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寂云对着镜子穿西装,我靠在床头,望着穿衣镜中的他发呆。
这个男人身材修长,肩膀很宽,腰却很细,穿什么衣服都好看。他脸上有种很干净的气质,配着一双狭长的凤眼,清俊中夹杂着一丝沉默的蛊惑。
白寂云符合这个时代对男子的一切审美标准,虽然分开了十年的光阴,可是在我心中,他一直那么完美。
白寂云回望镜中的我,一边戴袖扣一边笑,“那墨,你看我看得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我靠在枕头上,歪着脑袋瞧他,“那你还不过来给我擦擦?”
白寂云唇角一勾,转身走回到床边,低下头来看我,“怎么,昨晚把我累成那样,你还嫌不够?”
我的脸唰一下红了,低头缩进被子里,“你还是快走吧!开会不是要迟到了么!”
白寂云揭开我手上的被子,把头探过来,柔软的唇吻在我额头上……我的脸淹没在他的衬衫里,有些眩晕的感觉。
……剃须刀和古龙水的香味混合在一起,造就了白寂云独有的味道,与十七岁那年已是大有不同。可是依然让人迷醉。他的唇缓缓下移,落在我唇上,舌尖灵活地探了进来,我闭上眼睛,他的吻总是让我手足无措。
白寂云笑了,忽然松开我,用食指点了点我的额头,一双勾人的眼睛斜睨着我,“不然,我今天不去上班了?在家陪你?”
“千万别!你都已经好几天没去公司了。”我缩进被窝里,转身背对着他,心里当然舍不得他走,嘴上却笑着说,“白老板,您可别沉迷美色,做了昏君。”
“哈哈,美色……你这是在夸你自己啊。”
白寂云是个很少笑的人,可是这一刻他的笑声那么爽朗,像阳光一样充满了整个房间。
“乖乖在家等我,晚上带你去吃饭。”他扔下这句话,终于走出了这间卧室。
我心里真的很舍不得他走。现在我如此地需要他,分开一分一秒,我都觉得孤独。
隔了漫长苦难的十年,我们终于在一起,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可是白寂云是白氏集团主席,白家的长子嫡孙,有很多事情等着他处理,不可能真做个昏君。
与他相比,我是个刚刚失去工作的loser,名声不好的拜金女,无父无母的孤儿。并且因为乔昱非的事情弄得满城风雨,几乎到了人人喊打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