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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章 私家侦探

聘请一个紫眸少年和一只会说话的黑猫当她的私家侦探,调查一宗见了鬼的“变身失踪”案,酬劳是办案期间一人一猫的日常开销以及雇主和雇工之间的一次“卖力”拍拖!

签好了这份另类的雇用合同,签名落款打上手印猫爪印,合同一式三份,各自保存。

“好吧,现在咱俩要做的第一件事——逛街、看电影、上游乐园、蹦迪、唱KTV、去海边开香槟……”受聘的私家侦探脑子里只想着与雇主的拍拖事项,猴急地补充一句:“晚上再去开房间!”

“好吧,现在贝比要吃鱼子酱、生鱼片、鱼味面包……”咕咚咽了一大口口水,馋嘴的猫咪再补充一句:“鲍鱼、鱼翅!”

“给了甜头才肯做事?”叶翌娉极是大方豁达地为他人着想,“等着,我回家取钱去!”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这会儿可得挪用自家的私房钱了。

“早去早回!”

小手与猫爪一同挥帕告别,看着雇主走得不见影了,两个受聘的员工才慢一拍地反应过来,“回家取钱?她这是去谁的家?取谁的钱?”

“叶翌娉”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至于“千黛”的家……她认得这家的门吗?

小阁楼里,一人一猫面面相觑,感觉事情有些大条了!

果然,从早上等到中午时分,不见雇主回来,一人一猫终于坐不住了,离开小阁楼走到大街上,挤在熙来攘往的车流人潮里,傻站了一会儿,痞小子一脚踩到了黑猫头上,压低一颗猫脑袋,命令它:“贝比,鼻子贴地上仔细嗅一嗅,觅着她的气味,找到她的落脚点。”

“喵哇哇——”黑猫挥舞爪子抗议。它是猫,不是狗!

“那么,知道她的家在哪个方向吗?”玄远松了松脚下的力度。

“呸、呸!”从主人的拖鞋底下挣脱出来,吐掉啃到嘴里的尘土,黑猫后爪直立,前爪叉腰,胡须一翘一翘,“嗨,哥们!你把我当成万能的主了吗?”

“不!我只是遗憾,你为什么不是多啦A梦?”与哀怨的语气截然相反,这家伙痞痞的笑容摆明是在损人……哦,不!他是在损猫为乐,“连《怪物史莱克》里的那只蠢驴都能变成一匹白马为主人效力,那么,我亲爱的贝比,你又能为主人做些什么呢?”

“伟大的贝比拯救了一只迷途的羔羊!”巴掌大的猫脸摆出一本正经的模样,保持着人立的姿态,一只前爪指向天空,“上帝呀,看看你这可怜的信徒吧,是谁拯救了他迷失在黑暗里的心灵?是谁在他最孤独的时候陪伴着他?是谁把幸运女神送到他的身边?看吧——是我!黑猫贝比!伟大的黑猫贝比!”

一只臭屁的猫!

“上帝今天公休!”痞小子哼笑,逮着机会就连本带利地损人一通,一根毒舌如同练过西毒蛤蟆功,狠狠喷溅着毒汁,“你所说的那个幸运女神还在走着霉运,这么久还不回来,只有两种可能,要么被人捉住了回不来,要么就是找不到家拿不到钱没脸回来!两者都有的话,那她真是倒霉到家了!运道这么背的女人真是世间少见,少见,哈、哈、哈——”语尾几声笑,像极了影坛搞笑鼻祖“星爷”的无厘头式笑腔。

斜眼看主人坏笑的模样,贝比人模人样地摇头叹了口气。痞小子说的话,向来是好的不灵坏的灵,看来,今天又有人要倒大霉了!

叶翌娉最近的运道确实很背,还真个被那毒舌的痞小子给说准了——她确实被人给捉了,还不止一两个人捉她,而是一群人!

一群平日里相处得挺和气的左邻右舍,一见她钻窗进入自己所租住的房子,就有人尖叫开了:“小偷——捉小偷——”

一呼百应,惩恶锄奸者有之,见义勇为者有之,急公好义者皆是,呼啦啦一群人围上来,愣是把她从窗子里拖了出来,交给片儿警了。这下可好,捉个现行犯,她是百口莫辩、狼狈不堪!

到了警务室,当着值勤警员的面,她一本正经地问:“你见过有人在自己家里偷东西的吗?”

