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的时候,他习惯戴上耳机听歌。为了盖过街上的喧嚣声,他把耳机的音量开得非常大。一天,他的手机没电自动关机了,他居然听到街对面传来的歌声居然就是他刚听了一半的许巍的《故乡》,他朝着音乐传来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流浪歌手,喜欢翻唱许巍、汪峰、李志的歌曲。他也有自己原创的歌曲,歌词写得不错,有几句歌词给他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我们点亮孤独,只是为了将它熄灭。”“在庸俗的阳光下,黑夜是唯一的诗。”“你问我,树叶为什么是绿的?我问树,嘿,你的叶子为什么是绿的?可是,我不懂树的沉默。正如它不懂我的沉醉。”他将自己原创的歌录成一张叫做《微弱的火》的CD,放在吉他盒上,只要给钱就可以拿走一张。
从那以后,他每天下班都要去那个歌手那里听上半个小时才回家。由此,他也看到了很多荒诞不经的场景——
有一个衣着华丽的女子,往他的吉他背包里扔了一百块钱,大家都以为她出手很大方,不少人发出了感叹声,谁知她弯下身子在背包里左拾右捡找回九十块;
有一个衣衫褴褛的疯子,每天晚上七点钟都会准时出现在歌手的身后,他神情忧郁地叼着一根烟,歌手每唱完一首歌,他都会热情地鼓掌;
有一回,一个喝着啤酒的大叔,冲歌手大声吼着:“给了钱也不唱点好听的,来首刘德华的吧!”歌手没有理他,依然唱着许巍汪峰和李志。大叔很受伤,将啤酒瓶愤恨地摔到地上,扬长而去。
更为惊艳的是,有一天晚上一个戴着墨镜的长发女人径直走到歌手面前,脱掉鞋,光着脚跳起了即兴舞蹈。听歌的人都惊呆了,歌手面露难色,尴尬地继续唱着。不得不说的是,她跳得难看极了,摆手,扭腰,跺脚就是她全部的舞姿,实在是滑稽极了。自从她出现之后,每一天,只要歌手开唱,她就开跳。
来听他唱歌的人越来越多。看上去,有不少人都是在附近上班的。大家坐在歌手对面的台阶上,没地方坐的就站在一旁。城管过来说过他几次,每次说完,歌手就收拾东西走了。然而,第二天,他依然会准时地出现在那里。
有一天晚上,警车突然开了过来,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警察从车上走下来,腰间别着一副亮闪闪的手铐,他走到歌手面前说,附近居民楼有人打电话报警了,说他唱歌声音太大。警察说你赶紧收拾东西走人,不要再扰民了。他收拾东西,准备回家。
但是下面的歌迷听得正起劲,都坐在台阶上等着,没有离开,歌手见状,等警察的车子开走后,他又唱了起来。大家都为他鼓起掌来。
他刚唱没两句,警车又开了回来。
“警察要抓人了!”那个衣衫褴褛的疯子大叫道。还真被那个疯子说中了,不一会儿,那个脸上有疤的警察,同一个胖警察一道提着手铐气冲冲地小跑过来,一把铐住了歌手的双手。
“跟我们走一趟吧!”刀疤说。
“让我带上我的吉他吧。”歌手请求道。
刀疤一脚将吉他踢倒了。他的野蛮激怒了围观的群众,大家都小声嘀咕着,表示着自己的不满。
“凭什么抓人?!”人群中不知道是谁大喊了一声。胖警察瞪大眼睛,寻觅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大家一下子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聚到了他身上。
“你!出来!”胖警察走上前去,一把拉出了他。接着,在人们的目送下,他们俩被警察扭进了警车里。
“你这个家伙!刚才说得好好的,不唱了,你为啥还要唱?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是吧?”刀疤这时候坐上了驾驶员的位置。
事情发展得太快了,他甚至怀疑自己在做梦。尤其是当警车的收音机里传出来黄家驹的歌声时,他越发觉得自己是在做梦。
“黄家驹的《光辉岁月》,很经典的歌,”歌手倒是很平静,“我说警察叔叔,我不过是个卖唱的,你们犯不着对我这种屁民兴师动众啊,再说,跟这个小兄弟也没什么关系啊。你们先把他给放了吧。”
“少他妈废话!”两个警察同时说。
“我没叫你说话你就别说话!”胖警察喊道。
两个警察对了一下眼神,一脸坏笑。
之后便没人说话了。警车开向未知的远方。大约一个小时后,警车开进了一个空旷的院子里。
“这是哪儿?”他小声问歌手。
“应该是看守所。”歌手的脸上也露出了紧张的神色。
他们俩被叫下了车。刀疤走到铁门喊道:“老张,开一下门!”
