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当然还活着。
而且除了失忆了之外,活的还比以前更洒脱。
男人洒脱的意思呢,就是他去哪儿,都有大美女陪着,想做啥就做啥。
在俄罗斯时,卡秋莎让他享受到到了王子般的待遇——结果,时间一久,他就暴露出男人喜新厌旧的嘴脸,做梦都想离开卡秋莎,去过一种新生活了。
看在这家伙遭受太多磨难的份上,老天爷成全了他,这才让卡秋莎终于解开了用爱情编织的锁链,让他好像毛驴那般跑来了纽约。
然后,他就遇到了商大明星,并很‘被迫’的把她上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做任何事都有底线的陆宁,是不敢想象的。
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后,他甚至可能连毛驴都比不上。
要不然,在窗外的朗朗乾坤下,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御卿姐,依旧恶狠狠的折磨她,让她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哼哼着?
哦,原来都是商大明星自找的,非得说要爱过够才行。
“行了,我觉得你该接听欧特的电话了,他现在肯定急死了。”
出了一身大汗的陆先生,稍事休息后伸手,替她拿过了又响起的手机。
“不接。”
闭着眼享受某种滋味的商御卿,懒洋洋的回答。
“那家伙虽然没啥骨气,不过对你还是很不错的。你自己也这样说不是?所以我觉得,看在以往他很照顾你的份上,你最好还是安慰他一下。”
陆宁劝说着,替她按下了接听键,放在了她耳边。
“商,你现在哪儿?我、我可是从昨天下午就找你——你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那我真会报警了。商,你还好吧,那个陆宁有没有欺负你?”
站在一座高楼平台上的欧特(他希望站得高,看得远,能发现商御卿的影子),抬手擦了擦还隐隐作痛的下巴(被陆宁揍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当然,也不缺少愧疚。
如果不是这种愧疚,他昨天下午醒来后,就会去报警了。
“呃——你轻点,啊,用力呢。”
手机内,忽然传来商御卿杂乱的哼哼声,还有巴掌扇在屁股上后,才会响起的那种声音。
很急促。
欧特脸上的狂喜,一下子凝固。
他就算用脚丫子去听,也能听出商御卿现在做什么:百分百,在跟那个陆宁恩爱呢。
她这时候才接电话,就是告诉他:欧特,无论我能不能闯过这次难关,我都已经是陆宁的人了,咱们以后就再也没可能了。
“商,我、我想知道,你还去参加马修邀请你去参加的宴会吗?”
只觉得满嘴苦涩的欧特,傻楞半晌后,才声音沙哑的问道。
“去——啊,怎么不去——啊?”
商御卿在那边哼哼的回答。
“好,那、那我就放心了,咱们晚上见。”
欧特说完,就扣掉了电话,然后猛地把手机,狠狠砸向了天台下。
“他肯定会被你气的把手机砸了。”
陆宁抬手,抓住了商御卿不断拍打他腿子的右手,皱眉说道:“别装了。这要是传出去,会影响我形象的。”
“狗屁的形象,你好像从来都没有过形象好不好?”
商御卿翻身坐了起来,冷笑道:“我知道,你现在特看不起我,觉得我就是那十足不要脸的贱女人。你能乖乖的听话跟我上炕,那是因为我能带你混进酒会上,接触到马修那个死老头子,帮你偷东西。”
“行,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们之间也没啥感情,就是交易。”
陆宁被她的蛮不讲理,给说的有些生气,抬脚下地快步走进了浴室内。
“交易?呵呵,听上去好特么耳熟的样子。”
商御卿望着被砰的一声关上的房门,呆愣片刻才傻笑了声,喃喃说道:“你错了,这才不是交易,我是真得喜欢你——我这样跟你说话,故意主动犯贱,只想彰显跟楚词的与众不同罢了。”
尽管商御卿凭着一部《光速杀手》,已经跻身国际一线影星行列,可她骨子里还是存着乡下孩子才有的自卑。
这种自卑,让她每当想到宋楚词也喜欢陆宁时,就会心疼的要命。
觉得在某些先天性条件上,她始终比不上宋楚词,没资格跟人家争抢陆宁。
在她看来,就算她在说话时把嗓音腻出水来,也比不上宋楚词那种与生俱来的温柔,所以才决定‘另辟捷径’,想以这种反复无常的举动,来给陆宁留下深刻的印象。
哪怕只能留下讨厌。
但只要能够让陆宁牢牢记住她,她就心满意足了。
爱情,总是能让人变傻。
现在的商御卿,并没有意识到她已经改变了太多。
她已经是个国际大影星了,想跟某个男人玩浪漫时,都不需要用这么另类的方式,只需伸出白生生的小手指头,轻轻一勾,男人就会匍匐在地上,舔她的脚趾头的。
她冲他勾了勾好看的小手指头时,刚洗澡出来的陆宁却撇了撇嘴,屁都不放一个的,坐到旁边沙发上吸烟去了。
唉,没办法,谁让她在对陆先生勾勾小手指头前,没有摆出一副不可侵犯的冰清玉洁样子,而是化身一个春风荡漾的女人呢?
