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一条真正的红色小蛇,而是鲜血。
眼神空洞的庞贝,可能是因为有鲜血从嘴角淌出来后觉得痒,忍不住轻咳了一声:“咳——噗!”
轻咳声刚响起,夹杂着细微碎肉的鲜血,就像喷雾剂那样猛地从他嘴里喷了出来,喷了楼宇湘满脸。
“啊!”
楼宇湘本能的发出一声尖叫时,庞贝终于缓缓瘫跪在了地上。
他的腰没有弯,头却先垂了下去。
额头抵在楼宇湘的白色网球鞋上后,整个人才缓缓歪倒在了地上。
他的背心处,有一个清晰的掌印。
清晰的意思呢,就是掌印的五根手指,就像用黑色签字笔画出来的那样。
楼宇湘在恐惧时发出的尖叫声,可能产生了能震碎某些腐朽东西的音波,所以才能让她看到庞贝后心处那个掌印下的衣服,竟然像草灰那样簌簌而下。
黑西装,白衬衣都变成了草灰。
庞贝强壮的身体,当然没有变成草灰,但那个清晰的掌印,却像烙铁那样深深印进他的皮肤内。
有人在庞贝背心拍了一掌,不但打碎了他的衣服,更打碎了他的内脏,让他在喷血时,把一些碎了的内脏喷了出来。
庞贝死了,其他三个保镖,也不会活着。
这是肯定的。
楼宇湘尖叫一声后,眼神呆滞的向走廊中看去。
只有两个保镖,都倚墙而立,嘴巴张的大大的,有得眼珠竟然凸了出来,晶体上还带着无法描述的恐惧。
第四名保镖去哪儿了?
现在的楼宇湘当然不会想到,也不会关心那个人的死活,只是亲眼看到负责她安全的三个保镖,在大白天的被人残杀了。
残杀他们的人——恶魔,却没有破门而入,干掉楼宇湘,仅仅很有礼貌的敲了敲门后,就离开了。
那个恶魔,是怎么在悄无声息间,连杀三名身手不俗的保镖的?
楼宇湘已经没空去考虑这些了。
她现在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用最快的速度离开明珠,跑回苏省,找个固若金汤的地方躲藏起来。
如果有可能,她宁愿一辈子都不出来!
“杀人了啊,杀人了!”
楼宇湘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后,再次发出一声尖叫,抬脚就冲向电梯那边。
嫉妒惶恐中,她忘记庞贝的尸体就在脚下,被绊倒在了走廊中,额头重重碰在了地上。
幸好,宁耀酒店贵宾层的走廊中,也铺了厚厚的地毯,才避免她光滑好看的额头,会被磕破,磕肿。
其实就算是磕破咯,磕肿了,楼宇湘也不会在意,也想不起在意,只是马上爬起来,脚步踉跄的向前狂奔。
她一直以为,老天爷给了她迷人的身材相貌,给了她超一流的智慧,还给了她视别人性命为草芥的狠辣,就是让她来这个世界上当女王的。
正是有着如此的‘良好心态’,楼宇湘才能忽视给林舞儿等人的毁灭性打击,尽情享受这个属于她的世界,她的精彩。
也正是这种心态,才能让她在跟郭易行之流寒暄客气时,享受他们白痴般得意的快乐。
当然了,相当无聊时,楼宇湘也会想到‘死’这个东西。
只要是活人,就没谁不怕死的。
楼宇湘不怕——她觉得,死对她来说,只是一个结束享受的符号,就像灯灭了那样,正常的很,实在没必要因此而担惊受怕的,还是趁着活着时,享受活着的乐趣,才是聪明人。
从来都以为自己不怕死的楼宇湘,此刻品尝到了死亡的味道。
原来,尘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事,能比死亡更可怕了。
直接被干掉还好一些,怕就怕在她亲眼目睹保护她的人都死了,她还活着。
砰的一声,楼宇湘额头重重撞在电梯门上后,剧痛再次提醒她:你不但怕死,而且比任何人,都怕死!
一无所有的人,被疾病折磨的人,爱情被背叛的人——在死前,他们或许不会怕,因为他们对这个世界已经失望,厌恶,不再留恋。
极度留恋这个世界,最怕死的人,恰恰是幸福指数最高的那些人。
楼宇湘的幸福指数,绝对位列全球全人类前列,所以她真得不想死,真得很怕死,真有哪怕付出所有的一切,也得活下来的决心。
在坚决的决心下,额头在电梯门上碰肿了,不但会被直接忽略了,反而会让她清醒一些,想起电梯门是用脑袋撞不开的了,而是得用按键打开才行。
楼宇湘按下了按键。
电梯门徐徐打开,她抬脚要扑进去时,却又猛地抬手捂住了嘴——那名不在走廊中的保镖,就瘫坐在电梯内,脑袋低垂在胸前,嘴里有血丝淌出。
尸体靠着的电梯壁上,有一朵用鲜血画成的花儿。
那朵花儿画的一点也不好看,最多也就是四五岁孩子的绘画水平,却像个恶魔那样,张开满是獠牙的大嘴,冲站在电梯门口的楼宇湘,无声的大笑着。
“来人呀!”
