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渺的剑却刺在二楼的墙上,但是回应的结果却是同样的。在木墙背后,竟是铁板,这是由整座铁板封闭起来的楼阁,抑或只有这一层才是铁板所筑之物。
连试数处,其结果都是一样。此刻,林渺倒有点怀念起送给戚成功的刀来,若有龙腾在此,这层铁板并不能奈他们何,可是这一刻似乎并不能对这铁楼造成任何伤害。
林渺已经可以肯定,这必是天魔门的分坛,只有天魔门才喜欢弄这样的鬼名堂。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陷身天魔门的机关之中,上次只是以诡计得以侥幸逃脱,而这次还会有这么幸运吗?
“看来我们是成了囚犯了!”坚覃无可奈何地道。
“我想应该是这样,幸好还有你给我做伴,不是太寂寞。”林渺耸耸肩道。
“要不要试试头顶之上是什么东西?”坚覃又问。
“我有点担心信心受挫。”
坚覃望了二楼楼顶一眼,身形疾速腾起,如旋动的风车般直冲而上。
“轰……”一层泥土木屑纷纷碎裂,如雨般落下,粉尘呛得让坚覃有点受不了。
坚覃落下,有些沮丧,他没有击开楼顶,因为在木板的夹层依然是一块极厚的铁板,反而双手震得有些麻木,落地之时,却被木屑粉尘呛得直咳嗽。
林渺身子闪到一角,避开这飞洒而下的尘末,无可奈何地道:“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大笼子,他们可真是花了一番心血,如果我们这么快便将它破坏了,岂不是太对不起他们的这一番美意?”
坚覃也只好跟着苦笑了笑,在这种时候林渺还有心情开玩笑,倒让他有些佩服。
“江湖中盛传枭城城主年少英杰,乃罕见的奇才,更是极富个性,看来倒也不假,只不知他们的这一番美意要延续到什么时候。”坚覃道。
“大概要到我们饿得连一根手指都不想动的时候吧,那时对他们来说,比较安全。”林渺想了想笑道。
坚覃微错愕,但也无可奈何地笑了笑。
任光有点意外,邺城都尉熊业居然到信都来找他。
任光不觉得自己与熊业有什么交情,而与邺城的往来也因王郎的崛起而减少。此时邯郸最为紧迫,邺城都尉却来到了信都,当然,出于礼仪,他不能不见。
熊业的神情有些疲惫,但一双眼睛却依然很亮,微胖的身体倒颇有几分福态。
“邺城熊业见过太守大人!”熊业在殿上行了一个大礼道。
“熊大人这么急来信都是所为何事呀?”任光很淡然地道。
“熊业此来,只是想在太守所辖之地避难。前日邺城已降于王郎,下官与王郎素来不睦,因此只好带上家小避至信都,此特来向太守大人请安!”熊业不无怆然道。
“邺城在前日降于王郎?”任光吃惊地问道。
“不错,叶计与王郎联手,逼戴高交出兵符,下官无能,只好苟且而逃,还望太守为下官做主!”熊业道。
任光眉头微皱,王郎本已有了邯郸坚城,如今又有了邺城这处于清漳河对岸的城池,等于是断了清漳河上游的水运,而且得了邺城便等于得了魏郡。如此一来,王郎就等于是拥有了赵魏二郡之地,其势之大,较之河北其他的任何一支义军都要大。
当然,这一切可能与王郎这许多年来的苦心经营是分不开的,因此,一起事便后来居上,得赵魏二郡。
“给熊大人看座!”任光淡淡地道,旋又向熊业道:“熊大人为邺城都尉,相信对魏境的地形了若指掌吧?”
熊业笑了,道:“太守大人说的是,我这次离开邺城,就带来了魏境的地图和兵力分布图,我不想这些落在王郎手中!”说话间自袖中抽出一卷帛纸绢书。
立刻有人接过送到任光的案前。
任光打开稍稍一看,顿时大喜道:“熊大人做得好!大人可以安心在信都住下去,我会让人给你们安排一个宅院暂住,待他日收回邺城再说!”
