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根牙签被载入了文学史。它实在是一根再普通不过的牙签,竹子或者木制,它的不寻常之处,是因为作为凶器,杀死了一位伟大的作家,美国人舍伍德·安德森。
作家死前的最后几分钟,这根牙签在几片橄榄之间穿过,安放在一杯马丁尼(MARTINE DRY)的杯口,65岁的舍伍德·安德森端起杯喝了一大口,于是牙签刺入咽喉,杀死了他。这个凶器、这种死法,让作家之死毫无悲壮可言,跟多年以后海明威的一枪爆头完全不可类比。
“最伟大的冒险不是死亡,而是活着”——这是舍伍德·安德森给自己拟定的墓志铭。我想谁读到这句话时也很难笑得出来,虽然他的死的确像个笑话。从这句话可知,安德森的人生并不快乐,至少早年并不快乐。他生下来就是个穷小子,父亲是个破产的马鞍制造商,以打零工为生。母亲干脆连自由人都不是,身份是契约女奴。老安一家最穷困时,连固定居所也无,却匪夷所思地时常出入豪宅。能住上豪宅的原因却是个更加辛酸的笑话,那时贵族们的住所如若闹鬼,就喊来穷人住一阵子,贵族们相信他家的鬼魂会附在穷鬼们身上,并随之带走。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在19世纪的美国同样适用。舍伍德·安德森12岁就开始出外打工,读书的时间少得可怜,高中没念完就去当了兵。命运的转变始自他的第一次婚姻,在岳父资助下安德森开了一家油漆厂,生意红火,很快脱贫致富。假如他继续干下去,凭他的阅历和生存智慧,或许会成为美国油漆界的洛克菲勒。可是接下来,也就是在婚后的第九个年头,西装革履衣冠楚楚的安德森董事长,正跟秘书布置工作时,突然扔下一切扬长而去,四天后在克利夫兰被发现。那时,没人知道这个脏兮兮的流浪汉心里在想些什么,完全是一副中了邪的摸样。
对于被他抛弃的妻子儿女来说,安德森是邪恶的,他扔下的一切,除了事业,还有他们。然而对于文学,安德森的撇家舍业却是幸事一桩。这之后,他写出了诸多杰作,包括不朽的《小镇畸人》。
我想安德森对霍桑的《威克菲尔德》一定熟悉非常,他的出走与威克菲尔德一样突然,但却更像毛姆笔下的斯克里特兰德,二者都仿佛是听到了某种神秘的召唤,斯氏是艺术之神叫走的,安德森是文学之神叫走的,义无反顾地背叛了婚姻、家庭和亲情,皈依了自己的内心。有些人是不能以常人和一般的人类情感来揣度的,这些人是负心汉,更是天才。不得不说,做天才的家人,是大不幸。
能做天才的传人却是大幸。多年后的福克纳和海明威,是不好意思否认这点的。让我们来看看舍伍德·安德森给两位后辈文学青年的提携和忠告——他找来自己的出版商,给福克纳出版了处女作《士兵的报酬》,还告诫福克纳,“必须要有一个开始写作的起点,一个地方”。若干年后,就如安德森笔下的温士堡一样,福克纳搭建了属于他自己的、恢弘的“约克纳帕塔法”。对于新婚的海明威,安德森的忠告是不要去意大利,而是巴黎,假如你想献身文学,那里才是你该去的地方。海明威听了。
在巴黎,海明威得到了詹姆斯·乔伊斯、庞德、斯泰因等大师中的大师的指导和帮助,而这几位,都是舍伍德·安德森的哥们。
后来你知道了,福海二人都跻身文学大师行列,次第诺奖加身。那么,再看看这二位高足是怎么对待老师的——海明威被评论界指称模仿安德森后,写了篇嘲弄后者著作《暗笑》的《春潮》,从此老死不相往来。福克纳则在朋友的一部漫画集里配文,拿安德森调笑了一番。福海两人相比,前者更像无恶意的偶冒坏水,也就更可被原谅。在一篇纪念舍伍德·安德森的随笔里,福克纳回忆中的安德森时常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旁若无人地笑,然后六旬的安德森为前者讲述他的梦境,和近乎顽童般的想象,文中流淌着不可掩饰的深情。福克纳说,“我知道我注视着的,是一位巨人,虽然他生活的世界遍地侏儒,虽然他只做过两次或三次与巨人相称的举动。”
舍伍德·安德森死后,福克纳给老师如此盖棺,“他是我们这一代作家的父亲”。海明威也良心发现,不过他不肯像福克纳那样直接喊爹,他说,“他是我们所有人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