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锦竹“甜宠爱情”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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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若你不弃,执手相依(1)

曾经,有你有我

原来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在流血,另一颗心在宽容。

秦所依接到阿木的电话,是深夜两点。阿木在电话里语气十分哽咽。秦所依一下子慌了,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她问阿木:“是不是Smile去世了?”

Smile是一只金毛,今年十八岁了,早就超过了正常狗的寿命。Smile十四岁以后,阿木养成了担惊受怕的习惯,每天晚上睡觉前,总会探一探Smile的鼻息,好几次因为他的操作不当,以为它去了,阿木就会打电话找秦所依求救。

阿木“呜呜”哭了两声:“是爷爷去世了。”

秦所依立即站了起来:“我马上过去。”秦所依抓起沙发上的外套,一边火急火燎地出了家门,一边给贝特医生打电话。

八月中旬的阿姆斯特丹已有入秋的迹象,尤其是深夜,冷风灌入秦所依的衣裙里,秦所依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贝特医生在街角等她。秦所依钻进车内,贝特医生就问:“阿木还有说什么吗?”

秦所依摇头。

贝特医生在胸口画个十字:“希望这是阿木的错觉。”

秦所依也如此希望。

两人赶到花圃时,爷爷的身子早就硬了,阿木守在爷爷旁边,一遍遍地呼唤着爷爷。Smile匍匐在阿木的脚下,如往常一样乖顺。秦所依走上前抱了抱阿木,拍拍他的脑袋:“不哭,不哭。”

死去的爷爷是郁金香花圃的园主,他先是来荷兰打工,后自立门户,以种植郁金香为生。他收养了先天低智商的黄种人阿木,是个慈祥善良的孤寡爷爷。深究关系,爷爷大概是看着秦所依长大的。

秦所依生长在条件优越的家庭里,她的母亲是一位出色的音乐家,为了培养秦所依的音乐素养,秦所依满百日,就被母亲送到了荷兰,寄养在舅舅家里熏陶音乐。秦所依一岁不到,爸妈就离婚了,她跟了妈妈。或许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花在她身上,妈妈一直把她寄养在舅舅家。四岁那年,她妈妈另嫁,重组家庭。四岁之前秦所依不姓秦,至于姓什么她自己都不记得了,后来跟了继父姓,她在荷兰的生活费都是继父支付的。她当以“姓”报恩。只是,她见到妈妈的次数屈指可数。

她小时候的记忆几乎都在郁金香花圃这里。记忆里,总会有三个孩子与一只金毛穿梭在花圃之中嬉闹,爷爷会在干完活后,分给三个孩子夹着奶酪的面包,金毛是一根指头长的火腿肠。三个小孩还有一只狗都会蹲在花坛旁,在温暖的阳光下,享受地品尝嘴里的美味。那是秦所依最温暖的记忆,美好不复存在。秦所依十几岁回到中国。后来因为发生了一些不痛快的事情,秦所依选择再次来荷兰专心发展自己的事业。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现在她是荷兰著名乐团的大提琴乐师,小有名气。

爷爷的葬礼安排在三天之后。阿木的去处,成了现在首要的问题。贝特医生是爷爷的医生也是旧友,他的意思是他有义务养阿木,但阿木不肯跟贝特医生回家,坚持待在花圃,继承爷爷的衣钵种植郁金香。贝特医生不放心,坚持己见,阿木也不松口,两人就这么僵持着。Smile依旧没什么精神,趴在秦所依的脚下,与秦所依一起看两人争辩。

秦所依太了解贝特医生的固执了,贝特医生是个责任心很重的荷兰人,加上阿木也讨喜,贝特医生舍不得阿木受苦。秦所依也明白阿木的心情。阿木虽然智商不如普通人,但他比普通人更懂得感恩。他对爷爷的感情早就入了骨髓,爷爷也从小教育他不要当个废物,学着生活,学着做事。种植郁金香,自然是第一个要学会做的事。十几年的培养,阿木早就驾轻就熟了,花圃现在都是为老顾客供货,那些顾客都是看着阿木长大的,阿木不会被骗。

