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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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2章 偷车被抓

秦大川很后悔。

他后悔,不是为了小妹就去拿刀子杀人,而是后悔当场怎么没有一刀结果司明达。

一刀干掉那个傻叉,秦大川就算死也找了个垫背的。

秦大川当时想的太简单了,只想用亡命行为来告诉那些敢欺负小妹的人,却没想到他刺伤司明达,跟直接干掉他的命运,其实都是一样的。

直到劳拉跟他说了那番话后,他才猛然醒悟,他有多么的傻。

但无论怎么样,已经发生了的事不会改变,就像现在他必须得想方设法的逃过警方追捕,稍稍有点大意,就会踏进万劫不复的境界。

他不能死。

他要是死了,谁来照顾,保护小妹?

聪明单纯善良的小妹,才是秦家的未来,才是为父母养老送终的孝子,就让他这个不成器的哥哥,躲在黑暗中保护她、为她祝福吧。

秦大川没觉得自己有这种想法,算不算是伟大的。

他就是觉得他必须得这样做,既然已经走上了这条不归路,哪怕是腿子被人打断,他也得咬着牙的爬下去。

离开唐往后第一天晚上,秦大川就扒上了一辆西行的火车:在火车站,他看到自己出现在了通缉令上,就像遗像那样被挂在墙上,很丑。

很爱面子的大川哥,真想找到那个印发他照片的警察,先劈手給他来几个大耳光,再点着自己的鼻子说:看清楚了,哥比照片可帅好多了!

当然了,他就是想想而已,其实他很明白自己当前的样子,要比照片上难看许多——所有在逃的通缉犯,有几个能维持他昔日风采的?

天马上就要黑了。

秦大川蹲在小河边,双手捧水洗了把脸后,又警惕的看向了路边。

很好,路边过往的车辆,没有谁注意到这家伙就是个会跑的金元宝:通缉令上明码标价,任何人抓捕到秦大川后,都会得到三百万的悬赏花红。

三百万啊,靠!

大川哥第一次发现,他原来是这么值钱。

早知道这样的话,他还有必要去赌桌上赌嘛,把自己卖掉不就是百万富翁了?

以后要是真有钱了,我再也不叫秦大川了,就改名叫秦百万。

秦百万掏出一颗烟点上后,坐在了枯草堆里,慢慢等待天完全黑下来。

唯有天全黑下来后,他才会出现在街头,买点吃得,然后找家最不起眼的小旅馆,睡到清晨五点半时,才趁黑离开(冬天早上的五点半,还是蛮黑的),继续他的逃亡之旅。

劳拉给的钱,能供秦百万逃出境外吗?

肯定不够,刚才他就点过了,总共还有三千块。

不考虑这些了,正所谓车到山前必有路,该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先去吃饭——秦百万把自己的头发往下拽了拽,遮住额头后又戴上夹克帽子,双手抄在口袋里,这才慢吞吞的走上了公路。

不时有车辆从秦大川身边经过,但除了那辆打着暴闪的警车出现时,能让他赶紧蹲下装着系住鞋带随时准备跑路外,其它车辆不在话下,压根挡不住他前进的步伐。

肚子咕噜咕噜的叫,秦大川又饿又冷,步行接近一个小时后,才在晚上七点来到了小县城。

小县城晚上还能开门的,基本上都是餐馆,饭店。

还有一家洋快餐。

好吧,虽说被很多年轻人喜欢的汉堡包在大川哥眼里,就是洋垃圾,平时连让他正眼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但现在先凑合着吧。

拿着两个汉堡,一杯奶茶,秦大川坐在了路边某商铺(已经关门了)前的台阶上,吸了下鼻子后,就张嘴大吃了起来。

他不敢坐在灯火明亮的快餐店内吃饭——真怕吃着吃着,会有警察忽然冲进去,拿枪点着他的脑袋,去换取那三百万。

秦大川的对面,就是一家饭店。

饭店门前的霓虹招牌上,几个大字非常显眼:李记私房菜。

秦大川一路走来,发现就这家饭店生意好,门前停了好多车,还有好多人从饭店里打包回家吃。

秦大川才不关心谁来这儿吃饭,他更在意哪辆车没有锁好,那样他就能趁机偷辆车了——他喜欢自驾游。

当最后一口奶茶,把最后一口洋垃圾送到肚子里后,秦大川看到了他早就盼望的一幕:一辆黑色的别克轿车,缓缓听在路边,有个穿着羽绒服的光头佬走下来,车门都没关,就晃着膀子走进了饭店内。

这个沙比,是老天爷特意派来给我送车的吧?

秦大川矜持的笑了笑,双手抄在口袋里,好像闲庭信步那样走过了公路。

站在车门前,他往私房菜内看了眼,就看到那个背对着门口的光头佬,就站在吧台前,跟一妇女在那儿闲扯。

兄弟,对不起了,以后等我发达了,我会还你一辆大奔。

在心中默默道歉后,秦大川不再犹豫,弯腰钻进了车里,砰地关上了车门。

肯定是因为如此轻易就搞到一辆车的缘故,导致大川哥有些激动,在关车门时的力气大了些,引起了别人的注意。

嚓,饭店服务生啥时候有这么高的警惕性了?