管这辖区的片儿警也一脸严肃地回答:“你刚才钻窗进入的房间,主人姓李,五十出头,就算他去整容,也整不成你这个样子!”

这个笑话够冷!

“不!我不是房主,而是租住在那里的一个房客,我有暂住证,并且,我还记得自己身份证件上的十八个数字的号码!”她振振有辞、据理力争。

警官半信半疑,记下她报上来的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调取电脑存档里的户籍资料,逐一排查,最终的结果显示在了电脑屏幕上,户籍档案里“查无此人”四个醒目的字,成为了这个“现行犯”谎话连篇的最有力的佐证!

警官的脸色沉了下来,不再相信对方所做的“遭遇车祸、见鬼变身”之类的荒谬可笑的辩解,更加严厉地质问对方隐瞒真实身份的目的,并在网页调取了一些通缉犯的模拟画像,与她的面貌进行比对。

叶翌娉坐着冷板凳,面对警员的质问,忽然感觉自己满身都是嘴巴也解释不清,委屈得不成体统。

“不良少女!”警官被这个空张着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的顽固分子给激恼了,往桌面甩了一份表格,走了出去,哐啷反锁了房门,这就给她关上了禁闭。

叶翌娉捡起桌上的表格,看那方方框框里必须填写的事项,在桌子上撑着额头苦恼了半天,终于持了笔,在联系人一栏填了个人名——文轩。填好后,看着这个人名,她心里浑然不是滋味,委实不想听他一口一个“千黛”的跑来关切,但,眼下也只能指望他了。

把填好的表格往门缝底下一塞,不到三十分钟,门开了,文质彬彬的绅士男友再度出现在她面前,却没了往日的沉稳之态,一见“未婚妻”,他就急赤白脸地扑过来,紧紧抱住了她,声音微微沙哑,却是如此这般地深情呼唤着:“千黛!”

感受着男友温暖的怀抱,闻着他身上熟悉的烟草味,她心里却异常苦涩酸楚,轻轻推开他,拒绝他给予的温暖,在他讶然的目光中,她淡淡地笑着说:“你来了……”然后,和他相对无语。

进门来的警员向文轩询问了几句,做了笔录,翻不出贼赃,本可以由文轩领着她回去了,但,男友在警员面前替她做出的那番解释却让她心里余下的一点暖意也降到了冰点!

“对不起,警官!我的未婚妻脑子受了创伤,行为举止都有些不合常理,她是从医院偷着跑出来的,不管她做了什么,你就当她是脑子出了问题……”

文轩赔笑,不断重复的话,令警官缓和了脸色,“原来是脑子有问题,你得看好她!”警官这么一说,就是把她从小偷的嫌疑中洗脱了出来。

文轩这才松了口气,连连点头,拉起她一面往外走,一面贴耳叮嘱:“岳父岳母都到医院了,记住,回去别把这事捅出来,丢人!”话落,本以为千黛会顺从地依了他的话跟着他走,孰料,她居然甩开了他的手,冷静地坐了回去,带着一份刻意疏远人的淡笑,看着他,然后说:“轩,我不会跟你走!”

文轩一怔,突然有些急了,白皙的脸面涨得通红,“你说什么疯话?不跟我走,你还能去哪里?”她应该事事依赖他、遵从他的安排,特别是这种状况下,她应该更加无助地靠着他的肩膀,由他牵着走才是!

“疯?”她苦笑着摇头。原本也想和他一起走的,可是,他竟说她“丢人”!丢人?是不是与其被人误会成了一个小偷,还不如被他说成是个脑子不太正常的精神病患者来得好些?毕竟,患了那种病才能博取警官的同情与谅解,才能洗脱未婚妻有偷窃癖好的嫌疑,才能在这个警务室里暂且保全了名义上已经是她的未婚夫的这个人的颜面!

他用这样一个低级趣味的谎言撑住了大男人的颜面,却毫无顾忌地伤了她!或许,那个千黛在这种状况下还是会娇柔无力地百般依赖着他,但,她不是他的那个千黛,她是叶翌娉!一个大方干练又有独立自主能力的职场白领,自然不甘屈服于身心由他人控制、操纵的被动局面!

“我还能去一个地方,”她看着他,继续保持微笑,“疯人院!不是吗?”

“千黛!”牙关里低低磨出的语声,如同一个警告,警告她——别惹恼他!