两人都有理由,她真的不知道帮谁。她两方都支持,所以沉默好了。

由于贝特医生太固执了,阿木没有足够的口才说服他,最后阿木只能哭着说:“我等修修来评理。”

秦所依听到“修修”,身子不禁哆嗦了一下。

贝特医生听到了熟人的名字,争得通红的脸稍有好转:“好久没见到羽修了。他是不是忘记了荷兰是他第二个祖国?待在中国舍不得出国了?”贝特医生把目光看向秦所依,“你和羽修联系过没?”

秦所依摇了摇头。自从那件事之后,她就再没联系过他,甚至没打听过他,这七年,她对他一无所知。

贝特医生叹了口气:“一起长大的小伙伴,都七年了,你还没原谅他?人嘛,孰能无过?”

秦所依不说话。

贝特医生见秦所依这副要死不活的样子,也不多说什么,拉着阿木去忙葬礼的事。秦所依站在原地,感觉脚下有什么毛茸茸的东西在蹭她。她低下头,瞧见Smile难得有精神地抬起头,鼻子朝她拱了拱。秦所依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心中五味俱全。

Smile想傅羽修了吗?它的第一个主人。一眨眼,Smile已有十八岁了,她和傅羽修认识近十九年了。还记得七岁的她,第一次在他的生日派对上遇见他,一个不可一世的少爷。目光骄傲,仿佛上帝精心雕琢的漂亮脸蛋毫无表情地睥睨着台下,她和他的目光交汇,他连一秒的停留都没有,漫不经心地扫过。要不是她的舅妈把她带到他的面前,他们或许就是打过照面的陌生人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如今的秦所依和傅羽修各安天涯,仿佛没了什么交集。如贝特医生所言,她还没原谅他吗?她自己都不知道,当年的愤怒当年的恨意,早在心口处,化作雨,浇湿了她的心脏,只是当时疼得彻底,过后,早就干了,一点痕迹都没有了吧?

三天后,秦所依着一身黑衣立在爷爷的墓碑前。爷爷的墓志铭写着:一个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流血,另一颗心宽容。

从爷爷收养阿木起,爷爷就是最伟大的人了。

阿木的身世本来只有贝特医生才知道,秦所依也是在爷爷下葬的前一天从贝特医生口里知道的。

爷爷是以留学生的身份来到荷兰的,那个时候的高才生该是前途似锦的,爷爷又是高才生之中的高才生,本来前途一片光明。他在分子学上有一番造诣,在最权威的报纸上发表了自己的研究论文。谁知第二天,他被学校请到办公室,说他抄袭了同学的研究论文,品性有问题,把他开除了。原来是他同寝室的同学因为偷懒,不想交作业,偷走他的论文张冠李戴,交给了导师。

事后,同学为了保护自己,不肯说出事实真相,爷爷大好前途毁于一旦,名声扫地。后来爷爷不敢回家,留在荷兰打工,攒钱买下了花圃,成了卖花先生。

阿木是害爷爷前途尽毁的那个同学的孙子。一次事故,阿木变成了孤儿。那时阿木已经五岁了,还不会说话,医生给他做完智商评估,才知道他智商偏低。爷爷不忍阿木被送到孤儿院受欺负,收养了阿木,不仅教会了阿木英语还有汉语,还教会了他怎么做个正常的人。

爷爷告诉阿木,他只是比别人的能力低一点。别人做两件,他做一件。只要他能把一件事做好,他就是棒的。爷爷把阿木培养得很好。秦所依刚听完这段往事,无法想象,爷爷是用什么心情把阿木养育成人的?贝特医生说,如他的墓志铭一样的心情。

原来伟大的人有两颗心,一颗心在流血,另一颗心在宽容。

阿木扯了扯出神的秦所依。秦所依回过神,看着阿木双眼通红:“依依,修修!修修来了。”

