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体制人为将国民分为三六九等,实际上,这种体制甚至将即使在一个单位的人分为三六九等。而这其中,政策是编织这些社会等级的绳索。
在高校应聘时我了解到,一个大学的人事关系复杂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在两、三千的教职员工中,他们的身份形形色色。有国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有差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的;有人事代理性质的;有企业性质的员工;有虽然是企业编制,但按事业编交养老金的;有特聘的;还有一定数量的临时工。这里就可以分为八类了。也许还有我没有列举出来的。外面人搞不清,以为公办高校是国家全额财政拨款的,在高校里工作的所有员工都是事业编制的,其实大谬不然。
因为编制的不同,待遇自然也不同。政府财政全额拨款编制的员工待遇当然最好,退休也有保障;差额财政事业编制的要差一些,因为他的一部分工资要靠自己挣;人事代理的又分几等,博士毕业的一等,硕士毕业的一等,本科毕业的又为一等,他们待遇是不一样的。最差的自然还是企业编制的,他们是单位的底层,不仅在岗时工资待遇差,退休以后更是拿的少得可怜的养老金。
在杭州,一位人事处领导对我们说:“我们人事处有一位非正式编制的小姑娘,每个月工资只有两千块,逢年过节学校发东西我们有,她没有。因为在一个单位待的时间久了,大家都有了感情。我们很是同情她,有时就把自己发的东西分一部分给她。”这位处长是一位很有同情心的领导,“他们干的是同样的活,有些干的比我们还多一些。但政策就是这样规定的,没有办法。”她说。
试想,人在同一个单位,干着是同样的活,你拿2000,人家拿4000,你能感到顺心吗?你能觉得和谐吗?当然不和谐。说实话,也许你的能力还比人家强多了,但就因为别人是事业编制的,你是企业编制的。这就是不可更改的身份。你不服气吗?不服气就走人,反正没人勉强。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想进来的人有的是。
可见,这种奇怪的体制将人从政治上、经济上、身份上将人人为地分为三六九等,是多么的没有道理,多么的离奇荒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体制?不是说这个社会的分配政策是“按劳分配”吗?可在这种体制下,实行的却是“按编制分配”、“按身份分配”。
事情还远不止这些。如果你是以工人身份进入学校哪个单位,比如图书馆,你也没有资格评职称。只有正式进编的才可以评职称。随着职称的提高,工资待遇也随着明显提高。而你是工人编制,虽然我跟你做着同样的事情,工作性质相同,但你不能评职称。你只能走工人技术级。由于没有职称,你的工资待遇就与有职称的差距越来越大。
我妻子的情况就是这样。D校答应给她安排到图书馆。一开始我们以为能评职称,他们也告诉我们说可以评职称。如果能评上职倒也罢了,因为评上职称至少工资上去了,退休待遇因为跟职称挂钩也会有所提高。我们正是抱着这样的梦想,心想企业编就企业编,大不了退休以后待遇差一点,在岗时待遇还是可以的。直到我们第三次来到这个学校整个应聘程序结束签字前的那个时刻我们才从管职称的老师哪里知道不能评职称。而由于不能评职称,她的在岗的收入要比能评职称的条件下少将近一半。
虽然在图书馆工作,但为什么不能评职称呢?就是因为她的原始身份不是干部,就是因为她的原始身份是工人。这就是所谓的基本理由。非干部身份不能聘职称是一个基本政策。我妻子在湛江走的是小学教师职称,她是幼教专业科班出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但这些在这个政策面前变得毫无用处。
所以她面临的现实就是:但如果调入这个学校,她的待遇就的连降三级。第一降,由事业编制降为企业编制,退休收入少一倍还多。第二降,由教师职称降为工人技术等级,在岗待遇比在编的又少一倍。第三降,由于过去她是老师职称,没有考过工人技术等级,根据有关政策,没有初级工不能直接进中级工,还必须从初级工考起,待遇又要降一层。
面对这样的局面,我妻子苦笑说,“再干几年我都要退休了,还要从初级工考起。真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岂有此理!”
为什么同在一个岗位上,一些人能评职称,另一些人不能评职称?为什么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不能评这个岗位的技术职称?为什么明明不是工人,干的也不是工人的活,偏偏要考工人技术等级呢?你能理解这些政策吗?你不觉得制定政策的人有些不正常吗?
为此,我分别从网上和电话里做了一些了解和咨询。
从网上,我了解到,目前确实有许多省份的政策明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编制的人员是不能评职称的,他们必须考工人技术等级。但也有一些省份已经做了改革,出台了新政策。新政策规定,不管原来身份如何,在什么岗位上就可以评相应的职称,比如你在图书馆工作,尽管你原来是工人身份,你可以参评馆员系列职称。如河南省,广东省就是这样。政策的这样调整显然是合理的。
对这个问题,我还电话咨询了省人事厅。人事厅领导是这样答复的,人的身份不可以变,但职称是可以评的,你在什么岗位就可以凭什么职称。这个答复显然与这所学校的做法不一致。为此,我又请教了这个学校人事处管职称的老师,她说,目前,这个省有的行业已经改了,如卫生部门,从事什么岗位就可以评什么职称。但教育部门没有改。
“改应该是大方向,至于什么时候改还不清楚。”她说。
事情到了这一步,明显是朝着另一个方向走。但我们还没有完全放弃,因为为了这个单位我们前后跑了三次,历时4个月。我问人事处老师:“我们现在过来能参加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吗?”
“我们还没有碰到过你这种情况,图书馆里面的管理员考初级工能不能考,如何考,考什么?我们确实不是很清楚。等我们再到市劳保局问一下。”
这个答案又令我们有点吃惊!
原来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能不能考,怎么考!你说这种政策可笑不可笑?过去说只能考工人技术级,临到末了,连能不能考都不知道,那还叫我们在家里辞职过来干什么,岂不是让我们承担了承受不起的风险吗?
其实不必怪人事部门的领导和老师,他们只是按政策办事。怪只怪我们的政策太复杂了,据人事处的老师告诉我们,学校里的岗位分类有180多种,每个岗位都有不同的政策规定,要整明白这一切,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你要研究这些政策,你用一生的精力都不够!
通过这次应聘,我们总算领教了政策的威力。过去我们的生活跟这些政策无关,我们也很少与政策部门打交道。我们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认为道理上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实际上不是这回事。在应聘过程中,有一次我与一位人事处领导谈论这种政策的不合理性,我认为“这种政策实在荒唐”。
“是很荒唐,不过政策就是这个样子,我们也没有办法。”他有些激动地说。人事处领导都认为这个政策荒唐,可见不是假荒唐了。
就业胜经第22条:重视研究政策。政策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不了解政策就会处处受制于人。在求职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了解国家的政策,了解招聘单位的政策。要像研究专业一样研究政策,熟悉你所需要知道的政策文本和政策条款。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你不能指望人事部门会向你一一讲解他们的政策,这个工作必须自己做。同时,应聘者不能过高地估计人事部门首长的政策水平,一切应该以政策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