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袁宝华文集第五卷: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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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新三会”、“老三会”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

“新三会”、“老三会”的作用不能相互替代——在中企协第44次厂长(经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1995年4月26日)

关于企业领导体制,中央有三句话: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三句话”实施情况总的看是好的,但也确有一些企业三者关系至今还没有完全理顺,其中有些企业又出现了“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问题,这就更复杂了。如何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呢?

第一,“新三会”、“老三会”的作用是不能相互替代的。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新旧体制的过渡时期,新的体制还不成熟,旧的体制在我们的思想深处影响还相当大。用通常的话来说,还在“磨合过程”中,疙疙瘩瘩的事情不少,也难免。我认为,理顺三者间的关系,有认识问题,也有实践的问题。理顺要有一个实践的过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是国家颁布的法律如《企业法》和《公司法》也都需要经过一段实践的“磨合”。当然《企业法》和《公司法》也是实践的总结。《企业法》是改革开放十年的经验总结,所谓“孕育十年”就是十年经验的积累。《公司法》颁布时,虽然股份制企业已经有一大批了,可是用理论家的话来说,都不够规范,就更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去“磨合”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家的认识是一致的。因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但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设想,特别是如何操作,认识并不一样,所以中央决定试点。试点就是实践,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统一认识。试点虽然画有框框,但不能被框框所束缚。试点的过程实际上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创新的过程。例如《企业法》实施已近七年,哪些规定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适合的、有利的,哪些是不适合、不利的,通过实践,有利的就坚持,不利的应依照程序进行修改、创造。对于“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我看也应本着这种态度。对“新三会”,先要把它的职权明晰一下,哪些职权该是谁的,哪些职权是需要共同担负的,职权一明晰,矛盾就暴露出来了。然后针对矛盾,在试点中制定新的法律法规重新界定。当然新的法律法规也还会随着实践的深化需要再进行修改。

“新三会”、“老三会”的作用是不能互相替代的。股东会或股东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有的理论家讲: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说两个权力机构会形成两个权力中心。意思是说,有了股东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我想这些同志大概没有看过《企业法》。《企业法》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一个是企业的权力机构,一个是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职代会与股东代表大会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机构,不能互相替代,更不要说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与股东代表大会的构成完全不同了。办好一个企业,说到底,还得依靠全体职工。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企业活力的源泉,在于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的积极性、智慧和创造力。”职代会可以起到发扬民主、集思广益、调动全体职工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好企业的作用。只要股东会和职代会的职责明晰,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就完全可以同时并存,互为补充。

董事会是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机构,它的组成关系到各有关方面的利益。对此,《公司法》规定了一些原则,具体实施还要根据各个企业不同的情况进行探索。我认为,公司资产涉及国有的,其董事会必须有国有资产管理者的代表参加,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更需要有企业的负责人参加,在国外还有社会贤达即知名人士参加。国外有的公司在董事会里设有若干个或叫“名誉董事”,或叫“非执行董事”,一般都是社会贤达来担任。我国企业领导体制问题,还需要继续深入探讨,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通过实践证明哪种做法对企业发展有利就采取哪种做法,并以此修改、完善《企业法》、《公司法》。但我认为,试点也好、立法也好,企业领导体制不能也不应该千篇一律,都用一个模式。总之,研究“新三会”、“老三会”问题,还是那句话“实事求是”,坚持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一文中提出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试点,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切从企业的实际出发。陈云同志说,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在试点过程中会有干扰,这是肯定的。现在有些部门自行发布的有悖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章,在企业撞车的事时有发生,应引起注意。我们不要为干扰所动摇。搞试点,只要国家法律允许,对一些问题就要结合企业实际进行独立自主的思考,不能风来了是风,雨来了是雨,我们要对社会主义事业负责,要对企业负责,要对国家负责。至于具体操作,只要是从企业的实际出发,都可以试试。如企业党政领导职务是否分设,是否一肩挑或交叉兼职,都应由企业依据自身条件作出决定。至于企业厂长(经理)、基层党组织和职代会的关系,还是中央提出的那三句话。“三句话”是近年来实践的总结。企业党组织重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强化思想政治工作。这是我们的优势。对于这一优势,一些了解中国的外国投资者早已看清楚了,松下幸之助先生就是一例。他在中国投资办企业,把共产党的领导,特别是思想工作诀窍,作为中方投入之一,他认为这与“生产技术诀窍同样重要”。这件事我在一些场合讲过,因为它给我的印象太深了。它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在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仅是我们的工作优势,也是我们不可估量的财富,对企业的兴旺是何等的重要。