秦所依怔了怔,傅羽修来了?她顺着阿木望着的方向,在一百米处的路道上,停了一辆车。这辆车她认得,是傅家的车。

阿木大概是太想傅羽修了,他见自己拉不动秦所依,撒手自己跑过去了。秦所依看着阿木着急的背影,想起小时候,她带傅羽修第一次来到花圃,阿木就追着傅羽修跑,不可一世的少爷第一次吓得落荒而逃。秦所依问阿木,为什么要追傅羽修?阿木摊开手里黏糊糊的糖果:“想给他吃糖。”阿木对待傅羽修的热情比对她还高。她吃醋地问阿木为什么对傅羽修这么热情?阿木说:“他长得好漂亮。喜欢他。”

是啊,小时候的傅羽修精致如瓷娃娃,美得不像男孩,若是养着长发,穿着花裙子,一定是个美丽的公主。谁想过这么漂亮如公主的男孩,长大后那么顽劣,那么喜欢欺负人?

秦所依把目光又瞟向爷爷的墓碑。小时候,她其实并不喜欢和傅羽修玩,傅羽修很傲气,也许是从小众星捧月惯了,不顺着他,他就如个刺猬到处刺人。她就像个丫鬟一样,小心翼翼,一点也不开心。奈何舅舅的生意全仰仗傅家,她又寄人篱下,不得不心不甘情不愿地陪着傅羽修这位大少爷。后来她认识了花圃的爷爷,喜欢和阿木一起玩,没时间分给傅羽修了。

傅羽修几天没见到她,就发少爷脾气,舅舅被迁怒,又来催她。她只好带傅羽修来花圃。傅羽修少爷脾气大,嫌花圃脏,嫌三嫌四,好几次把秦所依气哭了。只有阿木,傻呵呵地讨好,即使被傅羽修诸多羞辱,他还是黏着傅羽修。秦所依知道阿木听不懂傅羽修的羞辱,她只能帮阿木生气了,所以更讨厌傅羽修了,总是诅咒他。傅羽修虽然不停地嫌弃花圃,羞辱阿木,但每次他都会跟着秦所依来花圃,后来,他不请自来。有时候,秦所依都不知道,傅羽修到底是讨厌花圃还是喜欢花圃。

秦所依还记得爷爷对她说的话。爷爷跟她说,傅羽修其实和她一样可怜。那时候她不理解,傅羽修哪里可怜了?他的佣人对他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一副对待祖宗的样子。哪里像她?没人管,寄人篱下在荷兰,每天被逼着学习各种乐器,一点自由都得可怜地挤出来?

后来秦所依才明白,傅羽修和她很相似,都没有怎么享受父爱母爱,他的父母忙于生意,根本没时间管他,他一直跟着老管家生活,偌大的房子,终年没有一个亲人,都是佣人,一堆的佣人。他内心其实很渴望有人能陪他。所以当他认准了秦所依后,就死缠着她不放。

就连秦所依终于“刑满释放”回国了,傅羽修也追着她回国。

如果傅羽修当时没有回国,那么现在的她和傅羽修见面后,肯定会很友好地互相抱一下,脸贴脸,然后说一句,好久不见。

只是,事情发生了就是发生了,怎么也改变不了。

秦所依看着墓碑,墓碑上的墓志铭刺痛了她的眼。她要做一个伟大的人吗?像爷爷一样,拥有两颗心,一颗用来流血,一颗用来宽容?她的手掌有些发疼,就如七年前她打傅羽修那个巴掌过后一样的感觉。她忘不了高傲的他,用那样的目光看她。愤怒、不敢置信以及绝望……

秦所依的衣袖又被人扯了扯。秦所依回头看去,是阿木。他的旁边没有傅羽修。秦所依问:“傅羽修没来?”

