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现代化思想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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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三)经济体制模式

经济发展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下进行的。在既定的生产关系下还有生产关系的具体实现形式和资源配置方式的选择问题。因此,为实现经济发展,需要选择适合一定阶段具体国情的体制模式。一般的说,经济发展模式决定经济体制模式,但经济体制模式是实现经济发展的制度依托,它反过来对经济发展起着巨大的反作用。经济体制模式应该包括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机制、分配制度、经济管理体制等。

马克思、恩格斯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商品经济已经消亡的“按照计划进行社会生产”的体制。但是,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却诞生在比欧洲最落后国家还要“落后”的俄国。在列宁的领导下,经过推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1921年开始推行新经济政策,“不但容许而且还在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而另一方面,已经社会化的国营企业也在改用所谓的经济核算制,即商业原则”。这使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迅速发展起来,国民经济也很快得到恢复。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斯大林很快地结束了新经济政策,建立起以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后来的实践证明,这种曾经一度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各国必须效法的唯一楷模的苏联体制模式,虽然在其初期集中力量建立工业化基础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是由于这个体制模式带有根本性的缺陷,它在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并不成功。所以,邓小平在1985年的一次谈话中说道:“社会主义究竟是个什么样子,苏联搞了很多年,也并没有完全搞清楚。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但是后来苏联的模式僵化了。”

毛泽东是我国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进行探索的第一人。新中国成立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期间,我国基本上是学习苏联,建立起单一公有制结构和高度集权相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在“一五”期间进行重点建设,奠定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方面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这种模式的弊端日益明显。毛泽东也敏锐地感觉到这种体制模式存在的严重弊端,从1956年起开始着手探索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进问题,在经济管理体制、市场机制和所有制结构、分配形式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思想,实践上也做过大胆的探索。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确立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这是历史性胜利,但由于受苏联模式的影响,加上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后期过于急促和粗糙,也遗留下不少问题。因此,产生了不少弊端,须进行调整和改革。尽管在1956年至1978年期间,我党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但也提出了不少正确的政策思想,进行了改革的尝试,为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诸如陈云在中共八大上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重要思想,并为八大决议采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以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为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以国家的计划生产为主体,国家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为补充;在市场方面,以国家市场为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市场领导的自由市场为补充。毛泽东提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尊重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邓子恢提出对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关系的调整,在生产经营方面实行“大的集中,小的分散”,在生产资料处理方面实行“主要公有,次要私有”,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等;60年代初,邓子恢、刘少奇、陈云、邓小平对农村的“包产到户”的责任制也表示赞成,成为我国70年代末以后农村改革的先声。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专门论述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认为不能把什么都集中到中央,地方一点机动权也没有,主张调动中央、地方、企业三个方面的积极性。中共八大后,陈云主持体制改革工作,完成了关于改进工业管理体制的规定、改进商业管理体制的规定和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等三个文件,中心内容和总精神是:适当调整中央同地方、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企业,以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在企业管理方面,毛泽东特别强调了鞍钢经验中“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新的企业管理制度。但是,由于时代局限,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突破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束缚,把单一公有制结构和计划经济看做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他的改革也大都只是在原有经济模式的框架内进行修补和完善,并没有突破苏联模式的整体框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在总结我国历史教训和国际经验的基础上,领导人民在实践中闯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从根本上突破了苏联式经济体制的框限,建立起适合中国经济发展需要的经济体制模式,对毛泽东在体制模式方面的思想有了巨大的发展,并在此后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1.所有制结构