“谢太守!”熊业喜道。
“好热!”坚覃突然说了一声。
林渺伸手在脚下的楼板之上按了一下,不由有些惊怒地道:“他们在楼下架起了火炉!”
坚覃脸色一变,苦笑道:“看来他们是要将我们烤着吃了,也真够狠的!”
林渺冷冷一笑道:“他们会很失望的!”
坚覃不由得精神一振,问道:“你有办法?”
林渺吸了口气,道:“让我试试,你把那窗子边的地板掀开一些,露出铁板。”
坚覃微惑,便却立刻照做,一掌重击而下,那地面的木板尽数裂开,裸露出散出炽热气息的铁板,看来周传雄在楼下真的架起了一个极大的火炉,抑或是好几个,想以炽热将他们烤死于其中。
“好毒的诡计!”坚覃的额角微显出汗珠,有些忿然地道。
“我来试试!”林渺竟脱掉双鞋,光着脚丫踩上地面那裸露而出散发出炽热气息的铁板。
坚覃吃了一惊,林渺竟站在火灼的铁板之上,真的像烤人肉了,但他知道林渺不是傻子,既然不是傻子,那做这种傻事一定有其理由。至于理由是什么,坚覃此刻尚无法猜出。
林渺立于铁板之上,似乎并没有感受到那火灼的炽热,而是缓缓地抬起手掌印向那嵌入墙内的铁板窗。
坚覃再惊,却是吃惊林渺的手,那双手竟亮起一丝如烙铁一般的暗色火光。与此同时,坚覃似乎感觉到有一股股热力在他的脚底下疾速流过,而这铁屋之中的热力渐减,反全都向林渺的身上聚去。
林渺便像是一个吸热的容器,无休止地吸收所有送入这室内和脚底下铁板的热力,而他的手掌也愈来愈亮,仿佛有一层火光在跳动,竟使屋子之中再一次充满了光亮,而林渺手掌所触的铁板窗也渐渐发红,如在烈火之中熔烤。
坚覃竟感到有点冷,这种感觉使他吃惊,林渺居然能够将所有的热力经由身体转移到别的地方,那便等于将底下所有火炉中火焰的热力聚于一点散出。如此一来,即使是铁板也终会熔化。他顿时明白林渺的意图,但却惊讶于林渺居然对这般热力竟毫无所惧,这怎能不让他吃惊?如果周传雄看到了这一切,只怕会晕死过去,不过,他绝想不到林渺的功力高至如斯境界,而且如此奇诡。
坚覃心忖:“难怪林渺如此年纪便能名动天下,由一个无名小卒而成北方举足轻重的人物,果然是拥有别人所难以企及的实力!”他对林渺也颇有点深不可测的感觉。这个人不仅武功好,连赌术也那般精绝,真不知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
那铁板窗,如烧红的烙铁一般,整块地红了起来,而林渺的手掌陷入了其中,整个窗面全都逐渐软化变形,也许是因其太厚的缘故,竟尚没能脱开墙洞。
“我再来试试!”坚覃吸了口气,双掌卷起沛然之气狂击向那通体变红、软化得改变了形体的铁窗。
“轰……”整个铁窗在两股沛然气劲相冲之下,带着炽热无比的热浪冲向铁屋之外。
林渺与坚覃的身形也极速冲出这死寂的铁屋。
“呀……”那烧得通红的铁窗冲断,一连砸伤数人,其强劲的热浪甚至让他们的衣服燃烧起来,被铁窗碰触之处,立刻皮开肉化,烫成了重伤。
铁窗一破,林渺的身上如燃起了一层魔火,形成一个巨大的火球,落在另一个开放性的大厅之中。
大厅之中,聚有许多人,每个人都如临大敌,他们没有料到林渺以这种方式出来,但在那铁窗通体发红之时,外面的人便已经知道可能是里面人要破窗了。因此,调聚了许多人手待林渺两人出来决战,他们根本就不敢太靠近那铁窗,炽热的气息让他们难以承受,而此刻林渺破窗而出,他们竟有点发呆。
坚覃也不想给他们回过神来的机会,暴闪而入,便已冲开了这群人的包围。
惨叫声中,林渺也不想再对这些人心慈手软,对敌人的仁慈,便是对自己的残忍!刚才险些中招而亡,因此对通豪赌坊中的人怀有极深的恨意。
