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最强侠盗混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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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1章 你不怕,我怕

“明天就走?”

秦大川眨巴了下眼,觉得自己可能听错了,又问道:“老大,你说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是,你没听错,咱们明天就离开这儿。”

陆宁看了眼秦大川,从地上站起来到背着双手,看着东南方向重复了一遍。

他又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到秦大川不再喊他陆宁,而是跟格林德一样喊他老大了。

其实他早就跟格林德说喊宁哥就行,不过那个死老外总觉得宁哥这个称呼,不如老大威风,叫着也顺口。

陆老大是个心胸开阔的人,才不会因为小弟擅自改变对自己的称呼,就生气:既然小弟说喊老大顺嘴,那就由得他去吧。

现在秦大川也改口喊老大了,这肯定是格林德跟他说过了什么。

陆宁没觉得秦大川改口喊老大有什么不对:如果大川哥有本事,能让陆宁跟着他混,肯定会喊他老大的。

历史已经证明,所有混得开的小弟,都懂得该怎么去尊重老大。

行,秦大川总算开窍了。

陆老大有些欣慰的暗中点了点头时,就看到格林德跟秦大川俩人,忽然齐声欢呼起来,又蹦又跳的。

死老外尤为的夸张,竟然双膝跪倒在雪地上,不住的在眼前、心口划着十字,嘟囔着感谢上帝一类的屁话,庆祝他终于结束这长达数月的半野人生活。

特么的,你该感谢的是老大好吧?

信不信老大忽然开口说等到春暖花开时才离开?

到时候,你还会再感谢你的上帝?

陆老大鄙夷的看了死老外一眼,又看向了秦大川。

秦大川倒没有表现的像格林德那样夸张,最多也就是双手合十,低头高喧一声佛号:“我佛慈悲!”

信不信我让你在下一刻,就痛骂你佛没长眼?

唉,还是毛驴好啊,听说终于要离开这穷山僻壤后,既不感谢上帝,更不它佛慈悲,只是疯了似的在山头上转圈圈。

这三个混蛋。

好吧,看在他们忙活大半天,才搞来的土豆炖野兔的份上,陆老大决定原谅他们的喜不自禁,先尝尝兔子肉咋样。

嗯,李大头现在的手艺越来越棒了,竟然把区区一道土豆炖野兔,做出元宝虾的味道来——哦,原来烫下面真放了元宝虾啊,我说那个家伙做饭的手艺,也就是九转大肠做的还不错,其它的只配喂猪。

陆宁把一只兔子腿随手扔出去,在雪地上撒欢的毛驴,一个漂亮的后空翻把兔子腿叼在嘴里后,秦大川凑了过来。

太兴奋导致他脸上的两颗青春痘都在闪闪发光,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老、老大,咱们明天就回唐王吗?”

在确定陆宁真没死后,大川哥最大的心愿,就是跟他一起回唐王。

甚至,当他双脚踏在唐王的土地上后,第一句话怎么说,他都想好了:我胡汉三,又回来了!凡是吃了我的,都给我吐出来,拿了我的,都给我还回来,别忘了带利息!

大川哥敢有这么深厚的底气,那是因为他已经知道老大是多么恐怖的存在了。

只要跟老大在一起,别说是那些胆敢欺负小妹的混蛋,会被吓得屁滚尿流了,就连缉拿他的警方,也得乖乖把他的通缉令‘下架’。

他都想到得花言巧语的说服老大,陪他走一趟唐王航空公司,得让那些人看看,大川哥是一个多么惹不起的存在!

陆老大的回答,多少有些让秦大川扫兴:“不,咱们明天启程去明珠。”

“楼宇湘那个臭娘们,现在明珠?”

秦大川想到楼宇湘后,就会自然的咬牙切齿。

陆宁抬手在他后脑勺抽了下,骂道:“草,咱们都是文明人,就算对那个臭娘们再不爽,也得拿捏出儒雅君子的嘴脸。”

秦大川恍然大悟:“哦,我知道了。”

“你知道啥了?”

陆宁又拿起一根兔子腿,扔给了毛驴。

秦大川盯着被毛驴迅速擒在嘴里的兔子腿,咽了口口水后,才认真的说:“那些所谓的君子,其实都是一些披着儒雅外皮的败类。”

从没有谁规定,败类都得像电影里那样,都是满眼的奸诈、满脸的横肉,就差脑门上贴着‘我是败类’的小纸条了。

还有可能是像燕随意这样表面儒雅的君子,哪怕在关注一个连司机老董都不屑的站街女时,他脸上都没有丝毫肮脏的意思,只是轻咦了声就说:“停车。”

无论随意让做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什么也不要问,更不要管。

好多年过去了,老董都没有忘记老爷让他第一次来机场接机前,嘱咐过的这句话。

也正是老董牢记住了这句话,所以燕随意在盯着那些站街女,让他停车时,他马上就把车子溜边,缓缓停了下来。

这儿距离机场差不多得有十公里左右,绝对是明珠郊区了。

这是个小镇。

别看房租正在努力向市中心看其,不过不管是居住环境,还是‘文化底蕴’,都无法跟市区相比——最起码,市区内的夜晚街头上,哪怕是最偏僻的地方,都不会有穿着暴露的站街女出现。