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关系或经济制度的基础。所有制结构的合理化,对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理论中,曾提出五种经济成分并存,即国营经济、合作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是毛泽东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的富有创造性的重要思想,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状况。在建国前后,毛泽东还多次批评了要求“消灭资本主义经济”的“左”倾观点,指出,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好,还是不并存好,当然是并存好。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基本上实行了上述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对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及国民经济的恢复起了很大作用。但是,1952年毛泽东提出了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们国家和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反映了当时对社会主义认识上的某些历史局限。1955年,毛泽东更进一步提出要使“资本主义绝种,小生产绝种”。当然,不能否认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性意义,但是,这种过早、过快、过纯的所有制形式的改造,并不完全适合我国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对以后的经济发展留下了不少后遗症。1956年12月,毛泽东针对三大改造中公私合营后存在的某些问题,同工商业人士进行了多次谈话,指出:“我怀疑我国新经济政策结束得早了,只搞两年,退却就转为进攻,到现在社会物资还不足。我们保留了私营工商业职工二百五十万人(工业一百六十万,商业九十万),俄国只保留了八九万人。还可以考虑,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但是,这只是毛泽东在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方面所闪现出的思想火花,不久就熄灭了。他说的“新经济政策”也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他的内在思想深处仍然坚信单一公有制结构是社会主义社会唯一的经济基础。“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时期,毛泽东的单一公有制思想又有所发展。在1959-1960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他说:“我们提出首先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然后使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过渡到单一的共产主义所有制。”此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刮起一次又一次“共产风”,认为所有制“越大越公越好”,大割所谓“资本主义尾巴”,几乎把公有制和人民公社以外的经济成分扫除得干干净净。这对我国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消极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对所有制结构作了一系列论述,主要内容有:发展个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采取允许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吸引外资,发展外资企业;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在邓小平上述思想指导下,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公有制(包括国有、集体所有制以及其他公有制形式)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繁荣的局面,从而大大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这一概念,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实行这一经济制度是由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决定的: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第二,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为社会主义服务。江泽民强调指出:“通过改革不断完善和发展这项制度,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事实证明,这一经济制度基本适应了我国生产力发展要求,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密不可分,尤其是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异军突起有较大关联。有鉴于此,中共十六大报告中强调:第一,必须毫不动揺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第二,必须毫不动揺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

毛泽东认为,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品的分配,我国社会主义分配要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要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统筹兼顾,适当安排”。他也肯定过“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并说“我们的提法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这些观点无疑都是正确的。但是到了晚年,毛泽东错误地把按劳分配视为“资产阶级法权”而加以批判和限制。1958年他发动人民公社化运动,要求实行“供给制”,说要考虑取消薪水制,恢复供给制,“……过去实行供给制,过共产主义生活,22年战争都打胜了,为什么建设共产主义不行呢?有人说,平均主义出懒汉,过去22年,出了多少懒汉,我没有看见几个。”70年代他又进一步提出,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在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倾向的影响下,从1958年到1978年,我国经济生活中大搞平均主义,结果损害了群众的积极性,不利于生产发展,不仅谈不上共同富裕,反而导致普遍贫困。

邓小平对此弊端看得十分真切:“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打破‘大锅饭’,现在看来这个路子是对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坚决纠正了分配中平均主义的价值取向,确立了物质利益原则,制定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大政策”。邓小平的这一价值取向,冲破了我国几千年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传统观念,纠正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的影响,为确立劳动致富的物质利益机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并反映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相统一的原则。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克服平均主义、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我国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与生活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现阶段我国分配制度中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收入分配方式仍未理顺,社会收入差距拉大和单位内部平均主义并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一些城镇居民生活困难;分配方式不规范,分配秩序混乱,调节手段不完备等等。针对以上情况,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放手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完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十六大这一精神,为进一步改革分配制度、理顺分配关系指明了方向。

3.经济运行机制

这个问题的核心是正确认识和处理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毛泽东强调社会主义经济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计划经济,同时必须尊重价值规律,“计划第一,价值第二”。毛泽东对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等问题的认识有个过程,曾经有过不少精彩的论述。1958年11月他在郑州会议上,针对陈伯达主张消灭商品生产、实行产品直接调拨的错误倾向时指出:“现在我们有些人大有要消灭商品生产之势。他们向往共产主义,一提商品经济就发愁,觉得这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没有分清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区别,不懂得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商品生产的作用的重要性,这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概念,并主张大大发展我国的商品经济,具有重要意义。他赞同斯大林提出的不能把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的观点,认为不能孤立地看商品生产。商品生产要看它与什么经济相联系。商品生产与资本主义相联系,就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相联系,就出社会主义,就可以乖乖地为社会主义服务。商品生产历来就有,现在加一种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此外,毛泽东还认为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商品存在的条件阐述得不完整,认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最终与生产力水平有关。他不同意斯大林把商品生产局限于消费资料的观点,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不仅消费资料是商品,有些生产资料也是商品。他强调“必须肯定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还有积极作用”。所有这些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论述,具有理论创新的意义,后来为邓小平所继承。

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相联系,毛泽东还一再强调价值规律的客观性及其作用。1959年,他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针对当时“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指出:价值法则是客观存在的经济法则,我们对于社会产品,只能实行等价交换,不能无偿占有。要使县社干部“懂得价值法则,等价交换,这是客观规律,客观法则,违反它,就得碰得头破血流”。他还提出了价值规律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著名论断。

