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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一个孝子传说在三台的附会(1)

赵长松

董永是我国西汉时期一位有名有实的孝子,籍贯不在四川,为何而成为三台新德的孝子?除去社会孝道文化的主流作用外,再就是附会传说的功能了。附会传说在一个地方的传说中,为数不少,大约要占30%,影响巨大。它不但是地方传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应该得到地方政府足够的重视外,而且还应该将个中的佼佼者,纳入国家“非遗”名录的保护。肯定附会传说的存在,是对民间文学的科学规律的承认,是对一个地区老百姓的思想文化感情的尊重。董永已不再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而是一位中国孝道文化的代表,是中国历史的产生。董永文化资源,应由中华民族所共享。本文用孝子董永传说在三台新德的附会实例,试图用于说明这个道理。能否实现目的,希望学界同仁检验、补充和指正。

一、从清光绪时起,三台有了董永传说的记载

时间是公元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流火月的一天,当钦命提督四川省学政、都察院掌山西道监察御使吴树棻,把一份《序》文、及“潼川府志名”的书法作品,亲手交给知府、总纂阿麟手中时,从这一时刻起,标志着他对《新修潼川府志》所担负的“鉴定”和题写“书名”的工作,业已完成,并可付梓印行了。《潼川府志》是写下辖三台、射洪、盐亭、中江、遂宁、蓬溪、安岳、乐至八县的志书,《府志》以府的治所地设三台县潼川城而得名。潼川府,始建于北宋重和年间,清雍正十二年(1734)复建。就从《新修潼川府志》订稿的这一时刻起,给三台新德镇(又名董仲坝、桃子园)附会上去的孝子董永传说,得到了四川学政、潼川知府的批准。也就是在这一时刻起,四川有了董永配仙女生子董仲的故事。那么,《新修潼川府志》又是怎样记载董永一家人的故事呢?我们从该书的几条文字记载,可窥其全豹:

《新修潼川府志·三台》记载:

汉董永墓:在县东董仲坝,今名桃子园。又:董永墓,三台桃子园有董永墓。《尚友录》:“永千乘人,少失母,独养父,流寓孝感。父亡,无以葬,乃从人贷钱一万。曰:‘后无钱还,当以身作奴。’葬毕,忽道遇一妇人,求为永妻。永与俱诣钱主,令织缣三百匹以偿。一月而毕,辞永去。乃曰:‘我天之织女。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言讫凌空而去。”

董仲井:《旧志》:“在县东董仲坝。井畔有银杏树,大十围,高六七丈。中空外荣,荫覆数亩,又有董仲读书台。”按:《尚友录》:“汉董永子仲,母即织女。生而灵异,精符箓,驱邪怪,尝游潼泉,以池多蛇毒,书篆符以镇之,其害遂绝。”又:董仲,按:“仲为董永之子,母即织女,见《尚友录》。”

从府志资料提供:三台县董仲坝有“汉董永墓”、“董仲井”、“董仲读书台”等古迹。所用《尚友录》的资料,已构成孝子董永传说的全部内容。

二、从《潼川府志》的记载到新德地面的传说

然而,仅有《新修潼川府志》的文字,还不足以使三台新德地方的故事流传,要使新德的地方故事流传,还得有一定的时间和过程。

新德地方的孝子董永传说的流传,是依靠以下几个条件形成的:

第一,《新修潼川府志》记载董永资料,为新德地面的传播,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纂修《新修潼川府志》的人员阵容看:除“鉴定”、“总纂”是四川学术界及潼川府的当权者外,还有工作人员200余人,其中执笔者是三位举人,其余是采访、问卷者等;撰写时间长达一年,征引书目多达302部,能进入《府志》的资料,可说是字斟句酌,一旦进入,无可辩驳。因此,进入《府志》的董永资料,颇具权威性。若是有人首先将资料拿到新德现场老百姓中去宣读,当地人就要信以为真,于是就会很快传开;若是有人首先将一水井说成是仙女曾经用过的井,就会有人说它是“仙人井”等。常言说“打铁需要墩子硬”,就是说的这个硬道理。