楼宇湘用尽所有的力气,凄声喊出这句话后,双膝一软瘫倒在了地上。
砰,砰砰的脚步声响起,酒店的保安终于听到这边不正常的动静了,用最快的速度狂奔而来。
“快,救我,救我——打电话,报警!”
看到保安们出现后,楼宇湘紧绷着的神经,终于攸地放松,双眼一翻昏了过去。
被伤害、遇险后报警,这是一般人最直接的反应。
楼宇湘对此却是嗤之以鼻:身为群众保护神的警方,在她眼里跟一群跳梁小丑,貌似没什么区别。
别的不说,单说林舞儿吧,如果报警有用的话,那她为什么会被楼总逼到了去站街的份上?
警方、就跟律法那样,在楼总这种大人物眼里,也就是拿来吓唬小老百姓的工具罢了,对她们这种地位超群的人来说,就是个笑话。
可当楼总被说不出的恐惧击溃后,她才想到了报警。
其实,就算她不嘱咐保安报警,在看到死了好几个人后,酒店也会用最快的报警,并封锁现场的。
足有十数辆的警车,用最快的速度呼啸着驶进宁耀酒店大厅门前。
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有人在宁耀酒店这种高级场合杀人行凶,一杀就是四个人——这还了得?
更何况,死者是在华夏商场跺跺脚,就能让地皮颤三颤的东海集团老总楼宇湘的保镖,明珠警方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如果不用最快的速度赶来,那纯粹是他们不想干这份工作了。
“老大,总共是十三辆车,三十七个警员,带队的是个局长。”
趴在窗口拿着望远镜向外看的秦大川,晃了晃有些发酸的脖子,回头向陆宁说道。
“嗯,等会儿来的人更多。楼宇湘遭遇危险了,无论哪个城市的警方,都不敢有丝毫懈怠的。”
坐在沙发上的陆宁,头也不抬的说着,缓缓翻动着右手。
格林德也看着他的右手,嘴角不时的抽一下。
尽管是他亲眼所见,可还是不敢相信,白磷这种被称为‘跗骨之蛆’的易燃品,竟然对老大右手没有丁点的杀伤力。
(白磷着火点很低,只有四十度左右,但很顽固,哪怕是在水中,不燃烧完也不罢休,需要用沙土来掩灭,燃烧完后会变成固体。越战时,美国人使用的白磷弹,让他们敌人吃够了苦头)。
楼宇湘在庞贝背心上看到的那个掌印,就是被陆宁用燃烧着白磷的右手,给印上去的,很有武侠小说中那些内功高手的风采。
陆宁好像很喜欢玩白磷烧手这个游戏,双手搓灭了后,又从一个小钢罐子里倒出了一点,均匀的涂在右手上,快速在空气中晃了十几下,就有绿油油的冷火燃烧了起来。
秦大川不喜欢玩这种游戏,反而还很厌恶这玩意,干咳了一声:“咳,老大,我觉得你对楼宇湘身边那些——咳,嗓子有些痒,感冒了?”
“想问什么就问什么,别这么吞吞吐吐的,跟便秘似的。”
陆宁慢慢挥舞着燃烧着冷火的右手,也没看秦大川。
“好吧,那我可就说了啊,说错了你别生气。”
秦大川吸了下鼻子,跟格林德对望了眼后,才说:“楼宇湘该死,无论你怎么惩罚她,我都是高举双手双脚的赞成。可我觉得,觉得她身边那些保镖不该死。”
“你在责怪我滥杀无辜?”
陆宁总算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秦大川。
秦大川很想摇头,结果却是点了点头,艰难的回答:“是。”
坐在陆宁身边沙发上的格林德,点烟的动作僵住,有些惊诧的看向了秦大川。
他还真没想到,秦大川竟然有胆子指责陆宁。
“你呢,格林德。”
陆宁回头,看向了他。
格林德真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可看老大眼里带有‘殷切的询问’意思,只能艰难的咽了口吐沫,喃喃说道:“我觉得,秦大川说的很有道理。作恶的,只是楼宇湘一个人,他们只是受她驱使的工具。”
“你也这样想?”
陆宁笑了,很轻蔑的样子。
格林德不敢再说什么了,只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埋怨秦大川吃错药了,才不满老大的滥杀无辜。
不过说实话,格林德的想法,跟秦大川相同——现在陆宁的行为,貌似跟花小妖很相似啊。
格林德不说话了,秦大川也不说了,陆宁也没再问,再次低头看着自己右手。
盘在那边沙发上睡觉的毛驴,敏锐察觉到了什么,睁眼扫了一圈后,跳了下来跑到陆宁面前,长长的伸了个懒腰,目光中带着明显的询问之意:驴哥在睡觉时,这俩蠢货到底说错什么了?
陆宁才不屑给它解释,依旧看着右手上的冷火,说话了:“问你俩一个问题。”
陆宁说话后,房间内有些压抑的气氛,才悠忽不见,格林德俩人齐声回答:“老大,你问。”
陆宁问:“楼宇湘那些保镖,为什么会帮她欺压别人?”
“楼宇湘是他们的老大啊。”
秦大川抢先回答:“就像我跟格林德,是你小弟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