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对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这其中有两层含义。一是该法保护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雇佣关系的职工。无论该职工是否农民工,无论用工合同期限长短,用人单位一旦与之签订用工合同,就须负担起防治职业病的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该法没有将农药中毒列入职业病范围。二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目前我国职业病防治的重点是职业危害严重的疾病,如尘肺、苯中毒等。这次被列入职业病名单的有10大类115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