但是,毛泽东的思想深处对商品经济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矛盾。按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毛泽东一直没有摆脱这种凝固化观念的束缚。他虽然一度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命题,但总是认为商品经济会自发地、不断地产生资本主义,因此要处处限制它,防范它。后来随着阶级斗争扩大化理论迷误的影响,他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思想不但没有得到发展,反而倒退了,他夸大了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消极作用,因而主张加以“限制”。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和当代经济发展的研究,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价值规律的积极思想成果,以极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勇气,突破了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这一公认的“基本原则”。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不列颠百科全书编委会副主席吉布尼等人时讲到:“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在邓小平这个思想指导下,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观念。从内容看,决议中的“商品经济”也就是市场经济。邓小平对这个决定评价很高,说它“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确实很好”。1989年的政治风波过后,理论界仍有人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与姓“社”姓“资”问题联系起来,对此,邓小平多次严肃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值得指出的是,邓小平在阐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把计划和市场都看做是组织经济的手段,他从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目标出发,主张利用一切有效的手段来发展生产力,大大深化了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正确认识,取得了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邓小平的一系列讲话,为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江泽民回忆说:1992年6月9日,我到中央党校作过一个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问题,6月12日,我去向小平同志汇报。他听了以后说赞成这个提法,并说:怕这个关头引起争论,引起争论不合算。我对小平说,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就是他关于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的思想。我在党校的讲话没有发表,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小平同志说,可以先发内部文件,反映好的话,就可以讲。这样十四大也就有了一个主题。后来各省市都同意这个提法。党的十四大正式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国家宏观调控和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4.经济管理体制

这主要涉及宏观经济管理体制和微观经济管理体制。毛泽东较早觉悟到苏联式经济管理体制中权力过度集中的弊端,认为必须进行改革。1956年4月,他在《论十大关系》中就改革经济管理体制提出了许多积极的主张。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他主张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在微观经济管理,即企业管理问题上,他提出要扩大企业自主权,认为把什么东西统统都集中在中央或省市,不给工厂一点权力、一点机动余地、一点利益,恐怕是不妥的……各个生产单位都要有一个与统一性相联系的独立性,才会发展得更加活泼。“大跃进”受挫后,毛泽东在研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过程中,联系我国实际,在注意解决宏观经济的综合平衡、长期比例失调的同时,特别强调改革企业管理问题,即企业管理的民主原则。他提出:“领导人员要以普通劳动者的姿态出现,以平等态度待人……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这就是他后来进一步概括为“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管理经验。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毛泽东关于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许多宝贵思想并未在实践中得到贯彻,高度集权的管理体制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改革,影响了地方与企业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发挥。

1978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集中谈到了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问题。他指出了我国经济管理工作存在的机构臃肿、层次重叠、手续繁杂、效率极低等弊端,认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们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事业就会被葬送。如何改革呢?邓小平进一步指出:“现在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计划地大胆下放,否则不利于充分发挥国家、地方、企业和劳动者个人四个方面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实行现代化的经济管理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即要扩大地方、企业的经营自主权,调动它们的积极性;在管理方法上,要特别注意克服官僚主义,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在管理制度上,要特别注意加强责任制,实行责、权、利相结合;要学习外国的先进管理方法。邓小平的这篇讲话明确了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应着手认真地改革”,提出在经济管理体制方面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权力;精简各级行政机构;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等等。在此后实施的农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和扩大企业自主权等一系列改革实践,充分证明了邓小平改革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思想的重大价值。

1980年10月25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同志的谈话中说道:“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今后相当长的时期,还是做这件事。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这段话用来考察邓小平与毛泽东经济发展思想的关系也是恰当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邓小平在吸收国际经验、总结本国经济建设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继承了毛泽东经济发展理论中的积极成果,并根据变化了的条件和新的实践,对毛泽东的经济发展思想中不合时宜的部分做了纠正和发展,使之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基石,被称做中国特色的发展经济学。印度学者苏地生评价道:“美国《时代》周刊已经两次把邓小平选为当今世界的风云人物,没有什么人对此提出异议。全世界还应该认识到,邓小平是当今最伟大的发展经济学家。”邓小平“运用自己丰富的经验和智慧在中国建立起一种新的模式,而这种模式正是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需要的”,因此主张授予邓小平诺贝尔经济学奖。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党的一系列经济发展思想则是对邓小平经济理论的进一步充实、丰富和发展,也有很多创新之处,体现了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理论品质,在实践中已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以世界少有的速度持续快速地发展,我国经济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总量跃居世界第四、进出口总量位居世界第三,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发展到总体小康。这一切都雄辩地证明了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经济发展理论的强大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