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1月9日)
中国企业家协会自1984年以来,作为中国的企业经营方代表,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的各项活动。各会员国在处理劳工问题上的很多做法,尤其是国际劳工组织76年来积累的丰富经验,对正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来说,具有很大的借鉴和参考价值。一些国家雇主方在三方协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使中国广大企业经营者更好地了解到自己的定位,以及如何有效、和谐地处理好与政府以及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
中国十分重视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我们认为,改革是发展的动力,保持政治和社会稳定是推进改革和发展的前提,而稳定又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和不断发展来实现。同时我们还认识到,中国现正处于经济转型中,需要抓住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要实现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一是在经济增长方式上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提高质量、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只有实现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才能使我国经济保持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才能有效地实现“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目标。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要使一国经济有活力,必须使其广大企业具有活力。中国今后发展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中国现有的企业多种所有制并存,以公有制为主体,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包括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个体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必要补充,它们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在发展生产和出口创汇方面也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府在政策上采取了鼓励和引导的方针。
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公正地解决劳动纠纷,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和调动广大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条件。因此处理好政府、工人、经营者(私企、三资、个体企业为雇主)三方的关系就十分重要。要努力使三者真正形成一种社会伙伴关系。这对经济转型国家来说更有现实意义。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只是行政附属物,客观上并未显示出形成这种伙伴关系的必要性,因此在转向市场经济时,如何正确处理三者关系尚属一个新的课题。
中国十多年的深化改革,企业自主权也在不断扩大,劳动关系在企业整个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处理好劳动关系对企业有着越来越大的现实意义与紧迫性。
中国参加国际劳工组织活动及与一些国家雇主组织交往的十多年间,在有关三方性的分工合作和有关劳动立法与贯彻实施等方面吸收了许多有益的经验。中国近几年也先后颁布了《企业法》、《劳动法》、《工会法》,并针对集体合同、集体谈判、劳动争议仲裁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使企业劳动关系纳入了法制轨道。在形成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都是经由三方协商共同参与制定的。中国企业家协会作为企业经营者组织,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将发挥出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我们相信,通过这次“企业论坛”,不仅将使到会各国代表吸收到很多与会国在发展社会伙伴关系方面的好经验,同时也必将有助于各国同行之间的了解与交流,为增进友谊与合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