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考虑抗震问题的已建房屋,要保持建筑物在地震中不被摧垮、设备不被砸坏以及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则必须进行抗震鉴定,并采取有效的抗震结构加固措施,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建筑物的抗震结构加固原则,就是要求当建筑物遭遇到低于或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不受破坏或不受严重破坏,震害过后,经修理仍可继续使用。
抗震鉴定和加固处理,要根据房屋的重要程度,分清主次,明确重点,区别对待。在一般民用建筑中,要优先加固人员集中的房屋和要害部门;在工业建筑中,要以主要生产车间和动力系统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