从外面看,看守所里面很阴森,安静得可怕,不时传来铁链在地上拖曳的声音和犯人的咳嗽声,还能听到猪哼哼的声音。
“怎么还有猪的声音?”他问歌手。
“可能是看守所里也养着猪吧,”歌手回答说,“对不住了,兄弟,我们今晚可能要在这里过夜了。你是哪儿人?”
“我是湖北的。”
“是吗?还是老乡啊,我也是湖北的。”
老张赶过来打开了铁门。刀疤回过身,走过来解开了歌手手上的手铐,同时说道:“走吧!下次别让我再在那儿看到你们!”
他们俩都没有回过神来。
“不走?想进来过夜是吗?”刀疤和胖子大笑起来。
“走走走,谢谢警察!”他对警察说。接着,他们俩转身走了。
“谢个毛啊!”歌手对他说,“他们本来就没有权利抓我们。”
他们走了一个多小时,才在马路对面看到一个公交站。
“我得回去把我的吉他找回来。你住哪儿?”
“我住芍药居,不过我估计我进不去了,小区的大门十二点就上锁了。”
“要不你今晚去我那儿住一晚吧?我住在丰台,稍微有点远,不过我住在民房里,没人管。”
“行。”
“你的吉他还会在那儿吗?现在都十二点多了。”
“不知道,去看看吧。”
正说话时,一辆公交车进站了。
“快!快上车!”歌手一边狂奔,一边冲他喊道。
但他们还是慢了一步,公交车已经关上门,准备开走了。他没有想到的是,歌手竟然纵身一跳,扒在了车窗上。公交车在驶出十几米后,才停了下来。
“你他妈傻逼啊!不要命,是吗?”司机大骂道。
“你他妈才傻逼!你没看见老子招手吗?”歌手脸都涨红了。
“老子没看见!”
“你放屁!”
眼看着他们俩就要打起来了。他和售票员阿姨冲上前去拉开了他们。
“算了吧。别这样。”他将歌手拉到了公交车尾部。
歌手一边喘着粗气,一边愤愤地低声骂着。
等他们来到他唱歌的地方时,他们远远就看到了他的吉他,吉他旁边还坐着一个长发女子。他们走近一看,才发现守着吉他的就是那个每晚都来跳舞的戴墨镜的女人。
“我就知道警察只是吓唬吓唬你们。”墨镜女笑着说。
“太谢谢您了!”歌手说,“您住哪儿啊?还有车回去吗?”
“我就住在这附近。拜拜!”墨镜女说完一蹦一跳地走开了。
“真是一个奇女子啊。”歌手看着她的背影说。
等他们到达歌手的住处时,已经是凌晨两点了。
歌手住在一个十平米左右的民房里,房间里阴暗潮湿,散发着霉味。
“我靠,又停电了!”歌手来回地按着电灯开关的按钮,气愤地说。他从抽屉里翻了半天,翻出来一根蜡烛。在烛光的照耀下,他看到歌手的房间里贴满了歌手和乐队的海报:披头士、吉姆·莫瑞森、平克·弗洛伊德、涅槃乐队……他们瞪视的目光让这逼仄的空间显得越发的压抑。
不过他累了,倒在床上没多久后他就睡着了。
“我要走在我的路上,我要走在我的路上……博卡拉,博卡拉……”第二天早上,歌手的手机闹钟叫醒了他们。
“不好意思,忘了关闹钟了。”歌手努力睁开他那睡意朦胧的眼睛。
“没事儿,我已经睡醒了。这是什么歌?”他问歌手。
“痛仰的《博卡拉》。”歌手回答说。
“博卡拉是什么意思?”
“好像是尼泊尔的一个小镇,”歌手说,“再睡一会儿吧。”
“你睡吧,我得去上班了。”他还不知道从这儿怎么坐车去上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