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3月21日)
能不能一以贯之地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关系到我们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巩固与发展。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也不该因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有任何改变。因为从根本上说,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是我们的国体和政体所决定的。
我国宪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们的国体,规定着我们国家的阶级属性,规定着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我们的政体,宪法规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们常说,想问题、出主意、作决策、办事情不能脱离国情。国体和政体是我们最基本的国情,因此,在依靠工人阶级这个问题上,哪怕遇到再多的新情况,出现再多的新问题,都不能有丝毫偏离。
依靠全体职工办好企业,首先应该明确三个基本出发点。
第一,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无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还是三资企业以及私营企业;无论原有经济成分还是新的经济组织,没有职工就称不上是企业,职工不占主体就不是现代企业。这种“主体”,既包括固定工,也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如“打工仔”、“打工妹”。既然职工是各种性质企业的主体,不依靠他们,想要办好企业,岂非舍本逐末、纸上谈兵?
第二,在公有制企业里,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公有制企业的职工直接或间接拥有对生产资料占有和支配的权利,并有对企业重要决策进行参与和对企业管理者进行监督的权利。他们是企业的主人。即便在实行股份制的企业,他们的主人地位也不能被取代。依靠职工办企业,就是依靠主人办企业,这本是天经地义,不然则是不可思议的。
第三,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总结了多年经验,作出了这一十分正确的结论。在企业里,无论设备多么先进,资金多么雄厚;在三资企业,外商投资所占份额再多;在股份公司,外部参股再多,但它们本身并无天然“活力”,归根结底,这种“活力”在本企业职工那里。要办好企业,千条计万条计,都要在相信职工、依靠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上打主意。在企业改革上所采取的许多措施,实际上都是在这方面下功夫。
依靠职工办好企业,很重要的是各级领导机关要树立四个观点:
一是以人为本的观点。西方企业管理界在对泰勒制进行反思之后,又经过霍桑实验,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论。其实,他们不过是“以管理人为本”,只有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才有可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职工在企业不是处于客体地位而是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一个根本区别。但要让这样的观点成为共识,还有不小的差距。因此,要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使以人为本的观点为更多的人所接受,为企业各项改革所体现。
二是群众路线的观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关心群众的疾苦,这是我们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毛泽东曾说,群众生产,群众利益,群众经验,群众情绪,这些都是领导干部们应时刻注意的。办企业、兴事业,管理者首先就要有这种观点。但是,现在有些企业管理者,特别是极少数厂长(经理)这样的第一管理者,常常以“老板”自诩、自居、自荣,视职工为雇佣,严重脱离群众。因此,要依靠职工搞好企业,对企业管理者来说,进行群众路线的再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三是用思想政治工作调动职工积极性的观点。在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问题上,这些年来,有些同志简单到了只是“奖”和“罚”,核心是靠“钱”。以至于价码越来越高,效果越来越小。一定要看到影响职工积极性发挥的因素的非物质性,特别是在改革不断深化、新问题不断出现的形势下,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只有靠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才能奏效。在企业各项工作中,哪一项能离开职工,哪一项少得了与人打交道?而与人打交道,岂能少得了做思想工作?
四是依法保护职工权益的观点。在企业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是企业各级管理者的责任。在这方面,现在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少,有些可以说骇人听闻。在某些私营和三资企业里,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基本自由都得不到保障,他们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我国第一部《劳动法》已经实施。各级管理者要协助工会组织坚持依法保护职工的权益,要鼓励和支持广大劳动者学法、知法、用法,懂得用法律这个“尚方宝剑”保护自己。同时,各级企业管理者,要增强法制观念,尊重职工的合法权益,善于用法律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任何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
落实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当前要抓紧做好以下四点:
第一,加强民主管理。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在企业里,重要之点就是让职工直接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因为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完善企业内部领导体制的重要内容和基础。要明确:对于各级管理者来说,不是让不让职工参与管理;对于广大职工来说,不是愿意不愿意参与管理;参与管理是职工的一项权利,任何人不该剥夺,也无权剥夺。国家大事都能参与,为什么企业管理就不能参与?这些道理许多同志是十分清楚的。关键的问题,是要把民主管理贯彻在企业改革的各方面,体现在企业决策的全过程。
