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一看就懂的博弈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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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谈判中的博弈术——智慧比口才更重要(2)

但是,在最后通牒博弈中,一半对一半的分配方案往往是无法保证公平的,因为人们会担心切蛋糕的一方可能技术不老到或不小心导致两块蛋糕不一样大,使得不切蛋糕的一方有更多的机会得到比较大的一半。这时就没有人愿意做切蛋糕的一方。不过,由于僵持时间的损失有可能远远大于坚持不切蛋糕所得的好处,所以,虽然双方都希望对方切、自己先挑,但是真正僵持的时间不会太长。也就是说,如果僵持的结果会出现收益缩水的现象,那么就必然会有一方作出让步。

有一天,晓云和同伴上街买东西时,她的同伴老远就看中了某个服装摊位上的一条裙子,便径直上前问价,还表现出对这件衣服很感兴趣的样子。货主报价80元,经过一番艰苦的讨价还价,同伴最后以65元买下了这条裙子。

半小时后,晓云来到同一个摊位,但她没有老远就盯着那条裙子,而是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慢慢走过去,先问了一种长筒丝袜的价格,又看了一件外套,最后才顺便问了一下:“这条裙子多少钱?”摊主报价80元。她还价说:“50元还差不多!”并做出一副买不买都无所谓的样子。摊主马上降价:“55元,半卖半送怎么样?”晓云坚持说:“不,超过50元我不要!”最后,晓云以5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条裙子。

在这个故事中,摊主就先作出了让步,因为他知道,如果再僵持下去,这笔生意很可能就做不成了,而这样的结果给他的好处显然远远少于让步的好处,这时,坚持的一方就会获得较大的利益。事实上,这样的博弈过程在生活中很常见。

有一个这样的故事:某个穷困的书生为了维持生计,要把一幅字画卖给一个财主。书生认为这幅字画至少值200两银子,而财主认为这幅字画最多只值300两银子,但双方都没有公开自己的价格底线。从这个角度看,如果能顺利成交。那么字画的成交价格就会在200~300两银子之间。如果把这个交易的过程简化为这样:由财主开价,而书生选择成交或还价。这时,如果财主同意书生的还价,交易顺利结束;如果财主不接受,那么交易就结束了。买卖也就没有做成。

这是一个很简单的两阶段动态博弈的问题,我们可以用动态博弈的倒推法原理来进行分析。由于财主认为这幅字画最多值300两,因此,只要书生的还价不超过300两银子,财主就会选择接受还价条件。但是,再从第一轮的博弈情况来看,很显然,书生会拒绝由财主开出的任何低于300两银子的价格。如果说财主开价290两银子购买字画,书生在这一轮同意的话,就只能得到290两;如果书生不接受这个价格,那么价格就有可能在第二轮博弈中提高到299两银子,财主仍然会购买此幅字画。从人性的本质来看,书生必然会选择还价。

在这个例子中,如果财主先开价,书生后还价,书生就可以获得最大收益,这正是一种后出价的“后发优势”。

事实上,如果财主懂得博弈论,他就后出价,或先出价但同时规定不允许书生讨价还价,如果书生不答应财主的一次性出价,财主就坚决不会再继续谈判来购买书生的字画。这个时候,只要财主的出价略高于200两银子,书生一定会将字画卖于财主。因为书生明白,200两银子已经超出了自己的预期价位,但如果不成交,自己就一文钱也拿不到,只能继续受冻挨饿。

这也告诉我们,在最后通牒博弈中,最后提出条件的人很有可能会获得最大的利益,甚至是全部利益。具体地说就是,当谈判处于多阶段博弈的单数阶段时,先开价的一方具有先发优势,而当谈判处于多阶段博弈的双数阶段时,后开价的一方就具有后发优势。这也就解释了非常急切想买到物品的一方最后会以高一些的价格购得所需之物,和急于推销的销售人员往往会以较低的价格卖出自己所销售的商品的现象。所以,如果你想以较低的价格买到自己想要的商品,即使你实际上非常想买下它,也不要在卖方面前表现出自己的急切。同时,当你听到“这件衣服卖得很好,这是最后一件”之类的推销语的时候,你也要明白,这不过是对方的一种推销技巧而已。

保持威胁的可信性

有效的威胁可以促使谈判成功,使事态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但不可信的威胁则于事无补,甚至可能将对方越推越远。

在欧洲中世纪时,决斗还很流行,尤其是为美女而决斗,胜利者将会赢得美女的芳心。但无论是用枪还是用剑进行决斗,如果双方都不愿放弃,那么最终的结果就会两败俱伤,甚至是同归于尽。在这种决斗中,最佳的方式就是要让对手相信你一定会取得胜利,给对方足够的威慑力,使对方知难而退。这种博弈在谈判时多有应用。

一名15岁的中学生小周夜间回家,打开家门的时候,发现父母不在,而房门洞开,房间里还有搬动东西的声音。小周心知不妙,他探头往里一看,发现一个男子正在翻箱倒柜,似乎是在找值钱的东西。这时,那名男子也发现了小周,他马上操起放在身边的菜刀,瞪着小周。小周先是一阵惧怕,但他迅速平静下来,大声喊道:“把刀放下!”没想到这一声居然让那男子浑身一震。

小周见状马上镇定下来,他想也许盗贼现在比自己还害怕,便继续大声说:“老实告诉你,我朋友就住在隔壁,我可以马上叫他们把你抓起来。你要是真动刀子,那就不是偷东西而是抢劫,少说也要判个三年五年的!如果你现在放下刀,我可以给你投案自首的机会。你马上把刀贴地扔过来!”

小周的话让那名男子犹豫起来,过了一会儿那名男子就泄了气。这时,邻居们听到动静都赶了过来,男子见人真的来了,马上乖乖地把刀扔了过来。小周在邻居们的帮助下,顺利地把窃贼送到了派出所。

15岁的中学生小周之所以能用几句话擒获盗贼,就是得益于他的有效威胁。他先是用一声恐吓吓住了窃贼,给忐忑不安的窃贼造成来者不善的气势,然后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来吓唬对方:如果真动刀,事情的性质就会变得很恶劣,处罚也会相应加重;如果束手就擒,就能够减轻处罚。而且这时因为小周刻意传声给邻居,所以邻居及时赶了过来。在这样不利的形势下,窃贼自然乖乖地束手就擒。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想让对方退却,我们所施予的威胁就一定要是可信的,不能无中生有或威胁过度。比如在一堂博弈论课上,一名教授对学生们说:“你们每个人需要给我10元钱,否则我就要去自杀。”学生们哄堂大笑,因为他们觉得他在开玩笑。他的威胁是不可相信的,如果他真想以自杀威胁来讹诈学生的钱财,他该怎么做才能成功呢?起码他可不能简单地口头说说而已。博弈论中评判是否可以相信一个人的标准,不是看他说了什么,而是看他做了什么——行胜于言。所以教授应该爬到高高的教学楼顶,翻到栏杆外,站在危险的边缘,然后再提出让每人给他10元钱。这时候学生们(至少是大部分)就都会乖乖地掏出10元钱来。因为他的威胁变得可信了——他现在随时有生命危险。

这说明,有效的威胁可以促使谈判走向成功,使事态向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但不可信的威胁则于事无补,甚至可能将对方越推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