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老板娘在被陆宁从英国监狱内救出来后,就希望能得到他。
不同于华夏的文化教育,注定老板娘不会成为昆仑那样的女人,哪怕她在最绝望时,被陆宁救了,也不会为了他这块小鲜肉,舍弃整个猪圈。
她只会在成为陆宁的女人时,发自内心的去爱他,给予他想要的一切。
第二天起来后,她就该做什么,就做什么去了。
想跟一个男人困觉、为了他甘心去赴汤蹈火是一回事,陪伴他终生,却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老板娘有这种想法,那是因为她觉得,每个人都该过自己最喜欢的那种生活,实在没必要为了爱情,就委屈自己。
陆宁也很欣赏老板娘这种想法——所以,他才不会跟老板娘发生那种负面交流的关系。
在他看来,当他主动去接受某个女人(身体还是次要的,主要是感情。这也是他跟叶明媚困了好多次觉后,却不会对她有任何好感的原因)后,就得为这个女人负责。
同样,这个女人也得为他的感情负责,那就是不能再去找别的男人,来践踏他们之间‘唯美’的爱情了。
陆宁,始终都是受华夏传统文明荼毒最厉害的那群人之一。
尽管这家伙在跟山羊吹嘘时,总说他困过的女人,要比山羊见过的女人还要多。
他以往困过的那些女人,就像渴了就会喝水那样正常。
有谁,在喝完水后,还会留恋水源的?
老板娘搞清楚陆宁的想法,还是在两年前的塔希科雪原上。
那次,陆宁正儿八经的喊了她姐。
一般来说,成了小弟姐姐的女人,是不能再跟小弟困觉的了——老板娘很清楚这个道理,却不妨碍她故意拿捏出一副浪荡样子,光明正大的吃小弟豆腐。
“有人守着?哪有人啊,我怎么没有看到?”
吃豆腐被拒绝后,老板娘满心的不悦,把这股子邪火洒在了秦大川俩人身上,瞪大她水灵灵的桃花眼,瞎子般的四处看。
秦大川赶紧咳嗽了声,提醒老板娘他不就是个人吗?
老板娘才没理他,胳膊蛇儿般的又搂住了陆宁的腰,更过分的除掉了右脚鞋子,白生生的腿子搁在了陆宁膝盖上,吃吃娇笑着拿手捏起一块黄瓜,填进了男人嘴里:“像这种没眼力价的家伙,也算人吗?”
秦大川这才明白,人家装没看到他,是希望他别棍子般的竖在这儿碍事。
格林德摸了摸自己脑袋,也觉得自己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电灯泡了,给秦大川使了个眼色,赶紧灰溜溜的走出去了。
“就这智商的人,也能当你小弟?”
老板娘冲房门那边撇了撇嘴,转过脸时又甜甜的笑着:“弟呀,姐姐以后给你当小弟,好不好?我敢保证,我一个人就能做他俩加起来也做不成的事。”
“唉。”
陆宁叹了口气,问:“咱能不能正儿八经的吃点饭?”
“行呀,怎么就不能正儿八经的吃饭了呢?你想吃什么,我给你拿。”
老板娘依旧吃吃的笑着,却放下了腿,松开了他的腰。
这是个聪明的女人,很清楚凡事过犹不及的道理——守着别人调戏陆宁,诚然能满足这家伙的虚荣心,不过他更希望大家能保持这种轻松的关系,毕竟搂搂抱抱的会有擦枪走火的危险。
“楼宇湘现在啥情况?”
陆宁拿出一颗烟,递给了老板娘。
“昏过去了。”
老板娘动作优雅的喷了个烟圈,说:“说实在的,我还真佩服那个小女人,神经确实坚韧到变态。如果换成是我,别说是看到公鸡用面捏成的假耳朵、假胳膊了,单单被钱猴王那个老东西抱在怀里,我也早就恶心的昏过去了。”
“她确实不是一般人,做惯了不管别人死活的事,神经就会坚韧很多了。”
陆宁又吃了口菜,问:“野兽、响尾蛇他们呢?”
“没你的许可,他们可不好随意露面。”
“希望他们能明白我的苦心吧。”
“我知道,你是怕他们野性大发,会伤害到你的同胞。”
老板娘左手食中二指捏着香烟,姿势很优雅:“说实在的,我也得费很大的力气,才能压制住那股子想杀人的邪火。啧啧,我可搞不懂了,楼宇湘惹谁不好,偏偏得惹你啊?她能活到现在,确实是个奇迹。”
陆宁笑了笑:“我可没你吹嘘的那么厉害,在她眼里,我比蚂蚁强不了多少。”
“不过你的心也够狠的,一心要把那样一个绝代尤物,逼成神经病。”
老板娘轻佻的目光,在陆宁脸上转了一圈,轻笑着说道:“你就没想过,要得到她?我可是早就听说过,她外号叫人参果的。男人吃一口,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种滋味。”
“我还不想死。”
陆宁认真的说:“你也该听说过,所有尝到人参果滋味的男人,都死光了吧?”
“可你不是别的男人呀?”