“嗯?”她只是轻轻地挑一挑眉,依旧微笑。在他没有伤到她的时候,她还会顾及到他的面子,断然不会在外人面前令他下不了台,可是,眼下状况不同——她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盼着他的出现,盼着他用一个男人的担当来包容、抚慰她,盼着他用对她完全信赖的口吻冲警官说一句:“不!她是无罪的!你们一定有所误会了,我的女友不是那样的人!”但,他却说:“她的脑子有问题!”SHIT!不是她的脑子问题,是这个大男人的颜面问题!

“跟我回去!”他不多话,一伸手,强拽着她往外拖。

“你拽疼我了!”她拧眉,扭动手腕试图挣脱。

“千黛!”拉不动她,却在警务室门口引来更多人的围观,他连脖子都粗红一片,恼羞成怒地低声告戒:“别让人家看笑话,有什么话,回去再说!”

“不!今天,我只想听你在这儿说!就是现在,把你想说的都说出来!别像以前那样总憋在肚子里,然后找个幽静的茶馆淡淡地和我说分手,再保持你的绅士风度,若无其事地离开。可恶的家伙!说,你究竟是不满意我的事业心比你强,还是不满意我不会当一个待在家里侍候老公的黄脸婆?当初来追求我的时候捧着鲜花说我怎样怎样的好,难道都是谎言吗?可恶的骗子!”拉拉扯扯中,她的情绪也变得十分糟糕,“我不想再重复,你听好了——我不是你的千黛!不是你的附属品!不是接受你施舍了爱的家养宠物!Shit!去找你的小女人去吧!”手腕拧得一片乌青,痛得快掉下泪时,压抑在胸口的郁结之气终于爆发了——她抬起鞋后跟重重踩了他一下。

他吃痛,皱眉,却不吭声,也不放手,与她对视的眼睛里充满了惊怒、不解与告戒,强行把她拽入怀里,拍着她的背,然后说:“宝贝,别使小性子,乖乖地听话!卢安可……岳父还等着咱们尽快回去筹办婚礼……”

卢安可?文轩时常与她提及的那位拥有三家律师事务所的大牌律师,那位有意提拔他为接班人的卢安可?他竟成了他的岳父?!

唇边一抹讽刺般的笑纹渐渐扭曲,被文轩禁锢在怀里,她的唇颤颤的,却已咬得发白,心底打湿一片,酸苦难言!相伴了八年的男友呵,从走出校园的那一刻起就渐渐地变了,变得自私、好面子,变得容不下身边有个比自己强的女友,绅士般的羊皮下掩盖着急功近利的狼子野心!

初时,许是事业和经济实力上的不如意使得他更加地想在女友及旁人面前撑住颜面,并借此平衡内心的自卑,而当机遇来临时,这个千黛就是他急欲抓到手就不愿松开的登高梯子呵!不论是家世背景还是百依百顺的娇柔性子,毫无疑问的,千黛比她更适合他!成功男人的背后需要这样一个女人,文轩是凡人,当然不能例外。成年人的生存法则,他比她适应得更快!

现实中的打击如此残酷,她却渐渐平静了下来,仰起头,看着他的脸,淡淡地一笑,依旧用笑容掩饰内心一片冰凉的绝望,“轩,我累了,放手,好吗?”

“千黛……”他叹息着,万分怜惜地搂着她,在她表现出脆弱时,绅士般及时地给予安慰,“累了,就靠着我的肩膀吧!有我在,一切都会好的!”

“一切……都会好?”挣不开他的禁锢,她的目光穿过他的肩膀遥望城市上方灰蒙蒙的天空,那种哭泣的颜色,是来自于现实中的沉重与无奈,挣不脱、逃不开!

看着天空,感觉眼眶里湿漉漉的,她不想哭,于是仰脸强忍着,绷紧了脊梁,不想在这个男人面前表现出更多的脆弱,一如分手那晚的最后一刻,对他,保持沉默!始终,她不是善于诘问和小气量般无休止地纠缠计较的女子,如鸡蛋,用坚硬的外壳包裹着内心的温柔和无措。

“跟我回去吧!”错把怀中人儿的沉默当作了妥协、顺从,文轩让她靠着自己的肩膀,半搂着她走向他的那辆santana。

“我可以跟你回去,”她十分冷静地说,“回去向家人宣布,我们的婚礼——取消!”这种状况下,她绝不会借着千黛的这副躯壳和他步入婚姻的殿堂,即使她曾爱过这个男人,但,此时此刻,在这个男人的目光注视中,她再也找不到怦然心动的感觉。曾经,他眼睛里黑得晶莹的纯净一点点地打动了她的心灵,而现在,那双眼睛在经过社交圈的洗礼后蒙上了尘垢,厚厚的尘垢使得两颗心渐隔渐远……

