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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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8章 一个男人叫毛驴

开车在路上正常行驶中,忽然有一条狗子乱过公路,让司机本能的猛打方向盘,差点酿成车祸——相信所有遭遇过这种事的司机,都会很生气,会教训一下那条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狗子。

任何人在看到这一幕后,也不会多管闲事。

毕竟人类才是这个地球的主宰,任何能威胁到他们安全的其他生物,都会被列为打击的对象。

更何况,这只是一只看外表就不值钱的土狗呢?

死了,绝不会让人类为它流下一滴的眼泪。

假如从车跳下来的那个年轻人,只是举着一把大扳手,格林德肯定不会多管闲事。

最多也就是在看一眼后,就继续踏上通往天堂的路。

但生气的雪佛兰司机,却偏偏拿了一把手枪。

而格林德又偏偏从那条土狗身上,联想到了自己的苦比命运——好像,他就是那只不被人在乎生死的土狗。

那么,就算他很快要死了,也得在临死前,救那条跟他相同命运的狗子。

“干什么,放下枪!”

不甘心‘自己’因为犯了个小错,就被人一枪打死的格林德,双眼瞳仁攸地灌血,想都没想就低吼一声,转身扑向了年轻人。

他在扑向年轻人时,并没有看到那条本该立即夹着尾巴逃窜的土狗,竟然已经目露凶光,正要抢在年轻人开枪之前腾身扑上。

格林德的及时回扑,恰好挡住了土狗扑向年轻人的路线。

格林德能够成为花小妖的贴身心腹那么多年,近身格斗的本事可不是盖的,最起码得跟电影中那些英勇的陆战队员那样,三拳两脚干到三五个小蟊贼不在话下。

这一点,从他拧身回扑时的速度,就能看得出来。

正要对土狗扣下扳机的年轻人,真没想到格林德会横插一杠子,本能的迅速把枪口朝天时,左拳已经狠狠打向了他的下巴。

砰的一声——格林德也没想到年轻人的反应速度会这样快,等他发觉不对劲赶紧歪头闪避时,对方拳头已经狠狠打在了他下巴上。

如果换做是个练跆拳道的,肯定会被年轻人这一拳,给揍的像沙袋那样,嗖地向后摔出。

幸好格林德从来都不屑练那种‘健身操’,只是在下巴剧痛的同时,再次大喝一声采住了年轻人的衣领子,右膝盖飞速抬起,重重顶在了对方小肚子上。

就像格林德没想到年轻人会是个打架行家那样,他也没想到格林德也不是一般人,在中了他狠狠一拳的同时,竟然能组织起有效的回击,当即疼得闷哼一声,双手抱着肚子踉跄着后退。

咻——的一声厉啸声响起,这是手枪在安装消音器后子弹出膛时发出的声音。

一击得手正要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嘴脸,谴责年轻人怎么就拿把枪来对付一条狗子,难道就不怕会误伤伟大的人类……的格林德,听到这种熟悉的声音后,绝对是本能的,全身神经猛地绷紧,内心哀嚎一声:死了!

尽管他早就决定,以死来向花小妖表示他的绝对忠诚,可也不想就这样死去。

他真得很担心,人们在提到他时会这样说:“还记得格林德吗?”

“当然记得啊,他不是死了吗?”

“是啊,是死了。那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

“知道啊,那沙比为了救一条土狗,被人打爆了脑袋。”

“嘿,他死的是不是很可笑?”

“不但可笑,还特别沙比,就为了救一条狗,被不明来历的人打爆了脑袋。”

不怕死的格林德,真怕他死后很久了,人们还会这样议论他。

他是个勇士,无论是部队服役时,还是给花小妖当贴身心腹时,他都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他是个合格的勇士。

可是,一个合格的勇士的最终下场,却跟一条土狗有着不清不白的关系,这是他宁愿从大厦天台上往下跳八百次,也不愿意看到的。

但正在发生的事实,却让他没有丝毫的选择余地,只能悲嚎一声等死。

他没有等到死亡来临,却等来了狗子愤怒的咆哮声:一道土黄、色的狗影,在他眼角余光内划出一道残影,甚至比离弦之箭还要快,擦着他肩膀就射了过去。

一滴温热的液体,洒在了他的脸上。

岳婉晨不知道自己已经急哭了,泪水从光滑细嫩的脸颊上洒落,随风飘零。

她只是在发现毛驴不见了后,就有了种天塌下来的感觉。

就仿佛,毛驴不再是一条狗,而是她支撑她能在这个世界上艰难活下去的爱人。

等她被一颗小石子隔疼了右脚,痛苦的闷哼蹲下时,才发现小拖鞋早就跑丢了。

如果是你,跟女朋友走在大街上时,却忽然看到有个女人赤着一双雪白小脚丫,只穿着一袭白色碎花小睡袍,每跑出一步,那双能让所有男人都在瞬间沙比般呆愣的长腿,毫无遮掩的闯进你视线时,你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反应?