“修修说,他答应了你,除非你主动出现在他面前,他不会自动出现在你的面前。”

秦所依一愣。脑海中闪现自己歇斯底里地朝傅羽修大吼的狠话——傅羽修,我再也不想见到你。除非我主动出现在你面前,你别让我看见你。

傅羽修眼神冰冷地看着她,淡淡地说:“好。”

他在履行自己的承诺。

秦所依忍不住回望道路上停的车。他在车上吗?是等她离开后再拜祭爷爷吗?那么……她成全他好了。

秦所依跟贝特医生道别后,打算离开。阿木眼巴巴地看着秦所依,语气略委屈地说:“我不陪你了,我想和修修说好多话。”

秦所依拍拍阿木的肩膀:“你那黑色的郁金香还留着吗?”

“嗯嗯!我一直在等修修来。黑色郁金香一直有种。”黑色郁金香卖得并不是很好,但为了傅羽修,阿木一直在培育。

秦所依笑着离开。记得她再次来到荷兰,是阿木来接的机,送了她一大捧黑色郁金香。爷爷说,这是新进的种,全由阿木打理,这是他第一次全过程培育的花种。他想把最高的成就与她和傅羽修分享。那时候的她,心是千疮百孔。阿木送给她的黑色郁金香,像个创可贴,帮她止了血,却捂生了细菌。她和傅羽修怎会变成这样?小时候的三人行,再也不复存在了。

当秦所依上车后,她透过车窗看到阿木冲向傅家的车,强拉硬拽拉出一个高大的男人,他比阿木高出了半个头。由于离得远,秦所依看不清他现在是什么模样了。秦所依都不知道,自己是想看到傅羽修现在的模样,还是想透过傅羽修看见另一个男人的模样。

那个男人有一双动人的眼睛,他笑着对秦所依说:“我们考上同一所大学了耶,多大的缘分啊?不做我的女友枉费这段缘哦!”

她尽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开车离开墓地,驰向市区的乐团。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十七岁的秦所依被召回了祖国。那时候的秦所依像是刑满释放的犯人,开心得找不到北。为什么她这么开心?因为她终于逃脱了傅羽修的魔爪。虽然对于阿木和爷爷很舍不得,但离开傅羽修的喜悦淹没了一切。

是的,跟傅羽修做朋友,就像是上刀山下油锅一样痛苦。傅羽修没什么爱好,就会欺负她,使唤她,小时候还只是把她当丫鬟使,长大了,她就已人不如狗命了。例子数不胜数,罄竹难书!秦所依印象最深的就属吃这方面了。Smile每天都有一根火腿肠,她连一块肉都不能沾,傅羽修美其名曰,她是易胖体质,为了保持身材必须忍着。其实她再明白不过了,傅羽修是怕她丢了他大少爷的脸,他不喜欢身边的人是胖子。

秦所依是多么希望傅羽修嫌弃她,从此离她远远的。就像他嫌弃养大自己的佣人太胖,把佣人辞退了一样。秦所依偷偷吃发胖的零食,体重一下子飙升,成了一个大胖子。可见秦所依为了离开傅羽修下了多大的血本!

可天不遂人愿,傅羽修不仅对她不抛弃不放弃,还很“友好”地帮助她减肥,誓死为了她的美丽慷慨解囊。秦所依一点也不开心,她的目的适得其反了,傅羽修黏她更紧了。于是,秦所依挥泪减肥成功后,如傅羽修所愿,控制食量,专心做个瘦子。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成为一个赏心悦目的美女。

傅羽修是个性格很奇怪的男生。他不允许秦所依有其他的朋友,男生女生都不行,必须身边只能有他,要不然,他就搞破坏。在秦所依遇见阿木之前,秦所依试图交过其他朋友,但都被傅羽修扼杀在摇篮里了。傅羽修会用各种手段威胁她的朋友,让她的朋友远离她。秦所依记得她有个朋友不受他的威胁,不管不顾地和秦所依做朋友。秦所依很高兴,更多的是欣慰。威武不能屈的朋友,值得深交!

