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经济、社会、文化几个领域而言,文化发展整体上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将城市和农村作一对比的话,则发现农村文化建设严重滞后于城市文化的建设。基于农村普遍落后于城市的文化建设情况,那么在文化经费投入上,需要将农村文化经费投入作为财政扶持的重点,最起码地,也应当保持农村与城市发展的适当比例。但是恰恰相反,历年来农村文化经费的投入严重低于城市文化建设经费。以2006年为例,全省农村文化事业共投入5.1亿,其中城市文化事业投入39556万元,占全省文化事业费的77.6%;农村文化事业投入11444万元,占全省文化事业费的22.4%,低于对城市文化经费投入近55.2个百分点。毫无疑问,城乡文化经费投入的不同是造成城乡文化建设巨大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而且因为投入比例的严重失调,更造成了城乡文化建设差距的进一步拉大。
我们在调查农村文化设施和文化生活方式时,将其与城市作了对比分析,发现二者存在的惊人的差距。就现有的文化设施而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大量文化资源集中在大城市或中心城市。这些地方的高尖端的文化设施建设水平完全可以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媲美。与之相比,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的基础文化设施则极其落后。乡镇文化站的总体覆盖率低。而且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很多地方把文化站从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中剔除。这与国家要求“县县有文化馆、图书馆,乡乡有文化站”相去甚远。许多农村乡镇文化站的工作处于瘫痪状态,大多数乡镇文化站只是徒有虚名。个别有活动场所的,也因没有活动经费而无法组织活动。据省文化厅对城乡人均占有文化资源比重的分析,在设施方面,全省城市人均占有公益文化设施0.02平方米,农村人均仅占0.005平方米,城乡差距为0.015平方米;在服务队伍方面,全省城市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人员3人,农村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服务人员1人。
与农村滞后的文化设施建设相对应,农村文化生活也极为贫乏。在城市居民接受着丰富的、高品质的信息文化、网络文化时,偏远山区农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收听广播电视难”的问题突出,农民文化生活单调、枯燥、贫乏,基本处于“早上听鸡叫,白天听鸟叫,晚上听狗叫”的生活状况。
(四)农村区域之间的文化建设不平衡
除了城市与农村文化建设的严重失衡,区域之间的不平衡是四川农村文化建设的又一大特点。由于四川农村分布的地域极为广阔,其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各不相同,有的地处平原,有的地处盆周;有的位于民族地区,有的位于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虽然同是农村,但不同区域的文化建设也极不平衡。总体上看,平原地方的农村文化建设强于盆地周围山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文化建设,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农村文化建设强于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农村文化建设。譬如从乡镇文化站这一农村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的建设情况来看,就充分地反映了农村区域之间文化建设的差异。截至2004年的统计,四川4800个乡镇中,部分经济较发达地区建站率高于50%,如成都市建站率达98.2%,德阳市建站率达87.6%,绵阳市建站率达68.2%;经济落后和少数民族地区建站率较低,如甘孜藏族自治州建站率仅25.1%,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16.3%,凉山彝族自治州18.8%。偏远地方有1250个乡镇无文化站,缺站率高达26%。乡镇文化站建设发展不均衡由此可见。
此外,经济较为发达地方的农村文化生活相对多姿多彩。譬如,成都2006年,通过政府公开采购,购置设备,成立了以推进农村电影数字化体制改革为主要任务的成都金沙数字电影院线,在全市拥有190多支放映队,农村实现了“每个月每个村放映一场电影”的全覆盖。除此,成都一、二圈层经济条件较好的镇村或涉农社区的活动室、电子阅览室、社区图书室一应俱全,藏书和文化活动器材较为丰富。而对比较为鲜明的是,达州、通江、南江、巴中等革命老区以及甘孜、阿坝等民族地区的农村文化建设落后,农民文化生活匮乏。据了解,这些地方的有些乡镇虽建有文化站,但投资不配套,站内缺乏图书和活动设施、设备和器材,无法开展正常的文化活动。文化站某种程度地处于虚设状态。
当然,农村区域之间文化建设的不均衡状态也并非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成都、德阳、绵阳等地的部分农村也存在文化设施建设虚置、农村文化生活单一或者赌博等不良文化风气流行的情况。而一些偏远山区,如广元、旺苍等地农民自办的庭院文化特色鲜明,极大地满足了当地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和文化需求。这说明,文化虽然在较大程度地依附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但是它又具有相对独立性。
(五)农村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之间的差距
调查中发现,涉及农村文化建设的相关部门很少采用“农村文化产业”的提法,较多地采用“农村文化事业”的提法。其主要原因可能在于,从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的相互关系讲,文化产业的发展依赖于文化的繁荣,也依赖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没有高度发展的经济和高度发展的文化,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也是不可能的。由于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状况落后,文化事业的投入不足、整体发展滞后,在绝大多数地区的农村,远远谈不上文化产业的发展。这一点我们通过分析不同地区的农村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得到印证。在全省偏远贫困山区的农村,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发展缓慢,农民文化消费需求低,文化市场及其文化产业的形成和发展也迟延缓慢。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农民文化消费需求相对较高,文化市场和文化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较快。譬如地处成都一、二圈层的部分农村,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将其经济产业优势转变为文化产业优势,通过发展农家乐、“节会”经济等实现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的发展联姻,其效果较为显著。这些地方,农村文化产业发展较快,某种程度上,甚至较文化事业发展快。
