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2月17日)
理论来自实践,又指导实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这个庞大系统工程的分支,也是一个相当大的系统工程,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实践。毛泽东同志在他那篇论述知和行关系的著名文章《实践论》中,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阐述了知行统一观。他讲“知”和“行”是矛盾的,通过实践才能把它们真正统一起来。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统一大家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认识,落实各项措施,把“知”和“行”统一起来,这也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所以,我们说“知”(统一大家的认识)和“行”(贯彻落实《决定》)是统一的。不学习,不提高认识,不解决“知”的问题,“行”就是空的,再好的措施也落实不了。两千年来,多少思想家们进行了关于“知”与“行”关系的辩论,可以说学派林立、众说纷纭。毛泽东同志运用科学的辩证唯物论观点,发表了伟大著作《实践论》,统一了我们党的思想,使我们在民主革命中取得了伟大胜利。现在,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必须在实践中下功夫。
第一,在实践中下功夫,必须树立实践的观点。要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同自己单位、自己执行过程中的实际紧密地结合起来,并认真贯彻执行,这就是实践的观点。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作了一个重要的报告,题目叫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报告强调了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大家想一想,十多年改革开放的实践一再证明,凡二者能够统一起来,我们的事业就发展,我们的经济就突飞猛进,否则我们就会遇到挫折,我们的事业就受到损失。过去几年,有时这个热,有时那个热,该热的不热,不该热的又热得烫手,无非是背离了实践的观点,违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割裂开来。实践的观点是我们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不认真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也难以结合自己的实际去运用别人的经验;“拿来”了,也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不能在我们自己实践的基础上,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我们以往走过的弯路,受到的损失,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于脱离实际,不顾自己的实践,不总结自己的经验,不找出或忘记了自己实践经验中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因而,也就难以做到去掉错误的东西,保留正确的东西,然后去吸取别人的先进的、成功的经验。当然,别人成功的经验也要经过我们自己实践的检验。多少次的教训告诉我们,做事情千万不能“一窝蜂”,一哄而上。一说什么东西好,大家呼呼啦啦,不管自己有条件,没条件,不顾自己的实际情况,照抄照搬,是注定要失败的。这个教训我们不知道已重复了多少次了。最近看到有些人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有的在强调一种新的体制或新的管理方法时,只讲它的好处,不讲它的缺点和实行这一体制或方法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在批判或观察我们自己的过去时,又只讲缺点,或夸大消极部分,不讲或贬低积极部分。我看这都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只会一哄而上、推波助澜。毛泽东同志在延安领导整风时,就是从提倡实事求是开始的。毛主席多次批评一些人不实事求是,脱离中国的实际,照搬照套外国的经验,最后走上教条主义的道路,把革命引导到失败。
中国的革命,正是通过这次整风运动,使大家从思想路线上树立了实事求是的作风,学会了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发挥自己的优势,调查研究,了解敌人的情况,利用敌人的弱点。较量的结果,我们取得了胜利。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在社会主义建设期间,凡是取得了成就的,比如第一个五年计划,都是我们实事求是的结果;凡是我们遭到了挫折的,比如“大跃进”,又都是不实事求是的结果。为什么我们要提倡试点,就是想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再去推广。成功了,成功的经验是什么?失败了,失败的教训又在哪里?总结试点经验,使我们面上工作少走弯路,避免重复错误。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样也不能照搬,更不能一哄而上。不能一说要建立公司,就想把所有的企业都公司化、股份化。其实,什么是公司,什么是上市公司,什么是股份制公司,什么是股份,我们许多人并不十分清楚。盲目导致失败。改革首先要坚持实践的观点,在实践中学,学习我们需要的知识,好多东西我们还不懂,不懂就要学。不久前发生在南方的一件事,再次说明学习的重要。深圳一家公司进军上海,收购了上海某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收购者没有按照股市的规章制度操作,收购了过量的股份,被发现后受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评。事件发生后,上海这家公司的董事会也作了检讨,检讨什么呢?他们的股票已经上市半年之久,可是股市如何操作,董事会不甚了了,也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股权都转移了还不知道,这多么危险!人们常说,要参加比赛,先要懂得比赛规则。假如你不知道赛场的规则,你就不要到赛场去进行比赛。我们都要正视这一点,要认真地去学习,学习我们不懂得的事情。现在,我们面临的新问题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在这个转变的关头,过去我们熟悉的好多东西要闲起来了,而我们不熟悉的东西要强迫我们去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会遇到许多我们不熟悉的东西要我们去学习。学习,必须树立实践的观点。
第二,在实践中下功夫,必须坚持群众观点。任何伟大的实践,都是群众的创造;任何伟大的实践,都是群众的行动。电视系列片《毛泽东》中有一句话说,只要我们是依靠广大农民,得到农民的拥护,得到农民群众的心,我们就会得到天下。这是一句极为深刻的话。我想我们搞企业改革的同志要取得成功,就必须依靠广大职工,得到大多数职工的拥护,使广大职工把改革真正看作自己的事情,不是别人的事。群众自觉、自愿、自动地参与伟大的改革实践,我们就会成功。大家知道在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活跃的要素。我们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事关千百万职工,领导者必须有强烈的群众观点,要紧紧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按照毛主席提倡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集中起来,坚持下去,把群众中分散的、不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把它系统化,变成决议或决定,然后到群众中贯彻下去,我们就一定会成功。在这方面,要十分重视企业职代会的作用。最近一些报刊在议论股份制企业中所谓“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我们的实践证明,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好形式,这已写进《企业法》。否定“老三会”是错误的。组建公司必须按照中国的情况办事。现在有一些单位组建集团公司,要取消所属企业法人资格,问他为什么?说外国就是这样办的。可你是中国人,又是在中国的土地上,你就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能从外国的做法出发办中国的事情。更何况外国有些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也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关于公司的领导体制,有同志提出要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对此,我是不赞成的。有的公司规定由党委书记兼任董事长。我认为,这种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不是说党委书记没有这个能力,而是说它涉及一个制度问题。所以,不宜再提什么领导下的什么负责制。董事会有董事会的职责,经理有经理的职责。另外,以公司名义,用文字形式,规定党的书记担任董事长也不妥。不要忘了我们曾经有过的经验和教训。
第三,在实践中下功夫,必须坚持不断创新的观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定要坚持不断创新的观点。不断创新,这是改革的要求。改革总是要冲击现有的权力和利益格局。我们办事情,既不能割断历史,又不能停滞不前,必须创新。比如财政分灶吃饭,中央和地方实行财政包干制,这在当时是个积极的重要的改革措施,各地方不吃中央“大锅饭”,自己理财,是一大进步。但事情总是一分为二的,分灶吃饭发展到今天,已暴露出许多问题。不创新,改革就不能深入。为保证改革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实行分税制,把包干制推进到分税制是历史的又一进步。只有不断创新,不断解放生产力,才能不断发展生产力,而不断发展生产力就必须不断地改革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