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升王氏的商业活动始于明景泰年间。据王金钉《静升史海钩沉》记载,其第一桶金离不开一干族人的努力。当时蒙古土默特部首领俺答长期在灵石一带骚扰,百姓深受其害。明隆庆四年(1570年),俺答夺袄儿都司之聘妻,也就是他的外孙女三娘子。袄儿要与俺答反目时,俺答便又夺了孙子把汉那吉的聘妻送给袄儿,致使把汉那吉投降明朝。清觉罗石麟《山西通志》的记载为“俺答娶婿比吉女为(把汉那吉)之妇,不相能,复聘兔扯金的之女。会俺答长女哑不害生三娘子,美而艳,业受袄儿都司聘。俺答夺取之,袄儿恚(即怨),将攻俺答。俺答无以解,即偿以那吉所聘兔扯金的女。那吉怒,遂偕妻比吉女暨阿力哥等十人南走”。其后,此事和平解决。俺答停止骚扰,请求封号,并开互市。明政府送回其孙,且封俺答为顺义王。
王氏族人紧紧抓住互市的机会,以十一世王新命及十二世王大纪、王大清为主,在塞北开展贸易。到明天启年间,《静升村王氏源流碑记》的记载中已出现了“士者经史传家,英辈迭出;农者沃产遗后,坐享丰盈;工者彻通诸艺,精巧相生;商者逐利湖海,据资万千”之说。事实上,上述碑记就是十二世王大清所立。关于十一世王新命的生平留存很少,但其妻翟氏却因守节不二而青史流芳。贞洁是封建礼法的要务,耿步蟾《灵石县志·列女》就有“夫妇为人伦之始,王化之原。当缔婚时,六礼告成,何其尊也。乃一旦变生莫测,不能守志安贫,一朝失节,终身莫赎。伤风败俗,莫此为甚”。据清王中极《王氏族谱·艺文考·翟烈妇传》记载,翟氏“少娴闺训,言笑不苟”。与王新命结婚10年,虽夫妻关系融洽,但没有子嗣。翟氏28岁时,王新命亡故。翟氏当时就欲殉夫,但被家人力阻。后有豪强要强行迎娶,翟氏先断一指,后又断发,以表达从一而终的决心。此烈女最终守节以终,并于万历三十六年(1608年)奉勅建造节孝坊一座。然而,清觉罗石麟《山西通志》、清章廷珪《平阳府志》和民国耿步蟾《灵石县志》却另有一个版本,说她后来服毒而死。无论如何,王新命为王氏打开了一片天空,其妻则为宗族奉上了荣誉的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