四、四川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点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农村和谐文化的根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又一重要成果,代表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是加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建设农村和谐文化的根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贯彻与落实,对农村和谐文化的建设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与作用。这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与内涵决定的。首先,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为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提供根本保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指导思想,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旗帜,是社会主义文化的灵魂,因此在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中要始终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理论与最新成果教育干部和人民,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前提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思想共识。其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树立是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针对目前我国思想政治领域出现的一些杂音,在人民群众中建立统一的道德和舆论氛围,树立共同的发展目标和奋斗理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只有在人民群众中坚定这一共同信念,才能推动农村和谐文化的建设与发展。再次,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充实了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精神张力。在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历程中形成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已成为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的价值取向和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强大精神力量,可以为和谐文化建设提供无法估量的精神张力,在农村社区与农村居民中加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使其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是和谐文化建设的精髓。最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利于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主义风尚的本质要求,结合农村实际,在广大农村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对当前农村社会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于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提高农民文化消费意识与水平
农民是农村社会的主体,是农村社会实际构成者,也是农村各种社会关系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因此,农民自身的素质和状况对农村的全面发展影响极大。正如胡****同志指出的:“广大农民群众是推动生产力发展最活跃、最积极的因素。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省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整体文化水平低,缺乏职业技能,在相当多的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形成了这么一种“恶性循环”:由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有限的资金只能顾及生存,无法投资教育与文化,进而又反过来制约农村劳动力素质的提高,影响农村产业化进程与农民生活水平。根据我们这次在西昌地区农民群众中所做的调研显示,约70%的农民群众用于购买和借阅书报的费用只占其收入的很少部分。
根据2008年《四川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2007年凉山彝族自治州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达到3186.8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365元,而将近70%的农民群众在书报方面的支出在50元以内,只占其生活消费支出的2%,消费水平极为低下。因此,提高农民的整体综合素质,培育有技术、有知识、有理想、有道德,懂科学、懂管理、懂经营的新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对于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非常巨大的作用。而造就培育新型农民,就要充分发挥农村文化对新型农民的培育、塑造和引领作用,注重对农民的知识教育、技能培训以及道德伦理的灌输,提升农民的文化素质,从而强化农民自身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提高农民文化消费水平。通过农村和谐文化的建设培育新型农民,同时,大量新型农民的出现又可进一步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形成一个良性循环,这才是解决农村和谐文化建设难题的治本之策。
(三)将新农村文化建设与民间民俗文化的保护相结合
民间民俗文化是由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创造的,古往今来就存在于民间传统中的自发的民众通俗文化,它们反映了一个地区的文化发展历史,反映了当地群众的审美情趣,是农村文化的宝贵财富。正确认识民间民俗文化的价值和作用,充分挖掘蕴藏在农村的传统民俗文化的精髓,激发农村文化活力,有利于农村文化建设。首先,传承民间民俗文化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和农民自办文化的开展。民间民俗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与形式多样性特征使其成为开展群众活动的最佳载体。比如,四川藏族地区的摔跤、赛马、锅庄,都是当地群众人人喜爱的活动,在此基础上形成的赛马会、白马歌会、赏花节、上九节等节日,成为当地群众每年的重大活动;西南地区的特有的“川牌”,在四川几乎是家喻户晓,人人会玩;四川的茶文化也是闻名世界,茶馆是四川人休闲时的好去处,既可休息又可交友,是最具群众基础的文化活动形式。因此,群众文化利用当地的民间民俗文化形式开展活动,最易为群众所接受,最易受到群众的欢迎和参与,因而更能收到寓教于乐的效果。在继承与保护传统民间民俗文化的同时,不断探索其与时代精神的结合,与现代群众生活的结合,扩宽其表现内容与表现形式,使其成为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是新农村和谐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其次,通过对民间民俗文化经济价值的挖掘,有利于各地农村形成特色文化,推动农村文化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如前所述,四川省农村民间民俗文化资源丰富,而这些资源如不加以深入的挖掘与创新,则会逐渐丧失其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对传统民间民俗文化资源的利用上,由于缺乏相关理论知识与经验,造成了四种不当的开发:一是急功近利的庸俗化开发。二是竭泽而渔的掠夺式开发。三是机械模仿重复的低层次开发。四是弄虚作假的“伪民俗”开发。特别是各地争相发展“农家乐”“古镇旅游”,长此以往,特色不鲜明的地区必将遭到市场的淘汰。因此,在保护好民间文化的基础上,进行合理、有序和理智的开发,使其创造一定的经济效益,这才是民间文化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
(四)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