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NNIC发布的调查,2006年中国网民注册的博客空间3375万个,博客作者超过1749万人(一人可能拥有1个以上博客空间)。至2008年,博客用户规模达到1.07亿人,已经成为增幅最大的言论载体,自全民用手机接发短信后,全民上网写博客成了一个新的文化奇观。虽然博客在中国呈现出浓厚的娱乐化倾向,网民建博客的目的(可复选),83.5%为了“记述自己的心情”,但同时也有60.2%为了“表达自己的观点”。阅读博客已经成为网民上网习惯的组成部分。经常阅读博客的活跃读者有5471万人。新浪网各频道中,Page View数量第一的就是博客。在这浩浩荡荡的博客大军中,一个“新意见阶层”也正浮出水面,网络“意见领袖”的影响不容忽视。一些看似“自媒体”的博客经过网站的推荐、网友的转发、网民的追捧等等,往往也具有甚至超越大众媒体的影响力。比如2008年汶川地震后,从5月12日到5月16日,仅新浪网博客就发表博文2310万篇,表达了网友的震惊、悲恸和血浓于水的同胞情谊,单篇点击量达几十上百万次的博客为数不少。此外,即时聊天通讯工具等也越来越显示出其传播和沟通的速度和效力。比如汶川地震后,温家宝总理危难时刻对着军队喊“是人民养着你们,你们看着办!”这一掷地之声,最早便是一个记者通过腾讯QQ向其QQ好友发送的信息,最后成为全国人民皆知的、危难时刻最鼓舞人心、感动肺腑、信任政府和凝聚力量的宣言。
手机更是由于其可随身携带、普及面广、及时迅速等优势,在危机沟通中具备独有的渠道优势。汶川地震后,手机短信成为有关部门向公众告知情况的主要渠道,权威部门的震情最新消息最初多是通过手机短信发布的。与此同时,“手机报”纷纷开出抗震救灾专版,提倡互助互勉精神。如地震于5月12日下午14:28分发生后,《重庆手机报》赶在15点20分,地震发生不到一小时的时间内,向30万用户发出了灾情信息,第一时间播报了地震信息,第一时间播报了预警快讯,并连续14期编发震灾特刊,7天发送9期震灾快讯,还联合广西、宁夏、杭州、辽宁、天津、湖北、海南、江西、山西、广东10家全国各地手机报共同发起“抗震救灾,我心系汶川”爱心活动。同时,通过报网互动搭起爱心桥梁,从5月14日起,华龙网联合重庆移动、重庆市红十字会,为读者提供了短信捐款平台。
总之,传统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舆论引导力,新媒体具有明显的速度优势,泛媒体贯彻信息提供的多元参与,是信息提供和披露的有益补充。在危机沟通管理中,要进行多媒体联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发挥新媒体和泛媒体各自的优势,既体现信息传播的速度和效度,也进行必要的舆论引导和良好社会氛围的营造。
六、危机中的新闻发布制度
新闻发布一直是危机沟通管理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危机发生后,在启动应急机制的同时,就要迅速启动新闻发布工作,在负责处理危机的指挥部下面设立专门的新闻发布机构或新闻发布中心,确定专人负责新闻发布工作。
要把新闻发布工作作为处置公共危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研究和决定处置公共危机的方案时应该包括新闻发布的内容。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一是在进行公共危机决策时,能有新闻发布工作方面的意见参与,并将涉及新闻发布工作的其他因素考虑进去,一并作出部署;二是负责新闻发布的人员,能及时了解第一线的实际情况,在开展新闻发布工作时,做到心中有数,趋利避害,使新闻发布工作更好地为处置公共危机事件服务;三是及时将了解到的社会舆论反馈给指挥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负责新闻发布的机构要迅速拟订新闻发布方案和发布内容,组织好新闻发布工作。此外,要根据危机事件的不同应急响应级别,确定相应的新闻发布方案。
(一)危机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危机新闻发布的目的是“于我有利”,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有利于保护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有利于国家和政府的形象。要做到这些,需要新闻发布机构和相关人员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新闻发布专业知识,并且不断地在实践中摸索和总结。危机新闻发布要坚持及时、准确、适度的原则,快速及时一定要以准确为前提,要认真细致地核对事实。为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一些尚未弄清楚的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先发简短消息,再做后续报道,但千万不能因为没有弄清楚情况而不予以相关信息的披露。新闻发布要注意适度,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到公众的心理接受能力,注意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新闻发布要得到授权,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程序报批,无新闻发布任务的政府相关部门和个人,为避免造成信息混乱,最好不要擅自就公共危机事件处置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或发表谈话;负责新闻发布的部门,应该及时把新闻发布的内容和有关答问口径向参与处理危机事件的部门通报。新闻发布可由新闻发言人通过新闻发布会、吹风会发布,或者通过散发新闻通稿、接受记者采访、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采访媒体的选择要慎重,要选择具有公信力和威信的媒体。同时,接受采访和发布新闻要注意针对不同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各自不同特点来操作。
(二)建立中外记者采访管理机制
第一,危机新闻中心要及时受理中外记者的采访申请,采取符合国际惯例的、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应主动向记者提供事件的相关信息,必要时迅速成立专门的新闻中心,并提供电话、传真、上网以及电视信号传输等服务,为记者的采访和新闻报送提供方便。要使记者有正式的渠道获得官方权威的信息,避免根据猜测和传闻去做报道。要使记者知道应该在哪里了解情况、找谁了解情况,而不必四处打探消息甚至妄加猜测。第二,要加强对记者采访的组织工作和现场管理工作。记者往往希望能亲赴第一现场进行采访,但有的情况下出于抢救工作及其他更复杂因素的考虑(比如恐怖分子制造的恐怖事件,如果营救计划被媒体曝光,也就在事实上对恐怖分子泄露了营救方的计划,进而带来营救的失败),记者不能进入现场,这就需要对记者说明原因,同时可以划定区域,让记者在划定的区域内开展采访工作。在不影响事故抢险和记者安全的情况下,则可尽量安排一些记者进入现场,并为其提供便利。尤其对摄影、摄像记者来说,能进入现场对其做好报道是很重要的。对记者的管理要避免简单生硬,要把管理工作与正面信息的提供与采访安排结合起来。
(三)建立境内外舆情跟踪和通报机制