第二,新德本就是仙人董仲生活过的地方,有传说流传的底子。

在唐时,三台新德的历史上,曾有仙人董仲生活过,还留下不少的文字和古迹。董仲在当地人的心目中,已有印记,一旦有人模定董仲是个什么样的人,人们就会信以为真,产生亲和力。

第三,董永传说有极大的传奇性。

董永传说把天上人间、仙女凡人构成一体,过着结婚、生子、劳作的普通人的生活,表达了广大劳动人民的思想、情感和愿望,特别是对孝行的歌颂,达到顶峰。再是故事中的仙女情节,是传奇中的传奇,具有极强的吸引力。人们在爱听传说的同时,也爱向别人传讲,使董永传说能够传开。

第四,《民国三台县志》的纂修,给董永传说活动热增温、添彩。

民国二十年(1931)纂修的《三台县志》不仅承接光绪府志的全部内容,而且有了大的发展,主要表现在:1.“董永墓”条下,引用的是干宝《搜神记》的故事,显示对孝子董永传说的真实性的再次肯定;2.增加了新内容:如仙人井、会仙桥、董仲墓等;3.增加了乡绅文人对董仲石室的题诗等。由于修志家们对增补《县志》进行的现场踏勘考订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民间对董永人格的崇拜和信仰,使董永传说进入了一个深层次的发展阶段。他们已不再把董永、仙姬与董仲认作外人,而是当作当地顶尖级者对待。就在民国《县志》纂修前的几年,即民国十一年(1922),当地一地主认定董仲墓是块风水宝地,死后将自己尸骨叫后人葬在仲墓之前,以仲墓为坟尾,与仲争坟山风水灌气,望发后人。与此同时,老百姓还把董永及家人当作自己和一方百姓的保护神,每逢喜庆或年节日子,都要到坟前或古迹地,敬香祭拜。还在七仙河边兴办“七七仙女会”等。在故事内容和人物身份方面,也发生了大的变异:董永由贫家变成富家,从工奴变成状元;蕫仲从仙人变成了大儒,连名字也变成了董仲舒等。从光绪新修《府志》后的一百年来,新德孝子董永传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形成了区别于民国县志的故事版本和载体。钟敬文先生指出:“传说流传的过程,也是不断加工的过程。”新德孝子董永传说的过程,正说明是一个“不断加工”的过程。

三、三台新德孝子董永传说的内容和载体

(一)新德孝子董永传说的内容

1.《新德乡志》(抄本)第二十四章记载

传说董永父亡,无钱安葬,卖身傅员外家(我乡3村5队仙人井侧)。上工时至井侧老槐树下会仙姬,指槐为媒而婚配,同到傅家。期满回家路上,七仙姬被召回天庭。董永苦读诗书,后高中荣归到景家湾祭母坟,在七节石桥会仙姬送子至,仙姬走后,董永改七节石桥为“会仙桥”。后永坟年久失修,于民国二十六年(1937),县防卫团总谢乃周修复坟场,立碑记叙。现存残碑,有文字录下:

斯土军事之暇,览胜至樵家山董永古墓,(黄)□昔不禁抢(怅)然(归)访逸老吕茀堂,先生出志稽□之,董永无疑。诚恐代为年煙,难寻旧迹。□爱之片。

(董)永之墓。

防卫团谢乃周题刊

传说董仲的母亲是仙姬,仙姬送董仲于“七节石”,父董永改名“会仙桥”,迁于钟山(现二村金钟山)居住。董永亡后,埋葬于此。后称“董仲坝”。又据12村陈氏家谱五世叙:“历七代而遥,统数十人之广,里居董仲宅处。”(陈氏住董宅已七代之远。作者注)我乡上坝原名桃子园,下坝为傅谷坝,系傅员外故居。

