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经济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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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上当受骗心不甘(2)

唐女士拿着这二次考试由学校出示的名次排序证明,于2003年8月4日来到该公司,要求按照合同上关于退款的事项办理退款事宜。来之前她不曾想到会有什么意外,因为合同上关于退款的事项写得明明白白。

然而还是有了意外。该公司负责此事的赵先生称只能退款10%。唐女士大为惊异,合同上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比原排名低或同名次则全额退款。”他怎么敢公然违反合同呢?双方发生争执。唐女士对此更是持一副不弄个明白绝不罢休的态度。在唐女士责问下,赵先生只说如果按合同办,他做不了主,必须由老板说了算。赵先生跟他的老板取得联系后,又说要按每课时60元扣除课时费后,才能将余款退给唐女士,并表示这就是最后结果。唐女士拿出合同再度坚持应该按照法律、按照双方原来约定好的来办事,可对方说,要想按合同办不可能,爱到哪儿告就到哪儿告去。唐女士愤然到海淀工商所投诉说:简直不相信,这就是在今天我们这个法制社会里,一个国家认可的正规公司代表所说的话。他们怎么敢这么视法律为儿戏?怎么敢这么理直气壮地违法、明目张胆地欺诈?

据理力争拿回退款

海淀工商所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张爱英在接到投诉后,当即约请了唐女士和某家教公司经理来到海淀工商所。

一开始,家教公司的经理不同意全额退款,其理由是:由于有唐女士的签约回单,该公司已经向承担家教的大学生支付了工资1900多元,因此即便公司一分钱不赚,也只能退还唐女士3500元。唐女士气愤地说:我幸亏没有钻入他们的“圈套”,没有按照那个大学生要求填写回联单,否则,我现在更是有理说不清……张爱英见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便请唐女士暂时回避一下。张爱英对某家教公司经理说:作为望子成龙的家长,孩子的学习成绩,通过贵公司家教辅导,不仅没有达到合同规定提高成绩的目标,反而倒退了若干名,家长能不着急吗?张爱英还强调指出,在合同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按照合同办事,是一个公司乃至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家教公司有违合同的做法,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这都是不允许的。在张爱英耐心细致地说服教育下,家教公司经理最后答应当天给唐女士全额退款,从而使唐女士的投诉得以圆满解决。

【法眼点评】家教行业的职业道德亟待提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才竞争的加剧,望子成龙成为家长们的最高目标之一,家长们对独生子女的投入越来越大,期望也越来越高。有需求就有市场。有的人甚至在马路边立一个牌子,就承揽家教。家教公司越来越多,鱼龙混杂的情况也更加复杂了。近阶段,海淀工商分局投诉家教相对明显增多,工商部门针对这一情况发出呼吁:规范社会家教、家教公司行为已经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教书育人,是一种很神圣的职业,从古至今,教师这一职业备受人们的尊敬。在中国古代,读书就是在先生的家里或者在学生的家里进行的,与现在的家教有相似之处。如果先生只是为了骗钱,教不好学生,他就会没有饭吃。可见对教育人这一行业职业道德要求之高。

然而,时间过去了几千年,社会文明程度空前提高,这一行业的职业道德不仅没有提高,反而出现了明显下降趋势。市场经济是文明经济,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必须给消费者(包括学生)足够多的利益回报;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不讲信用,必然会受到惩罚;市场经济更是法治经济,合同规定的事项必须履行兑现,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某家教公司最终给唐女士全额退款就说明了这一点:在法治社会,没有什么人可以置法律于不顾,特殊的公民是没有的。家教行业的职业道德亟待提高。

(辛然)

欺诈招生引发东方学城退学风波文/李奎

河北省廊坊市有一座据称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大学城。两年前,18岁的刘丽抱着对知识的渴望和对大学生活的憧憬来到这里,入读北京某大学分部。然而在交纳了高额的学费和管理费之后,她的大学梦很快破灭了——学校被解散,学生被告知自谋出路。2002年10月,刘丽和她的17位同学一起将北京某大学推上被告席……

2003年3月18日上午,初春乍暖,阳光明媚,东方大学城看起来格外漂亮。笔者和刘丽刚进大门,老远就看见许多学生从影剧院出来。是放电影吗,仔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前北京某大学分部(以下简称民大分部)的校长王庆军,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正式公开逮捕,地点就在大礼堂。有相当多的学生和教师前去旁观。一位学生说,民大分部2001年收取学生的学费及管理费上千万,然而,2002年8月当分部被撤销时却没有一分钱剩余,而且还欠着外债,大家谁也不知道这些钱是怎么花出去的。前校长被抓,对刘丽来说,心里不免有些担忧。她2002年10月份已经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校方返还学费和管理费。如今校长被抓,学费能不能退回来,她心里没底……

