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以及车间员工的长短途出差及费用报销。
2.财务部负责审核差旅费预支、费用的报销是否符合公司制度以及票据的合法性。
3.综合管理科考勤员负责员工出差期间的考勤登记工作,出差人员需先填写出差申请交考勤员备案。
4.综合行政科专员负责对出差信息资料的整理和传递工作,并对以上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后放到公司网上共享,每月装订成册保管,对于重要的出差报告或公司资源要打印送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阅后存档。
四、出差申请
1.员工出差需纳入月度预算进行管理,对于没有计划和预算的出差,原则上不予报销和考勤。对突发性出差,经由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照正常手续进行办理。
2.员工在国内两天以上(含两天)的出差,出差前需填写“预领款凭证”,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去出纳处借款。“差旅申请单”必须明确出差任务、目标以及出差的行程。凡不按要求填写的,不能予以借支,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以事后补办手续。如有特急情况,来不及书面请示上级时,经电话申请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以先出差,在回公司两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的,由本人负担本次出差全部费用。
3.如果参加会议的会务费、交流费等包括膳费或住宿费等项目,则出差人应在“差旅申请单”上说明。
4.员工出差前,需通知本公司考勤人员,以便备案。未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或未经批准出差,则视为旷工处理,不予考勤及报销相关费用。
5.出差人员可凭核准的出差审批预领单向财务部预支相应的差旅费,财务部对其进行审批和控制,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差旅费预交金额。
6.员工如果到国外出差,则出差前一个月应填具“出国计划书”同时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培训协议,将预算、出国事由、培训协议和出国旅程安排等情况汇报清楚。
五、出差管理
1.员工出差过程中,因公获得的一切资源属公司所有。
2.出差过程中,因急病、意外事件等不可抗力或因工作实际需要而需延长出差时间时,应以电话方式向审批人申请延长出差时间,经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未经请示擅自延长出差时间,不予报销拖延期间的一切费用,并扣除拖延返回期间工资。
3.员工在出差期间须遵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否则一切后果公司概不负责。
4.国外出差借支费用作为项目资金进行专项管理。若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员出差国外,在出差途中的各类开支,实行账、钱分管原则,即一人全程管理现金(含借支款与预支自己的外币),一人全程管理票据,并由票据管理者进行日常开支的逐笔登记,由现金管理者当日进行确认,此明细登记表作为报账的附表之一,原则上不能由一人既管钱又管账,特殊情况不能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的,须在出差前书面征得总经理同意。若员工有自行垫支的费用,按报账日期的当日汇率进行人民币兑换与报账。
六、报销管理
1.出差行程中视为工作时间,除国家规定的公休日和节假日,不得申报加班费。
2.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原则上省内出差交通工具以汽车为主,国内出差交通工具以火车为主,确因事务紧急需要坐飞机的,须事前向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审批。市内搭乘公共汽车方便的,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
3.出差费用的报销手续:详见《出差、接待的借支及报销程序》。
七、出差报告
1.过程报告:员工出差,应主动向派遣主管汇报、沟通出差任务情况:
2.书面报告:到省外出差的员工销差时需向上级主管提交有关出差任务的书面报告书,交办公室综合管理员处统一管理并由其签名确认,否则,财务部不予以报销。
所有出差员工如果是参加会议、学习参观、科研交流等除提交书面报告外,还需向办公室综合管理员处提交会议资料和材料,以便资源共享。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员工出差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之规定办理。
第二条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视实际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核准后行之。
第三条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来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
第四条员工出差得按实报支出差旅费,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外,其余如有超额报支,一律剔除之。
第五条员工出差前,得按实际需要预借旅费,其预借款额,经由各主管初审,呈请总经理核准后暂付之,出差完毕,向总务组销差后应于三日内呈报核销,如三日后,仍未报支者,会计组应将该员工之预借旅费在薪津项下先予扣回,待报支时,再行核付。
第六条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
第七条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之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宿费。
第八条交通费包括旅程中必须之舟车等费,按实际报支,其他零星用费均在膳杂费内开支,不得另行报支。
第九条凡因公拍发之邮电及特别公务,临时雇用人,车等项所支出之必要费用,另列特别费用内得按实凭证报支。
第十条员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确实证明者外不得任意改变起程日期,或延长出差时间,但事后经总经理特准者,得追认之。
之轻重,酌予惩处。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应填写的一切表格及应办手续另定。
员工出国管理办法
第一条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第二条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第三条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两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第四条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第五条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第六条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第七条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受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第八条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承诺书
年月日
立承诺书人因公经××股份有限公司派遣出国,谨保证:
一、按期归国返回公司工作。
二、返国后三年内决不自动离职,如有违背愿依贵公司所订之办法负责赔偿,连带保证人愿负担一切连带赔偿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股份有限公司
立承诺书人:
连带保证人:
地址:
身份证编号:
××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工作,强化成本管理意识,合理控制差旅费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特聘员工。本制度报上一级管理公司备案。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三条公司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审批单》(见附表1),并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公司董事长出差,报请上级审批:
二、公司总经理出差,报请董事长审批,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三、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四、部门负责人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
五、其他人员出差,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员工出差时限由派遣领导予以核定。几人协同出差的,由主办业务部门或人员填写。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通讯方式请示,出差后补办手续。
第五条除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外,其他员工出差前应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或相应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返回后及时报到。
出差费用标准
第六条出差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费(公路、铁路、船舶、飞机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
二、食宿费(住宿、用餐)
三、公杂费(电话、传真、复印、邮政、汇款等杂用)
第七条公司员工出差按以下标准报销费用
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A类标准报销费用:
二、总经理助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按B类标准报销费用:
三、其他员工按c类标准报销费用:且按照地区标准,发放出差误餐补贴,出差期间不再报销餐饮费(有招待任务者除外)。
A类硬卧经济舱500元/日人住三星级以上(含)饭店
标准间(一人一间)
B类硬卧经济舱400元/日人住三星级以下(含)饭店
标准间(同性人员两人一间)
C类硬卧经济舱详见第七条四、
1.人住三星级以下(含)饭店标准问。
2.同性员工按两人一问标准问住宿。
3.视工作紧急程度,选择确定交通工具。
4.连续乘火车5小时以下乘坐席。
四、按C类标准出差者,因出差地点不同,分为甲乙丙三类报销。
(略)
注:港澳地区、国外食宿标准另行审批。
第八条随同高职人员出行的低职人员,食宿随高职人员。
第九条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第十条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由公司统一购买航空意外伤害险。
出差费用报销
第十一条出差费用在以上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
第十二条出差人凭《借款单》到资产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第十三条出差返回后,应于一周内到资产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差旅费用要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2),否则财务部门可以不予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四条因陪同公司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须事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
第十五条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原则上不允许单人自驾车省外出差,若司机驾车随同出差,可随出差人员食宿。
第十七条参加本地区培训或会议,除会务组特殊要求外,原则上不住宿。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出差要自觉遵守本制度,对故意拖欠差旅费借款,逾期不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的,除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外,取消其借支差旅费的资格。
第十九条涉及国外学习、考察、参观的出差计划、费用一律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并报上级公司备案。
第二十条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请假程序
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
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
请假标准
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略)
请假规定
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
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
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休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
第十一条假期计算。
一、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二、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
员工请假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严明组织纪律,建立正常有序的请假制度。
二、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责任人:投资公司总办、各项目经理部。
四、程序:
1.员工请假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必须占用正常上班时间处理个人事务的假期。
2.员工请假一律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事、病假:
(1)部门经理以上员工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2)其他员工请事假一天、病假三天,由本部门经理批准,报总办备案;请事假一天以上、病假三天以上,由本部门经理审核后,报行政副总经理、各项目总经理批准,批件报总办备案。因病情特别紧急来不及请假可以先人院治疗,电话告知部门经理(负责人),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如不履行请假手续,均按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