企业领导体制的“三句话”,是有机的整体,关键是要三股劲拧成一股绳。近一时期一些企业又有很多创造,如一肩挑就是创造,交叉兼职就是创造,有些企业不光是交叉兼职,有条件的还试行换位,厂长是共产党员的要做一阵子党委书记,懂经营的党委书记也做一阵子厂长,通过换位相互实践会有更深的体会,不只是增长了知识,而且强化了感性认识,在工作的协调上共同语言就多了。看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只有理性的认识还不够。定期换位,厂长、书记感受就不同,有没有感性认识,工作起来也不一样。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实践论》中讲的:“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换位”的道理即在此。

第二,办好一个企业,除企业本身的努力之外,确实需要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主要是两条,一条是政企分开,一条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实行政企分开,企业的自主权不能落实。不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企业不只是长期存在的人员过多的负担不能够解决,今后还会继续出现新的问题。就是说,企业职工如果还是只能进,不能出(除非他自己要求出去),人员还会越来越多。虽说解决这两大问题需要有个过程,但政企分开已经讲了十几年了,一直到现在还是没有完全分开,企业自主权有一部分没有落实,或者说没有完全落实。至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更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就企业来说,从长远考虑,支持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而从眼前来说,增加了部分负担。这两个问题,一头一尾,一个政企分开,真正落实企业自主权,一个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都能促使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落实。要使企业真正活起来,没有这两条不行。

现在看,最困难的是解决企业负担问题。企业机制不顺,管理不善,后劲不足,在很大程度上都和负担重有关系。企业背着三个沉重的包袱,这些包袱好多是历史形成的。一是背着人员多的包袱,也就是人浮于事的包袱;二是沉重的债务负担;三是背着办社会的包袱。大城市市区的企业好一些,离城市较远的企业都是“小社会”,可又不能不办“小社会”。上海金山石化总厂,离市区不算远,但“小社会”也是齐全的。要它上市,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人多了。人多在什么地方?多在办社会。现在不少这类企业除了火葬场,什么都得办。股票要上市,股民可不能背个社会包袱。金山石化总厂的做法是先把2万多人分流出去,将全厂5万人分流出一半以上。多余的人员分流出来,一部分单独成立服务公司,一部分分流到若干辅助生产部门,一部分重新进行培训再就业,这就是所谓的再就业工程。

债务怎么办?一些企业最困难的是债务。不只是“拨改贷”后形成的债务,还有不断形成的新债务。我认为,首先要解决过去形成的债务。对此,体改委和经贸委的初步意见是,将“拨改贷”形成的债务以“贷改投”的形式,作为国家对企业的投入,也就是国家的资本金,使企业免除这部分的利息负担。这个问题现在还在酝酿中,有些问题还要进一步研究,如“贷改投”,谁来投?是银行投,还是国有资产部门投?银行投,银行分不分你的利润?而这部分利润完税后也很有限。所以,银行也吃不消。这确实是个难题,要一步一步地来解决。看来,一些企业沉重的包袱应采取“三分”的办法,即分离、分流、分担。分担就是不能让银行一家负担,财政上分担一些,原来的主管部门,即利润收受部门分担一些,企业自己也分担一些。当然,如何分担,真正具体落实也会有困难。对此,目前大家都在进行调查研究。现在的问题是,怎么才能使企业不再形成新的包袱,如何堵住新包袱的源头。这些问题要在实践中去探索,去创造,要多想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