老板娘说:“再说了,你现在的行为,相比起吃掉她,还要让她深恶痛绝的。”
陆宁反问道:“你觉得,我要是真把她给吃了,那么我还会用这些手段来对付她吗?”
老板娘愣了下,才苦笑着摇头:“不会。你不是我。”
老板娘只要想杀一个人,才不管那个人曾经是她的入幕之宾。
陆宁不一样,就算他对楼宇湘没有任何感情,可一旦吃了她,就会心软。
心软的人,总是无法做出绝情的事。
对楼宇湘这种外形娇小,内心、自身实力异常强大,还又心狠歹毒的女人心软,跟拿根绳子上吊,没什么区别的。
陆宁知道自己的缺点,就不会奢望尝尝人参果的滋味。
端起酒杯,把满满一杯白酒喝干后,老板娘眼眸更像有水要滴出来,斜斜的看着陆宁:“小弟,以后有什么想法没?你总不能老呆在暗中不露面吧?”
“当然不会。”
陆宁摇了摇头,说:“可也没啥太具体的想法。我这个人,这些年习惯了过懒散日子。至于以后会做啥,我也拿不准。”
“开家公司吧,我们四个人合伙,在海外。”
老板娘说道:“野兽在美国,响尾蛇在英国,我现在又转到了法国——我现在忽然想通了,也就是跟你们三个人在一起时,才觉得有意思。”
“你厌倦以往的生活了?”
“嗯。不但是我,野兽他们俩也这样,要不然也不会把拥军兵团扔给别人来打理了。这个人啊,当钱多到只能算是个数字后,就对任何事都失去了兴趣,反而无比想念以往的苦日子了。”
“把山狼雇佣军团抛掉吧,以后别再那行里挣扎了。”
陆宁语气诚恳的说:“我觉得,你是时候该找个对你真心好的男人,组成一个家庭,相夫教子了。”
老板娘只是吃吃的笑,不说话。
陆宁也没再说什么,拿起酒瓶子给她满上了酒。
老板娘笑着笑着,泪水就流了下来。
陆宁犹豫了下,伸手把她揽在了怀中。
老板娘身子一颤,接着呜咽着问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哭吗?”
“不知道。”
陆宁摇了摇头。
“你刚才说的这些话,是妈妈临死前跟我说过的。”
老板娘重重吸了下鼻子,从他怀里抬起头来,伸手摸着他的下巴,低声说:“我妈,在我九岁时,还在得克萨斯州的夜总会内出台——我从来都不知道我爸是谁,只记得我妈得了艾滋临死前,就像你刚才那样跟我说,她最大的希望,就是我能找到一个真心好的男人,能疼我爱我一辈子。”
“那你就该去做了。”
陆宁低头看着她:“你已经付出了太多,也得到了太多,已经有足够的资本,去过妈妈最希望你能过上的日子。”
“好,我听你的,回去后就跟野兽他们说,我要撤回雇佣军团的股份,从此当一个干净的女人。”
老板娘挣开了陆宁的胳膊,拿起餐纸擦了擦脸,笑着举起了酒杯:“来,为了我未来的新生活,干杯。”
当的一声轻响后,陆宁举杯一饮而尽。
“小弟,你是个好男人,可惜我配不上你,要不然我会死皮赖脸的留在你身边的。”
当老板娘喝下足够一瓶白酒后,眼睛更亮,脸蛋更红,站起来时摇摇晃晃的差点摔倒,却抬手推开了陆宁伸过来的手,笑嘻嘻的说:“我走啦,记住,等我找个合适的男人结婚时,无论你在哪儿,你都必须来参加我的婚礼。”
“还带结婚礼物吗?”
陆宁问。
“你能来,就是最好的结婚礼物。当然了,如果你能给我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好了——咯,咯咯,看你脸又红了。唉,爱脸红的男人,其实没一个是好东西的。”
老板娘叹了口气,抬手在陆宁脸上拍了下,转身踉踉跄跄的走出了屋子。
趴在窗台上,看到老板娘上了一辆车子,疾驰而去后,陆宁才抬头看向了夜空。
今晚的空气质量,比昨晚更好,星星更亮,陆宁却有了股子说不出的烦躁。
老板娘厌倦了当前的生活,陆宁又何尝不是?
他当初跟秦大川说,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混吃等死,不是在撒谎,确实那样想的。
毫无疑问,现实不允许他过那种幸福生活。
从他出生那一天开始,命运就注定了。
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个女孩子,也像他这样在苦苦的挣扎。
陆宁烦躁时,身边还有大批的人可用,宋楚词呢?
除了一个劳拉外,还有谁会真心帮她?
或许,这才是她拿到那双绣花鞋,却不管九幽王等人死活的真正原因吧?
想着,想着,陆宁眼前又浮上了宋楚词踩着一只绣花鞋翩翩起舞的样子。
“宁哥,楼宇湘醒了。”
陆宁盯着天上的星星发呆时,秦大川俩人走进了屋子。
就像没听到秦大川在说什么,陆宁头也不回的问道:“说实话,喜欢我躲在背后算计人吗?”
秦大川跟格林德对望了一眼,齐声回答:“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