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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神秘的UFO(4)

在宣布将机密档案解密后,英国国防部拒绝就目击事件的个案进行讨论,但认为所有的目击事件都可以有完善的正常的解释,国防部认为,这些所谓的不明飞行物,要么是附近活动的军机和雷达干扰设施造成的雷达误判,要么就是真正的飞机,所谓的眩目光束只是飞机机身对地面活动或太阳光的反射光。而在致国会议员的信中,英国国防大臣约翰·斯佩拉尔则称:“关于不明飞行物,或者说飞碟事件,或天外生命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国防部不感兴趣,也没有发挥过什么作用。我们对此是相当开明的,没有任何遮掩。”中国正史中的飞碟绑架事件

公元1880年6月15日:湖北省松滋县境内的西岩嘴地方,有个姓覃的农人,早晨到屋后的山林中去散步,突然见到树林里有一个奇怪的物体,正发射出亮丽的五彩光芒。他立即上前想抓住它,却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飘离了地面,并飞上空中进入云里,且旁边不停的响起飒飒的风声,这时他感觉到神智有些模糊,身体也不太能自由动弹。一会儿,忽然从高空中坠下,落在一座高山上(身体没有受什么伤)。这姓覃的农人妤像大梦初醒一般,十分害怕。后来遇到了一位樵夫,见到姓覃的农人既陌生又有些好奇而主动问他从何处来?姓覃的农人据实答说是湖北省松磁县的人。樵夫很诧异地说:“你怎么会来到这里呢?这里已是贵州省境了,离你的家乡有五、六百公里远呢?”后来经过这位樵夫的指引,他才能顺利下山,并一路当乞丐沿途乞讨同去,经过十八天才终于回到家里。

现代可载人的飞机是1930年英国莱特兄弟发明的,所以这件1880年发生在中国境内的“飞碟绑架疑案”的当时,世界上还没有任何由人类发明的快速可载人飞行物,中国当然也不会有。

根据原文记载中的描述,这位当事人可能没有进入“不明飞行物”的内部,只是附在外面而被意外的带上了高空,究竟他是被“勾”住或被某种力量“吸”住,或者是当事人自己以双手抓住了“不明飞行物”的某些突出物?文中并未说明。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空中飞行的时间并不很长,而且“不明飞行物”内部的驾驶者对他并无恶意,这点由他最后从高空坠落下来一事可以证明,他绝非是从高空以自然落体的速度坠落地面,否则绝不可能不受伤或甚至死亡的。因此据此推断,他落下时可能是由“不明飞行物”的驾驶者以某种力量或某种方法使他坠落的速度减缓而能安然的由高空降下地面。这点需要推敲原文中的“忽然自高坠下”一句,显然不是“不明飞行物”刻意降到超低空,使他以不致受伤的高度如两、三米高以内“抛下”的。此外,初发现时,所谓“有一物,光彩异常,五色鲜艳”而最后又能载着他飞入空中,一飞千里,显然与长久以来传闻中“飞碟”一样,否则也难有更好的解释了。

从地图上来看,从湖北省的松滋县到贵州省境(注:原文中没有记载姓覃的农人确实降落的地点,所以只能自由心证的假设是贵州省东北方最接近湖北省的一带),直线的距离约五、六百公里,而原文中那位樵夫说:“……此贵州境内,去尔处千余里矣!”。在距离上,他并没有说错,也不是夸张,因为中国古代是通用“华里”来计算距离,一公里等于两华里,因此五、六百公里确实等于千余华里。

原文中没有记载姓覃的农人究竟被不明飞行物载在空中飞行了多久时间才“坠下”,因此我们已经无法确知他究竟是在多少时间之内从家乡的湖北省松滋县境内“飞抵”贵州省境,但是,如果我们假设姓覃的农人真的是以双手抓住“不明飞行物”的某些突出物而意外的被载往天空,那么,以一个成年男子的体力来考虑(包括他农夫的身分,应该有着壮健的体魄等因素也考虑进来),那么,他单靠双手抓住一些突出物而在空中高速飞行,应该顶多只能支撑个一、二十分钟而不可能更久。

如果以现代喷射客机的速度来计算,五、六百公里的距离大约需要四、五十分钟的飞行时间,由第四点可以推想,那架“不明飞行物”的速度应该飞得比现代喷射客机的速度要快很多,但是,一个普通肉体的农人在这样高速下暴露在外的被载在空中飞行,如果“不明飞行物”当时的速度是时速二、三千公里以上,相对的空气阻力(风速)也必是如此,他能承受得了吗?不会中途摔落下来吗?