后来,秦所依才知道,这个朋友之所以和傅羽修对着干,其实就是想接近傅羽修,以另类吸引傅羽修的注意,对她不是真心的友好,她只是一颗棋子罢了。从此,秦所依选择了和傅羽修一样的态度,拒绝和任何人做朋友。傅羽修是因为高傲不屑,她则是害怕受伤害。

从她七岁认识傅羽修,到十七岁离开傅羽修,秦所依觉得这十年里,除了认识阿木和爷爷是一道彩虹外,其他都是雷鸣闪电,风雨交加。被压榨太久,不愿做奴隶的人终于可以起来了!

可是,在国外成长到将近成年的秦所依,在国内的生活很不如意,更多的是不快乐。妈妈重新嫁人后,有了妹妹和弟弟。小她五岁的妹妹对她这个陌生的大姐,充满了排斥。倒是比她小十岁的弟弟,对她最热情了。每天姐姐、姐姐地喊,让不自在的秦所依稍觉安慰。但觉得自己是多余的的心情,始终散不去。加上中外的文化差异,被傅羽修“驯化”,她一个朋友都没有,感到很孤独。

刚回国的那些夜晚,秦所依就蜷缩在床上,抱膝无声地哭上一晚。有时候甚至想着,情愿继续留在荷兰,继续被傅羽修压榨欺负,也好过在这里的无助。所幸那段时间,傅羽修总会打越洋“骚扰电话”,虽然依旧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说些不好听的话,但那时那刻的秦所依感觉倍加亲切,听着傅羽修骂人的时候,都会傻笑。

傅羽修忍不住问:“秦所依,你脑子烧坏了?我骂你,你还在笑?”

秦所依躺倒在床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望着天花板,嘴角挂着笑:“老朋友天天给我打电话,这么深厚的友谊,我知道这是亲昵的呼唤。”

电话那头,傅羽修觉得在秦所依身上找不到乐子了,直接挂了电话。

后来,傅羽修的电话越来越少了。傅羽修说,要考大学了,要认真学习,没空给她打电话。

秦所依知道这是借口。傅羽修根本不爱学习,吊车尾是他的代言词。他肯定是找到新的玩伴,把她抛弃了。

秦所依的不合群,被细心的妈妈袁青发现了。她找秦所依单独谈话。秦所依是个闷葫芦,袁青问不出个所以然,只得自己摸索原因。后来袁青从老师口中得知秦所依在学校里一直独来独往,没有任何朋友。

袁青觉得是学校的档次跟不上,秦所依和同学没有共同话题。再者,她觉得秦所依和妹妹秦所瑶不是很和,权衡再三,最后决定给秦所依转校,新的学校是A市唯一一家寄宿私立学校。是的,袁青是想让秦所依住在学校,这样能长期和同学接触,加深友谊。可是秦所依不是这么想的。她认为这是变相地排挤她,不想让她插足于这个家庭。

秦所依也硬气,既然如此,谁稀罕?转校就转校,最好以后老死不相往来。秦所依是带着满身的怒气转到A市的新纪元学院。她还记得那是一个晴朗的天气,她被袁青带到班主任的面前。班主任一看就知道是个温柔的女性。一头乌黑柔顺的披肩长发,圆圆的眼睛,圆圆的鼻子,笑起来嘴角两个小梨涡,看起来十分亲切。

班主任姓赵,她微笑地看着秦所依:“你以后叫我赵老师就好。”

秦所依属于吃软又吃硬的人。简单解释,对她好的,她摇尾巴吐舌头卖乖,如宠物狗;对她不好的,夹着尾巴有求必应,如丧家犬。她礼貌地回了一句:“赵老师。”

袁青见安排妥当,跟秦所依嘱咐了两句,便离开了。

赵老师告诉秦所依:“马上就上数学课了,你课本拿了没有?”秦所依摇头。赵老师想了想,“要不你先去上课,下课后再去拿课本?”

