂住它脖子,柔声安慰它,说什么大家兄弟齐心,才能其利断金,找到大哥等等。
这姑娘,看起来很精明能干的,没想到却是个不熟的。
唉,就带着一条狗子,找个随时都会咽气的老导游,就敢横穿从没有谁穿越过的罗布泊,说她不熟,还是好听的,其实她是在自己犯傻找死。
“老穆里,早上好啊。”
就在老穆里又举着酒囊痛饮,顺便漱口刷牙时,双手抄在裤子口袋中的林舞儿,脚步轻快的走了过来。
老穆里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舞儿才不会感觉受到冷落,抬头看了眼朝霞遍天的东方,笑道:“今儿天气可真不错,应该不会像昨天那样闷热了,我们可以走的更久一些。”
“今天最多走一个早晨,就得安营扎寨。”
老穆里举着酒囊,看了眼东边淡淡的说。
正要去那边看看毛驴的林舞儿,黛眉皱起:“什么,只走一个早晨就安营扎寨?”
“或许连一个早晨都走不动,就会迎来黑沙天气。”
老穆里站起来,不再看林舞儿,只对他的几只宝贝老骆驼,赫赫了起来。
“这么好的太阳,会有黑沙天气?”
林舞儿皱着眉,问道。
“晚霞行千里,朝霞不出门,这句话你该听说过吧?”
老穆里整理着骆驼上的物资,面无表情的问道。
“昂,我是听说过,不过——”
林舞儿点了点头,正要再说什么时,就被老穆里打断:“这句话在沙漠中,同样管用。我,跟我的骆驼都老了,可你还年轻。”
老穆里回头,看着林舞儿,语重心长的说:“我马上就有七十岁了,一辈子都在这沙漠里行走,见过太多的死人的骸骨,可都是扑向来时方向的。”
老穆里这样说,就是告诉林舞儿:从没有谁能横穿罗布泊,那些妄想做横穿罗布泊第一人的探险者们,都是死在往回走的路上。
林舞儿嘴角紧紧抿了下,低声说:“我没打算横穿罗布泊,我只是想找到一个人。”
不等老穆里说什么,林舞儿就转身快步走上了沙丘。
“来这儿找人?呵呵。”
老穆里盯着走上沙丘的林舞儿背影,不解的摇头笑了下。
林舞儿才不管老穆里用什么眼神看她呢,费力的走上沙丘后,就看到毛驴正在跟一条蜥蜴玩游戏,不亦乐乎的。
林舞儿坐了下来。
沙梁上的沙子格外软,还格外的清凉,坐上去很舒服。
看到二哥过来后,毛驴放过了那只被玩的晕头转向的蜥蜴,摇着尾巴跑了过来。
林舞儿抬手,在它脑袋上轻拍了下,嗔怪道:“我不来找你,你是不是就继续玩下去?”
毛驴张嘴锥锥叫了声,也坐在了林舞儿身边,抬头看着一望无际的沙漠,发呆。
“我知道,你一点也不愿意我来这个地方,所以才尽可能的浪费资源,就是希望我能及早回头。”
林舞儿左手搭在它脖子上,幽幽叹了口气:“唉,我更知道,李杰他们宁肯辞职不干,也不陪我来这儿,就是不想我来涉险——或许,我还知道,那些关于他在七八天前出现在罗布泊的传闻,可能是假的。”
一周前,有几个前来罗布泊探险失败,且又迷路的探险者,就在即将丧失信心等死时,遇到了一个人。
一个孤身骑着骆驼的年轻人。
能够在死亡之海碰到活人,不但给他们指出了正确的返回之路,而且还是个相当大度的人(年轻人拿出了他所有的清水,送给了探险者们),绝对是那些人的大福气,值得感恩戴德一辈子。
在年轻人的帮助下,他们终于成功返回了古羌县,并在网上上传了在罗布泊的所见所闻:其中,就有跟年轻人的合影。
那个救了他们性命的年轻人,叫陆宁。
至于陆宁是做什么的,又是为什么独自骑着一头骆驼跋涉在罗布泊深处,他们没有问——或许也问过,但却没有得到答案。
让人奇怪的是,在他们上传照片的当晚,那些帖子就被网站给删除了,几个探险者也被国家某秘密部门带走,到现在都杳无音信。
相关部门忽然带走了几个探险者,并删除了他们上传照片的做法,无疑会引起人们的关注——于是,本来是由几个普通人组成的一次普通探险旅程,就在网络上悄悄流传了起来。
有无数个版本。
有一个版本,是最受人感兴趣的了:几个探险者,无意中发现了华夏设在罗布泊内的某秘密实验室。
没有谁知道这个实验室是啥时候创建的,有多么大的规模,仅仅流传着这个实验室,集生化、生物、地质甚至超科学等多科目为一体,旨在研究罗布泊内存在的某些奇特现象。
并在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后,终于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物。
这种生物跟人类完全一样,可有着人类拍马也赶不上的超能力:能够独自横穿罗布泊而毫不费劲儿,只是这种独特生物众多超能力中最平凡的一种。
那几个探险者在绝望时,遇到的那个自称叫陆宁的人,很可能就是实验室发现的特殊生物。
相关部门不想让世人知道罗布泊内,还有非人类的生物存在,所以才删除了探险者发出的贴子,秘密带走了他们。
在这个世界上,除了风是最快的传播体外,还有一种——那就是秘密。
不过,林舞儿知道这个在网络上已经不再是秘密的秘密,比较晚了。
从东北回来后,她就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工作上,绝对是废寝忘食,哪儿有时间、有心情上网打屁聊天?
可就连毛驴也知道,她只是用近乎于疯狂工作的方式,来压制她心中的某种痛苦罢了。
假如一旦有陆宁的消息传来——哪怕是发现了他的尸体,林舞儿也会扔下当前的所有工作,不顾一切的去找他。
毛驴没有猜错。
几天前,林舞儿在参加一个不得不出席的派对时,无意中听到了这些,然后就不顾任何人的劝阻,带着毛驴来到了罗布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