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新老“三会”之间的关系处理。我想着重谈谈职工代表大会与股东代表大会之间的关系。有人认为公司化改组后,这“两会”将成为两个权力“中心”,主张取消前者。我不赞成这种观点。且不说现代企业制度不能脱离国情,不能照搬西方一套,仅就“两会”职能说,也不一样。股东代表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职工代表大会则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权力机构与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两个概念,各有不相同的职能。实践证明,职工代表大会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要体现,是发扬民主、办好企业的基本形式。至于工厂管理委员会,职工代表应占1/3.此外,在“新三会”具体设置中,要充分体现民主管理。监事会中,职工代表至少要占1/3,并要逐步提高比例。在股份制企业,工人如持股,股东代表大会选举董事会时,工人要占一定名额。在这个问题上,要多作宣传,因为基层党组织领导人进入董事会容易被各方接受,而职工代表进入这个决策机构尚有障碍。
第二,启发自觉纪律。现代化大生产的综合性,要求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全体职工在集中统一的指挥下,按照严密的分工和统一的计划,步调一致地协同动作。这就需要有科学的组织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同时建立严格的纪律,从而保证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严格的管理和严格的劳动纪律、工作纪律、工艺纪律,是现代化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涣散软弱的队伍不能打仗,松松垮垮的企业连正常生产都维持不了,何谈现代化?目前,管理滑坡,有章不循,纪律松弛,效率不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已成为深化改革、搞好国有企业的严重障碍。
因此,必须坚持从严治厂,严格管理。而这种管理,必须在民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在启发职工自觉的基础上实施。最终目的是创造良好的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也有利于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和业务素质。正所谓“松是害,严是爱”,尤其是在大力推进企业管理现代化进程中,在大量新成分进入工人队伍中来的情况下,严格管理,对于广大职工的成长、提高更有益处。我们应该多向他们宣传这些道理,做到理顺情绪,启发自觉,真正让他们“操主人心,想主人事,守主人规,尽主人责”,而不宜只靠行政命令和重奖重罚去贯彻执行,更不能激化矛盾,和职工对立起来。
第三,提高职工素质。过去我们讲,工人阶级要有个“自在”变“自为”的过程。现在看来,这个说法没有过时,这个“过程”没有完结。不少缺乏锻炼的年轻同志,包括一些独生子女,以及大量农民进入各类企业,正在成为新型工人,这都需要加强教育引导。有人说,实现“四化”,首先人要现代化。这话我赞成。去年我到美国企业考察,看到在他们那里,蓝领与白领的比例已发生很大变化,即使是蓝领工人,也是按电钮的、操纵计算机的越来越多,干笨重体力活的越来越少。与此相比,我们的情况则令人担忧。我国年产煤炭12亿多吨,居世界第一位,钢9000多万吨,居世界第二,水泥4亿多吨,砖6300亿块,等等。这样大规模的生产,才支撑我们实现5000多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而美国在不及我们这么多煤、钢、水泥等的情况下,实现国民生产总值几万亿美元。我们这种粗放经营的状况和如此低下的生产效率还能继续下去吗?现在世界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秦砖汉瓦”还能沿袭下去吗?在强手如林的国际市场竞争中,我们职工的知识水平和技术素质,以至企业的整体素质状况能立于不败之地吗?
这些情况说明,在抓“依靠”,即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同时,要抓“当好”,教育引导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当好主人翁。因为抓“当好”,才能为“依靠”提供坚实基础。在这方面一定要有超前意识,要想到把一支什么样的产业工人队伍带入21世纪。因而,要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抓“双补”教育、前些年抓“岗位培训”那样,采取符合企业实际和职工需求的切实措施,对职工进行系统培训。现在,许多企业的硬件改善了,使我们比以前有了更好的条件抓好这项工作。
提高职工素质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这是增强阶级意识、“自在”变“自为”的重要方面。广大职工只有在思想道德素质得到提高、有了坚定理想信念时,提高技术业务素质才有持久动力和更高追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突出对职工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为基础,以讲究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企业精神为基本内容,下功夫抓实,抑恶扬善,扶正祛邪,不断弘扬艰苦奋斗精神、无私奉献精神、团结互助精神、敬业爱厂精神,扎扎实实抓上几年,相信会取得实效。
第四,推进内部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今年的重头戏。中央已经作出部署,受到各方的关注。除了外部要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条件,如加快政企分开、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企业的债务包袱等外,在企业内部,要明确究竟改革的主力是谁,也就是说依靠谁推进改革?这在一段时间内似乎给人以某种误解,至少是不够明确,让人以为改革是对着职工的。1992年有的地方在改革企业“三项制度”时,提出砸“三铁”,叫作以“三铁”(铁面孔、铁心肠、铁手腕)砸“三铁”(铁饭碗、铁交椅、铁工资),这是把职工当作改革的对象了。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也是改革的主人,他们是改革的主力军。企业改革中采取的重要措施,应该是既着眼于职工的长远利益又照顾到职工的承受能力,并且经过全体职工的充分讨论,取得共识。这样,改革的措施就会得到职工的理解与支持。在企业内部改革中,一个重要原则就是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三项制度”改革,建立起一个良好的竞争机制,这对全体职工都有约束和促进,有利于职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因为,改革确实是一场革命,它会形成一种压力,迫使我们改变习以为常的思维、工作和生活方式。压力变为动力,对推进改革大有好处。多多这样宣传改革,筹划改革,依靠职工进行改革,我想国有企业的改革一定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