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家庭是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其中,婚姻是男女间结成夫妻的关系和行为,是家庭的基础和根据,是家庭成立的标志。一般地说,任何家庭的建立都是源于婚姻关系的缔结,而任何家庭的解体也都是源于婚姻关系的终结。家庭的本质就是以婚姻为手段来满足人类繁衍需要的社会基本单位。家庭关系的本质是人类在人口生产中形成的一种建立在血缘关系基础上的特殊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的原生主体是夫妻。
家和万事兴
家庭和谐的实质即家庭关系和谐,和谐的家庭关系是建立在家庭成员之间关系平等的基础上的。一个和谐的家庭不仅仅是家庭的原始要素即夫妻关系的和谐,同时需要它所派生出来的关系呈现和谐的状态。比如亲子关系民主,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理解、相互接纳。父母抚养教育子女,子女赡养、孝敬老人等。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和最可持续的细胞组织,联结着个人和社会,构建和谐家庭无论是对社会还是个人而言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对于社会,家庭作为社会规范、道德教育、文化传承、情感满足的基本载体,对社会成员的健康成长具有直接、持久、潜移默化的影响。作为社会保护的重要机制,家庭在养老、疾病、社会扶助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作为社会安居团结,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家庭将个人联结成一个整体,提高了社会的整合程度,增进了社会的和睦稳定,促进了国家的安定与文明。
对于个人而言,家庭和谐,能够促进家庭关系稳定,能够使家庭成员处于幸福、其乐融融的状态,同时分担义务和压力,对于个人身心健康有着巨大的帮助。良好的家风是一个人走向成功的基石,更是家庭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家庭和谐也能构造个人和谐的心灵,促进邻里和谐,人际关系亲密,营造良好、安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家庭是以爱为基础,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组成的共同体。高度的家庭角色意识和责任感是构建和谐幸福家庭的基石,因此家庭成员要有家庭责任感,努力对家庭进行维护、建设和发展。我们应该树立家庭意识,家是每一个家庭成员生活的栖息地,事业发展的根据地、喘息疗伤的安全地,为家庭全体成员所共有、共建、共享;应该树立主动意识,主动对家人在感情上、生活上多关心、体贴、帮助,严以律己,宽以待人,营造家庭建设的良好氛围。一个家庭的和谐关键在人的和谐,又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物的和谐上。在这个前提下,和谐的夫妻关系应该是夫妻恩爱,彼此忠诚、相互信任依赖,相互理解支持,相互沟通协商,相互包容付出。
社会主义社会的家庭是人类历史上一种新型的家庭。从根本上讲,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是一致的;从伦理关系上看,各家庭成员的地位是民主平等的。家庭伦理关系包括夫妻之间的关系、代际之间的关系、邻里之间的关系。因此家庭和谐的伦理目标主要体现在家庭成员之间的内部关系上和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外部关系上。只有处理好家庭中的各种角色关系,家庭才能和谐、幸福、长久。
家庭成员之间尊又爱
家庭和谐的第一要素是平等。缺乏平等,家庭成员之间只能是一种倾斜的、以一方的意志为主导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甚至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这与和谐的含义相悖。万物中的阴阳地位无高下尊卑之分,它们都是统一于阴阳循环转化运动之中。
家庭和谐第二要素是尊重。尊重既包含尊重各成员之间的社会地位、职务,也要尊重个人的兴趣爱好。由于年龄、性别、社会地位、职务的不同,家庭成员必然有不同的兴趣爱好。有的时候,这些兴趣爱好可能会发生冲突。如全家在一起看电视,老人们比较喜欢看京剧等古典形式的节目;中年人由于种种需要,比较关注社会政治新闻;而年轻人则喜欢流行歌曲、港台电视剧。在这种情况下,每个人都想看自己喜欢的节目,势必会产生不愉快,甚至一些矛盾和争吵,这就需要每个人的配合、协调和让步。比如大家商量着规定不同的时间段看各自喜欢的节目,这样既不伤和气,又能满足每个人不同的要求。
夫妻之间重情义
夫妻关系是家庭伦理关系的根本,它构成最初的家庭关系,直接涉及家庭的存在、延续和巩固。爱情和义务相统一是对传统“夫义妻顺、夫为妻纲”伦理规范的扬弃和超越,是家庭和谐在夫妻关系上的伦理目标。爱情是实现男女婚姻自由的重要条件,也是建立和巩固和睦家庭的重要基础。当代社会,夫妻关系不再是一种主从关系,而是一种平等关系。夫妻双方是出于相互了解,相互爱慕,自愿选择而结合的,他们幸福的婚姻是以真挚而纯洁的爱情为基础的。同时,夫妻在享受爱情生活时,还必须履行和承担爱情所包含的义务。正如恩格斯所说:“爱情,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文化背景下,两性间以共同的社会理想为基础,以平等的互爱和自愿承担相应的义务为前提,以渴望结成终身伴侣为目的,按照一定的道德标准结成的具有排他性和持久性的一种特殊关系。”爱情不是一种纯粹的情感,它包含着彼此间的义务和责任。夫妻双方只有把义务和责任与爱情统一起来,相互信任,忠实于有爱情的婚姻,不断巩固彼此的爱情,平等地履行家庭义务,才能解决婚姻矛盾,走出家庭危机,家庭才会和谐幸福。
代际之间慈孝济
代际关系是一种天然的情感关系,是上下代人之间情感的联系和互动。
严慈与孝敬相统一是对传统“父慈子孝、父为子纲”伦理规范的扬弃和超越,它是建立在代际人格平等前提下父母长辈与子女之间的道德义务和责任,是现代家庭中调节代际关系不可或缺的道德规范,是当代我国家庭和谐在代际关系上的伦理目标。
对父母来说,做到对子女晚辈的严慈,要关心、爱护子女,为子女的衣食住行提供基本的条件,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提供正确的教育。同时,慈爱应有度,要做到尊重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对子女来说,做到对父母及长辈的孝敬,要关心、孝顺父母长辈,为父母提供物质生活上的保障,理解父母的精神需求,对父母提供精神关怀。子女要顺从父母长辈,理解和尊重他们的合理意愿,努力使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总之,慈是为人父母者最自然的情感,孝是为人子女者最基本的德性。现代家庭建设实践中的代际伦理,是传统与现代的整合,是以双向义务和责任为伦理机制,以严慈与孝敬相统一为伦理目标的新型伦理。
邻里之间相谦爱
邻里关系是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关系,是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的外延与发展。谦让与友爱是对传统“兄友弟恭、长尊幼卑”伦理规范的扬弃和超越,是以互相帮助、互相爱护、互相援助为基础的一种民主平等关系,是当代我国家庭和谐在邻里关系上的伦理目标。邻里和谐,不仅是家庭道德,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的在于营造一个有利于家庭和睦的良好外部环境。
家庭教育重身教
搞好家庭文化建设是促进社会文化繁荣、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和发展的基础。人自身的和谐要想顺利实现,就必须靠健全的人格和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准确外化来完成,而家庭教育在人格建立和性格养成中的作用和价值是毋庸置疑的,因此,和谐社会的建立离不开家庭文化建设,正确的家庭教育是和谐家庭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