秦所依没什么意见。

赵老师便带秦所依去教室。

私立学院就是比公立学校条件好。单看建筑与设施等硬性条件,都比公立学校略胜一筹。软件条件嘛……秦所依瞄了一眼始终保持笑容亲切近人的赵老师,她觉得软件完胜!

赵老师带秦所依来到0班。秦所依站在0班的门口,愣了一愣,及时叫住正准备敲门的赵老师:“老师,0班?”

“是的。全年级最好的班级。里面全是优等生,我看你在第一中学的成绩,非常拔尖。不要有压力,你适合这里。”

在荷兰的时候,秦所依的成绩已经无人能敌了。傅羽修说,她的智商和情商成反比。秦所依不甘示弱,告诉他,他的智商和情商成正比。傅羽修的成绩从来没突破倒数第二,永远是吊车尾。如此着急的智商和情商成正比的话,情商堪忧……

傅羽修听出秦所依的讽刺,赏了她“一丈红”。何为一丈红?就是一瓶红酒。这是最残酷的惩罚。因为秦所依对酒精过敏,不能喝酒。酒后,浑身发痒,尤其是脚底板。但是挠脚底板也会痒。挠也不是,不挠也不是,只能百爪挠心了。

由此能看出傅羽修对她的残忍了。他对忤逆者,绝不心慈手软。从反面看,秦所依也是个没用的东西,对傅羽修是敢怒不敢言,只能打碎一口牙往嘴里咽。

当教室的门打开的一刹那,秦所依感觉有一束强光袭击自己的眼球。她忍不住闭上眼睛,躲开那道阳光。好强大的生机,属喜阴植物的秦所依怎么能承受得起?

赵老师先于秦所依进入教室,跟讲台上讲课的数学老师知会一声,数学老师点点头,朝秦所依这边看了看。秦所依感觉到教室里一双双眼睛在看她。她羞涩地低着头,有些不知所措。

“秦所依,你进来。”赵老师朝秦所依招招手。

秦所依硬着头皮接受着同学们好奇的目光走了进来,站在赵老师的旁边。

“这是新来的同学,从小在荷兰长大,接受的是西方教育,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同学们要担待点。”赵老师刚说完,下面的同学就开始交头接耳了,秦所依知道这是在讨论她。

“长得好漂亮。”

“国外不都是吃垃圾食物吗?她居然是竖着长的,而不是横着长?这不科学!”

“一身名牌,家里肯定很有钱。”

“世界就是这么不公平。家世、美貌、智商都聚在一人身上,哎!”

听着同学们对她深深的嫉妒,她表现得很无所谓。她用一双无畏的眼睛在教室里逡巡了一圈。当她的目光与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的一位男生的目光交汇时,她立刻瞪大眼睛,惊讶不已地死死盯着他。

是的,很露骨地死盯,像激光一样扫射。

被她如此“热情”盯着的男生愣了愣。秦所依的目光实在太热切了,许多关注她的同学都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被她盯的男生。然后又一阵讨论。秦所依甚至能听见前排几个女生的讨论内容。

“呀,又一个被陈牧美色诱惑的无知少女。”

“表现得很明显。”

“西方的教育就是比我们这里开放好多啊!”

“不过她眼确实尖,直接扫描出本校校草。”

陈牧?秦所依提取重点,看着那个男生。刚开始她见他的第一眼,以为是傅羽修。这个叫陈牧的男人,怎么跟她认识十年的“老朋友”傅羽修长得一模一样?除了陈牧比傅羽修黑一点,其他都没有任何区别。

由于秦所依看陈牧的样子太吓人了,仿佛要吃了他一样,赵老师问秦所依的意见:“秦所依同学,你是不是想坐在陈牧的旁边?”

秦所依点头如捣蒜。

她这行为,引起班里同学哄堂大笑。坐在最后一排的陈牧十分尴尬。

西方教育就是不同凡响啊!这么直接。

赵老师想了想,就安排秦所依坐在陈牧的旁边了。

就这样,秦所依成为陈牧的同桌。

秦所依坐下后,依旧不遗余力地仔细看陈牧。陈牧被她看得尴尬不已,终于忍不住问:“秦同学,你看什么?”

