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倾向性:楚布曰:“人们都按自己理想中的美来塑造一切”。由于地域、时代、种族、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不同,就会形成社会倾向性的审美观。在这个前提下,个人因生活环境、文化素养的差异,也会产生不同的人生观,因此对美的鉴赏与结论也就不同,形成个人审美的倾向性与偏见。例如俄国大画家苏里柯夫喜欢用冷调子,而列宾则倾向用热调子;我国大书法家欧阳询以结构严谨、笔力瘦劲为美,而颜真卿则以结体饱满、雄伟庄严为美……。
美的修养性:作者的艺术修养能决定书法作品水平的高低和美的感染力之强弱。缺乏艺术修养的人在美的面前视而不见,反而把低级趣味认为是美。所以,审美与鉴赏必须具备高度的艺术修养性。
美的创造性:审美也包涵新旧交替、新陈代谢的规律,并应该追随时代的步伐,在新事物之中发现美的因素,为发扬传统而进行变革与创造。书法也不例外,每出现一种字体与风格都继承了传统中美的因素,并带来创造性的新发展。如以小篆为基础创造的隶书,以章草为基础创造的楷书,以正楷为基础创造的颜体,还有清代郑板桥的六分半书及近代的于右任将草书更简速化……都为新的字体风格进行了美的创造。现代大书法家舒同先生在颜体的宽博、浑厚的基础上加强了奔放开展的气势,为创造具有时代特色的书法美作出了贡献。
美的相对性:书法美和其他艺术一样也存在着相对性。如刚性美与柔性美相对存在,通过对比使它们的特性互相衬托得更加突出而富有典型性。例如唐代钟绍京的小楷高华纯净、珠圆玉润之美与宋朝米芾行草大字气势磅礴,英风俊骨之美,经过对比才能相得益彰,各自显得更美而不能相互取代。
美的永恒性:概言之,美只有正确反映自然发展规律的广度和特殊规律的高度之精华部分,并符合人们长远的理想,才能得到相对的永恒,而且具有世界性意义。如中国敦煌艺术之美和古希腊雕塑之美是永垂不朽的。如果不符合大自然的普遍规律,仅属于某一地域,某一民族、某一时期带有倾向性或畸形发展的产物,虽然当时认为是美的创造,但终究不能得到推广和流传。书法美的永恒性,应该符合自然法则普遍共性的广度及特殊个性的高度。如书法中应贯穿着“平中出奇”、“巧中见拙”、“刚柔并济”、“方圆并妙”、“弛张有度”、“虚实相生”、“变化均衡”等一系列对立统一的自然辩证法则,才能保持书法美的相对永恒。
四、逻辑触发是形神兼备的高级阶段
书法是首先通过作者的思维然后才采取方法手段书写出来的。只有研究思维方面的“逻辑触发”,才会更好地产生书法的形神兼备。“逻辑”是多义词,人们有时用来表达“客观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有时则作为表达“思维发展的规律性的概念”。“逻辑触发”是指事物进程或思维活动不必周密计划、精心安排,只要有了启导,之后就按照客观规律对立统一的辩证法则,自然地内外互相牵连,互相触发地产生连锁反应,有条不紊地发展下去,从而达到书法形神兼备超级境界的效果。
唐代大书法家张旭每作草书,先饮酒至醉,狂呼奔走,然后奋笔疾书,在半清醒状态下能够产生神品,这就是逻辑触发的例子。如果事先精心计划与安排,欲面面俱到,使思想与行动都受“法”的约束,就会产生刻意雕琢、故弄玄虚、不自然之痕迹,正如谢赫说的“纤细过度反失其真”了。因此“逻辑触发”是“胸有成竹”的更高阶段,也是表现“形神兼备”的一门新科学。
逻辑触发诸要素;
1无法——有法——无法
书法是有“法”的。“法”是指在实践中了解事物发展进程的矛盾规律,并在理论上归纳出解决矛盾的方法和原则。古人写字和绘画都要求“意在笔先”或“胸有成竹”然后下笔。这个“意”和“成竹”也就是“法”。蔡邕的“九势”、欧阳询的“八诀”等也都是“法”。初学阶段因为没有较多实践,未接触事物的本质,不了解前因后果及其发展规律,心中没有“法”的理念。如果不借用前人的“法”,如执笔法、运笔法、间架结构法、章法等来指导实践、提高技艺,就是“胸无成竹”的盲动。即使花了十分气力也将失败。这叫做初级的无法阶段。
经过不断实践,学习运用前人的“法”,使感性知识上升为理性知识,归纳并掌握了理性的法则来指导实践,事先作出全面的估计。孙子曰:“夫战胜而庙算胜者,得算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得算多胜,不算少胜,何况于无算乎”。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主张预先周密计划,使脑子里关于方法、效果有个预测的总体印象和方案然后下笔,这叫做“意在笔先”
和“胸有成竹”。是属于从无法到有法的中级阶段。如果过分强调以至为法所束,就会产生“工巧有余而殊乏高韵”了。
