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昱非一口喝了一大杯,脸上立即就变色了,红扑扑的像个苹果。
“朱兰总是缠着我。”他并不是刻薄的人,此刻的无奈也是发自内心的,不带有一丝炫耀的成分,“她可能有强迫症。本来没那么喜欢我,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
我真挺后悔的,当初惹她干嘛呀,现在捅了马蜂窝,想躲都躲不了……
这要换成以前的我,那暴脾气,早就闹出人命了!”
“你以前是暴力狂。”我看他这样子,暗自好笑,“可是,朱兰是空姐呀,你以为跑回美国,就能甩掉她吗?”
“美国很大的好吗?我随便去个城市,租个房子,她又不是FBI,上哪儿找我。”乔昱非微有醉意,又喝了一杯酒。
“感情是慢慢培养的,你给她个机会,也是给自己机会。朱兰虽然有些任性,人却不坏,条件也很不错的。”我想劝劝他,只是不知道他听不听得进去,“当初你也是全心全意要赶我走的,可是现在……”
我急忙住嘴。都说言多必失,果然如此,本来磊落简单的一场告别,何必再提敏感话题?
乔昱非指责朱兰有强迫症,他又何尝不是呢?他难道忘了,当初他是怎么百折不挠地要把我从身边赶走,现在又是怎样一幅地恋恋不舍,欲说还休的样子。
乔昱非趴在桌子上,眼睛红红的,他忽然抓住我的手。
“那墨,我跟你一起生活了八年,比跟我妈在一起的时间都长。人的一生,有几个八年?要不是你,我还是当初那个说不到两句话就动手的野小子呢……”他侧头躺在桌上,眼眶红了,“我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你真的会离开我。”
“养成一个习惯只需要七天的时间。很快你就会习惯的。”我想抽回我的手。
“如果我当初对你好一点,你会不会爱上我?”乔昱非一加力,狠狠攥着我的手腕,一双红红的圆眼睛,瞬也不瞬地看着我,他郑重地说,“那墨,你回答我!”
雨声滴滴答答,像一首关于时光的歌。
“我会,但是已经太迟了。”我拍拍他的手背,把另一只手抽了回来。这句话其实没有任何意义。
所有关于爱和忘记的假设,都是空谈。时间和命运,永远都是单行道。
雨下大了。哗哗的声音像倒豆子一样。乔昱非把头埋进手臂里,隐约有呜咽声传来,像受伤的小兽。
我心里有些难受,开始后悔,或许我不应该来。
片刻之后,乔昱非抬起头来,双眼红红的,像一只圆眼睛的漂亮兔子,他说,“那墨,我了解你,就像你了解我一样。你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你也很想知道照片上的女人是谁,对不对?”
我没有回答。
……我当然想知道。
每次想起那张照片,每次想起白寂云跟我以外的女人拥吻在一起,我的心就好像被什么压住了,透不过起来。
理智上,我知道我应该对这件事视若不见,毕竟白寂云是个那样优秀的男人,身边有年轻姑娘莺莺燕燕,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他既然决定娶我,就说明我在他心里的地位,从古至今,女人要想坐牢正室的位置,总是要学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更何况,我也跟白万骐有过荒唐的一夜……不管是不是自愿的,终究是对不起白寂云。
可是在感情上,我没有办法不去想这件事。爱,不管是不是单方面的,总是会成为一个女人的死穴。
“有些事,蒙在鼓里可能更好。”我望着夜色下薄雾般的雨,可能因为喝了酒,变得比平时爱说话,“你知道,我现在输不起。我是个无依无靠的女人,没有亲人,朋友也很少,现在连财产也没了。除了白寂云,我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