“你有没有兄弟姐妹?比如双胞胎?”

陈牧愣了一下,摇头。

“你和我一个朋友实在太像了,简直一个模子印出来的。”

陈牧没法接话。坐在前排听完两人对话的多管闲事人士孙岩插上一句:“姑娘,你这样的搭讪实在太老土了。”

秦所依不服气:“我说的是真的。”

“才怪。”附近后排的同学非常有默契地回头否决她。秦所依气不打一处来,倔强地跟陈牧说:“你信我吗?”

陈牧哭笑不得地摇头:“我想,永远不会找到另一个像我一样好看的人吧?”附近后排的同学全在偷笑。秦所依在那刻,终于十分肯定了。陈牧和傅羽修一定是一家人,都十分的臭美。

由于她没有数学课本,同桌的作用就是——共用课本。秦所依十分自觉地扯着陈牧面前的课本放在课桌的中间。陈牧愣了一愣,又一次哭笑不得。他忍不住问:“你回国多久了?”

“几个月。”

“为什么回国?”

秦所依愣了。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回国。她只是接到了妈妈的电话,妈妈让她回国,她就兴高采烈地收拾行李回国。为了躲傅羽修?还是条件反射地听妈妈的话?或者,她的内心,十分渴望回到妈妈身边?

“不知道。”秦所依如实回答。

陈牧忍不住扑哧一下,指了指课本上的例题:“老师今天讲的是这个例题。”

秦所依淡淡地扫了一眼:“很简单。”

“看一眼就会了?”陈牧颇为惊讶地看着秦所依。

“荷兰的教育是自由教学,没有限制你要学多少。我一不小心学多了,已经学到高等数学那儿了。”

陈牧听了秦所依的话又是惊又是喜,脸上带着颇有兴趣的笑容:“你真有意思。”

“别对我有意思。我不早恋。”秦所依十分冷淡地看他。

陈牧今天第三次哭笑不得,他很无奈,尽量找到“有意思”的解释:“我的意思是你这个人有很多让人意想不到的惊喜。不是说我对你有非分之想。”

秦所依恍然大悟:“哦,汉语真是博大精深。”

“……”陈牧有预感,以后他和秦所依将会一直持续“哭笑不得”的状态。他正想与秦所依说话,台上隐忍的数学老师终于忍不住说道:“陈牧,上课别说话。”

“老师,他在了解我。”秦所依十分理直气壮地回答,“这不算闲聊。”

“……”领教西方教育了。

秦所依别的功课都无懈可击,除了语文和体育。语文是她的死穴,其水平与小学生有得一拼,这是硬伤,很难治疗。至于体育,还有改善的空间。陈牧是体育委员,秦所依第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他就直言不讳地对秦所依说:“你体育肯定不好。这么瘦。你们女生为了美,真会糟蹋身子。”

说起来,秦所依觉得她对陈牧的感觉很奇怪。她一贯发扬傅羽修“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精神,但她对陈牧的亲近一点也不排斥,还欣然接受。看他帅?她不是外貌协会。深究原因,大概是陈牧和傅羽修长得一模一样,她傻傻分不清,自然产生了不排斥感吧?

秦所依越看陈牧,越觉得陈牧和傅羽修肯定有关系。她继续重复一个问题:“你确定你没有双胞胎兄弟?”