相对于未婚妻异乎寻常的冷静,文轩脸上却是乌云密布,突然情绪失控般握着她的双肩用力摇晃,手背上青筋跳凸,毫不掩饰他的愤怒与困惑,“你究竟是怎么啦?对我有什么不满吗?”他不明白,只是一次小小的意外造成了轻微的脑震荡,千黛为什么会变得这么不可理喻!

“放手!”她拧眉,肩头如同上了铁钳,夹得骨头几乎碎裂!

文轩眼神阴郁,十分执着地以一个男人的力量禁锢着她,却尽量放缓了语气:“乖,跟我回去!”对于这个未婚妻,他除了霸道中不失温柔的哄劝,更多的,则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优越感,命令式的口吻,强制地禁锢,落在旁人眼里,却成了细致入微的体贴与关切——体贴地扶着她的肩,关切地贴耳细语,绅士般彬彬有礼地打开车门,仿佛一切都是无懈可击的完美!

就在他即将把她从路人围观的视线中带离时,突然,一个易拉罐横空飞来,砸在车门上,“砰”的一声,文轩弯腰拉车门的动作僵滞在那里,微微侧过脸,愕然看着马路对面一个紫眸少年抱着一只黑猫疾步走来,手里还拎着一打空空的啤酒罐头。

少年远远地冲人喊话:“喂——女人!出门这么久也不知道回家,贝比还饿着肚子呢!”这话怎么听都像极了一个老公在催老婆回家煮饭给孩子吃似的,文轩听来,心里可不是个滋味了!

“这小子是谁?”看着被易拉罐刮擦出划痕的车门,文轩脸色更加难看。

叶翌娉却有些震愣地看着马路对面走来的人儿,直至少年走到近前,她才缓过神来,吃惊地问:“你怎么找到这里来的?”极其熟稔的口吻,让身旁的未婚夫一听,心里更加不舒服了。

“不是你叫我来的吗?”紫眸少年冲她眨了眨眼,半真半假地说,“我听到你的呼唤,如同沙滩上的海浪,一浪浪地打在我心里,于是,我飞快地奔来……或许,这就是古人所讲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八点档偶像剧的经典台词,在此情此景中款款道来,还真有几分浪漫。

叶翌娉晕乎了一下,不为这深情款款的台词,只为这小鬼惊世骇俗的举动——献上肉麻的情话后,这小鬼居然勾搭着她的肩膀,飞快地凑唇在她嘴角打了个擦边球,“啵”的一声,一个充斥着薄荷气息的暖吻羽毛般轻巧地落下。

当众献吻!

四周围观的路人有抽气惊呼的、有鼓掌吹口哨的,文轩的脸却像遭人踩了一脚似的黑了一大半,看着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冲他的未婚妻偷香窃玉之后,两个人还当着他的面“深情款款”地四目相交、两两相望,这叫他这个当未婚夫的颜面往哪儿搁去?“千黛!这小子是什么人?”跟一个十多岁的小鬼头较真,他只觉有气也使不上劲,只能干瞪眼。

叶翌娉捂着嘴角发了怔,竟忘了答话,只是怔怔地看着那双近在咫尺的紫眸,紫眸里雾色弥漫,如一泓神秘的月潭,波光迷离如网,悄然编织着古老的迷咒,竟让她看得呆住!

“告诉他,我是你的什么人!”少年在她耳畔低语,嘴唇里温软的气息如丝如缕地呵送,撩动鬓发,亲密无隙的画面,异常暧昧的气氛中却有着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她烫红了耳根,微退半步,被个小鬼当街调戏,感觉有些不伦不类,但,在那暧昧的气息中瞬间悸乱的心跳,更令她感觉到一种不可名状的诡异!这少年身上难道有……魔力?竟让她如中魔咒般恍惚了神志,脱口回应:“轩,他叫玄远。我们……正在拍拖。”

拍拖?和这小鬼?!文轩错愕不已,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初次见面,你好!”嘴角歪歪地噙了一抹不怀好意的坏笑,玄远冲情敌伸出手去,表示友好。

不由自主回握了小鬼的手之后,文轩脸色一变,急急抽回手来,往手心里一看,好嘛,一块黏乎乎的口香糖已经沾到了手里,甩也甩不掉!