好像水儿做成似的小女人,边跑边掉泪,还深情呼唤‘毛驴’时的样子,是那样的楚楚可怜,让人马上就能猜到她被一个叫‘毛驴’的男人给甩了,或者说骗了。

昨晚,他们俩人还恩爱异常的躺在炕上卿卿我我,搞的女人很累——一直在午后才醒来,却发现男人已经悄悄离开了,带着她所有的爱。

当然了,她所有的积蓄,也得带走才行。

然后,背着丈夫跟毛驴在酒店幽会的小女人,就伤心的连衣服都没换,穿着小睡袍,小拖鞋追了出来。

泪水从她脸颊上洒落,小脚丫被小石子隔破了,疼的她紧咬着唇儿、黛眉紧皱着,很无助的蹲在路上时——是个真正的男人,就会升起极致的愤慨:帮她找到那个叫毛驴的混蛋,狠狠揍成猪头后,才问他怎么就舍得抛弃这样的小尤物?

马上,没有老婆在身,或者是还是单身狗的数名男士,立即就快步走到了小女人面前,本土风度十足(自然是绅士风度)的问道:“尊敬的女士,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我要找毛驴,我要找毛驴。它、它怎么可以抛下我独自走了?说好一起来英国找他的,它怎么就趁着我在睡熟时,独自跑了?”

岳婉晨才不在乎自己穿成什么样子——自从以未来丈母娘的身份,爬上女婿炕的那一刻,她就忘记自己的脸被放在哪儿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找到毛驴。

只要能找到毛驴,无论让她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她都心甘情愿,哪怕是陪满大街的男人挨个睡上一觉。

毛驴是陆宁的兄弟。

她是陆宁的女人。

尤其是这段日子里,毛驴每晚都会陪她熬过那种无法描述的痛苦,已经在她的内心中,占据了一个相当重要的位置。

很自然,她已经不再把它当做一条狗了,而是把它当做了分担痛苦的朋友,无话不谈的‘闺蜜’,唯一的精神支柱!

她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毛驴已经变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部分。

这段日子,最最让她期盼的时间,就是痛苦过后午夜醒来时,能依偎在毛驴身边,跟它说她心里在想什么。

而那条从来都懂得该怎么哄美女高兴的贱狗,总能给她一种‘温馨港湾’的感觉,让她很多时候,都会有种邪恶的想法——毛驴,可是能当爸爸的货色。

这种想法很强烈,进一步的引领着她走上不归路:渴望彻底的违反人伦。

宋楚词七岁之前的岳婉晨,可是个相当正常的女人:对当前生活相当满意,幸福生活无比高,只想这辈子都在家相夫教子,等老的没了牙时,能搀扶着丈夫的胳膊,领着外孙女一起漫步在夕阳下的沙滩上。

(她可不知道,她能认识、嫁给宋天问……她的人生,都是被人操纵的)。

但后来太多的磨难,算是彻底改变了这可怜的女人。

命运,给了她无比诱惑的外形条件,却污染了她的思想,这才让她不再相信任何人(连同床共枕多年的丈夫,都那么陌生,还能有谁?自然了,也包括陆宁),而是去相信一条狗子。

毛驴,虽然只是一条狗子,连一个最残次的男人都比不上,可它却不会欺骗岳婉晨,只会在她抱着它脖子又哭又笑时,那双蓝汪汪的眼睛里,流露出同情的哀伤。

毛驴真的很可怜这个女人,在没有搞清楚老大到底是特么的死了、还是活着之前,也甘心做她倾泻负面情绪的垃圾桶。

为此,对岳婉晨的每一个决定,它都是坚决的拥护:她说有人说在英国格林德见到过大哥,要来这儿寻找他,那么它就会陪着她来,一路上就像照顾二哥那样的,照顾她。

只要能找到大哥,别说让毛驴远涉重洋来英国格林山了,就算是去地狱——它得好好考虑考虑。

为了找到大哥,毛驴从来不违逆岳婉晨,无论她说什么,都是屁都不放一个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施展她迷人的妖媚魅力,来勾引一条狗子犯错误?

老天爷敢担保:如果岳婉晨身上,没有让毛驴熟悉的陆宁气息,在这女人企图非礼它时,它绝对会半推半就的从了她——

话说,大哥可是传授给毛驴许多那方面的经验了。

还记得大明湖畔的——还记得陆宁第一次认识宋楚词的时候不?

那时候,陆宁在威胁她给钱,要不然兄弟俩就会把她怎么着、怎么着时,毛驴也不会前爪子伏在大哥腰间,做出那种标准的恶心动作了。

可岳婉晨,是大哥的女人。

所以毛驴在看出这女人越来越邪恶时,宁可去死,也不会答应的。

当然了,在没有找到大哥之前,毛驴才不想死,要不然当初在罗布泊时,它也不会扔下二哥,独自拍马绝尘而去了。

这次,毛驴就像当初不得不撇下二哥那样,趁岳婉晨蜷缩在地板上熟睡时,悄悄离开了她。

哥既然不能碰你,那哥就只能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