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专栏乙来乙往(千种豆瓣高分原创作品·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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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爱在离别时之路人乙(下)

7

大概所有的男人都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对任何一个向自己示好投怀送抱的女人都不懂得拒绝。

在车上,乐丹接到枕边的她打来的电话:“这么晚,你去哪了?”

“有个客户找我谈点事儿。”乐丹生平第一次对她撒了谎。

“噢,那早点回家。”她总是那么好脾气,那么无条件地相信乐丹。

“嗯,那就这样。”

乐丹推开雷小姐订的那个包厢,想必她已等候多时了。

她笑容满面地迎上来,给他满上一杯啤酒道:“来,为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干杯。”

“看来你酒量不错。”他端起酒杯道,仔细地看了她一眼:化了点淡妆,穿一件连衣裙,很清纯的样子。

“我只能喝一点儿,主要还是看心情,还要看跟什么人喝。”她一饮而尽道。

“跟我哥们相比,我好像并没有什么优势。你为什么会约我?”他盯着她的大眼睛认真地问。

“我对帅哥其实并不感冒,你虽然话不多,但说话的声音听起来令人很舒服,想必你应该很会唱歌。”她又给他满上一杯酒道。

“这你也能看得出来,看来我今晚得舍命陪君子了?”他不得不佩服她的观察力,唱歌的确是他的长项。

“舍命陪君子还不够,还得以身相许。”她朝他做了一个鬼脸道。

“呵呵,你想把我睡了?”他也不正经起来,其实他属于慢骚型。

“怎么?不让么?”她嘟着嘴道。

“呵呵,这个得考虑考虑。”他端起酒杯又跟她碰了一下杯道。

“来,言归正传,唱首歌给我听呗。”她将话筒递了过来。

“你喜欢听什么歌?”

“是不是我点什么歌你都会唱?”

“除了不唱高丽棒子的歌以外,什么歌都不在话下。”他饶有意味地道。

“那你给我唱一首光良的《第一次》吧。”她说完飘向点歌屏,不一会儿伴奏声就响了起来。

他跟着歌的旋律深情地唱了起来,每唱一段都会回头看她一眼,而她只是在一旁静静地欣赏,一会往他嘴里塞一片西瓜,一会儿往他嘴里塞个生女果,一会儿往他嘴里塞一片雪梨。

那晚他唱了很多首歌,从刘德华唱到张学友,从张学友唱到林俊杰,从林俊杰唱到陈慧娴,从陈慧娴再唱到孟庭苇,有一种将一辈子的歌都要K完的劲头。

唱到最后,借着酒劲,他将包厢里的灯光调暗,然后又将音乐声调大,主动将嘴唇压了过来。他迎合着她,对她的耳朵一阵轻咬,然后用灵蛇般的舌头探寻着她的,两人像干柴烈火般紧紧地缠绵在了一起。他突然抱起她,将她逼在墙上,然后整个人矮下去,将灵蛇探到了她的两座小山上。她没有穿文胸,轻轻地“嗯”了一声,整个身体都有一些颤抖,感觉一阵电流布满了自己的全身。她按住他的头制止说:“咱们换个地方吧,这里不太方便。”

8

她拉着他的手走出了KTV,然后拦了一辆的士去到了一家宾馆。

进去登记前,他问:“咱俩真的要在一起吗?”

“嗯,真的。”她说着大大方方地挽着他的手去前台办了登记手续。

用感应卡打开房门,她将他推进房间,迫不及待地将房门反锁,然后用手勾住了他的脖子。毫无疑问,又是一场激烈的热吻。她摸索着去解他的皮带,自己也解开了裙子,将洁白无暇的自己完完全全地展现在了他面前。他狂野地将她扔到床上,将自己最后的裤叉褪尽,跟她紧紧地翻滚在了一起。

他像只清道夫鱼般将鱼缸的每个角落都仔仔细细地吸吮了一遍,探入巫山泉涧时,她捧着他的脸说:“你会很温柔的,对吗?”