这些人一触林渺,便立刻全身着火,更被强大至极的气劲弹飞,根本就没有能与林渺相抗之人。
杀这些人并不是一件很值得开心的事,是以,林渺揪住一人,让他带着去找周传雄,也只有这个老鬼才是罪魁祸首。
林渺与坚覃火烧了通豪赌坊,确实惊动了许多人,抑或说是整个陈留都知道了。
林渺和坚覃自不介意到通豪赌坊的库房中去拿走自己赢得的银子,或是多拿了一些精神损失费。
他们在通豪赌坊之中没有找到周传雄和张意,而又不想对那些不太相干的人痛下杀手,是以,便一把火将通豪赌坊烧了,也算是对周传雄要烤熟他们的毒计的一个报复吧。
周传雄似乎明白自己并不是林渺的对手,如果他没能利用机关杀死这两人,想要对付这两大年轻高手,确实力不从心。或者,他只是因为另外的原因才躲开,甚至在通豪赌坊被点燃之后,仍旧没有出现,这让林渺都感到有些意外。
林渺想找到杀桓奇的凶手,更想知道这人为什么要杀桓奇灭口,他见过此人的身法,其武功之好,应该不会比自己相去多少,如果有此人与周传雄联手的话,仅凭他与坚覃两人的力量尚不够,可是这个人偏偏没有出现,而且周传雄也没有出现,这便使他极为不解。
林渺觉得,桓奇应该还有些什么样的秘密,要不然在他进屋见桓奇之前,棋痴与另外两个疯子般的怪人就不会坚决反对,而且还有苦苦相劝之意,仿佛他们早就知道,如果将秘密告诉了林渺,只会遭到杀身之祸或是可能面对某种后果,而这种后果很可能便是死亡。
那么又是谁要让他们死亡呢?又是谁不想林渺知道这个秘密呢?若对方真不想林渺知道秘密,又何不在林渺来到这里之前杀了桓奇呢?而要如此急促地赶在林渺前脚刚走,后脚便跟来杀人,用得着这样吗?
抑或,桓奇还有什么极重要的事并没有告诉林渺,而这个人害怕林渺去而复返,桓奇又忍不住会说,因此,才会如此急切地要杀桓奇。若真如此,又是什么秘密呢?
“杀桓奇的人会是天魔门的人吗?那天魔门是如何知道自己要去找桓奇的呢?又是如何知道桓奇知晓那么多秘密的呢?而桓奇身上的伤究竟是谁下的毒手呢?”问题似乎极多,让林渺极为头大,杀是杀了一通,可是心情反而变得沉重了。
林渺自然不怕杀人,身在江湖,杀人总是难免的,他更没少杀人,昆阳之战,还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战争之中,可是如果没能给自己杀人找一个理由,这则会是一种痛苦。
痛苦的时候,林渺也喜喝酒,所以他与坚覃相邀去喝酒了,在陈留最好的酒楼,喝最好的酒,吃最好的菜。他们口袋里有的是钱,通豪赌坊的库房极丰,这年头做贼和强盗并不是可耻的事。
另外,林渺拿了点钱让人到陈留最好的棺材铺定了四副最好的檀木棺材。他并没有忘记要去燕尾巷收尸,毕竟桓奇曾经是他养父的至交,更曾是白虎观的重要人物,再怎么说也曾是风光一时的人物。因此,林渺并不想这几人死得太落魄。
坚覃是个痛快人,尽管他不知道林渺的具体心事,但却知道林渺心中一定有事。不过,他没有问,林渺不说,他不问,他们只是喝酒,痛痛快快地喝酒。
两个聪明而都有抱负的年轻人聚到一起,总会有说不完的话,总会有相见恨晚的感觉。年轻人总是很容易投入到自己的梦想之中,也很容易接受能够认同自己思想的人,于是,两人成了朋友。
林渺从不觉得朋友多是一件坏事,尤其是很有能力的朋友,只是两人都是极忙之人,酒足之后,便只好互道珍重,一南一北分道而去。
朋友,只要他的存在,不管是在天涯的哪个角落,都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