面对承诺喜出望外

2001年夏季高考结束后,山东考生刘丽一刻也没有放松过,她很清楚自己这次考砸了。但上大学一直是刘丽的梦想,也是她家人多年来的企盼。看着其他同学高高兴兴地拿到入学通知书,刘丽只能每天呆在家里发愁。7月的一天,刘丽无意中看到来自北京市西科大的2001年招生专业简介和招生简章。别的不看,仅就打头的一句广告词对她来说就是极具诱惑的:“国办正规大学,国家承认学历,教学环境中国第一。”正文中是这样描述的:“北京西科大是北京市政府、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国办高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适应社会发展经济建设对知识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学校积极走上联合办学之路,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不断开展新专业,充分体现高层次、综合性、开放式的办学特点,特别为体现“教育育人,环境育人,管理育人”的教育宗旨,我校2001年秋季所招收学生放在全国一流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高标准的东方大学城,欢迎考生及家长实地考察。”

另外,这份招生简章还介绍了西科大专业设置,共有文法财经、艺术、医学、外语、理工等五大类共29个专业,看上去俨然是一所颇具实力的综合性大学,招收对象是高中毕业生(含中专职高、技校同等学历)或社会青年,开办大专、本科班,本科毕业学习成绩优秀授予学士学位。刘丽看中了该校特招法律专业留校生班:学制两年,大专并续本科,招生人数30名。就业和待遇非常诱人:本科四年,前两年在校专业学习并大专毕业,第三年起留校工作,边工作边在校内学习本科课程,工资每月1000元,并不再收学费,入学签订留校合同。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1600元/年,管理费为1800元/年,医疗保险费为30元/年。收费按学年收取,仅收两年学费。

“国办正规大学,国家承认学历,教学环境中国第一”,招生简章做出的郑重承诺令求学心切的刘丽简直有些喜出望外。经过打听,西科大的确是一所公办正规大学。刘丽决定先打电话咨询一下,最重要的是要不要参加入学考试,她得到的答复是,只要通过各地招生点的面试就可以入学。在同家人商量后,刘丽决定去设在当地的报名点报名,工作人员告诉她法律专业留校生班是北京民大和西科大“强强联手”特招的。之后,连面试也没有进行,工作人员在收了她200元预录费后,告诉她学校会很快将通知书寄给她。几天后,刘丽便收到以西科大名义寄发的入学通知书。不祥的预兆

2001年8月中旬,刘丽在家人的带领下来到廊坊市的东方大学报到。刘丽此时才知道接收自己的学校名义上是和西科大联合办学的,实际上是民办大学北京民大的分部。但大学城漂亮气派的校园环境,宽敞明亮的教室,管理规范的住宿,整洁卫生的食堂,一下子吸引住了刘丽。刘丽说,当时她看到这一切后,根本就不想走了,跟家人转了一圈之后便决定留下来,很快去学校交了各种费用。然而,等刘丽住进宿舍之后,就慢慢发现学校的管理是非常混乱的。

入校10天后,校方陆陆续续发了一些教材,除了一本计算机应用基础之外,剩下的就是五本成人高考辅导教材,分别是语文、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刘丽心里纳闷,法学专业难道就学这些东西,她隐隐约约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在学生的强烈要求下,校方又陆续给刘丽等学生发了法学基础和民法、刑法两本教材,可是发了教材又没老师。许多学生此时就想走了,找到校方要求退费。分部校长王庆军安抚大家说,老师马上就能配齐,学校是刚刚创建的,过两天就会好些。

等开学之后,让学生们感到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课程安排非常混乱,甚至连课程表都没有,代课老师就像走马灯一样不停地调换。在国际交往日益密切的今天,英语几乎是各种考试的必考科目,也是大学教育的基础课程。然而,刘丽在仅有的一年学习中,总共只上了三节英语课。她说,他们只是象征性地开了英语课程。英语老师闪现了一下便不见了踪影,他们甚至连英语教材也没有,上课是老师在黑板上写几个问题,主要是想考察学生们的实际英语水平。而同样作为大学公共基础课程的计算机课,虽然开了一个学年,然而刘丽觉得没学会什么,她说上半年换了好几个老师,每个老师都是从头讲起,于是学生们不得不反复将计算机发展简史和二进制原理听了许多遍;而下半年只上了三节计算机课,主要学的是Word,上机只有一两次。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刘丽在一年中真正学完的只有法学基础和宪法两门课程,“民法”和“刑法”只学了一部分。

按照当初的招生简章,两个法律留校班的学生计划招收60名,而实际上却扩大招收了90多人。由于老师不够,两个学习进度并不相同的班经常挤在一间教室上课。校方的“障眼法”

