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和谐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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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成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4)

要规划先行,从根本上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在老旧城区改造和新修住宅小区以及城市新区建设中要对公共文化设施用地进行事先规划,保证公共文化设施用地的落实。

2.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活动中心

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建设设施完备的高档次市民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对于中心城区而言,由于人口相对集中,各级公共文化场馆也较集中,完全按照行政区划分头建设公共文化设施既无必要,又受到土地、场地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因而可按就近原则,由多个街道或多个社区联合起来建立街区文化活动中心,该活动中心的设施应符合城市居民特别是年青居民的需求,使其真正成为附近居民文化休闲娱乐的中心场所。

3.建立共建共享机制

鉴于中心城区各类组织和机构分布密集的现状,中心城区的文化部门还可以通过与驻区单位和企业共建共享的方式解决公共文化设施场地紧张的难题。完善政府财政补贴,探索建立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体育文化设施的相关制度,提高公共资源的社会利用效率。

(四)完善和强化政府对公共文化事业的财政保障机制

通过标准化建设和灾后重建等措施,我市一些区(市)县已经建立起了一批高标准的公共文化设施,但由于缺乏经费却难以正常运转;另外,我市近年来新建的各类集中居住区内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增长,需要各级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市民能够享受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

为了解决公共文化建设事业的资金缺口,可考虑适度提高人均公共文化服务经费标准,由目前的6元、8元、10元分别提高至8元、10元、12元。对于财政困难的区(市)县,可考虑增加部分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增加对村(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和活动的投入,各区(市)县应将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范围内,严格实施村(社区)要将财政支付的公共服务资金中的10%用于公共文化活动的支出,建议在现有村级公共服务资金中增加部分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经费,其使用和管理方式可参照村级公共服务资金来运行,保障专款专用。

(五)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基层文化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业人才匮乏的问题,应通过以下方面予以加强。

1.加强基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成委发〔2009〕17号文件和〔2009〕68号文件,理清乡镇(街道)文化站专职站长(主任)的权责,落实文化站工作人员的待遇,为基层文化站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文化站站长(主任),打造一支专业素养过硬的基层文化站站长队伍。加强对村(社区)公共文化负责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可考虑统一为村(社区)配置专职公共文化工作人员。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对外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负责公共文化管理工作。

2.加大培训力度

对现有基层文化干部加大培训力度和考评力度,设立文化工作人员退出机制;制定相应的文化创新奖励措施,鼓励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创新工作方式和活动形式,增强乡镇文化站对群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调动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新发掘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

3.面向社会不拘一格招贤纳才

针对当前文化站工作人员主要从农村大学生群体中招聘,而缺乏相关专业技能的现状,可考虑放宽学历和年龄限制,选拔一批专业素养强、热爱公共文化事业的文艺工作者到基层文化站工作,并为他们提供宽松的工作和创造环境。

4.建立文化辅导员制度

设立村(社区)文化辅导员制度,辅助村(社区)开展公共文化活动。通过下派和内部选拔的方式,为村(社区)配备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按照其所开展的工作获取一定的报酬,相关经费由区(市)县财政统筹解决。

5.培育和发挥文化志愿者的积极作用

聘用一批公共文化社会辅导员,特别是要挖掘本土文艺爱好者和积极分子,动员每个人为繁荣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出一份力。

(六)打造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品牌

针对我市缺乏有影响力的公共文化品牌活动这一现状,我们应从制度保障层面、组织和财力保障等多方面入手着力创建一批人民喜闻乐见的知名公共文化品牌活动。如将当前我市正在推行的“全民太极”和百姓故事会等打造为代表城市形象的公共文化活动。

1.制定发展规划与政策

公共文化品牌建设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应制定发展规划,提出公共文化品牌发展目标和任务,以保障公共文化品牌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同时,要着手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品牌活动创建政策,为创建公共文化品牌活动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

2.构建保障体系

一是组织机构保障。成立文化品牌活动创建办公室,可挂靠在宣传部或者是文化局,负责具体实施文化品牌创建活动。二是财力保障。可以设立文化品牌活动专项财政预算,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让各类专业文化人才致力于文化品牌创建活动。三是队伍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全面提升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水平,优化队伍结构,规范队伍管理。

3.培育和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精品

要加快推出一批精品力作,制定重点文艺作品创作计划。培育一批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开展中国梦主题群众文化活动,办好春节晚会、民间艺术节、元宵灯会、文旅节等重大节日和节庆期间群众文化活动,各街道文化活动中心实现“一特(色)数品(牌)”,各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一社一品”。拓展一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将传统单一的服务拓展为综合性的文化服务。同时,培育一批基层文化建设典型,带动基层文化建设上台阶。

4.推进文化科技创新

努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水平。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完善街道、社区基层服务网点,对已建成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社区实现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全覆盖。在区(市)县、街道、社区三级文化设施中,建设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基层群众提供公益性互联网服务。建立网上图书馆、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共享。

六、构建成都公共文化服务测评指标体系

党的******报告指出,“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的精神食粮。为进一步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全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须加快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

(一)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测评体系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测评体系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引领,以面向基层、服务群众为目标。指标构建要充分体现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提高公益性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覆盖面,促进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同时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1.导向性原则

即指标的选取要体现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利于传播主流意识、主流文化,有利于“大众化”“健康性”“先进性”,实现公共文化主要供给主体(党委、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方向的指引。

2.效率性原则

该指标设计以推动群众广泛参与文化活动为目标,不仅关注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数量,更注重公共文化服务的群众参与度与满意度,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

3.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

指标体系设计、指标选取、指标标准及数据采集方法等应符合科学性的要求,同时又能对事实状况进行客观地反映。

4.前瞻性与可比性相结合原则

即指标设计既要符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的趋势,突出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特色,又要有利于成都市与全国其他地区公共文化服务指标的横向比较。

5.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

即注重客观性指标与主观性指标的结合,指标内容尽量简单明了,能量化的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进行定性分析,力求做到评价指标体系简洁、实用。

(二)成都市公共文化服务测评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共有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58个。其中,“公共文化设施”部分指标16个、“公共文化供给”部分指标27个、“公共文化管理”部分指标6个、“公共文化保障”部分指标9个,具体指标详见下表。

附1:成都市公共文化服务测评指标说明

(一)公共文化设施(16个)

1.一级图书馆覆盖率

是指国家一级图书馆占市、区(市)县两级图书馆的比例。

计量单位:%

数据来源:文化局

2.一级文化馆覆盖率

是指国家一级文化馆占市、区(市)县两级文化馆总量的比例。

3.博物馆数

指全域成都范围内,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民间人士主办的,向全市城乡居民公开开放的博物馆数量。

计算公式:政府公办博物馆数+民间博物馆数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文化局

4.美术馆数

指全域成都范围内,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民间人士主办的,面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美术或艺术作品展览的美术馆数量。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文化局

5.纪念馆数

指全域成都范围内,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民间人士主办的,向全市城乡居民公开开放的纪念馆数量。

计算公式:年末纪念馆机构数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市旅游局、市统计局

6.科技馆数

指全域成都范围内,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民间人士主办的,面向全市城乡居民提供科技展览或科技知识普及的科技馆数量。

计算公式:年末科技馆机构数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市科技局、市统计局

7.各类影剧院数量

指全域成都范围内,面向城乡居民提供电影、音乐、戏剧等文化服务的室内演艺场所总数量。

计量单位:个

数据来源:市文化局

8.人均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和城乡文化设施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