小镇上就有,而且还是屡打不尽:总有些打着来明珠打工幌子的外地妇女,不怎么重视女人最该重视的清白,而是选择了‘一本万利’的站街工作。

老董曾经听人说过,小镇站街女之所以屡打不尽,那是因为她们都受超高的利益所吸引,只要运气好的,一个晚上挣五六千块是没问题的。

三百块钱一次,一次最多半小时,就在小树林后面,还不用缴税——老董觉得,他要是个女人的话,受家庭经济压力所迫,或许也会走上这条路。

但他从没有看不起这些廉价的站街女。

那是因为他很清楚:市中心那些金碧辉煌的大酒店内,从来都不缺少一晚上数千上万、甚至十万上百万的陪床女人。

只是那些女人更懂得用名气(比方当红影星歌星啊,模特了啥的)来包装自己,一个晚上,或许就能挣到普通人一辈子都挣不到的钱。

尽管她们才看不起这些站街的‘同行’,更是在男人提上裤子后,她们马上会在脸上贴上‘纯洁’的面具。

所以,老董才觉得,就算燕少年少轻狂,想找个女人的话,也该去找那些影星,或者模特的,反正明珠燕家又不缺钱,也没谁敢嘴贱到到处说,干嘛要对一个站街的感兴趣呢?

老董心里纳闷归纳闷,却不会问,只会在看到燕随意自己推门下去后,马上就跟了上去,还反手摸了摸后腰的枪柄。

保护燕少的绝对安全,是他的职责。

就像只要燕少一指某个站街的,他就会马上甩出一叠现金那样。

“哟,大哥,是不是想找个人陪呀?”

站在阴影下的站街的,眼睛却是雪亮的,看到有个风度翩翩的大少,从黑色卡宴中下来后,当然能看出这是个‘肥羊’。

没看到他身后,还跟着个五大三粗的保镖吗?

要是能够成功吸引到他,收入肯定得顶半个月的。

所以燕随意刚走上人行道,七八个浓妆艳抹的站街的,就像苍蝇闻到臭鸡蛋那样,轰的一声就围了上来。

相比起北方来说,明珠气温要高好多。

不过这时候还是很阴冷的。

可那些站街的,为了‘工作方便’,基本都是大衣里面没穿几件衣服,在苍蝇般的围上来后,就敞开大衣,争相给燕随意看她们的优质资源。

燕随意却对她们没有丁点的兴趣,只是抬头看向了街边最黑的地方。

那儿还站着个站街女郎。

跟别的站街女郎大衣披肩长发、裹着黑丝、脚下踩着高腰马靴不同,这个站街女郎是男人般的短发,穿着有些臃肿的冲锋衣,更没浓妆艳抹的。

她不像站街的,倒像是上市(所谓上市的,就是乡下闲劳力早上会到人才市场,干一些像抹墙皮、砸石头扛大包之类的粗活)的。

但她又明明站在唯有站街女郎才会出现的地方。

如果不是老董的车灯偶尔照过来,燕随意又恰好看向这边,而且他的记忆力相当强悍的话,也不会注意到这个站街女郎很眼熟,很像一个人。

“闪开,都闪开!”

看到燕少对这群女人没啥兴趣后,老董马上就知道他该怎么做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叠足有七八千的现金钞票,随手扔在了绿化带中。

轰的一声,那些站街女郎就舍弃了燕随意,纷纷尖叫着去争抢那些钞票。

老董并没有鄙视她们,只是觉得心酸:谁家孩子,如果不是被残酷的现实给逼到这份上,会来这儿站街?

燕随意用欣赏的目光看了老董一眼,迈步走向了那个孤零零站在墙边的站街女郎。

“林舞儿?”

燕随意走到站街女郎面前,停住了脚步,轻声问道。

“先生,你认错人了。”

站街女郎身子明显颤了下后,接着冷冷的说:“我叫小花。”

小花,就像那些整天胡吹的网络小说写手所用的笔名那样,是她的‘艺名’。

燕随意没有接小花的话题,只是问:“为什么要做这个?做多久了?”

“这关你什么事?”

小花依旧冷冷的回答。

“楼宇湘,有些过分了。”

燕随意沉默了片刻,才转身对老董说:“老董,还有多少钱?”

老董马上返回车里,拿来了全部的现金,大概有三万多的样子。

“你先拿着用,等我办完事情后,再找你。”

燕随意把手里的钱,递了过去。

小花却看都没看,只问:“白白送我的?”

“嗯,白白送你的。”

燕随意点了点头。

他虽然对陆宁没有丁点的好感,但却看不惯楼宇湘这么欺负林舞儿。

“我不要。”

小花摇了摇头。

“为什么?”

燕随意问出这句话后,接着明白了什么:“你怕她会找我麻烦?”

笑了笑,燕随意淡淡的说:“这个你别怕,燕随意从来都不是一个怕麻烦的人。”

“你不怕,我怕。”

小花冷冷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