正拎着个食盒出门的服务生,听到关车门的响声后看向了这边,随即扯开嗓子吼了起来:“谁,谁上了那辆车!?”

是你大爷。

秦大川得意的笑了下,启动车子时,还好整以暇的抬手跟服务生做了个拜拜的手势。

等在吧台前跟老板娘扯淡的光头佬,飞身冲出来时,大川哥已经驱车疾驰出数十米之外了。

“唉,坐车的滋味就是比走路舒服多了。”

秦大川幸福的叹了口气后,又喃喃说道:“如果,再有个美女陪着就好了。”

提到美女后,大川哥就感觉背后好像有双大眼睛,在盯着他看。

我去,老天爷,你不会真对我这么好吧?

我说希望来个美女,你就真给我个美女,大川哥可不是那种偷了别人车子,还要再把人家马子给掳走的混账,做人要厚道才行。

做人厚道的大川哥,只想偷一部车子用用,可没打算把人家女人也给偷走,那样会遭雷劈的——秦大川回头,果真看到了一双大眼睛。

好漂亮的大眼睛哦,蓝汪汪的,还在黑夜中闪着荧光,要多么有神,就有多么有神,如果是长在美女脸上,绝对会引起无数男人的尖叫。

真可惜啊,这双大眼睛是长在狗脑袋上的。

嚓,车后座上还有一条狗!?

秦大川心中惨叫一声,本能的踩下了刹车。

老天爷说,大川哥天不怕地不怕,敢拿着小妹的血汗钱上赌场,也敢当众刺伤司明达,可他偏偏就怕狗。

这可能是跟他在六岁那年,差点被一条野狗给咬死有关,留下了超级大的心理阴影,平时从来都不敢贴近任何狗子的三米之内。

狗,在大川哥心中,绝对是尘世间最可怕的东西,甚至比那个想整死他的人还要可怕。

不信?

喝喝,坐在后座上的那条狗,为啥在秦大川回头时,会猛地张嘴咬向了他的咽喉?

这是谁家养的狗子?

太特么的可恶了,竟然懂得‘欲擒故纵’,亮出锋利的犬牙后却不是真咬,只是作势欲咬:老实点,敢再动一下试试?

秦大川可不敢动,哪怕这条恶狗不这样威胁他,仅仅在站在背后三米内,他两条腿子就会打颤,脱口喊道:“大侠,饶命!”

“谁特么的敢偷我车子?”

秦大川的惨叫声未落,车门被人打开,车主,就是那个光头佬,满脸狞笑的伸手,一把就掐住了他的脖子,猛地把他从车上撇了下去。

随后,就是咣咣的两脚,疼的秦大川大张着嘴巴,却喊不出心里话来:尼玛,好疼啊!

跟随光头佬一起追过来的人,立即围了上来,群情激奋的吼叫着:“格林德,打死他,打死他!”

秦大川剧痛过去后,才发现光头佬原来是个外国人。

没想到我秦大川纵横江湖十数年,今晚却折在了一只狗子身上,真是天亡我也——秦大川心中悲惨的大叫一声后,闭上了眼。

既然老天爷要亡大川哥,那他干嘛还挣扎?

反正被警方抓住也是死,偷车被揍死也是个死,死跟死之间,还有什么区别吗?

最怕的就是,人家把他狠狠揍一顿后,再送到警局。

“咦,这个家伙有些眼熟啊?”

就在秦大川闭目等死时,有个女人的声音响起。

不会在这儿遇到哪个曾经跟哥们滚过床单的老相好了吧?

听有女人声音说看着自己眼熟后,秦大川的希望之火忽地腾起,赶紧睁大眼睛,希望能看到他最想看到的一幕:女人会欣喜若狂的扑上来抱住他,在他怀里痛哭,边哭边用小拳头捶打他的胸膛,骂他这些年跑到哪儿去了,当初怎么狠心抛下了已经怀孕三个月的她……

秦大川所希望的这一幕没有发生,女人接下来的一句话,更是把他打进了地狱内:“嚯嚯,这不是通缉令上那个叫秦大川的家伙吗!”

哥们的大名还真是普照世间,连这小县城都能照耀到,实在没理由不死啊——秦大川心中重重叹了口气时,光头佬格林德弯腰抬手抓住他衣领子,把他凌乱的发丝拨拉到脑后,露出了整张脸。

大川哥跟这个死老外静静,哦,不,应该是含情脉脉的对视着,默不作声,一切都在对视中。

“嘿,嘿嘿,你真是通缉令上那个秦大川?”

“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是秦大川。”

秦大川淡淡说出这句话时,心中腾起了从没有过的骄傲,就仿佛他就是‘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大人,早就看透了生死,只为追逐他心中的梦想。

“你真是秦大川?”

光头佬双眼冒光的再次问道。

大川哥轻哼一声,双眼朝天没有搭理他,只想抬手拢一下头发,最好是甩一下。

那样会更帅一些。

“发了,哈,哈哈,发了!”

光头死老外仰天狂笑:“毛驴,这次咱哥俩可立了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