陈牧也不厌其烦地回答她:“没有!我家只有我一个!我是独生子。”

秦所依将信将疑,没就此作罢,只是不问了。

陈牧接着他的话题说:“你在荷兰吃什么?只长个不长肉。”

秦所依回想,她一直是和傅羽修混的,他吃什么,她也吃什么,除了肉。她的舅舅早被国外的生活同化了,没认识傅羽修之前,她不知道中国菜为何物。自从她留在傅家和傅羽修一起吃饭,她才知道中国菜,从此爱上了中国菜。

“正常的中国菜,可能是少吃荤的原因吧。”不是她不喜欢吃,而是傅羽修控制她进食。

“真可怜。”

秦所依拼命地点头。她有同感。

“你都觉得你可怜了,干吗不多吃点?我可不信你家吃不起。”这几天的了解,陈牧已经知道,本市大名鼎鼎的音乐家袁青是她妈妈,爸爸秦兆也是本市有名的企业家。秦所依绝对是个公主。

“厨师不是我家的。我只吃那厨师做的饭菜。”厨师只听傅羽修的。她也嘴贱,非要吃傅羽修家的饭菜。

陈牧听不懂,也不深究了:“哎,那等小菜就让你屈服成这样?你要是尝到我妈的美味,你指不定直接叫我妈娘了。”

“好啊,什么时候带我去你家吃饭?”秦所依觉得陈牧这是邀请,她欣然应约。

“……”陈牧麻木地哭笑不得了。他这话,只是中国方式的吹牛。陈牧一把辛酸泪地佯笑,“这事,我先跟我妈打个招呼。”

“好。那就后天?”秦所依依旧表现得天经地义一样。

喂喂,不要自作主张好吗?

最后的安排,真的速战速决地定在后天。就像秦所依和陈牧的友情,从陌生的普通同学到朋友,速战速决。

陈牧家住在城东,学校在城西,路程特别远,坐公交车要一个半小时。秦所依跟着陈牧七拐八弯,脑袋有些转晕了。将近夏天了,天气比较热,“长途跋涉”让她觉得热。她总结出:“难怪你选寄宿学校呢。学校离你家也太远了,你干吗不住在城西?”

陈牧尴尬地笑了笑:“你不知道A市的房价吧?城西的房价是城东的三倍。我家条件可没你家好,买不起。”

秦所依一时也说不上话,因为她看出陈牧眼底的自卑了。秦所依岔开话题:“你妈妈知道我要来吗?”

“跟她说了,她说会准备一大桌好吃的等你。”陈牧也配合地接起话题。

“如果真如你所说,你妈妈做得比我以前吃的好吃,我就叫你妈妈娘。”秦所依仰着脖子看陈牧。她已经算女生里竖着长的了,陈牧居然比她还高一个头,说话还得死命仰着脖子,真累。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陈牧听后,脸上不易察觉地飞过两片红晕。

秦所依问:“你很热吗?脸这么红?”

陈牧说:“是啊,好热。”

秦所依说:“你伸出中指。”

陈牧依言伸出一根中指。秦所依也伸出一根中指,指头对指头,戳戳他的指头,感应温度。陈牧不知她干什么,低头瞧着她伸出的一个中指:“你在干吗?”

“比我们谁热。你的温度明显比我低,所以我比你热。你该高兴。”秦所依笑着说。

陈牧已经领教了秦所依让人哭笑不得的本领了。他撇嘴嘀咕:“谁告诉你这么测的?”

“傅羽修啊。”秦所依很自然地喊出自己的“老朋友”。

“他是谁?”陈牧好奇心来了。

“我在荷兰的朋友,跟你长得一模一样。不过你性格比他好多了,你智商也比他高,各方面都比他好,你比较讨喜。”秦所依觉得抓住空余时间,就该损一损她的“老朋友”。

关于秦所依一遍又一遍重复有个男生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陈牧从来不当回事。他笑了,不置可否。

陈牧的家境,比秦所依想的更糟。陈牧家的房子很老,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房子,楼梯年久未修,坑坑洼洼的,抬头还能看到过道脏兮兮的墙上有蜘蛛网。从外面射进来的阳光,略显昏暗,使得房间白天还要开灯。

虽然陈牧的家外观欠佳,但他的家被陈妈妈打理得很整洁,一看就是个很善待生活的家庭。那天秦所依仿佛吃到了人间美味一般,还直接认了陈妈妈为“娘”,脸皮之厚,让人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