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不及点点头,“是的,宋濂先生既然敢称第一,排名尚在刘基之上,自然有他过人之能。而且他就是这浦江人士,曾在郑家做了多年的先生,这个你怕是就不知道了吧?
好吧,这个不是重点,重点的是,他别号玄真道士,又曾被洪武帝戏称为‘宋和尚’,道、释无一不精,为有大能力者。他做事都只藏身幕后,许多功劳都落在刘基的头上。对他们这种人来说,这些人世间的虚名,已都不值得计较了。”
这回张敬轩有些惊讶了,“从来都听故事里说刘伯温为诸葛亮转世,倒是没听说过这位宋濂先生的神通啊。”
“那很正常,站在台前的,往往都不见得是最终极的人物。当然,刘伯温刘先生本身也很厉害。但是别忘了,诸葛亮当年也不过是三分天下,最终五丈原死而后已,却无法一统江山……”
张敬轩有点不服气,不过大度的懒得反驳他,因为凭他过人的经验和敏锐的感觉,这故事应该就快到高潮了,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郑不及见他没异议,接着说下去。
“总之,宋濂宋先生有大神通,他是建文帝父亲兴宗的老师。可惜兴宗英年早逝,所以就由他的弟子方孝孺辅佐新帝。
之前的事就不说了,如今见建文帝黯然心伤,方孝孺自然是责无旁贷的要为弟子出头了。
朱棣的老师和谋士,也大有来头,乃是道衍和尚姚广孝,他与方孝孺都有一个‘孝’字,不知是否巧合。在朱棣进南京城之前,他千叮咛万嘱咐过朱棣,不能加害方孝孺,这天下读书人的种子。
结果,朱棣不但杀了方孝孺,而且开天辟地的诛杀了方孝孺‘十族’,终于为朱明江山埋下了天大的祸根。”
张敬轩配合着剧情,面上悚然动容,心下却想,什么天大的祸根啊,朱棣杀的人多了去了,用不用说的这么吓人。
“义之所至,不畏生死。方孝孺见朱棣倒行逆施,便挺身而出规劝他,可永乐大帝岂是肯听一文人所言之人,不但敷衍了事,反倒想让方孝孺帮他写即位诏书。
方孝孺失望,想要离去却不被许可,便愤然写下四个大字:燕贼篡位!
朱棣大怒,接下来自然就是要杀人。
方孝孺当时淡淡的对他说,杀我可以,不要祸及他人。而且希望自己是朱棣杀的最后一个文人,否则,就不要怪他要反击了。
朱棣怒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居然敢挑战他的权威,居然敢威胁他。我不但要杀你,还要灭你的九族!你又能如何?
方孝孺好像已经猜到了这结果。他说,这不是威胁,如果你还不知悔改,那么你的子子孙孙,坐在龙椅上也无法安稳,最终反会被那龙椅吃掉。每坐上一天,便折损七天的寿命,最终活不过天罡之数。
朱棣自命真龙天子,哪受得了这个,顿时暴跳如雷。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倒要看看,到底是你说的对,还是我朱棣的血脉命硬。
一怒之下,才有了后来诛十族的惨剧。”
这件事几乎尽人皆知,可其中还有这段辛秘之事,张敬轩倒还第一次听说,只觉有些奇怪,禁不住问道:“方孝孺方先生这又是何苦呢?为何当时不干脆使用法术直接把朱棣干掉,一了百了。然后迎接建文帝拨乱反正,不好么?”
郑不及并没有被问倒,他轻轻叹了一声,“这个问题,其实当年我也问过的。哎,朱棣能够夺得江山,又岂是那么容易刺杀的。
所以方先生抱了必死之心,据说早把一番因果系于一身。朱棣若是肯听从他的劝告,那一切的历史走向或许会变个模样。若是真的杀了他,那就要遭因果反噬。
太具体的,我也就不是很清楚了。这也是身在北京的姚广孝不让朱棣杀他的原因。可朱棣最终仍是杀了,而且大杀特杀。一切恶果,都应在了他的子孙后代身上。”
“那接下来,方孝孺的话,到底应验了么?”张敬轩好奇的问道。
“也可以说应验了,也可以说没应验,这种神神鬼鬼的事情,谁能说得好呢?”没想到得到郑不及这样的一个回答,张敬轩对他这种敷衍的态度表示很不满意。
看到听众表示不满,甚至有退票的可能,讲故事人无奈的解释道:“神鬼之说,本就无法说真假。总之,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而且据我所知,朱棣的后代们,不少也都把这个事情当真了,个个战战兢兢,求仙问道,结果仍旧难逃短命。
就说朱棣自己吧,因为南京的紫禁城是被诅咒的地方,在这里他杀的人太多了,而且总觉得建文帝藏在某个角落里,说不定哪一天就通过地道重新杀回来。所以朱棣在南京总是寝食难安,最后他终于决定迁都北京。
朱棣的儿子朱高炽活了四十八岁,不过他坐上皇位一年就去世了。他的儿子朱瞻基和父亲一样,都算还不错的皇帝,为朱棣滥杀的许多人平反,承认建文帝的庙号,所以我想那诅咒也对他仁慈了,只不过也只让他多活了一岁,享年三十七岁。
正统帝朱祁镇三十八岁去世。可是别忘了,这其中他坐了八年牢,一年在瓦剌,七年在深宫。
剩下的十代皇帝当中,有四个活过了三十六岁。
成化帝,为民族脊梁人物于谦平反,因此积德延寿。
嘉靖、万历二人能够长寿,有个共同的秘诀,就是几十年如一日的不上朝,不坐那把龙椅。嘉靖做的更绝,连紫禁城都不住,而是搬去了南苑,所以朱棣之后所有皇帝当中,他寿命第一,达到惊人的六十岁。
最后一位活过了三十六岁的朱常洛,在他三十九岁那年去世,可是这离他坐上那把龙椅,只过去了三十天。
不过他当皇帝的时间虽然短,可为历史做的贡献却一点不小,一个人就引出了明代三大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