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展厅传来摄影作品评选的声音,胃部依旧火烧般的疼痛,一阵一阵的灼热感涌至咽喉又被强行咽下,我的情绪并不焦躁,而是沉默的等待着疼痛的消失,经过这段时间与疾病的相处,似乎已经习惯了它的规律。
透过休息室的门我看到密密麻麻的人群簇拥在展台下方,不同的服装混杂在一起,透出一道明显的层级,看上去就像一个社会的缩影。
站在外围的人群着装朴实,大多是来小镇务工的人们,他们一边踮脚朝前张望,一边高声说着一些与摄影没有任何关系的话题,他们看不清展台上的照片,看不到摄影师的样子,也许他们也并不懂得摄影,只是来这里凑凑热闹,等待一个结果而已。往前一些,是穿了廉价西服的人,他们规矩的站着,装作有些涵养的模样,但背影中却又透出一种屈服和蠢蠢欲动,屈服于他们前方的背影,蠢蠢欲动的观察着一切可以往前挪动身体的机会。再往前,就是站在展台正下方的那一群人,他们穿着得体,大多背手而立,脸上是充满目的性的,有些虚假的笑容,表情与刚刚簇拥杨思霖走出展场的那些人异常相似,有的不时回头,用一种自信笃定的眼神看向身后的人,这个时候“廉价西装”们就会匆匆做出恭维的表情,敏锐的猜测着对方的目的,寻找着那个“挪动”的机会。
展台上,是成排摆放的摄影作品,作品被放大很多倍,装裱在素色相框中,摄影师们站在自己的作品旁。为了标榜艺术与特立独行,他们大多穿了时尚的服装,但表情却并不搭配的显得紧张,有些无所适从的样子,看上去就像一只只被关在笼子里的动物,忍受着台下一道道陌生的眼神。阿水也站在其中,但出乎我意料的是,原本性格懦弱的阿水此刻却显得异常自信,甚至有些高傲,他用一种捎带蔑视的眼神打量着周遭的人们,他身旁的那副照片里是一个个闭眼行走的女孩,黑色的背景里各自沉默的寻找着,等待着,期盼着。
舞台的背后是一间阴暗的办公室,真正操纵影展的人都在里面,其中自然也包括阮先生。
正当我观察思考的时候,珍妮从休息室门口走了进来,穿了一套有些媚俗的黑色连衣裙,看的出她并不喜欢这套衣服,也能判断出,她属于“蠢蠢欲动”的群体。
“你没事吧?”她看到我紧压胃部的手,表情紧张了起来。
“没事。”我浑身紧缩在一起,有些狼狈。
“你是不是胃又不舒服了,我带你去医院吧。”
我点头,装作很痛苦的样子,而实际上在珍妮进门前一刻,我胃部的不适感已经开始减弱,它预示着这次发作即将结束。
但我想离开这个地方,因此装作更加痛苦的模样,在珍妮的搀扶下一步一步朝展馆门外走去。
在即将到达医院的十字路口,我直起腰,轻轻挣脱珍妮搀扶的手,我深深的呼吸,似乎是在享受自由的味道,聪明的珍妮看着我的表情,几秒停顿后露出会心一笑。
“原来你是装病啊。”她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我。
“没有,之前我的胃确实不舒服,只是出来后慢慢好些了。”我并没有说谎。
“那现在要去哪里?”
我仰头张望,看到了那间熟悉的咖啡店,不久前,我就是从这里被送进医院。
“我们去那家咖啡店坐坐吧。”
在去咖啡店的路上我开始有些焦虑,不知道咖啡店的老板再次看到我会是什么样的表情,但在我们进入咖啡店的时候,老板和服务员却并没有认出我,依旧满面微笑的与客人交谈着。身穿米白休闲衬衫和淡蓝色牛仔裤的老板娘走到我们身边,当她将饮料单递给我们的时候看了我一眼,我敏感的垂下脸,低声吱呜着,珍妮却大方的和老板娘攀谈,几秒钟后我才发现,自己的焦虑全是因为敏感而产生,多余且滑稽。
在等待咖啡的时候,我发觉最近自己似乎渐渐回到了学生时代的状态,敏感,焦虑,大脑中充满有些灰色的想象,或许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特质,大多数的人都有敏感的一面,只是我们将其藏在内心,用笑脸作为假象去应付着这个世界。
我将已经买好车票三天后出发旅行的事情告诉了珍妮,她并没有很惊讶,似乎早已预料到的样子。她单手托腮,安静的看着窗外,我们现在所坐的位置离之前我吐血的地方仅仅隔了一张桌子。
我再次看到了珍妮手腕上的那道疤痕。
第一次看到这道疤痕是在宋清的摄影室,那也是我第一次见到珍妮。那时的珍妮穿着有些媚俗的服装,从进入摄影室开始一直大声爽朗的笑,笑容里掺杂了很明显的风尘味道,再加上她说自己在酒店做公关工作,当时我确实对她,或者说对她的身份有些轻视,我知道这种态度不对,但“知道”与“实行”是有本质区别的。就像曾经我去云南一个封闭管理的艾滋病村做采访一样,虽然心里知道这种病不会因为肌肤碰触而传染,但我依旧刻意的与病人保持一段距离,嘴里说着关怀的话,而心里却依旧擦不去那一丝轻微却又顽固的歧视,这就是我虚假的顽疾。
“你手腕上的那道疤是怎么留下的?”我语气很轻的询问,生怕触到珍妮的敏感区。
“这个啊?”珍妮抬头看着手腕,几秒沉思后说:“这是很老套的理由,因为被男友伤害想自杀,但却又害怕死亡,所以我只割了一道浅浅的伤口,血管没破,出了不多的血,却留下了这道疤。”
“方便和我说说你和这道疤的故事吗?”
“这算是采访吗?”珍妮坐直身体将手缩了回去。
“不是,是朋友间的对话。”
珍妮想了想,缓缓抬起桌上冒着热气的美式咖啡,双倍的奶,没有加糖,色泽醇厚,很美味的样子。她的唇微微翘起,眼神却空洞的打量着手腕上的疤,似乎是在思考是否要和我讲这个故事。
“你知道,当你在我工作的酒吧喝醉出事的那晚,我为什么愿意救你?”
“嗯,出于同情或者朋友的关系?”我的语气有些弱,脑中再次敏感的想起了那一夜的情形,随即刻意的提高声音补充道:“那个时候,我们算是朋友了吗?”
“不算。”珍妮的语气很笃定。
我有些尴尬的看着她,不知要如何继续这个话题,珍妮用余光看了我一眼,将带有疤痕的手放到桌上,手腕朝上拉伸,那道疤痕的颜色渐渐变浅,就像一道回忆,能够淡化却无法遗忘。
“我之前的男友在酒吧被打过,和你那天的情形有些相似,但是,我们最后的分手是因为他自杀,从十四层高的楼顶一跃而下,当时我就站在楼下不远处的地方,随着沉重的撞击声,那是我第一次看到暗红的血从人体四周喷发而出的样子,当然,也是最后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