由第五点来推测:那架“不明飞行物”当时可能已经发现机体外有异状,所以并没有全速飞行,甚至刻意的放慢速度,一方面是想摆脱这个不速之客,一方面又不想使他受到伤害,所以,最后终于让他安全的“坠下”,只不过坠下的地点已经是距离家乡五、六百公里之遥的贵省境内了。

搭乘过国际航线飞机的人就知道,一般喷射客机的巡航高度通常在三万英呎左右,这样高度中的气温可以低到摄氏零下三、四十度左右,而且气压甚低,空气稀薄,一个常人在这样的气温下又承受高速飞行的风速,大概不到几分钟之内就会因失温而冻毙,所以依照原文的推测,姓覃的农人并没有提到“高处不胜寒”的感觉,可见当时那架“不明飞行物”并没有飞到高空,甚至为了无伤害性的摆脱姓覃的农人,甚至顶多只是飞到云端的高度,大概是一千米以内而已。

不过,以上几种推测似乎都还存在着不少疑点,很难周延的来解释,因为如果姓覃的农人只是自己主动的抓住飞碟的突出物攀附其上而随之高速的飞往高空,不论他的身体是否能够承受,应该都不会发生如原文中:“精神蒙昧,身体不能自由”的情形,是否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当时飞碟正要起飞,而且启动的是一种“空间转换”的接置,姓覃的农人扑到飞碟上去的时候,正好闯进了这个“空间转换”的范围之中,或者这架飞碟为了能做安全的“空间转换”,所以外围有一圈某种能量形态构成的无形“防护罩”,而姓覃的农人扑上飞碟后,飞碟的“防护罩”随即启动而正好将他一起包裹其中,因此他才会随着飞碟飞上空中,而且是不由自主的瞬间飞行了五、六百公里,也因此才会感到“精神懵昧,身体不能自由”,直到驾驶飞碟的外星人发觉异样而放下了他。

姓覃的农人从家乡的湖北省松滋县境内“飞抵”贵州省境,而不是飞上空中之后又回到原地,可能从湖北省松滋县到贵州省境,此一路线原本就是飞碟原定航程的其中一小段。

依据原文记载说到姓覃的农人最后沿路乞讨返乡,前后经过了十八天才到家,以地图上五、六百公里的直线距离来推算,实际距离应该在七、八百公里左右,以步行的方式前进,姓覃的农人每天大约要走上三、四十公里,才能在十八天之后回到老家,这样的步行速度及每天的脚程可以算是相当合理的。

也因为他“好在”没有被飞碟外星人趁机抓住载往外层空间,也幸好没有在数千米的高空摔下来成为肉饼,更没有在高空被冻成棒冰,或者在贵州的穷山峻岭中被野兽吃掉或迷路饿死,最后竟然还能平安返抵家门,也因此他个人的离奇遭遇才会被记载在正史的“地方志”之中;也才能为我们后世的飞碟研究者留下了一段精彩的纪录以供我们研究参考,这真的是相当难能可贵的一件个案。

在此件个案中,记录者不用“不明飞行物”这名词,反而直接认为是“飞碟”,这绝非武断的认定,因为在当时全球人类尚未发明飞机等快速载人飞行物的情形下,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将人载入高空并且在瞬间飞到数百公里远的地方呢?如果要以灵异鬼神来解释,那是更为荒谬的见解。而且在中国这块大地上,非常近乎飞碟的正史记载,几千年来多不胜数,所以,认为此一事件是“飞碟”所为,应该是比较接近事实的推断。早期“飞碟案”与人类进化

在中国这块土地上,人类的上古时期也发生过飞碟案吗?有人认为不但确实发生过飞碟目击案,而且飞碟还深深地介入了人类进化。

我们的祖先是怎样看这类现象的呢?对于处在蒙昧状态下的原始先民来说,用科学的方法去观察思考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事物的不理解而导致对它的夸张的描述,也就是十分自然的了,例如,从许多自然现象的离奇描述中,我们就可以分析出风雨雷电来。我们也可以从古代先民的荒诞描述中窥到其他一些我们无法理解的真实情况。对于飞碟现象的描写,就是其中之一。

古籍《韩诗外传》中,对中华民族的始祖之一黄帝有这样一段记述,由于黄帝的开明,国泰民安使凤凰出现,并对风凰的形象做了详细的描述,说它头上有“德”字,颈部有“义”字,背上有“仁”字等等,并说它发出的鸣叫声,声小时似敲击金属,声大时像擂鼓。当它昂首展翅时,五彩缤粉。

从这段记述来分析,抛开古人假托给凤凰的各种人的道德伦理,或者是先民们从这凤凰的行为中体会到的品质,我们看到的是,当它昂首展翅时,五彩缤纷,声小时似敲击金属,声大时像擂鼓的现象。由此可以发现,这凤凰与现在所见的雪茄形飞碟极为相似。它们都是体长,也都拖着灿烂夺目的尾巴(雪茄形飞碟很多时候都喷吐着很长的火焰)。

由于原始先民认识事物的能力还处在一个低级阶段,因此对他们无法理解的事物的比喻,是幼稚和混乱的,所以,有很多古代的传说十分费解。关于飞碟一类的传说也是这样。我们要解释这些传说,不仅需要用逻辑推理的方法,还需要发挥我们的想象力,来弥补资料方面的不足。

