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朝时,15岁少年吉翂为父申冤雪耻的义举轰动朝野。吉翂的父亲原任吴兴郡原乡县令,遭人诬陷被判死罪。一家老小哭得死去活来,只有吉翂劝慰母亲道:“哭是没用的,我要替父申冤。”
几经周折,终于有人受理父亲的案子,但是吉翂的父亲因不堪受辱含冤认“罪”,事情几乎陷入绝境。
吉翂仍不气馁,他一人千里迢迢跑到京都敲响了朝堂门前的护冤鼓,向皇上提出替父受死的请求。梁武帝闻知他是个小孩子,认为是受人唆使而来,就命一个姓蔡的官员去弄清楚。
吉翂被带到大理寺,大堂上摆满了各种刑具,蔡大人说:“你讲实话就饶你不死。”
吉翂哭道:“我说的句句是实呀,我不忍看父亲蒙冤而死,想替父献身,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干吗要受人教唆呢?我这样做就是想让父亲能活下来啊!”
蔡大人为其情所感,认真审查了案情,果然发现此案漏洞百出,吉翂的父亲显然是遭人诬陷。他把情况上报给朝廷,连吉翂在大堂上的表现也上疏其中。
梁武帝看了奏疏很惊奇,认为吉翂是孝敬父母的奇少年,便下令释放了他的父亲。
当地的官员听说此事,竭力推举吉翂做孝廉。但是,吉翂谢绝了,他说:“替父申冤是人子之义,若以此赚取美名就太可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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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受了冤屈,吉千里迢迢跑到京都为父申冤。冤情洗刷后,有人想推举吉做孝廉,吉说救父亲不是为了博取名声,而是在履行做儿子的义务。
俗语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就是说救人的功德是很大的。当看到有人面临困难或危险时,我们要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同时,救人的时候我们也不应该想着以后能得到多少回报,否则救人就变成获取利益的工具了。救他人尚且如此,那救自己的父母就更应该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