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人是1963年我国考古工作者在陕西蓝田县发现的古人尖化石,距今约100万~50万年前。
蓝田人化石发现地点主要有两处:一在蓝田县城东10多里的公主岭,发现一枚牙齿和一个头盖骨,距今约100万~75万年间;另一处是在县城西北陈家窝,出土了下颌骨,距今约65万~50万年。依据这些化石测定蓝田人体质特征:由于没有发现四肢和身上其他部位的骨骼,不能对蓝田人身高和体姿等作出具体的估计,可能和北京人相似。在蓝田遗址出土了一批石器,有刮削器、石片、大尖状器、大型砍砸器等,蓝田人制作石器的用途都是实在的。如刮削器使用较小的石片来加工,式样分直刃、凹刃、凸刃、复刃等种。它们的用途各不同,凹刃可用来修理打猎用的木矛,直刃当作小刀肢解猎物。蓝田人制作石器方法比较原始,只会用锤击法产生石片,打下石片形状不太规整,对原料利用率不高。在蓝田人遗址还发现炭末,这是曾经用火的痕迹。会制造石器和使用火,都说明蓝田人已进入了人类行列。
“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蓝田人社会组织形式处于“血缘家庭”阶段,既不同于人数比较少、组织比较散和以男女之间实行杂乱性交关系为特征的“群”;也不同于人数比较多,实行族外婚制度的和以共同血缘关系为纽带而结合起来的“氏族”。蓝田人处于“群”到“氏族”的过渡阶段,它排除了一个集体内父母辈和儿女辈间的性交关系,但仍容许兄弟和姊妹之间的结合。它在人数上比“群”多,组织上也稳定得多。蓝田人已经不是最早阶段的人,他们会制作比较定型的石器和会用火。他们除采集外还进行打猎。在集体里面已经产生了最早的社会分工:男子比较经常地外出打猎,妇女则负担起照顾下一代的责任,同时也在住地附近采集食物,这是根据原始遗址推测的社会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