危机新闻中心要密切关注境内外媒体的报道,汇编舆情简报,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通报,并组织有针对性的舆论引导工作,澄清事实,解释疑惑,驳斥谣言。对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危机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对于一些涉及重大的政治性、群体性、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国际形象的社会安全事件的新闻发布要十分谨慎,要做到统一授权、统一协调、统一发布。
(四)建立互联网信息安全管理机制
互联网作为特殊的新媒体,具有传播快、影响大、互动性强、管理困难的特点。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和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及时传达政府危机管理的政策、举措以及各种正面信息,主动引导舆论;同时利用其信息汇聚的特点,作为了解搜集舆情的重要来源。另一方面,要警惕并及时删除各种歪曲事实、煽动矛盾、影响危机解决的有害信息,对境内外一些恶意攻击和持敌对态度的网站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节公共危机的社会参与
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危机管理实践中,政府和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的良好合作,普通公民、工商企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在危机管理中的高度参与,已经成为一个事实。我国的危机管理总体上呈现出“政治动员强、社会动员弱”的特点,注重组织化动员而缺乏社会化动员,往往突出以政府为单一主体的应对,强调的多是政府自身应对危机的责任与职能。现代公共危机的治理单靠政府一方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进行复合治理,这就必须打破体制上的条块分割,建立危机治理的大平台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必须培育和发展社会第三部门和公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危机治理中的作用;必须充分进行社会动员,发挥媒体等社会公器的作用及实现民众的自我响应。
一、公共危机的社会参与
我国公共危机管理采用的往往是政府单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制与命令为主导的方式,结果使得在应对危机的社会公共动员的及时、广泛上,在社会公共资源的整合调动上,以及在公共治理的法律保障等方面缺乏普遍的包容性,在应急管理的组织体系和制度构架上也缺乏高效的协调性。因此,有学者提出要从公共危机管理到公共危机治理的转型,提出了公共危机治理的结构公式:
危机治理=政府管理+传媒协理+民众响应+国际协助
也就是说,公共危机的应对要从单一行为体转向多元行为体,强调媒体、民众、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等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强调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政府与非政府组织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进而形成一个资源互补、权力分享、风险共担、彼此依赖的动态组织网络系统。
公共危机管理必须是一个全社会全方位参与的整合协同过程,加强社会型危机管理网络建设是当务之急。公共危机管理中的社会参与主体包括以大众媒体为标志的传媒系统、与民众相关的个体和社会组织、与国际社会相关的政府间组织、国际组织等。关于媒体我们在第一节已有论述,此处不再累述。
广义上,危机管理中的社会参与包括应急文化的塑造、社区(基层)应急机制的建设、志愿者组织的应急功能和应急管理中的公私伙伴合作关系、类社会组织和普通公民的参与机制等几个方面。
二、危机管理的社会参与:民众
(一)民众参与的意义与机制建设
公共危机不仅是对政府能力的挑战,更是对社会整体能力的综合考验。
在通常情况下,民众是突发性危机事件直接威胁的对象,也是直接的“受灾体”。此时,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便成为政府危机管理最重要的内容,而民众自身的危机意识、危机预防能力和危机应对水平,便成为决定政府危机管理质量的重要因素。民众参与危机治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很多情况下,民众是公共危机预警的发出者。在地震、大火、洪涝灾害发生时,民众一般是现场的目击者;而在重大安全事故、群发事件等引起的公共危机中,民众又往往是事发现场的见证人或当事人。因此,民众能否及时向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发出危机预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危机处理的效果和成败。
第二,民众是很多危机处理的直接参与者。危机发生后,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之前,民众有组织的自救行为往往能减少危机带来的损失。例如,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发生后,在警察、消防、医疗和物资救援等部门到位之前,震区民众就积极开始了自救和互救行动,大大降低了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第三,危机结束之后必然要进行反思,民众是最可靠的危机反馈者。民众可以以各类形式的反馈向政府反映此次危机处理的效果,他们能向政府提供最为客观和准确的危机反馈信息,有助于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总结危机处理的经验和教训。
从各国危机管理的实践看,建设危机管理的民众参与机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形成危机应急文化(安全文化),发展社区应急机制,做好危机教育与动员,突显志愿者组织的应急功能,发挥国际组织的合作力量。
(二)民众参与的组织化建设
组织是人们通过特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结合方式而形成的高于群体的社会共同体,是组成此种共同体的人们或单位所采取的社会生活方式。组织化则是人们结成组织、参加组织和开展组织活动的全过程,其具体表现在组织机构各项活动的开展上。通过各类社会组织与普通民众的积极参与来构成多元化的危机处理网络,是当今危机管理的世界性趋势。
在公共危机处理过程中,如何通过组织化建设来发挥民众的作用,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除了外交危机和军事危机等传统高政治领域内发生的少数危机外,民众在社会危机处理中起的是终生性的、决定性的作用。以大城市危机管理为例,有学者把政府和社会、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进行良好合作,从而实现危机管理中普通民众、社会组织、工商企业组织高度参与的治理系统称之为“全社会型危机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