小鬼的恶作剧,大人骂又骂不得,直叫人憋气得很!

“女人,这个面皮白净得有如‘白斩鸡’的家伙又是哪根葱?”与人握了手之后,玄远才来问对方的来路,散漫的口吻,浑不把人当一回事,虽然他的身高矮人半截,偏还扬着头襥得跟流氓老大似的,斜眼瞅人。

“他……”叶翌娉轻叹,“只是一个不相干的人。”

“哦——”玄远拖了个长腔,一个巴掌拍到“白斩鸡”的膀子上,毒舌里再次喷溅毒汁,“原来是个不相干的人,我还当是来了个人口贩子,对我马子死皮赖脸当街纠缠,老兄,你是不是吃撑了?识趣的,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杵在这里有碍市容哪!”话落,拉了叶翌娉的手掉头就走。

遭个小鬼言语折辱,眼看未婚妻也要被人拐带走了,文轩哪能咽下这口气,急忙追上几步,伸手又想拽着人不放,那小鬼却把怀里抱的那只黑猫抛了出来,“贝比,咬他!”

“喵呀——”

在主人怀里睡得正酣的黑猫被凌空甩出后,猫爪胡乱挥动几下,尾巴一翘,“噌”地蹿到文轩头上,前爪子一通乱抓!

狗嘴是会咬人的,猫嘛,爪子更厉害些,这不,三下五除二,文轩那张白皙斯文的脸皮眨眼工夫就被抓成了大花脸!

在一个极好面子的大男人脸上留下一幅杰作,黑猫“嗖”一下溜得不见了影。

走出去一段距离后,叶翌娉回头遥望了文轩一眼,这个男人脸上狼狈不堪的表情,使她忍不住想笑,嘴角一颤,还未笑开却尝到一丝咸味,感觉面颊上落了一滴凉凉的水珠,她忙仰了头,望向天空,“下雨了……”

“往街边躲一会儿吧,这雨很快就会停的。”拉着她跑到街旁店面的屋檐下,玄远那双紫色的眸光在她脸上溜来溜去,看了她好一会,突然说:“想哭就哭,别忍着,哭出来就痛快了!”

哭?她怔怔地伸手摸了摸脸,脸上凉凉的、湿湿的,奇怪,这雨怎么落到她的眼眶里了?“不!我没有哭,是这天变脸了……”仰起脸来看着细雨蒙蒙的天空,感觉这天灰蒙蒙的像要压下来了,城市四周高楼大厦圈出的一小块天空竟也是冰冷的颜色。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里,孤单的她再也找不到一丝温暖,四处都是冷冰冰的,看着马路上行色匆匆的男男女女、一张张陌生的面孔,这个城市里似乎缺少了什么……

冰凉的雨水一点点地敲碎了鸡蛋表壳坚强的部分,她仰着脸,拼命地抑制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时,眼前突然一暗,一件淡蓝色的牛仔外套兜头罩来,盖住了她的脸。

身边的少年突然拉着她蹲在屋檐下那块淋不到雨的干净角落里,把外套盖在她头上,圈臂拥住她,轻声说:“是啊,天气转凉了,披件外套吧。”隔着一件薄薄的外套,把她的脸压在自己胸前,他坏笑着说:“喂,女人,我也很冷呢,靠近点,别矜持了!胸部这么平,还怕我占了你的便宜?”

这臭小鬼!

她咬唇气苦,周身却渐渐暖了起来,被他的外套蒙着脸压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时,泪水也终于忍不住地流了下来,痛快淋漓地畅泻而下,洗刷着压抑心头的郁闷酸苦,也终于将遭遇车祸后这一系列常人难以承受的巨大变故所带来的压力与无措排解了一些。

听着外面淅沥的雨声渐渐变小,渐渐稳定了情绪,透过外套的拉链缝隙,她惊讶地看到泪水迷蒙了的视线里突然跃入了一抹童话般七彩的色泽,眨眨眼,小心翼翼地看去,雨水洗涤后的天空一角,透出了湛蓝色,水汽折射了夕阳霞光,七色的虹彩挂在天空,梦幻般的色彩,遗失在童话里的美丽景致,不经意间,在这少年暖暖的怀抱中,被她重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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