这个男人啊,只要彻底得到了一个女人,才不在乎她现在有多么高傲。
“切,怂鬼。”
商御卿也撇了撇嘴,也没用毯子包着身子,就这样甩着两条白花花的腿子,扭着小蛮腰赤脚走进了浴室内。
半小时后,她才开门探出脑袋,问玩手机的陆宁:“嗨,怂鬼,你说我今晚穿什么衣服呢?”
陆宁依旧看着手机,头也不抬的回答:“能不能不穿衣服?”
“行!”
商御卿咬牙切齿,恨恨的说:“只要你愿意,我就光着屁股去参加酒会!”
陆宁可不敢真让这小泼妇不穿衣服,就去参加酒会。
再怎么说,她的第一次可是交给了他,是他的女人了。
就算再不要脸的男人,也不会允许自己女人做那种伤风败俗的破事。
这不,就因为商御卿穿的水粉旗袍,开叉开的稍稍高了点,陆宁就满心的不愿意,哪怕是以司机身份来到铁山帝国总部后,还拉着个脸的。
商御卿当然能看出他为啥不高兴,所以她才很高兴,更是在走路时,故意把那小蛮腰晃的都要折了那样,看到男人,不管是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都跟人家主动打招呼,搞得跟交际花那样。
陆宁知道,她是故意惹自己生气。
唯有他生气了,才能证明他很在乎她——这种想法,是不是很幼稚?
没办法,热爱中的女人,本来个个都是脑残,明明吃了老鼻子的亏了,却非得装出她把整个世界都上了的嘴脸。
“商!”
早就侯在大厅内的欧特,看到商御卿进来后,满是忧郁的脸色顿时一亮,快步迎了过来。
用眼角扫了眼进来后,就走向墙角那边的陆宁后,商御卿才看向了欧特,微笑着问道:“你早就来了?”
走过来后,担心商御卿不理睬自己的欧特,看到她主动伸出右臂后,所有的担心立马化为乌有,连忙抬手轻轻挽住她的胳膊,竟然有泪花浮上,哽咽着低声回答:“嗯……也是刚来不一会儿。”
商御卿抬头,看着满大厅的人,依旧笑着轻声说:“我跟陆宁上炕了。”
“我、我知道。”
欧特嘴角用力抿了下。
商御卿看都没看他,只是缓步前行:“你不在乎?”
“不——在乎。”
欧特沉默了片刻,才说:“只要你喜欢他,就行。”
“可等酒会结束后,我还会跟一个老头子上炕。”
商御卿这才看向了他,淡淡的问道:“你在乎吗?”
欧特费了老大力气,才哑声回答:“在乎……可、可我没办法。”
“是啊,你没办法。别看你在屏幕上高不可攀,但你在那些大人物眼中,也就是一条能为他们挣钱的狗罢了。”
商御卿好像笑了笑,看似很随意的说道。
欧特不知道说什么,只是用力咬紧了牙关。
“其实,我们俩都是一样的人,都是为别人摆布的玩具。”
商御卿看向了欧特,脸上的讥讽笑容消失,很诚恳的说:“欧特,你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能理解你的女人,而不是受到打击后,就要拖着你一起去死的。”
当恋爱中的女人,跟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应该找一个更适合的女人时,就代表着她要说拜拜了。
欧特当然能听得出来,可他还是不甘心。
他觉得,他是真心喜欢商御卿的。
要不然,也不会在她跟陆宁上炕,今晚又要陪个老头子睡觉后,还能接受她,希望能跟她在一起了。
“商,你听我说。真正的爱情,跟身体上所受的创伤没太多关系的,只要我们精神上真心相爱——”
商御卿挣开他胳膊,轻声说:“精神上,我也不再爱你了。”
那你爱谁?
爱那个陆宁吗?
就算他出现了,那又怎么样,今晚你不也是乖乖来到酒会现场了吗?
欧特很想问出这些话,只是商御卿却不给他机会,已经快步走向了大厅中间:那边站着今晚酒会上的主角,正举着酒杯,跟客人们低声交谈着什么。
如果没有这些主角(其实欧特只认识马修,让他害怕的花冷夕)在场的话,他肯定会追上去,拉住她的胳膊说爱她。
只要她能回心转意,欧特就会当着满大厅数百号有头有脸的人,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
可马修两个人,就像两座拦路的大山那样,让欧特望而却步,只能看着商御卿随手从侍者的盘子里拿过一杯酒,风情万种的走了过去。
“我敢保证,现在你如果敢冲过去,给那个叫马修的老混蛋狠狠一记耳光,然后拽着她就走的话,她肯定会被你感动的。”
就在欧特盯着那边,眼角不住的跳动时,有人在他身边说到。
他猛地回头,就看到一个身穿黑色西装,嘴上有两撇小胡子的男人,举着酒杯对他做了个请的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