面对学生对教材的质疑,学校领导才说了实话,你们明年必须参加成人高考,才能拿到毕业证。

刘丽说,刚刚入校10多天的吉林延边的几百名学生,当发现学校虚假宣传且并非正规公办大学后,集体要求退学。学校起初当然不同意退费,但是由于这些学生闹得太凶,整天拥挤在学校办公室的过道里,学校无奈之下,只好退还这部分学生的学费,住宿费每天扣10元,每人总共扣了300元。

为了防止出现更大规模的退学事件,校方领导奔走在学生之间,做了大量的安抚工作。校长王庆军说:“我从来没有说自己是正规大学,学校从来就是这个性质,但是大家手中的定向安置合同是可以兑现的,学校保证给每一个学生安置一份工作。”这一招儿非常奏效,因为许多学生都是奔着这份定向安置合同去的,所以大部分学生都相信校长的话,决定留下来。

全国成人高考时间是在每年的5月份,报考时间是在3月份。3月还没有到,学校就一直催促学生们必须参加成人高考,否则就没有资格取得毕业证。迫于学生的压力,在与学生代表反复谈判之后,校方让学生先在安置合同上签字,然后统一收了上去。

5月12日,成人高考结束,学生又纷纷找到学校要求下发安置合同。由于这是一次集体性的行动,5月22日,校方总算把《定向安置合同书》发到每位学生手中。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与招生简章相差无几,从2003年8月起留校安置工作,从2003年起免交全部费用,并且每月发给每名学生不低于500元的生活费,尤其是校方关于“校方如违反以上1至7条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返还学生交纳的全部学、杂费,并适当补偿”的约定,这让众学生仿佛吃了定心丸,于是便毫不犹豫地在该合同书上签了名。在这份合同书上,还有北京民大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签章。刘丽说,实际上在这份合同中,学生们还是作了很大的让步,因为学校当初承诺留校工作期间的工资为1000元/月而现在降低为500元/月。

暑假过后,刘丽像其他学生一样返回了校园。8月5日开学那天,阶梯教室内挤满了学生,北京民大总校的王校长到会讲话。

总校校长的发言对刘丽他们来说犹如晴天霹雳。王校长说,免去王庆军分部校长职务;分部与学生签订的合同是未经过她同意私自签订的,根本不予承认;分部学生的学期成绩不予承认;分部改为北京民大东方学院,在此读书的学生要么重新交钱去总部读,要么自谋出路,自找学校。一年的大学岂不是白上了吗?如梦初醒的学生们纷纷要求见分部校长王庆军,但王女士说她当初只是和王庆军签了一年的办学合同,她也正想找这个人。自从这个会开完之后,分部校长王庆军消失得无影无踪,学生再也没有见过他。此时学生方知上当受骗,纷纷要求学校退款,然而校方却不做任何解释,不给任何答复,相反还对学生们说,有本事你们去告!2天后,东方学院来了一套新的领导班子,校长姓侯。

在8月5日开完学生大会后,校方还张贴了一张通知:若在校学生交齐第二年学费和管理费,马上就可以颁发北京民大的专科毕业文凭。

然而,已是惊弓之鸟的学生根本不敢交费,住宿费也同样不敢交。短短几天内,1200名学生纷纷退宿,无处可去的学生们被迫流离失所,四处找民房租住。刘丽说,她的同学多是住在大学城附近的桐柏、上庄头、下庄头、地口四个村,这些民房大多数非常简陋破旧,条件很差,但好在租金低廉。其中,桐柏村由于居住的民大学生最多,因此一时曾被附近居民称为“民大村”。部分村民看到一下子涌来这么多学生,赶紧抓住商机纷纷建房出租,有的村民出租的房屋多达数十间。

还有一部分学生租不起房,每天晚上没地方去便偷偷钻进教室,铺张席子在地上睡,幸好8月份的夜晚不算太冷,这些学生在教室里整整“借用”了一个月。艰难的诉讼

学生要求退费的呼声虽然很强烈,但力量毕竟非常弱小,而且到处传闻前校长王庆军在走的时候,把学生交的学费也全部拿走了。在坚持了1个多月后,大多数学生只好“自谋出路”。刘丽说:“有一半学生回家准备高考复习,有的去参加其他学校的函授班以及成教班,有的索性开始打工。总之,大家的情况很惨。”

学生的遭遇引起了北京未名律师事务所戴律师的深深同情。戴律师决定为这些被骗的孩子们通过法律讨回公道。在刘丽的联络下,2002年10月底,先后共有18名法律留校班学生向西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北京西科大以及民大一并告上法院,要求分别返还每位学生学费8000元,管理费1800元,共计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