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是指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在一定时期所创造的价值。从社会总产值中扣除物质消耗后的剩余部分就是国民收入。
有三种衡量国民收入的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产出(产品)法。
收入法:通过加总本国居民、公司和个人直接得自当期货物和服务生产的收入,即要素收入之总和。
支出法:是把消费支出和投资支出进行加总,从而得出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国内总支出。它只是总和最终购买价值,而把所有对中间货物的支出排除在外。
产出法:是汇总该国的工业和生产性企业在每一生产阶段上的增加值。这些增加值之和得出按要素成本计算的国内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