把理性法则再投入到实践中去,总结出成功、失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掌握事物主客观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因果关系,精熟肌理与技法,将理论上升到更高的原则和定律,就会由量变到质变地产生更高的飞跃。如叶浅予先生的国画人物从手指开始画起,而全画比例协调;何绍基作书左右开弓而风韵高雅。只有由必然王国进入“目透全牛,游刃有余”的自由王国之时,作者不再受法的约束,可以任意颠倒、双管齐下、进退自如地若不经意、信手发挥而法度井然,达到“至法无法”、“无为而治”一片神化的境界,这是常人所无法理解的。楚布曰:“有法之中求无法,无法之中尽是法”就是这个道理。
以上是从无法到有法再到无法,由低级到高级的过程。
2产生逻辑触发的条件
既博又专:“博”是人们掌握知识的广度,“专”是人们掌握知识的高度。“不博无以高专,不专无以广博”。意思是如果没有广博的知识作为基础,专业水平就不能提得更高;如果没有高度的专业水平,也就不能掌握、运用广博的知识。博与专的关系,好比金字塔形体,博是金字塔的底层、基础,专是它的上端、顶峰,只有基础越宽大、厚实,顶峰才能越高。书法艺术也存在“博”和“专”的辩证关系。如把音乐的旋律、舞蹈的节奏、建筑的结构、美术的造形、诗歌的意境等广博的知识融入书法之中,才能将书法水平提到一个新的高度。历代大书法家学识渊博、一专多能者不少,如苏东坡既是大诗人和画家,又是著名的书法家。他以诗的意境融进了书、画,又把书、画之灵性融入了诗意,使他的诗、书、画都达到高度的艺术境界。
所以说博与专是互相促进的,因为“专”是目的,应该为书法之“专”而“博”采众长,不可漫无目标的博学。
鉴赏力:就是分析、裁判、欣赏作品艺术价值之能力,也是作者心灵探美的望远镜与显微镜。一个书法家应有高超的鉴赏力,独具慧眼,发现并吸收自然界一切与书法有关的美的因素,最后才可能表现在书法作品艺术之中。
逻辑思维:思维是行动的前驱和指导,学习书法必须运用逻辑思维。中国书法艺术浩如烟海,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继承什么,发扬什么等,都应该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按照自然辩证、对立统一的法则,使思维活动应景而生。如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由现象到本质,由感性到理性地触发裂变,因势利导,顺理成章,杂而不乱,井然有序,逐步达到深化。只有这样,学习书法和创作书法才能少走弯路,为“逻辑触发”
创造条件。
立体分析:也就是立体形式的思维分析。大意是把两种以上因素通过思维活动进行研究、比较、择优,以得出正确的结论。分析方法有三种:一是直线分析,只有纵向,没有横向,一般称为就事论事;二是平面分析,对前后左右,四面八方同时分析。这比直线分析较为全面,较为科学;第三才是我们要谈的立体分析。它对事物的发展不但具有平面分析的广度,同时还具有高度与深度,通过思维裂变,探知过去、现在、未来。
如内容与形式、主题与细节、纵向与横向、时间、空间,主观、客观、抽象、具象,宏观、微观、平正、奇险、社会环境、经济基础等与作者的情操、功力、修养进行综合分析,经过多方面发放信息与反馈调节(注),使各种矛盾对立统一、不断择优,从而得出正确判断,并掌握其发展的最佳后果。运用立体分析提高书艺、突破难关、产生奇效,也是“逻辑触发”的重要因素。
游刃有余:书法家必须精熟书法各要素的辩证关系并具有高超的技法,才能产生如“庖丁解牛”能洞察全牛的那种“游刃有余”的最佳效果。只有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逻辑触发”才能出现。
物我两忘:《聊斋》异史氏曰:“性痴,则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
书家、画家、诗人等,对专业钻研入迷后,则物我两忘,好比演员进入角色,无法控制感情,任其自然发挥,表现出癫、狂、疯、痴之态。如张癫(旭)、米癫(芾)、黄大痴(庭坚)皆因此得名。颜真卿写《祭侄文稿》时,悲痛欲绝,不可能先打腹稿“胸有成竹”和“意在笔先”地作书。而这篇文稿能成为我国书法艺术的瑰宝,是因为作者的感情与笔墨交融,倾泻于字里行间,风骨情操夺人心魄……。这种无意识的内在有机联系,牵动人体全部神经,自然地高度发挥功能之作,是“物我两忘”与“逻辑触发”的体现。
以上是对书法“形神兼备”的几点看法。还很不全面,须要继续探索下去,更希望书法界诸师友补充完善。