2.从《三台县故事资料集》看民间老百姓讲述的内容

(1)《董永坟》

董永从小丧父,母送董读书,葬母卖身,仙女别永二年考“头甲状元”,娶李知府女为妻,荣归遇仙桥接周岁子,取名董仲舒,长大后做了大官。永死后由舒送回安葬在前山。(讲述:曾远昌,60岁,新德乡退休教师;采录:李代雪,文化专职干部;赵长松。)

(2)《柳林河的金子》

董仲读书在读书台,得先生指点,七仙河会母,天庭别离,母赠仲绿、红、黄葫芦三只:倒绿葫芦,断了去天庭的后路;倒红葫芦,烧死泄漏天机的先生;倒黄葫芦,变成涪江柳林滩的金子,是今淘金之始。(讲述:李九英,女,51岁,长坪乡农民;采录:贾香容,女,三台师范校学生。)

(3)《董永坟·附记》

董仲舒小时候读书在王爷庙。读书时每天骑竹马上学、回家。七月七日仙女下凡洗澡地在七仙河,即今会仙村水库旧址。(采录:赵平,先锋乡文化专职干部。)

从《乡志》和《故事资料集》所表述的故事内容大略一致,看得出后者是前者故事细节的补充。后者讲述的“卖身葬父”或“卖身葬母”的不同的问题,可视为口传文学的变异,仍可视为一个版本。

(二)新德孝子董永传说的载体

载体,即指能够承载或说明一个故事内容的标志物,这个标志物,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新德董永传说的载体,是一个群体。笔者据资料综合整理如下:

1.董仲坝:董永出生地,又名桃子园,今上坝三村属地,新德政府驻此。

2.傅员外住地:董永卖身之主,今下坝傅谷坝,为九村属地。

3.槐荫树:在仙人井旁,有十人合围之大,树荫覆盖数亩,今为三村属地。

4.仙人井:一口石砌成的古老水井。水源富丰,味甘清冽,深不可测,除人畜用水外,还可浇灌田畴千亩,经年不枯。地名柳塘村,今为三村属地。

5.董仲石室:在古楼山,今为八村属地。

6.会仙桥:由两巨石相逗而成,无梁柱,千年不塌,因仙女在此交董永子而得名。又名七节石,今为五村属地。

7.董仲读书台:董仲少时读书处,原名王爷庙,地处涪江之西,今为长坪柳林村属地。

8.董仲沟:即七仙河,因董仲认母得名,今为四村、五村属地。

9.仙女河:在董仲沟内,以仙女常在此沐浴、浣衣得名,今为四村、七村属地。

10.董永坟:在董仲沟前山(又名樵家山)。董永尸骨埋葬地。

11.董母坟:即董永母坟,在景家湾,今为五村属地。

12.柳林滩:为涪江北来河床之最险段,董仲倒金葫芦于此,原为三台沙金主产地,今为华能电厂蓄水坝区。

13.钟山:又名金钟山、火红山,山半有董永旧居、董仲吟诗处,今有玉皇庙,为新德二村属地。

14.茶堵山:董仲青年时,常在此煮茶读书,今为东塔五村属地。

15.古楼山:层峦叠峙,状如楼阁,山巅有董仲石室。今为八村属地。

四、董永与董仲

(一)董永是汉代的一名孝子

记载孝子董永最早的文字是西汉刘向(约前77-前6)《孝子传》。其次是东汉山东武梁祠石刻画像图:该图刻记董永用鹿车载着残疾父亲,到田间树荫下,被父亲用鸠杖指点他力田的事迹。父旁,刻“董父”二字;永旁,刻“董永千乘人也”。千乘,在今山东高青县境。这份资料图,既表现了董永“孝父”,又表现了董永“力田”的内容,彰显了董永“孝悌力田”的主题。据史料记载,从西汉惠帝刘盈时起,对有孝悌德行和努力耕作田亩的人,一经地方政府推选,就可获得政府免除徭役和优待的赏赐;文帝时推选出来的孝子,可以成为掌教化的乡官;到了武帝时,全国各郡每年荐举孝廉一人,以为郎官。董永的孝悌力田,成为当时社会爱戴和推崇的典型。其事迹成为刘向笔下《孝子传》中受表彰的三孝子之一,其他两位是虞舜、郭巨。到了三国曹植作《灵芝篇》诗时,对董永其人作了文学夸张,成为文学人物。曹植诗中这样写道:

董永遭家贫,父老财无遗。

举假以供养,佣作致甘肥。

债家填门至,不知何用归?

天灵感至德,神女为秉机……

曹植诗中有了“家贫”、“借债”、“佣作”、“父老”、“供养”的情节,同时有了“神女为秉机”的“仙女”内容的出现。曹植诗的内容传到晋干宝《搜神记》中,又增加了董永“自卖为奴”的情节,使传说达到完美动人的地步。尽管董永事迹经过曹植、干宝较多地虚构和夸张,但对这个人物来说,丝毫没有损伤他的真实性。钟敬文先生在《民间文学概论》中指出:“传说的主人公大都有名有姓,而且不少还是历史上的有名人物。”说的就是这个真实性。当代作家董大中《董永新论》对董永其人及传说,有了新论。他说,董永是“山西万荣县上孝村人。他的河东住地是董姓的发祥地,到董永生活的那个年代,董姓外迁”。又说:“七仙女原型名叫‘田仙’,与‘天仙’谐音。住在与董永附近的田家窑,人不仅长得美丽动人,而且做得一手织布的好活计。人们都说她是天女下凡。田仙被董永的孝心所感动,主动嫁给董永。”若是董先生的“立论”可信,那么就是曹植的文学夸张了。曹植的文学夸张是否以“田仙”为“原型”,不得而知,既然是“文学”,又是“夸张”,也就无需去追究了。不过董先生的立论,也再一次证明,董永是一位不假的真实人物。

(二)董仲是唐代梓州三台人

董仲在三台最早的县志即清嘉庆《三台县志》中,有如下记载:

1.卷七《仙释》

唐董仲旧州人,其详不可考。今城北有董仲书崖,世传以为仙窟。

2.卷二《山川》

鼓楼山县东五十里。层峦叠峙,状如楼阁。真人董仲曾修炼于上,有石室,乡人祷雨屡验。

3.卷八《古迹》

董仲石室在鼓楼山巅,有碑记,今磨灭。

从嘉庆《县志》记载知道:在唐时三台(时名郪县)历史上,出现过一位仙人董仲,在三台地面和史籍上,留下许多痕迹,只是文字资料不多,“其详不可考”。真人,即仙人,是道教对“修真得道”或“成仙”之人的通称。董仲擅长符箓,兼工诗文,《新修潼川府志》存有他的诗作一首:

钟山

董仲

英英云气峰尖出,泱泱幽泉石径寒。

采药不知何处是,白云引我到钟山。

正是因为董仲名声极大,《府志》的编修们,才不愿意放过他条目下“其详不可考”的空白,才出现有《尚友录》资料附会三台董仲的事实。用了儿子的资料,当然得把老子董永、母仙姬的资料一并使用,这就是《新修潼川府志》中董永传说资料的由来了。由于故事内容的缘故,董仲就成为董永、仙姬的一家人了。从那时起,三台的董仲,就被故事中的董仲一家人所代替,直到今天笔者写作本文时,才被长期掩盖着的事实翻了过来。这就是三台历史上的董仲的真实。

那么,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董仲,竟然以假代真地过去了百余年,难道就没人提出异议吗?回答:有。就在《新修潼川府志》之中的“董永墓”条下,就有人提出质疑,但因有董仲坝、董仲石室、仙人井等遗迹,又有董仲诗一首的事实,没有根据辩驳和推翻,只好“仍其存之而已矣”。这就是长期无“异议”提出的原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