关于飞碟在上古的天空曾经出现过,这已被许多证据证明了。可是,在古代飞碟与人类有过第三类接触吗?回答是肯定的。《山海经·海内西经》有这样一段记载,帝舜的妻子登比氏,生了两个女儿,一个叫宵明,一个叫烛光,生活在黄河溢漫的大泽边上。两个女儿的神光可以照亮此地方圆百里之内。

在《大荒北经》还有对这个大泽环境的具体介绍,说它是个方圆千里、群鸟栖息的地方。鸟类是可能发出萤萤的磷光的,但是就登比氏两个女儿的神光,可以照耀方圆百里来看,完全不是鸟类的磷光可比的。

分析了上面这段传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一起与飞碟的第三类接触。

这种飞碟与人的接触不但古代有之,而且可以认为飞碟已经参与了人类的进化,这是我们联想丰富吗?那么,对于远古时代的女子生了许多发光的圆东西(或者被称为蛋),会让我们怎样想呢?我们又如何来解释在关于民族的建立和兴旺的重大问题上,都含有飞行物体这个问题呢?在传说中它们被称为飞鸟或蛋。那么人类的祖先们又是怎样和鸟或蛋联系在一起的呢?这个现象为什么能在先民稚拙的思想上烙下了用时间难以磨灭的痕迹,并且它又是这样广地遍布在世界范围里。我们如果用整体的眼光看此类问题,将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启发呢?

我们先来看以充满谜团而著名的复活节岛。在那里一直到近代还残留着这样的风俗:每年都有一群年轻人被部落首领带着,跨过海峡到另一小岛去寻找鸟蛋,找到第一只蛋的人便是这一年的鸟人。岛民们认为鸟人是受神的庇护的,有使万物生长的神奇力量。

而在古代芬兰的传说中,也有关于人是从大蛋中孵出的故事,这个传说带着原始的粗犷色彩,很少为后世加工,因而没有对情节精雕细刻的痕迹。

经过后世加工润色的故事也有不少,只要我们稍加用心,便可以还其本来面目。如《圣经》中讲到,圣母玛丽亚被天使告知,她已有身孕。关于天使,谁也没有见过。所以,这里的天使是一个已经按照人的审美观念,完全拟人化了的身着洁白长袍的年轻美貌的姑娘,长着两只翅膀,头上还有一圈灵光。如果我们在这里剔除她是一个美丽女性的描述,那么剩下的就是一个会飞的白色发光物,也许那一圈灵光就暗示了这个发光物是一个圆形物体吧。就是这么个怪物来告知玛丽业已经怀孕了?还是它做了什么手脚使玛丽亚怀孕?对于玛丽亚是否实有其人并不重要,这一切只不过是为宣扬宗教,而把一个更为古老的传说用于玛丽亚身上而已。

在中国的古籍《诗经·商颂·玄鸟》中记载了“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的传说,上天派凤凰给简狄一个蛋,简狄吞下,怀孕生了商的始组契。在以上这些神话中,都有将鸟蛋吞下的描述。

对于君王诞生与蛋、飞鸟莅临有关的故事,还有一段令人惊异的记述,这就是周人祖先后稷的出生。《诗经·生民》提过,以后的《史记·周东经》也记述了姜原受感应而生后稷的传说。姜原到野外去,看见巨人的足印,十分好奇,用脚去比试,感到身体有某种感受,十月怀胎生下一个肉蛋,认为是不祥之兆,扔到许多地方都奈何不了它,最后丢到沟渠的冰上,大鸟飞来用翅膀覆盖肉蛋,姜原深感惊奇,便又将其抱回家去。

我们可以设想,古代的君王和氏族首领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完全可以编造他是猛虎、雄狮的儿子,这样可以具有震慑人心的力量。另外,先民若要解开自身起源之谜,满可以从自己所属的生物种群哺乳类或灵长类去溯源。令人奇怪的是,先民却对飞鸟那么感兴趣,难道是对人类由卵生进化而来的一种深层记忆?我们或许可以看做是先民对飞翔的向往,似乎还能解释得通。可是,飞鸟与君王诞生、氏族创建发生的联系,就有些奇怪了。

如果我们确信在人类进化的某些时期,飞鸟、蛋与氏族有过某种关系的话,就有必要首先弄清原始人的思维特点。综合分析各种现在残存下来的原始文化现象,我们会发现这样一个真理,在原始思维中,客观事物和现象常常是以不可思议的方式,既是其本身又是别的什么东西来表现的。所以,原始思维很少被我们现在的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所制约,原始先民假如在相互转述他们所看到的蛋、飞鸟与女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时,当然也就不受我们现在的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的制约。因为形式逻辑是人类通过对客观规律的长期摸索而总结出的思维经验。如果原始先族掌握了形式逻辑的不矛盾律,就会在一个漫长的时间里,重新组合解释比他们更早的人们亲身经历的真实场景了。特别是关于本民族的起源、圣明君王的诞生这样重要的问题,就更引起先民们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