“嗯。”他应允着,接着游曳进了男人最向往的悠悠清泉里。

他们疯狂忘情地云雨,记不清究竟要了彼此多少次,而且次次都汹涌澎湃。他们从床上转到沙发上,从沙发上转到梳妆台上,从梳妆台转到浴室,再从浴室转到床上。他们并不觉得累,只是觉得好像已经很久没有跟异性像这般缱绻浪漫过了,既刺激又热烈。

她起身倒了一杯温开水给他道:“今晚辛苦你了,谢谢你让我这么开心。你的歌真的唱得很棒,‘马拉松’功夫也不赖。”

“我可是练过的,我刚到广州那会儿在黄花岗那边的哈乐酒吧做过驻唱歌手。至于‘马拉松’功夫嘛,就马马虎虎了,今晚算是超常发挥了。”他不紧不慢地说。

“哦,是吗?难怪唱歌这么好听了。还说马马虎虎呢,你这功夫可以去日本发展了。嘻嘻。”她说着将头埋在了他的胸前。

“我是说真的。”他喝了口水道。

“是吗?对她没感觉了?”

“可能吧,总之跟你一起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我也是。”

他们像八爪鱼般交叉在一起,赤条条地拥抱着彼此入眠。她半夜醒来,又要了几次。那一晚对他们来说,每一次都是全新的体验,超越彼此以前任何一次偷欢的感受。完美的缠绵悱恻应该是跟自己喜欢的人灵肉合一的,他们都是这么觉得的。

9

次日乐丹没有准时到达公司,昨晚几乎通宵达旦地折腾让他双腿有点发软,而她也没有准时去店里,只想在他身边多呆一些时间,哪怕是短暂的几分钟都好。

他们亲密无间地挽着手去吃完早餐才依依不舍地分了手。

乐丹推开办公室的门,看见她、雪峰跟员工们早就在电脑前工作了。

“电话怎么关机啊?昨晚打了你一个晚上的电话。”雪峰没有好气地说。

“那么晚了打我电话干嘛?”乐丹淡淡地问。

“有个饰品店老板想代理我们的产品,把电话打到我这里来了,公司的很多事情我又不懂。你倒好,玩起了失踪游戏。”雪峰越说越气,差点拍案而起。

“对不起。昨晚也是有个客户约我出去谈事情了。”乐丹心虚地答道。

“那没事了,以后出去手机别再关机。”雪峰听他说是去谈正事了,也没再追究下去。

乐丹心里非常清楚,他向身边的她撒了谎,向好哥们撒了谎,而且是弥天大谎。谁都不会想到他昨晚是在一个令人意乱情迷的温柔乡里腐败糜烂了一夜。他撒谎就好像对所有的人隐瞒自己的疾病一样,一隐瞒就得永远地隐瞒下去。

其实乐丹这些年并不好过,自从念五年级时被学校查出患有乙肝大三阳那天起,他每天都颤颤惊惊如履薄冰。他害怕身边任何人知道他的病情然后对自己退避三舍。他害怕,每天都在害怕,这种发自内心的恐惧就像群魔乱舞般在他的脑袋里张牙舞爪,他却又无法闪躲。

乐丹今年二十八岁,他对她没有了激情也是有原因的。六年前,他跟他正处于热恋期,她意外怀孕了,他欣喜若狂,以为自己马上可以当爹了,但她却对他说:“为了后代着想,你得把自己的乙肝治好才能要小孩。”于是她去医院将孩子拿掉了。从此之后,乐丹对她再也没有热情过,六年如一日,就那样不咸不淡地过活,同在一个屋檐下,却如同一潭死水。而六年以来,乐丹心里都在因为失去那个孩子而忏悔愧疚,她却不懂他痛彻心扉的心情,她更不懂得在乐丹看来将自己的孩子亲手拿掉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杀戮。在乐丹看来,她一直是个凶手,而他自己一直都是间接的凶手,两人都罪孽深重。

乐丹很想知道雷小姐若是知道自己患有乙肝会是什么态度,于是他鼓起勇气拨通了她的电话:“要是你知道我有乙肝你还会选择跟我约会吗?”

她只是惊讶地“啊”了一声,在电话里久久没有回应,然后就没有了下文。

乐丹怅然若失地挂掉了电话,心痛得翻江倒海般,然后心里就有了答案。他终于明白,其实他与雷小姐之间的这一段感情只是冰天雪地的冬天里路人间的一个相互取暖的拥抱,虽然温暖却很短暂。雷小姐是路人甲,而他是路人乙,不错,乙肝的乙。

这个偷欢的秘密,乐丹不想让身边的她知道,更不想让自己的哥们雪峰知道。以后的生活,乐丹还得戴着面具继续生活下去,不管看不看得见曙光,因为他永远都不想多一个人知道他患有乙肝——多一个人知道就会多一副有色眼镜来看他这类人,像看外太空飞来的生物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